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俊 玉山县财政局
十一届三中全以后,我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20年实现GDP超过了100万亿元,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国土面积广袤,各个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存在一定贫富差距。若想要我国经济能够保持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改革和完善现有财税体制势在必行。
我国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1994年一直延续至今,重点体现在分税制的实施,打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吃大锅饭”的局面,明确了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政收入和具体职责的分配,旧有的一些问题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通过划分事权、划分收支范围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责:中央财政主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各方面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地方财政主要是确保基层稳定,保障基础民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在财政收入的分配上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从发达地区的收入中调配一定的资源弥补欠发达地区的不足,确保地方财政负担的公共服务能够维持最低标准,从而创造统一的市场环境、实现经济稳定发展。转移支付制度还可以纠正政府间的纵向财政失衡和横向财政失衡,纠正某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外部性,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全国性的宏观政策目标。以2020年为例,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82 895亿元,同比下降3.9%;其中中央收入82 771亿元,同比下降7.3%,地方收入100 124亿元,同比下降0.9%,地方财政收入比例逐步提高,数据表明转移支付制度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时代在不断进步发展,传统的财务和税务管理系统已经来不及满足现代财税工作的特定需求,预算管理效率低下,难以在税制改革中发挥明确作用,甚至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地区的财政系统曾经上出现过一些问题。
结合我国当前税收情况,财务和税收覆盖范围并不全面,并未涵盖所有领域,这表明现有的财税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由于实施分税制,国家是税收的主体,地方政府作为终端在管理上不到位,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空白。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会计机构设置较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将极大地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影响国家税收的征收[1]。
分税制通过二十多年的运行实践,地方税体系建设方面逐步出现一些问题,其中之一是地方税种收入规模小、税源零星分散、缺乏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主要税种,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财税体系是一种税收分配体系。税收制度不仅要更好地筹集财政收入,在为人民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税制改革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要更加科学合理地划分我国经济部门,通过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实现稳定的经济增长,有效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缩小各地区贫富差距。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范围确定相应的支出范围。加强国家对地方经济的指导和监管,从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优化经济税收管理体制,保证事权财权的对等,中央在保证全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经济管理,让资源可以有效地配置。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出台适当的财政措施,以应对每个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形势,最终实现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缩小。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60%以上),使之成为地区财力的主体。同时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确保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进一步扩大我国税收预算管理体制,首先要进行税收改革,在税收预算中组织税收活动的关联性,加强创新和预算改革。此外,针对关于中国大局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制定若干长期预算。增加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农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加强财务和行政控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打击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虽然我国的总体税收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快速增长,但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管理不平衡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变:一是进一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如根据需要征收环境税和资源税。二是进一步规范对法人实体征税,建立清晰的税收管理制度,在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引入其他税收,保障税收入持续增长。三是进一步平衡区域经济发展。针对各地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措施。此外,要调整一般税收中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改变以往间接税比例重要的情况,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十四五”时期,从新发展阶段的基本趋势来看,税收制度的适配性有待提高。为了使我国的税制更加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趋势,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 000元/月,相对原来降低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压力。这项改革实施以来,人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有效建立市场信心[2]。对税制结构加以优化,要与税收改革的实际情况相符合。要在财税管理方式上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继续深化改革,简化相关政策,下放权力;要避免税改后浪费资源的恶性状态,防止浪费资源的产生;要逐步推进体制改革,提高财税体制运行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税收改革必须将税收活动与税收预算相协调。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从总体上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要考虑到中长期预算,以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得到实现。二是增加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农业等民生领域预算支出,确保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得到满足。结合我国“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可考虑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弱化增值税的收入功能,两者实行联动的替代性改革。个税改革应与退休年龄延长、养老第三支柱的建立关联起来设计。
提升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培训、深造等途径,加强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还要努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自身也要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自己在财政、税收、经济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
相比世界其他国家,中国经济仍处于较快增长的阶段。经济发展与国家财税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新时代背景下,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财税改革,制定科学的征收标准,科学管理财政转移支付,使各行业得到更加有序、规律地增长,缩小各地区发展差距,推进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