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怡冉,王真真,张德胜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后,便得到国际社会的反响与关注。通过国家间合作与融合进程中的互动与谈判,逐渐改变国家偏好、认同、利益、相互认知和共有知识,增强国家间的“我们感”[1]。因此,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体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的开放性、亲和性、渗透性等特点[2],有利于推动双边乃至多边国家间的文化交流,从而消除各种争端,实现“民心相通”[3]。其中,“一带一路”国家的各种体育组织作为桥梁与纽带,为国家、地区间的交往提供了机遇和平台。“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有助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贸规则的制定,促进沿线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各国人文交流,从而增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关系,维护区域稳定,促进地区发展。本研究中,“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主要指由沿线国家的国内体育团体或组织依据一定协议而设立的机构。如我国主要包括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等为代表的政府体育组织;以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中国体育职业俱乐部等为代表的企业体育组织;以居民志愿性体育组织、发展性体育俱乐部、小区体协会等为代表的民间体育组织[4]。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发展程度、文化背景等存在差异,导致各国体育组织在交流合作时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如何开展“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非常重要。通过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策略,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体育外交格局,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体育强国建设,提升国际形象,扩大国际影响力。
“一带一路”建设力图通过“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构建命运共同体,以极大的包容性与开放性促使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在实践中,结合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实际情况,“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政策沟通主要指通过加强政府间的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的政策沟通交流相关机制。政策沟通为“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奠定基础,促成共识,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体育组织发展规则体系。2016年,国务院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的“16+1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苏州纲要”“里加纲要”“索非亚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均强调“加强双方体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各类体育组织建立直接联系,并加强国际体育事务合作”。在这些政策和文件的支持下,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为代表的中国政府体育组织与各国(地区)政府体育机构及相关体育组织草拟双边体育交流计划并协调实施,开展双边体育交流合作。
贸易畅通主要指为了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达到削弱甚至消除贸易壁垒的目的,积极与沿线各国进行经贸交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与体育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体育贸易与经营的全球化趋势也愈加明 显。2018年9月10日,“一 带 一路”体 育产业合 作国际研讨会在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举行,来自国家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国家体育总局及“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体育官员、学者、行业代表在此围绕各国体育项目、体育产业发展进行交流。当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地具有产业基础、商业人脉、社会网络的企业体育组织,在体育用品制造产业转移、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体育旅游、体育商贸博览、体育竞赛表演等领域,为沿线提供深化合作与交流的广阔空间。
“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能够深入挖掘各地区潜能,打开沿线各国的体育市场,使各国智力资源与体育资源互通互享,从而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体育比赛资源和人才资源。当前部分区域性、国际性体育组织已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交流合作,如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以及中国体育企业协会等体育组织利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体育资源,加强体育产业合作,实现体育全方位的交流互动,推动各种体育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的合理有序流动,实现体育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深度融合。
体育赛事作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体育组织进行交流合作的主要内容,它不仅可以直接促进赛事参与国家和地区间的体育文化沟通与交流,有助于建设和打造“一带一路”特色赛事品牌,而且是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动力和有效途径,可以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合作[5]。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号召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加强与国外体育赛事合作,引进精品体育赛事。近些年,“一带一路”主题的体育赛事不断涌现,赛事项目及种类颇为丰富[6]。
民心相通是国家间交往的社会根基,在体育领域内具体表现为通过各种体育文化交流、举办国际体育赛事、体育援助、推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等的合作。《愿景与行动》在“民心相通”中提到,要将体育作为交流合作的桥梁。国家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可以有效传播“丝路精神”,广泛开展体育领域内的各种合作,从而促进沿线各国不同文明的互学互鉴,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营造和谐友好的体育文化生态和传播环境,从而实现民心的互动、民风的互赏、民情的互谅。如中国和东盟国家联合举办十二届中缅胞波狂欢节,是一项具有较大影响力且受欢迎的体育和文化活动。其将中国与东盟相同的体育交流活动融入传统文化,形成以传统节日为传播载体的中国与东盟国家融合的传统体育文化[7]。
由于“一带一路”跨越区域较大,覆盖地区较多,各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表现在体育组织交流合作方面的挑战主要有以下2点。
(1)贫富差距,使得交流合作不稳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由于工业投资、市场开放程度、基础设施和资源禀赋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贫富差距也较为明显。“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地区贫困问题相对严重,导致体育事业发展比较滞后,但同时“一带一路”沿线也不乏塞尔维亚、俄罗斯等体育设施相对完善且体育事业发展良好的国家。当体育组织内进行多方合作时,难免需要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经济制度等,而经济水平较低、竞技体育水平较低国家的体育组织缺乏交流合作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交流合作的不稳定使得体育公共政策更倾向于体育发展水平较高国家。并且在加剧贫富两极分化的同时,可能导致体育组织间的势力分化越发明显。
(2)各国对于体育组织的资金投入不均匀,影响体育组织间交流合作的顺利开展。各国政府体育组织内部权利、收益分配制度和格局不同,分配到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教育等领域的宏观发展计划与政策存在差异,而且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体育组织提供体育公共产品的水平也不相同。同时,非政府体育组织作为体育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一些国家发展普遍存在“缺合法性、人才、经费、场馆、制度和政策”[11-12]等基础短板,使组织陷入“能力较弱、依赖性强,甚至非政府弱、自主性弱、行政化明显”[13]等困境。社会体育组织的资金投入不足,难免会影响组织内各项体育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而出现各国体育组织之间经济交流不平衡的问题。
沿线国家不同文化渗透与交融过程中,难免出现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与现代文化冲突[14]。
(1)“一带一路国家地理区位等因素所带来的文化差异,造成”诸多在文化传播中文化理解的偏差,将导致组织在交流合作中产生障碍。如民族传统体育本身具有突出的地域性、乡俗性特征,在远离乡土的异地进行传播存在诸多困难[15-17]。另外,不同文化的语言思维和表达方式存在差异。体育组织中,不同语言体系国家在交流时也难免出现因语言问题导致的理解偏差,从而影响组织内交流。
(2)体育组织内各国体育文化发展程度不同,导致国家体育组织在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程度不高。就竞技体育文化而言,“一带一路”国家竞技体育总体发展水平较好,但两极分化也比较严重。其中,仅中国、日本、韩国和俄罗斯举办过夏季奥运会,日本、韩国、俄罗斯举办过冬奥会以及我国将在2022年举办冬奥会。这种体育文化发展程度上的差异,最终导致文化传播力、文化输出的差异,给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带来一定阻碍。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的国际社会环境固有格局加速变动,国际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国际体育组织会承受更多源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动荡带来的冲击[18],使得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一定程度上停滞。
(1)诸多国际大赛受到影响,导致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机会减少。新型冠疫情暴发后,国际体育组织对全球体育掌控力下滑,奥运会、世锦赛或将遭遇全球危机[19]。部分非热门体育赛事因资金或无国无城举办而濒临取消,“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全球体育“低潮”的影响。各种国际赛事作为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平台,其作用也将在疫情期间被大大削弱。
(2)世界各国体育产业遭遇“寒冬”,导致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动力减弱。就国际体育形势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夏季奥运会所牵涉的33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联合会均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各国家/地区奥林匹克委员会也纷纷采取降薪、裁员、居家办公等方式缩减开支以确保运转[21]。在体育竞赛表演业方面,我国足球、篮球、排球等职业联赛被迫延期举行,大约1/3的马拉松赛事被迫取消或延期。在体育休闲、旅游产业方面,户外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全面取消,整个体育产业上下游几乎无不受到冲击,可能会造成诸多体育企业和组织的生存危机[22]。疫情所带来的体育经济“寒冬”也将导致体育组织需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解决组织内经济萧条的问题,一旦经济问题难以修复,组织内的体育贸易交流将会较大幅度减少,一定程度上使得体育组织失去诸多交流合作的机会。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以“一带一路”建设者的身份,肩负起交流合作的重任。以人类共同未来的概念为出发点,以共同发展为动力,以平等合作为道路,以构建公正的国际秩序为目标[23],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各国体育组织交流与合作的指导原则。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力推进,目前体育组织在各个领域内的交流合作越来越广泛且复杂,首先需要建立交流合作的基本框架。(1)发挥政府在“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间交流合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制定“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共同管理的章程,构建“一带一路”共同体国家体育组织工作模式,加大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探索研究[24]。通过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加强与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外交部和境外文化中心的交流合作,“一带一路”重大体育合作项目的建立、示范和监督,以及相关合作方案和相关政策的制订、协调、实施等,对“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发展走向进行宏观指引。(2)构建多边、双边和次区域体育组织的常态交流体制。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体育组织之间、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政府、企业、体育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可以尝试由局部到整体的构建策略,先构建“东盟+南亚”“西亚+中亚”“中东欧+独联体”等次一级的区域体育组织,开展双边及多边体育文化交流活动,广泛调动各国及人民参与的积极性。待组织发展成熟后,再拼建成完整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体育组织的常态交流机制[25]。(3)制定体育组织间交流合作的具体政策和制度。建立体育市场准入制度、体育投资环境建设、体育进出口政策、财政政策体系;制定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援助等方面的政策,以及其他组织工作模式等。不仅包括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通过协商达成的规则和条例,同时也包括制定各种有关体育组织之间交流合作的自治性政策和制度。
外交部部长王毅指出:“‘一带一路’构想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我们的态度是:希望各个国家、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甚至非政府组织都可以参与到具体的合作中来[26]。”因此,“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间的经贸交流合作需要以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为手段,具体做法如下。(1)提供体育非物质公共产品。一是制度性的社会公共体育产品,如有关体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制度性产品是物质性和精神性社会公共体育产品提供、安排和生产的基本依据和规矩[27]。我国应在与他国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中,积极提供“共商共建共享”的体育理念,贡献有利于国际体育组织持续发展的中国理念,引领国际体育发展。二是信息性的社会公共体育产品,包括体育知识性产品和具有激励功效的精神产品。通过“一带一路”体育论坛、体育留学、体育合作办学等非物质公共产品,强化体育发展理念,推进沿线体育融合发展。(2)提供体育物质公共产品。重视国际体育品牌赛事、精品国际体育旅游路线的打造。首先,我国体育组织应积极主动申办和承办体育赛事,积极创新办赛模式,积累办赛经验,不断提升办赛水平在与其他国家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中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给予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支持,鼓励或协助沿线国家和地区申办体育赛事[28]。其次,通过国家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明晰本国的赛事文化特色,发挥国家体育组织间的最大体育合力,形成高品质、多元化的赛事品牌。通过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活动,进一步开发合作国家的体育旅游市场,同时以体育旅游扩大体育赛事的影响力[29]。另外,积极推动国家体育组织联合建立各种体育博览会、广交会,建立体育自贸区,经过交流合作协商管理,打造多边贸易,实现体育贸易畅通,实现各国体育产业的深度融合等,从而实现由体育带来的经济融通。
(1)充分发挥现有多边合作机制和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国际体育组织平台,如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和非体育组织平台,如上合组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创设“16+1”机制、亚欧会议等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现有会议、论坛组织,各种海外文化和旅游平台,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品牌等,积极争取为各国体育组织提供稳定的交流互动机会。善于利用现有各种资源平台,加强与教育、旅游、艺术、卫生、生态等部门的融合和联系,实现与沿线各国多方面的交流合作。(2)坚持官方推动与民间自主相结合的模式,充分重视民间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一方面,坚持官方推动与民间自主相结合的模式。以官方推动民间,以民间补足官方,充分发挥官方规范、信用的优势与民间灵活的特点[30]。特别重视著名体育运动员、民间体育活动家、体育企业家、体育热心人士等的作用。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民间体育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明确各种体育社会组织在“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确保其开展各种国际活动的合法性,以消除现有法律中的各种障碍。(3)实现体育组织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机融合。“互联网+体育”的新型体育组织交流合作方式形式多样、费用较低、服务全面,将体育产品开发与供应、IP或版权运营、场馆建设与服务、体育媒体、体育培训、体育医疗等一系列的体育资源进行有效链接,促进体育与新闻、教育、健康、医疗、设施建设等关联产业的齐头并进,多层次融合体育关联产业各自具备的创新资源要素,加大各区域体育服务设施、基础建设、服务产品开发等多方面合作,推动体育与关联产业[31]。
体育文化的发展与政治经济有密切联系,是各个国家之间经济、政治发展与合作的重要因素[32]。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增强体育国际话语权的“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示中国体育文化交流硕果,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增强中国国际体育话语权正当时[33]。“一带一路”各国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需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以此来提升自身的体育话语权。体育话语权实际上是体育“本体话语权”与“体育媒介话语权”的复合体,是两种权力行为体的重构[34]。(1)传播中华体育文化,建立沟通交流中的文化自信。中华体育文化的传播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我国体育的“本体话语权”,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故事、世界表述”“世界内容、中国创意”的方式交流传播[25],精准定位各个国家的体育组织与受众,力求差异化传播路径,不断创新表达视角,提升中华体育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推广组织共同价值,从而加强与各个国家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2)树立体育组织的良好形象,谋求对本组织的了解、信任与合作。通过科学地使用多媒体的方式,传播体育文化信息所蕴含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协调和改善组织的内外部关系,树立和保持体育组织的良好形象,谋求公众对于本组织的了解、信任与合作[35],提高组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体育组织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能使其所在的体育组织与媒体之间保持积极的、协作的、相互依赖的共生共赢关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36]。
“一带一路”,从理论建设到实践操作,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其中,“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具有一定现实价值和重大意义,致力于突破“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间交流合作面临的现实挑战,使体育政策沟通、体育贸易畅通、体育资源联通、体育民心相通、体育赛事融通发挥应有的功效和价值。后续研究中应该持续关注“一带一路”国家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的最新发展动态,加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解读和研究,努力寻找“一带一路”与国家体育组织之间的契合点,促进二者有效交流、深入合作,在此领域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