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 芳
达尔克罗兹是一位瑞士的音乐家、教育家。他首先了解体态律动的教学方法:以身体为乐器将音乐表达出来。在他的认为中,音乐应该是可以通过身体表现出来的,这种表现区别于舞蹈,是更直观的有力地将音乐中的强弱以及节奏的变化表现出来。
在传统的音乐教学中,往往是单方面的音乐传输,不仅仅是教师和学生失去了丰富互动体验,学生和音乐之间也缺少了互动。尤其是中高年级的学生,对于音乐的感知力应该是较低年级的学生有了更大提升的。如果只是呆板的一方教学另一方学习音乐知识,是很难有所裨益的。在中小学的教育中,往往是文理科目占了主导地位,忽略了艺术素养的教导。教师更应该担起责任,将音乐课堂变得生动有趣,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喜爱与关注,以达到增进音乐修养的目的。
对于小学中的中高年级来说,8—12岁的年纪正是对一切事物好奇和感知的时候。正确的利用这一年龄段的特性,培养孩子们对于音乐的兴趣是很有必要的。单纯的学习乐谱,吟诵歌曲很容易消磨孩子们对于音乐的喜爱。音乐这个科目应该是浪漫的、富于想象力的,如果局限在几页乐谱中,是无由的浪费,浪费了孩子们天真烂漫的想象力。
在课堂中加入体态律动,是将音乐从殿堂带向孩子们身边的优解。对于教师们在课堂中开展的各种活动,应该是持有发散思维的,不应该拘泥于一种固定的解题思路。音乐是没有固定的答案的,对于同一个问题,每个孩子给出的答案都是正确的,这些都是他们对于音乐的单纯的理解。反之,如果教师坚定心中的答案,不去体会或者聆听孩子们的答案,与教习书中的乐谱也是没有差别的——将音乐变成了统一的“感触”是失败的体态律动教育,同时也会降低学生们对于活动参与的积极性。在教学层面是教师教授知识于学生,更多的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学习。学生向教师学习基础的知识,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老师向学生学习发散的不受拘束的思维,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发展出更多更好的方案。
对于空间小或年级较低的学生,可以采取哼唱歌曲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体态律动中的原地动作,利用一些肢体上的小幅度动作,例如鼓掌跺脚挥手等动作,将听到的音乐,有意识地表现出来。同时也可以训练学生们的反应力,譬如按音乐鼓掌,然后音乐停止的时候,鼓掌也停止;音乐再次响起的时候,鼓掌也跟上。低年级的学生更有好奇心和爱表现的心理,教师可以选择一些更轻快有活力的音乐,避免长时间聆听同一类型的音乐,学生出枯燥的心理,失去了对于音乐理解力的表现欲。
对于拥有大量空间或年级较高的学生,可以适当地增加难度。将四肢都运用起来,积极的跑跳等,赋予学生更多的表现空间,充分的表达他们对于音乐的理解。音乐也不仅仅局限于课本中固有的歌曲,可以更多地选用即兴歌曲。一来打破固有的音乐体验;二来可以让学生锻炼创造性和敏捷性;三来也赋予音乐课堂更多的活力和乐趣。高年级的学生较低年级更沉稳些,教师要调动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可以采用积分制或者奖励制,让他们积极地参加到活动中来。不仅是对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更有助于他们锻炼自信心——大方的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在学生拥有一种乐器技能的基础上,可以让学生自行弹奏出教师播放的乐曲的旋律,如果学生能较为完整的表现出来,教师可以建议学生为该乐曲伴奏。在记忆乐曲片段的基础上,能理解性的弹奏,是更高的音乐素养。
在整个的音乐教学活动中,教师还是要始终牢记音乐的完整性:预备、启奏、延续和恢复这四个步骤都是必不可少的,切勿舍本逐末。将体态律动运用到音乐教学中更多的是要培养孩子们对于音乐的兴趣与素养,如果一味地追求实践活动,没有理论支持,学生们对于音乐的理解也是零散的、不成体系的。这样的课堂教学更加趋向于体育课堂,是错误的示范。要在有一定理论的基础上,利用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加深理解,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小学的音乐课堂中,要因材施教,不能一味地教授知识理论,只有学生们真正地参与在音乐中才能提高音乐欣赏力。教师教授的都是前人对于音乐的理解,学生自己体会到的,才是真正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思考。这时候教师再适时的讲解,就能在不打击学生积极性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的音乐体系知识。因此,在中小学的音乐课堂中,引入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音乐教学方式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