谢惠媛, 岳 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3)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新《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1]1“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一个新高度”[1]3。这意味着,不仅要在学校、家庭、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等多个领域继续广泛开展道德教育,而且要转变以往单纯把教育者作为主体、受教育者视为客体的理念,尊重后者的主体地位,承认其道德自律的可能性,在进行知识灌输的同时,更加注重采用引导方式①,从而使道德教育工作更具成效。
要深化道德教育引导,除了应提升道德认知以外,还要注重培育道德情感。不难理解,道德认知与情感体验是品格塑造的重要环节,是道德教育引导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作为一种情感类型,道德情感既可用于指称以道德规范或道德本身为指向的情感,也可用于指称在道德领域中发挥积极正面作用的情感,它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内在性和自主性的特征,能为道德自律提供重要支撑②。对个体而言,道德情感有利于确立道德信念与推动道德实践。对社会而言,道德情感能为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必要的精神动力,提升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而随着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逐步获得尊重,以及培养道德自律日渐成为学校德育的目标诉求[2],彰显个体自主性和道德自律性的道德情感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例如,新《纲要》重视发挥道德情感的作用,一方面,从基本原则层面强调,要“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1]2;另一方面,从具体要求层面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1]5。由此可见,深化道德教育引导离不开道德情感的激发与培育,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要求与必要进路。
目前,人们已然认识到道德情感的意义,但即便如此,诸如道德教育引导过程中应培育什么样的道德情感以及如何培育道德情感等重要问题尚待澄清,学界仍存在较大研究空间。基于此,有必要深入阐明道德情感在规范习得与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新时代道德情感培育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拓宽道德教育引导的路径,切实提升教育质量与提高教育效果。
道德教育要遵循个体道德规范习得的规律。就规范习得而言,当代认知科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表明,道德情感是了解、认同与践行道德规范的重要诱因和坚实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道德认知、道德判断与道德实践等环节的运作。换言之,道德情感并非仅仅是道德观念自然衍生的附属物,更重要的是,它能通过影响道德规范习得的各个环节而左右道德观念的生成。因此,要深化道德教育引导,就应当正确理解道德情感的作用,明确其培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道德情感是引导道德认知的必要条件。道德情感与道德认知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神经机制来看,在情感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的脑区参与认知加工过程;从心理功能来看,情感体验影响记忆、注意、言语、决策等认知过程[3]。不同的情感体验影响信息输入,强化或弱化各认知环节,促进或阻碍道德认知与推理的过程,从而使个体表现出相异的人格特征。换言之,情感心理的强度与分配认知资源的能力呈正相关。同样,作为情感在道德领域的重要体现,带来积极体验效应的道德情感往往标识出道德认知的内容范围,带动个体有意识地关注某一特定对象,并有可能促使他自觉认识与认同某一观念。
第二,道德情感是形成道德判断的主要因素。与传统认为道德判断建立在理性推导基础上的观点不同,当代道德心理学的前沿成果表明,个体的道德判断与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之所以是迅速且轻松的,是因为它们主要建立在不能被意识清楚把握的直觉基础上,是无意识、不由自主与难以取消的③。而直觉包含了大量情感成分,一方面,此情此景激发的情感帮助个体作出当下的判断;另一方面,以往对情感相关经验分类总结的能力也影响个体的推断,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决定其当下的行为方式。换言之,情感的缺失将导致个体难以作出选择,或延长了抉择时间。相比之下,与情感相对的理性在判断与行动中大多起到补充说明作用,它更多地表现为事后对判断结果进行因果解释,而非在事前或事中给予指引。这体现了道德情感在道德判断与行动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第三,道德情感是强化道德责任的重要资源。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责任不仅要求个体履行特定的义务,而且要求具有相应的情感体验——正是后者体现了把外在价值规范转变为内在价值追求的自觉。相反,一个声称对不当行为负责、但却缺乏内疚或羞愧等情感体验的个体,其所谓的责任更多的是基于外力强迫而非出于自身意愿。对此,康德[4]指出,道德情感是在个体意识到自身行为符合责任规范基础上产生的心理趋向,缺乏情感支撑的责任并不具有内在价值。通过深入分析尊重、感激和赞赏等道德情感的性质和特点,Strawson[5]指出,它们实质上属于反应性态度,是道德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道德情感内嵌于道德责任,有助于强化道德责任本身。
第四,道德情感是推进道德实践的内在动力。道德情感能调节人的行为方式,进而影响行为效果。不难理解,认知与行动之间不存在必然关联。个体能够正确认识道德情境并作出相应判断,并不意味着他必定予以执行,这可能导致知行脱节。“人们对于自己所从事的活动或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人们喜爱某一活动,就会努力参加这一活动,全身心投入,积极行动;相反,则会表现出消极的态度。”[6]这说明,道德情感是道德观念外化为道德行为、达致知行合一之不可或缺的必要动力。借助道德情感的推动作用,个体能在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与决策的基础上,顺利地从道德认知环节过渡到道德实践环节,实现两者的有效转化。
道德情感不仅表现为对道德本身及其道德目的认同,更重要的是,它在引导道德认知、形成道德判断、强化道德责任与推进道德实践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其缺失不仅导致个体难以进行道德推理与形成道德决策,而且也会造成决策利用与道德实践等方面的困难[7]。故而,要提高新时代道德教育的成效,就应当重视与发挥道德情感的作用。
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道德情感的作用,提升教育引导的实效性,就应当在原则层面清晰把握培育什么样的道德情感这一关键问题。尽管对道德情感的重视反映了对道德观念内化之规律的遵循,体现了对受教育者之主体性和自主性的尊重,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情感的培育是无的放矢。惟有全面理解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情感,其培育才具有逻辑前提和实践依托。
首先,道德情感应具有整体自觉性。道德情感是情感与理性交融、理念与现实贯通的产物,其生成主要以内在的道德认同与道德自觉为基点,更多地表现为内心的体验,而非完全依赖于外在的奖惩机制。与此同时,道德认同并非单纯表现为对某一具体道德目的信服,相应地,道德情感也不应仅仅指向某一(些)具体的观念、事件或人物,而需要同时着眼于更为宏观、深层的道德本身,体现对道德之权威性的信服。关乎道德本身的情感居于顶层,具有决定性和稳固性,反映对道德价值的强烈自觉。只有发自内心地认同与尊重道德本身,确认道德的价值和权威,才真正使由此衍发的、指导具体道德实践的情感更牢固与更持久,并进而为养成道德习惯与遵循道德准则提供根本支撑。假如对善的追求只停留于各种具体的道德准则而缺乏总体统摄,那么,对善的理解与把握将是碎片化的、充满争议的,而这会激化道德分歧和道德冲突等问题。基于此,新时代的道德情感培育应以对道德本身的认同为根基,以更根本、更深层的道德整体为着眼点。
其次,道德情感应具有方向引领性。道德情感具有现实指向,要以正确的思想理论为指引。具体而言,新时代道德情感的培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在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探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深化道德教育的重要进路,道德情感的方向应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一致,应内在蕴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与热爱,惟此才能在道德情感培育过程中巩固全民族的共同理想信念。另外,道德情感的培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稳定与民族团结的根本思想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它明确了国家建设、社会建设与公民培育等的目标,深刻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问题,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精神和中国价值,有利于凝聚中国力量,因此构成了道德教育与道德情感培育的价值遵循。进一步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是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8]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教育在根本上相互契合,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要求与具体呈现。故而,不仅要确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而且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道德情感的培育。
再次,道德情感应体现文化延承性。道德情感不是凭空出现的,其产生不能脱离文化传统和历史背景。脱离了自身的文化传统,道德情感就失去了生发的土壤;忽略了历史延承,道德情感就会降低社会的心理认同。传统文化标识出一个民族的存续性、独立性和特殊性,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维系民族团结的有力纽带。在五千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价值追求、心理认同、行为规范。“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9]与此同时,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理念具有强烈的道德关怀,不仅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道德情感得以产生的内在文化基因,是道德情感得以激发的价值基础。故而,新时代道德情感要延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和心理认同,应是优秀文化传统的时代展现与实践弘扬,应是中国精神和中国价值在情感领域的凝练与升华。
最后,道德情感应体现时代指向性。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道德是反映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包括道德在内的精神生产“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0]121“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10]99。换言之,道德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应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道德情感是道德观念的载体,具有时代性,它以特定时代的核心价值观为依托,以其时人们的普遍认同为基础,而非静态、孤立地脱离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因此,作为道德建设成就的具体展现,新时代的道德情感应符合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与全体人民的理想诉求相统一,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熔铸对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情感追求,从而发挥自身强大的精神动力,切实改善社会道德风貌。
新时代道德情感的培育既应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又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引,以丰富的文化资源为底色,切实回应与解决时代提出的新问题。惟有清晰把握上述原则,所培育的道德情感才能真正有助于提高个体的道德实践能力,有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与其他情感不同,道德情感的激发不应仅仅诉诸个体的自发性,同时还需要在社会层面创设有利条件,有意识地加以培育与强化。针对道德教育的现存问题,结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当前道德情感的培育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以榜样丰富道德情感的内涵。好榜样是人们竞相学习的对象,在社会中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各行各业的榜样典型不仅体现时代的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而且能从不同角度激发人们产生向善行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道德情感的培育注入具体内容与丰富内涵。与理论教育不同,榜样典型有把抽象的道德规则具象化、立体化的优势,能通过有形的人物形象塑造正确价值观与传递正能量,其鲜活形象和实际行动具有感染力、感召力和说服力,有助于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助于搭建人际交往与沟通互动的桥梁,进而使人们产生效仿榜样典型的内生动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故而,在深化道德教育引导过程中,要精心选树道德模范等榜样典型,以事迹宣传、专题报道、宣讲报告、文艺作品和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借助“榜样面对面”等现场互动活动,增进人们对道德模范及其突出贡献的了解,从而激发其向善学善行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能更普遍且有效地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因此,在选树榜样典型时,要坚持从受众需求出发,注重推出植根基层、源于群众的平凡英雄人物,让身边人讲身边事,让身边事教身边人,从而在榜样典型与普通民众之间有效建立道德情感的交汇点,使榜样典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使普通民众见贤思齐、争当先进。
其次,以美育激发道德情感的共鸣。美育与情感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密切关联,有着共通之处,它与智育、德育一起共同构成激发与丰富人的道德情感的重要方式。诚如王国维[11]指出,“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育)、美育(即情育)是也”,美育能够“使人之感情发达,以达完美之域”。尽管美育的作用更多是间接的、隐形的,但它能潜移默化地孕育与强化道德情感,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具体而言,语言艺术有助于调动道德情感,提升教育成效。“好的表达,是真实与艺术、内容与形式、‘陈情’与‘说理’的有机结合。好的表达,可以把‘我们想讲的’变成‘受众想听的’,也可以把‘受众想听的’融进‘我们想讲的’,更容易捕获人心,赢得认同。”[12]与此同时,音乐、戏剧、电影、建筑中的优秀艺术作品也蕴含价值取向,可搭建起情感沟通的桥梁,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以芝加哥城市建筑风格的变化为例, Nussbaum[13]曾论证了不同的感官艺术对道德情感培育的影响,她认为,开放包容的建筑风格有利于激发人们生成同情心,促进公民形成正义感;相反,封闭局促的风格则往往容易让人心生恐惧、愤怒或嫉妒,妨碍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鉴于此,要激发道德情感与感化受教育对象,就不能忽视美育的作用,应借助艺术手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人在直观体验中增进情感的交流与交融,以达到道德引导的效果。
再次,以技术创新道德情感培育的平台。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的普遍应用,人际交往的方式日趋多样。除了面对面的直接沟通以外,线上平台如今也逐步成为人们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并反过来对情感本身产生深刻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当前情感问题的复杂性“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发展所致。亦即情感的传导不再依赖于和局限于特定的社会纽带,而可能直接将个体贯通于社会整体氛围”[14]。因此,新时代道德情感的培育应重视发挥科学技术的优势,同时又尽可能避免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借助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或全息投影等技术手段,还原榜样典型帮扶他人的场景,使观影者有身临其境的体验,更真切地感受其人格魅力,从而产生情感共鸣,把敬仰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与此同时,由于一些负面信息会因网络炒作或过度播报等而被夸大,导致社会消极情绪呈几何倍数增长,因此,既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正确引导网络热点话题,为道德情感的表达与传递提供广阔空间,同时又要完善网络监管机制,使违规有害信息难以传播,使消极情绪难以扩散。
最后,以制度为培育道德情感提供保障。合宜的制度是激发个体生成道德情感并使之更加持久的必要因素,能够引导鼓励个体长期践行道德规范。诚如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5]然而,以往工作的着力点重在理论宣传与精神倡导,制度设计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要使道德情感的培育落到实处,就应正视理论与制度互为观照的关系,除了开展理论宣传教育以外,还应提供合理的制度保障。例如,在选树榜样典型过程中,一方面,应建立健全选树机制,规范选送推荐和投票评审等程序,以实施细则等形式保障群众参与评选的权利,从而提高评选结果的社会公信力,增强人们的情感认同;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机制,彰显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通过就业、就学、就医等制度安排真心礼遇道德模范,通过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方式和途径维护道德模范的形象,从而使道德模范增强荣誉感、归属感,更能积极且持久地为社会做贡献,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愿意且乐意向榜样典型学习。故而,在培育道德情感与提升道德素质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性作用。
道德情感是开展道德教育引导之不可忽略的重要进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视与加强道德情感培育,清晰把握培育原则,并结合社会发展趋势与要求,创设有利的社会条件,拓宽培育途径,才能更好地发挥道德情感在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从而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注释:
①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采用的表述方式是“大力加强基层公民道德教育”。相比之下,新《纲要》中关于“深化道德教育引导”的提法,凸显了与强灌输相对的道德引导的意义。
② 一般而言,道德认知环节需要经过由外向内的信息输入而完成,信息既可能内化成为道德观念,也有可能仅仅处于接收阶段而尚未形成真正能指导个体行为实践的异己知识。与之相似,道德实践既有可能是内在道德观念外化的结果,也有可能只停留在表面阶段,即,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行为者虽然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标准,但在观念上并没有真正认同道德规范或承认道德本身的权威性。对于并非基于道德认同而形成的行动实践而言,道德知识是外在的、他律的。与之不同的是,同情等道德情感除了受外部诱因刺激而产生以外,更重要的是,它们建立在一定的道德观念基础上,是道德观念外化的结果,是由内而外的主观意愿的自觉表达,体现了内在性和自主性。参见: CASEBEER W. Processes and moral emotions[C]//SINNOTT-ARMSTRONG W. Moral psychology (Volume 3): The neuroscience of morality: Emotion, brain disorders, and development.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8:19—23; 谢惠媛.多维视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9:79—86。
③ 参见:HAIDT J. The emotional dog and its rational tail: A social intuitionist approach to moral judgment [J]. Psychological Review, 2001,108(4):814—834; GREENEJ D,SOMMERVILLE R B, NYSTROM L E, et al. An fMRI investigation of emotional engagement in moral judgment [J].Science,2001,293(5537):2105—2108; NARVAEZ D. Triune ethics: The neurobiological roots of our multiple moralities [J]. New Ideas in Psychology, 2008,26(1):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