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考察及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验证

2021-11-22 04:39:48李瑶玥王桂新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二孩流动人口消极

李瑶玥,王桂新

(复旦大学 人口研究所,上海 200433)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13年生育政策调整启动以来,社会整体生育水平远未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甚至显现一定下降趋势。低生育水平是低生育意愿的反映,尽管两个孩子是主流的理想生育数量[1-2],在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政策条件育龄人口中打算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人并不占多数,其再生育意愿也未随生育政策调整明显提高。2017 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表明,全国已有一孩的已婚育龄女性打算生育二孩的比例仅为27.3%[3]。2021年5月31日,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公布施行,仍引起许多消极的声音。根据2017年调查推算,全国育龄女性理想子女数为三孩及以上的比例仅为7.4%,对已生育二孩的育龄女性,理想子女数为三孩及以上的比例也只有7.9%,仅4.4%打算生育第三个或更多孩子[1]。二孩生育政策已切合绝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愿望,却未能显著提振一孩家庭的再生育意愿,可以预期,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在短期内也难扭转社会低生育意愿态势。

为什么生育政策放宽难以激活目标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在二孩生育政策实施背景下,学者们从多种视角对政策目标人群再生育意愿的具体影响因素予以实证考察,试图回答低生育意愿的成因,但并未给出清晰一致的结论[4];且不少研究估计的是具体因素对再生育意愿的直接影响效应,未能对再生育意愿的内在形成机制做出合理解释,也说明目前人们对影响并决定我国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关键因素的认识仍然有限。基于计划行为理论视角,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察并检验我国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剖析具体因素对已有一孩育龄流动人口消极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路径,为进一步完善生育的支持性措施提供依据。

二、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及其计划行为理论的阐释

(一)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

生育的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因素是影响生育意愿和水平的关键变量。随着收入增长,家庭倾向于以孩子“质量”替代数量,将资源用于较少数量孩子的照护和教育[5-6],生育“边际孩子”的意愿相应降低。但现实中,生育意愿不仅源于经济角度的理性权衡,也受主观情感与信念支配,社会心理学领域的计划行为理论为理解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提供见解[7-10]。这一理论提出,个体对执行一项具体行为的意愿(intentions)受行为信念(behavioral beliefs)、规范信念(normative beliefs)和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影响:行为信念是个体对行为可能产生结果的主观评价和价值判断,直接反映个体态度;规范信念是个体观测和感知到的来自伴侣、父母、朋友、社会的期望或压力;控制信念是个体对促进或阻碍行为目标实现因素的感知[11]。基于此,育龄人口对生育额外子女的主观态度、对亲友态度和外部社会规范的感知、对再生育能力和成本约束的感知分别定义了再生育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构成再生育意愿的直接决定因素。已被研究广泛讨论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等具体“背景因素”(background factors)则是通过信念中介影响再生育意愿的间接因素[10]。

由于多数研究将背景因素作为直接解释变量纳入统计模型,同一因素影响估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以受教育水平最为典型[4]。研究对象、变量测度等差异都可能导致不一致的研究发现,计划行为理论模型为这种不一致性提供了更系统的解释框架:特定背景因素可能通过多种路径影响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追踪背景因素对再生育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的影响,可进一步探析具体背景因素在再生育意愿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结合已有文献,以下重点考察三类信念对已有一孩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个体、家庭、经济社会等层面背景因素在三类信念的中介作用下影响再生育意愿的可能路径。

(二)行为信念、规范信念、控制信念对再生育意愿的影响

(1)行为信念。育龄人口对再生育积极或消极的行为信念与其生育意愿直接相关[8-9]。积极的行为信念可能源于再生育创造的积极效用或个体情感需求,如愿意生育二孩的育龄人口往往认同两个孩子将利于孩子成长、家庭幸福,或表示喜爱小孩[12-13]。相反,消极的行为信念可能来自个体固有的生育观念,也与对生育结果的消极价值判断相关;不愿意生育二孩的人更可能持“一个孩子好”的观念,也更倾向于认为二孩会增加经济压力或工作压力[12,14-15];对孩子性别的偏好也构成行为信念的维度,儿女双全的愿望会促进一孩家庭的再生育意愿,但对生育两个男孩儿的恐惧心理已成为抑制再生育意愿形成的重要原因[16-17]。

(2)规范信念。育龄人口对配偶、子女、父母等亲近成员有关再生育孩子态度的感知尤其是对配偶生育偏好和情感支持程度的感知均可能影响其再生育意愿[2,8,18-19];有关生养多孩的经历和观念等信息也可能借由社交网络等媒介传播扩散[20]:人们可能参考同龄群体的意见和经验,甚至可能将社会中流行的生育观念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不断修正自身生育意愿。在我国长期实施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年轻一代父母的生育观念较上一代父母发生明显变化[21],小规模家庭的社会规范已经形成[16,22];但自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政策层面对生育二孩的倡导尚未促成积极的社会态度。女性主体意识提升也是导致社会生育观念转变的重要因素,追求性别平等、反对传统性别观念的女性往往具有较低生育意愿[23-24]。

(3)控制信念。控制信念体现了人们对再生育直接和间接成本的判断以及对自身克服各项成本约束能力的评价,个体可能依其预期收入、住房条件、工作时间安排、健康状况、家庭和社会照护能力、公共政策保障水平等综合判断自身是否具备再生育的资源和能力。经济压力大、没有时间精力等反映消极控制信念的因素会普遍抑制一孩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14-15];且与生育一孩的意愿相比,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也更可能受控制信念支配[8,14,20,25]。

(三)背景因素对再生育意愿的影响路径

(1)人口学特征。年龄尤其可能通过行为信念和控制信念影响再生育意愿。人们对生育的主观态度会随年龄与阅历增长而改变[7-8],生育一孩的经历会影响个体对再生育预期结果的主观评价,使其向上或向下调整自己的再生育意愿[9,26];更重要的是,个人身体素质和生殖能力随年龄增长下降,使个体对再生育的控制信念减弱[18]。

受教育水平是个体层面另一重要影响因素。已有研究关于教育与再生育意愿关系的结论纷纭,其实反映出教育对信念因素影响效应存异,因而会通过多种路径塑造再生育意愿。一方面,受教育水平越高,育龄人口生养孩子经济能力越强,在经济方面相应具有较强控制信念,对再生育意愿产生积极影响[27];但尤其对女性而言,受教育水平高同时意味着高生育机会成本,家庭事业冲突反而可能削弱她们对再生育的控制信念,随着职业生涯发展,女性往往会向下调整生育意愿[28]。另一方面,受教育水平可能与女性对自身性别角色认知相关,影响她们对再生育的规范信念和行为信念:较低受教育水平女性易受传统性别观念和生育规范潜移默化的影响,更可能认同“成为母亲比拥有事业更重要”[29],因而倾向于依从家庭和社会的多孩期望和规范,并持有积极的生育态度;较高受教育水平女性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望使家庭事业矛盾更加尖锐,社会二孩、三孩生育规范更可能将其推于就业市场的劣势地位,加剧消极的行为信念[14]。受教育水平对不同研究主体信念影响的差异,可能是教育和生育意愿之间复杂关系的解释。

(2)家庭特征。从家庭层面看,孩子性别是影响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对孩子性别的偏好是个体行为信念的反映,在“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思想观念长期主导下,男孩儿偏好尤其支配着农村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30]。但受婚恋文化等影响,生育男孩儿意味着家庭在孩子成年后彩礼、置房等方面相对更高的经济支出[31],会降低家庭再生育的控制信念,甚至引致消极的行为信念。有研究发现,即使期望儿女双全,生育一个男孩儿育龄人口的再生育意愿也相对较低,印证家庭“两男恐惧”的主观态度[17]。

家庭结构、成员间关系等特征因素也可能作用于规范信念,引起生育意愿变动。在婚姻中相对地位较低女性的再生育意愿更可能受配偶施加的生育压力影响[32];随一孩年龄增长,个体的再生育意愿也会逐渐受一孩态度左右[18];听从父辈建议的主观意愿越强,个体也越可能因父辈积极态度而持有再生育的打算[33]。此外,配偶责任共担、父辈照料支持同样会增强育龄人口尤其是育龄女性的控制信念,促进再生育意愿形成[13,33-35]。

(3)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在个体生育意愿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养孩子需要大量经济投入,预期成本提高会削弱育龄人口的控制信念,进而制约和降低再生育意愿。表面上看,收入增加会提高生养额外孩子的经济能力,增强个体对再生育的控制信念,因而高收入一孩家庭更可能有生育二孩的计划[13]。但收入增加不等同于家庭用于抚养子女的可支配份额增加,住房等因素可能会对家庭生养孩子的控制信念造成额外影响。作为一种刚性需求品,住房的成本增加会降低个体控制信念,进而抑制再生育意愿[36];但拥有房产的财富效应也可能促使再生育意愿形成[37]。收入增加对职业女性控制信念的积极效应同样可能为生育的机会成本抵消,对再生育意愿产生抑制[38],因而相较于低收入女性,高收入女性生育意愿更低[26]。

(4)社会因素。社会文化与价值观念变迁会潜移默化地塑造育龄人口的行为信念。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市场参与率提高,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性别角色逐渐弱化,性别平等的价值观念淡化了育龄女性对生育的积极态度[8]。与此同时,社会多孩生育规范和压力使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不降反升,加剧了职业女性消极的行为信念[14]。研究表明,追求性别平等的女性更偏好投身事业,生育意愿更低;相反,持性别平等观念男性养育子女的责任感和参与度更高,倾向于有较高生育意愿[23-24]。

比如,幼儿园的新老师舞蹈跳得特别好,孩子们都喜欢看她的舞蹈,希望了解有关舞蹈的知识,于是就有了生成课程“和舞蹈老师在一起”。根据幼儿对舞蹈知识的提问,及时借助现代教学媒体从网络上获取知识和答案。这种教学手段远比老师反复说教的效果更为突出。幼儿不仅获得了关于舞蹈的很多知识,还学会了一种获取知识的方法,掌握了一种学习方法。

(5)政策和保障因素。公共政策支持尤其可能调节再生育的控制信念。对欧亚国家比较研究发现,在家庭和儿童友好型政策支持程度较高的国家,青年女性更可能认同自身具备克服生育障碍的能力,生育意愿更高[25]。充分的劳动权益保障、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是缓和职业女性家庭事业矛盾、提高生育控制信念的重要途径。职业保障健全、社会性照护资源支持均有助于提振我国已有一孩育龄女性的再生育意愿[39-40]。

三、背景因素对再生育意愿形成机制的检验:以育龄流动人口为例

为厘清背景因素对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影响路径,进一步以已有一孩育龄流动人口这一代表性群体作为研究对象,以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原因分别定义三类信念,考察具体因素通过何种机制最终决定育龄人口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消极再生育意愿。

(一)数据与变量

实证数据来自2016 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该调查面向在流入地居住超过一个月、非流入地户籍的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以有偶、有一孩育龄流动人口“是否打算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回答界定,受访者“是”“否”“不确定”的回答分别占比22.38%、46.44%与31.18%。可见,接近半数受访者没有再生育的打算。根据计划行为理论,育龄人口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意愿直接受制于其消极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与控制信念。

如图1 所示,“经济负担重”是受访样本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最主要原因,“没人看孩子”“年龄太大”“养孩子太费心”“觉得一个孩子好”等原因的影响程度依次递减。根据三类信念的含义,“会影响工作”“觉得一个孩子好”“养孩子太费心”属于行为信念范畴,反映流动人口对生育二孩的主观消极态度;“老大不愿意”“配偶不愿意”属于规范信念范畴,反映流动人口对家人生育二孩消极态度的感知;“经济负担重”“没人看孩子”“年龄太大”“身体不好”属于控制信念范畴,反映流动人口对生育二孩成本约束和克服约束能力的消极感知。相应地,控制信念对育龄流动人口消极再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最大,行为信念的影响次之,规范信念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

图1 育龄流动人口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原因

除前文讨论的背景因素外,流动人口的流迁属性也可能塑造其二孩生育意愿[41-42]。结合调查内容,研究将可能影响流动人口三类信念的可测背景因素归纳为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保障因素五类,具体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筛除一孩去世的样本、在调查期间怀孕、已绝经或子宫摘除的女性样本以及关键解释变量缺失的样本,实证样本最终包括29109 名已生育一孩但不打算生育二孩的育龄流动人口。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模型

由于性格、价值观等不可测因素可能同时影响育龄流动人口对生育二孩的消极信念,以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具体原因作为被解释变量建模,各方程的扰动项之间可能存在相关性。为此,本文构建多元Probit 模型(Multivariate Probit Model)联立估计各解释变量的影响效应,模型可表示为:

具体地说,当受访者i 选择原因m 为自己不打算生育二孩的主要原因时,对应被解释变量yim=1(m=1,2,…,9),否则为0,相应的潜变量为yim*;Xi为上述可能影响生育信念的可测背景因素向量,各方程扰动项服从多元正态分布。模型估计由统计软件Stata/SE 15.0 mvProbit程序执行。

(三)结果分析

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各类背景因素对决定育龄流动人口消极再生育意愿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控制信念主要有以下影响:

表2 多元Probit模型估计结果

续表

(1)人口学特征。第一,女性流动人口的消极再生育意愿倾向于受生育二孩影响工作、养孩子费心等消极行为信念以及无人照看孩子、年龄大、身体不好等消极控制信念影响;男性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则主要来自“一个孩子好”的行为信念、感知配偶消极态度的规范信念、生育经济负担重的消极控制信念。第二,年龄增长显著淡化了流动人口消极的再生育态度以及经济成本、照料子女时间成本方面的消极控制信念,却增强了生理方面的消极控制信念,对再生育意愿产生抑制。第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可能因身体状况而不打算生育二孩,但较少持有养育孩子费心的消极行为信念、经济负担重或年龄大的消极控制信念。第四,相对农业户口流动人口,无生育意愿的非农户口流动人口更倾向于持有消极行为信念和规范信念,也更可能因无人照看孩子、年龄大等消极控制信念而不打算生育二孩。第五,随着受教育水平提高,经济负担对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减弱,但生育影响工作的消极行为信念和无照料子女时间的消极控制信念成为消极生育意愿形成的主要原因。相对初中及以下学历流动人口,高中学历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也更可能受养育孩子费心的消极行为信念和一孩消极态度影响,但接受高等教育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则不太可能受制于配偶消极态度与自身身体状况。研究结果表明,不同人口学特征群体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存在明显异质性。从影响消极信念的性别差异看,工作对女性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的抑制效应凸显,但家庭内的性别分工没有因流动发生根本改变。女性流动人口仍承担着较多的子女照料责任,也更易感知家庭和工作的矛盾冲突,对生养孩子的消极态度和照料子女的时间资源约束更可能抑制女性的再生育意愿。相比之下,男性流动人口的消极再生育意愿由经济压力主导,也更可能受配偶消极生育态度支配。从教育差异看,较低受教育水平流动人口的消极再生育意愿更多受制于经济约束,较高受教育水平流动人口的消极再生育意愿则更可能源自生育影响工作的消极态度和照料子女的时间资源约束——根据这一结果,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如果主观态度转变、时间成本约束增加引致的消极信念因素强于经济能力提升带来的积极控制信念,教育会表现出对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

(3)经济因素。第一,流动人口因经济负担引致的消极控制信念会随家庭收入水平提高而减弱,但收入水平越高,流动人口家庭越可能因持有“一个孩子好”的行为信念与年龄偏大的消极控制信念而不打算生育二孩。第二,拥有流入地房产会降低生育影响工作的消极行为信念、来自配偶的消极规范信念与经济压力引致的弱控制信念对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的抑制;但随着房租或房贷支出增加,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反而倾向于受生育影响工作与养育孩子费心的主观态度、配偶和一孩消极态度、经济负担和照料子女时间资源约束支配。尽管家庭收入水平提高可能促进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形成[37,41],但以上结果显示,对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流动人口,收入提高也与追求孩子质量而非数量的行为信念相关,由此产生的消极效应可能抵消控制信念增强对再生育意愿的积极效应。住房对流动人口二孩生育信念的影响也为住房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路径提供了多重解释:拥有流入地房产带来的财富效应会缓和生育对工作的冲击、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但高房租房贷支出会使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少、工作生活压力增加,引致育龄人口自身、配偶和一孩的消极态度,挤出家庭对二孩的需求。

(4)社会因素。第一,长距离的跨省流动会增强流动人口的消极行为信念和规范信念,提高因无人照看孩子和身体状况原因而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可能;与之相比,省内短距离迁移的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因经济负担放弃生育二孩的打算。第二,计划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更可能因持有生育影响工作和养育孩子费心的行为信念,或因经济、时间和年龄约束而不打算生育二孩。第三,与迁入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相比,迁入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普遍有更强的消极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迁入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由经济负担主导,但其因消极行为信念、消极规范信念、无人照料孩子和身体状况差等消极控制信念而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可能则低于迁入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第四,来自生育水平较高地区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主要受生育影响工作的行为信念以及由经济负担和身体状况引致的消极控制信念影响,但来自生育水平较低地区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更可能由“一个孩子好”的行为信念主导。迁入生育水平较高地区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主要源于对自身年龄偏大的担忧,但迁入生育水平较低地区的流动人口更普遍持有生育影响工作和“一个孩子好”的行为信念、消极规范信念、无人照看孩子和身体不好的消极控制信念。迁移为育龄人口创造了经济机会和收入,却同时增加了子女照料成本,流动人口自身及其家人的生育态度也可能在迁移过程中发生转变。流动人口的再生育意愿会受迁入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已有研究表明,迁入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最高,迁入东北地区流动人口的二孩生育意愿最低[41-42]。估计结果显示,抑制东北地区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原因是对生育经济负担的感知,而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则更可能受个体消极生育态度、配偶和子女消极生育态度综合影响。流动人口对再生育的信念也会受家乡和迁入地生育文化与社会群体规范调节,从较低生育水平地区迁出或迁入较低生育水平地区的流动人口更可能持有“一个孩子好”的观念。

(5)保障因素。参与养老保险会增强不打算再生育流动人口的消极行为信念和规范信念,但会减弱生育经济压力的抑制效应;参与医疗保险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因养育孩子费心的消极行为信念、年龄太大的消极控制信念而不打算再生育;拥有住房公积金同样会强化流动人口消极行为信念,使其因生育影响工作、养育孩子费心的消极态度而放弃生育二孩打算。已有研究认为,参与养老保险可能降低生育子女带来的养老效用预期,降低育龄流动人口的再生育意愿[41],但参与补贴强度高、缴费负担低的社会保险反而可能提振流动人口的再生育意愿[42]。结果表明,尽管社会保障减轻了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经济负担,却可能引起其生育主观态度变化:对拥有福利保障健全工作的流动人口而言,生育可能会影响他们在流入地发展的稳定性,加剧对生育影响工作的担忧。

四、结论与讨论

根据计划行为理论,本文围绕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分析了影响我国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利用2016 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实证考察了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保障因素等背景因素对育龄流动人口三类信念的影响,为已有一孩育龄人口“不打算生育二孩”意愿的形成机制提供解释。实证结果发现:

(1)不同人口学特征流动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存在异质性。由于承担较重的家庭角色,女性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更可能受家庭事业矛盾冲击;男性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则可能由经济负担引致的消极控制信念或来自配偶的消极规范信念主导。年长流动人口对再生育的消极态度和对成本压力的感知程度均弱于年轻流动人口,但生育能力的衰退无疑成为抑制他们再生育意愿的关键原因。经济成本制约着较低受教育水平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较高受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消极生育意愿则可能源于生育影响工作的消极态度和照料子女的时间约束。

(2)一孩为男孩儿对再生育意愿的抑制效应可能由再生育的经济压力所解释,拥有一个女孩儿且不打算再生育的流动人口反而可能持有“一个孩子好”的观念——传统的男孩儿偏好似乎在逐渐消解。父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照料支持有助于缓和家庭再生育的时间成本约束,但子女和父辈随迁却会加重流动人口家庭在迁入地的经济负担,对再生育意愿产生抑制。在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已成趋势的背景下,有必要采取措施增强对随迁子女和父辈的保障和支持。

(3)经济状况决定控制信念,但同样会引起行为信念和规范信念改变,在再生育意愿形成过程中发挥多重影响效应。家庭收入提高,流动人口的再生育意愿也可能为一孩观念所抑制;同样,流入地购入住房为家庭创造了财富效应,但较高的住房支出不仅会增加家庭经济、时间资源约束压力,也可能引致流动人口自身及其家人的消极态度,对再生育意愿产生挤出效应。

(4)迁移会引发诸多社会性因素对育龄人口再生育信念的影响。迁移带来收入增加,会提高流动人口克服生育经济负担的能力,但同样可能施加子女照料压力、引致流动人口自身及其家庭对再生育的消极态度。迁入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生育文化和社会规范同样可能塑造育龄人口生育信念,引致生育意愿的地区分化。

(5)或许由于迁移带来工作生活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健全的社会保障未必会为流动人口生育二孩创造有利条件,反而可能引发生育影响工作的担忧、引起自身和家人的消极态度,使他们放弃再生育打算。

以上结果显示,计划行为理论为理解再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提供了一个可行分析框架。备受研究关注的背景因素既可能塑造育龄人口主观生育态度,促使其采纳家人意见或群体规范,也可能影响育龄人口对生育成本和资源约束的感知——即分别作用于育龄人口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间接影响再生育意愿形成。积极或消极的生育意愿是背景因素影响生育信念多种路径相互制衡的结果。从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视角分析再生育意愿的关键影响因素,有助于厘清和把握不同背景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机制,理解社会低生育意愿的成因。

以往研究强调居高不下的生育成本,但育龄人口对生育的态度、社会群体生育的规范也悄然改变。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有效公共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全社会生育率提高具有积极作用[44],在女性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参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推动性别平等、支持家庭与儿童发展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尤为重要[45]。为激发我国育龄人口的生育意

愿,鼓励生育行为实现,公共政策不仅应着眼于减轻生育的经济和时间等成本障碍,提高育龄人口克服生育成本约束的能力,更需逐步创造对儿童成长、家庭发展和女性发展友好的社会环境,引导性别平等、生育友好社会规范形成,切实保障女性及其家庭权益,培育育龄人口积极的生育态度,以助于其生育愿望向意愿和行为转变。

本文仅对已有一孩流动育龄人口再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期间的调查表明,非流动育龄人口同样持有较低再生育意愿,且随着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二孩家庭的再生育意愿也值得进一步对比探究。本文的研究发现为后续面向育龄人口各孩次生育意愿的研究提供参照。受调查数据制约,本文仅从“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方向分析各类背景因素在三类信念中介作用下对消极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机制。由于各背景因素对“不打算生育二孩”和“打算生育二孩”两种生育意愿的影响效应是非对称的[26],未来的调查研究应从两个方向进行更充分的讨论。此外,一些应用计划行为理论的调查研究通过量表工具测量三类信念,通过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综合估计背景因素、生育信念和生育意愿的关联路径[8-9],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意义。本文研究成果对育龄人口生育信念进行准确测量,有效分析目标育龄群体各孩次生育意愿的形成机制及关键影响因素,从而有的放矢地制定、完善相关公共政策措施,对逐步化解低生育意愿背后的困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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