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 苏忠林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深入推进,中国经历了全面而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变迁在带来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也暴露出各种问题和矛盾[1]。其中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隐患。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涉事民众和围观网民会围绕该事件在网络上发表一系列言论,形成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的聚集反过来也会对该事件的产生、发展以及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厦门芳烃(PX)项目事件、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江苏启东事件都借助网络进行扩散,网络在这些事件发生和发展以及组织动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使得这些事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因而,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监控并合理引导成为政府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先决条件。
学术界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有学者强调新闻媒体的重要性,如约翰·汉尼根[2]指出,要想使环境问题抗争成功,需要让环境问题进入政策议程和法律程序,并得到媒体的持续关注;汪伟全[3]认为,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新媒体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可以提供更多信息并动员更多人参与;魏程瑞和陈强[4]总结出,媒介逻辑始终是决定集体行动生成和政策博弈结果的重要因素,能否清晰地了解媒介属性和有效利用媒介工具已成为抗争成败的关键要素。也有学者重视网络舆情引导,如肖文涛和范达超[5]提出,从增强危机意识、及时公开信息、加强法治建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等方面对网络舆情进行引导;肖鲁仁[6]认为,要搞好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必须从政府转变职能、媒体承担责任、群众理性参与等措施入手;彭小兵和邹晓韵[7]基于SIR传染病模型来分析网络舆情传播机制,提出针对不同阶段的信息传播机理,通过线上线下的双重引导,设计差异化的防控机制。还有学者偏重典型案例研究,如靳凯和周平[8]建议借鉴厦门PX项目事件处置经验,在政府、媒体和公众这三个层面加强监督和引导;虞铭明和朱德米[9]以系统动力学为分析工具,以昆明PX事件为例,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扩散进行仿真分析;李伟权和刘雁[10]以A市环境群体性事件为例,探讨微信舆情叠加效应下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与阻断。
学术界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研究已经形成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现有研究多以单案例为主,可推广性和适用性稍显不足;对环境群体性事件也没有类型划分,影响了网络舆情引导的科学总结。因此,文章通过搜集和整理24个环境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通过多案例比较分析来探讨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构成要素,并进一步分析事件类型的影响作用,以期推进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促进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
概念是构建理论、假说、解释和预测的基石,清晰的概念界定有助于人们理解研究问题。文章涉及核心概念包括环境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舆情。
1. 环境群体性事件
目前关于环境群体性事件还没有统一的概念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类。一类强调维权性,如刘细良和刘秀秀[11]认为,环境群体性事件是由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环境因素引起导致居民生活环境恶化并最终引发群众抗争的群体性事件。另一类强调危害性,如于鹏和张扬[12]认为,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由环境污染问题诱发,群众的环境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在与政府、企业协商未果后采取集会游行、群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抗争行为。综上所述,文章将环境群体性事件界定为涉事民众为了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采取各种方式向涉事企业或各级政府表达诉求,对经济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聚集性事件。
2. 网络舆情
学者们基于不同的学科背景与研究视角对网络舆情的内涵进行了阐述。王来华[13]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曾润喜[14]提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综上所述,文章认为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网络上的反映,是网民或媒体以网络为载体,对某一社会公共事务或焦点问题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倾向性的、有一定影响的意见或言论的集合。
网络是开放的结构,当前人们的交往行为过度依赖于网络技术与新兴媒介[15],催生出一个“人人都能生产信息”的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16],有证据显示网上发生群体极化倾向的比例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的两倍多[17]。并且,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网民数量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凭借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即时性、匿名性等特点,再加上网络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为民众意愿表达和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正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新的策源地,需要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进行引导,而网络舆情的引导需要从网络舆情本身出发。网络舆情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载体四个构成要素。其中,主体是指参与网络舆情的社会行动者,主要包括有网络媒体与网络民众[18];客体是指国家管理者,包括执政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等国家机器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19];内容是指针对某一社会公共事务或焦点问题的意见或言论的集合,是网络舆情的核心[20];载体是指网络媒介技术,既包括广播、电视、报纸和杂志等传统媒体,也有论坛、新闻跟帖、QQ群、博客、微博、微信、微视频、直播、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媒体,成为人们了解社会、获取信息和连接世界的日常手段[21]。网络舆情的引导也需要稳定的制度支持,即通过建立一定规则来引导和约束社会行动者的行为[22]。
环境群体性事件本身的特征也影响着网络舆情引导的方式,环境群体性事件按照污染与否可以分为环境风险型与环境污染型,基于文献和案例的分析,研究事件类型的影响作用,可以为如何优化网络舆情引导提供思路。环境群体性事件治理结果根据民众环境权益是否维护、引发冲突的问题是否治理、社会影响是否积极分为成功、半成功、失败。成功即环境群体性事件处置相对公正合理,民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引发冲突的问题获得治理,长期社会影响积极正面;半成功是环境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民众环境权益得到相对保障,但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治理,矛盾点依然存在;失败是指冲突愈演愈烈或只是暂时被压制下去,民众环境权益没有被维护,引发冲突的问题未获治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可能诱发新一轮冲突。通过梳理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网络舆情引导要素。综上所述,得出文章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为使研究结论更具有说服力,文章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案例数据的收集经历了两个步骤:①采取文献荟萃和内容分析的方法,建立环境群体性事件案例库,涵盖2005—2017年间的100多个典型案例事件,并对每个案例均采用期刊文章、图书专著、网络资料、新闻报道和政府文件等多种资料来源,形成资料证据三角形[23];②根据事件典型性、媒体和网民关注度、资料的丰富度与可获取性三个标准筛选,并遵循复制原则[24],分别筛选出环境污染型群体性事件和环境风险型群体性事件各12个,共24个案例,如表1所示。从发生地域来看,既有城市地区的案例,也有农村地区的案例;从事件规模来看,选取的都是大规模(300~999人)和超大规模(1 000人以上)的案例,影响范围比较大;从事件治理结果来看,有成功(S)、半成功(SS)和失败(F)的案例。
案例编码主要包括三个要素:案例编号与名称、网络舆情引导要素和治理结果。对各案例赋予一定的编号和名称,案例名称是作者根据案例内容整理而成。依照理论框架以及24个典型案例的数据资料,最终梳理出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7个要素:多元的引导主体、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主动的网络议程设置、联动的线上线下行动、及时的信息公开与回应、完备的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和稳定的制度支持。对这7个要素分别用F1~F7表示。如果案例能完全体现网络舆情引导要素的特征则为非常符合,用H表示;如果案例并不完全体现,却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与其一致的方面则为部分符合,用M表示;如果案例完全没有表现出网络舆情引导要素的特征则为不符合,用L表示。治理结果分别用成功(S)、半成功(SS)和失败(F)表示。为了减少研究者分析案例的随意性、增加研究结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采用多人参与编码并达到基本一致的研究结果[25]。文章通过赋值的方式,将环境群体性事件案例资料的定性描述转换为相应数值,即非常符合(H)为3、部分符合(M)为2、不符合(L)为1;成功(S)为3、半成功(SS)为2、失败(F)为1。
依据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的特征,对24个案例进行依次编码,如表2所示。为检验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治理结果之间关系,对其进行Spearman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由表中结果可以看出,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治理结果之间相关性分析的显著性都为0,表明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治理结果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并且,通过回归分析发现,这些要素的系数除了F6以外都为正,说明这些要素作用越大,事件治理结果就越好。
表2 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编码
表3 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结果的相关和回归分析
对案例编码结果从成功(S)、半成功(SS)与失败(F)三个结果进行归类,进一步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治理结果的关系,如表4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事件治理成功的案例有8个, 这些案例中的网络舆情引导各要素以“H”居多,均处于较高水平;事件治理半成功的案例有12个, 这些案例中的网络舆情各要素以“M”居多,各要素符合程度呈现下降趋势;事件治理失败的案例有4个,这些案例的网络舆情各要素处于“M”或“L”的水平。可以看出,网络舆情引导要素影响了事件治理的结果,并且越多满足这些要素,事件治理就越成功。
表4 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与结果的归类比较
从案例编码的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发现,总体上环境风险型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各个要素以及事件治理的结果都要优于环境污染型群体性事件,环境风险型群体性事件在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以及信息公开与回应等引导要素发挥作用稍显不足。而在环境污染型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网络议程设置以及线上线下行动等引导要素发挥作用有限。
表5 不同类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要素
1. 多元的引导主体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隐蔽性,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主体众多,主要可以划分为网民、网络意见引导者与网络媒体。网民通过网络这一虚拟渠道来表达诉求,对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网络意见引导者通常具有话语权,影响着网络舆情的热度和变化。网络媒体又包括传媒网站和网络自媒体。其中,传媒网站具有新闻调查的权威性,对网络传闻具有验证作用,对网络舆情产生重要影响;而网络自媒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等优势,已经成为很多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地和扩散器[26]。从民主参与的角度来看,多元的引导主体可以提供更为广阔和包容的公共事务讨论与治理的平台。因此,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过程中,应吸引不同类型的引导主体介入,促进各个主体之间的互动协调,但同时也应强化自律意识,促进网民和网络意见引导者的自律以及网络媒体的行业自律。
2. 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
利益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现象[27],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的涉事民众也是为了争取自己的环境权益。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演进过程中,利益表达渠道的阻塞时常发生,导致传言、谣言以及一些小道消息流传。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能够缓解民众不良情绪,疏导民众的不满,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28],一方面,政府应培养形成掌握信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治理理念,为行动提供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借助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短信和新闻发布等社交网络平台构建多主体利益诉求的渠道,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观点,使得各方观点进行碰撞和沟通,从而增进彼此理解,有效化解矛盾。
3. 主动的网络议程设置
议程设置是大众传播媒介影响社会的重要方式,也是大众传播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互联网的发展迫使议程设置研究关注传统媒体以外的信息传播渠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公众议程研究[29]。网络媒体具有多元互动、即时性等特点,通过网络进行议程设置虽然不能直接决定网民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是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进而有效影响和引导网民关注的问题和关注的程度,是实现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有效方式。在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海南莺歌镇反对煤电厂事件、浙江余杭抗议垃圾焚烧厂事件以及湖北仙桃抗议垃圾焚烧厂事件中,当地政府在面临民众抗议,引发群体冲突之后,主动通过网络议程设置,积极开展与民众沟通与对话,最终实现事件的合理圆满治理。
4. 联动的线上线下行动
当前,互动式电脑网络呈指数增长,并创造传播的新形式与频道,它既塑造生活,又被生活所塑造[30]。网络舆情的风险源存在于社会现实生活当中,网络舆情同社会现实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因此,网络舆情的引导不仅需要完善线上的处理技巧,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更需要线下问题的圆满治理,网络舆情在线上,但是根源却在线下。只有线上线下联动行动,舆情引导和事情处置同步,才能真正实现网络舆情的有效治理[31]。所以,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中,要坚持同步引导处置工作机制,采取联动的线上线下行动,使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安排、同步进行,甚至网络舆情引导要在现场处置之前,做到处置未动,舆论先行。同时也应该根据事件不同阶段的舆情传播特点,设计差异化的引导机制,促进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
5. 及时的信息公开与回应
网络舆论具有集体无意识性,网民很容易产生从众心理[32],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回应舆情,可以使网民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进展情况,避免因主观判断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提高政府回应效率。一方面,对于网络谣言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负面网络舆情信息,政府应及时通过多种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供详尽的数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使得负面网络舆情不攻自破,引导网民作出理性判断。另一方面,要提高政府的回应效率。建立政府回应的承诺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承诺机制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求得到重视,责任追究机制则会促使政府工作人员增强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实现利益诉求的高效回应。
6. 完备的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
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的意义是尽早发现危机,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与规模进行判断,以便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避免危机的发生或者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成本最低、最经济也是最成功的危机管理办法,并且有预见性的政府要进行预防而不是进行治疗的治理范式,政府事前的预防更重于事后的补救[33]。从案例分析结果来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不够完备,发挥作用有限。其原因既有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如维护社会稳定的定势思维、报喜不报忧的惯性思维以及自说自话式的单向思维等[34],也有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的建设不足,影响了其作用发挥。因此,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注意与时俱进,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并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提供支持。
7.稳定的制度支持
制度是一套以某种方式构建社会互动的规则,通过提供其他行为人选择的信息以及不遵守规则给予制裁的威胁来引导社会行为者遵守,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认同,通过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等形式表现出来[35]。法律法规对一个国家来说至关重要,高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利用不同人群的参与和呼声,让冲突以更加广泛接受的方式得到治理,让社会更加平稳地渡过演变[36]。体制机制则是在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组织体系和具体运行过程。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需要稳定的制度支持。一方面,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法治建设,不仅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包含具体实施的方式和程序的完善;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体制机制的建设,提高新媒体环境中网络舆情的引导力,促进网络舆情的成功引导。
类型的研究,其核心和关键在于分类,分类是指把事务、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为类和种,使其各有归属,并确定它们关系的过程[37]。环境群体性事件按照污染与否可以分为环境风险型和环境污染型,二者在冲突焦点、群体心理动力机制、预警时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38]。环境风险型群体性事件像是一种生态运动,即以自然之名来对抗社会支配,反对污染和环境破坏,希望改变社会现状的集体行动[39]。涉事民众更加重视其权益的维护与表达,重视在事件的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强调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其意见,并对其利益诉求及关注的事项给予及时而准确的答复。针对此类事件,应注重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加强民众的参与,并进行及时的信息公开与回应。环境污染型群体性事件一般是污染已发生甚至已发生很多年,涉事民众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才起来抗争,事件一旦爆发,就会高情绪参与[40],很容易引发冲突暴力事件,这种事件类型随着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环境侵权救济手段的不断完善,可以逐步地减少或避免。因此,针对此类事件,应着重网络舆情的监测与预警,并坚持线上线下联动行动,主动设置网络议程,从而实现尽快处理矛盾焦点,有效化解环境污染。
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发展迅速,对治理效果影响较大,探讨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具有重要价值。基于环境领域的24个典型案例,梳理出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包含多元的引导主体、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主动的网络议程设置、联动的线上线下行动、及时的信息公开与回应、完备的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和稳定的制度支持7个要素,并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类型的影响作用,以期推动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合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