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彪 青岛大学
股权投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发生在两个不同企业之间或企业与风投机构之间。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会发生明显变化,而随着投资企业不同管控政策的推广与落实,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也可能很大程度上发生改变。根据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的多少,可将企业的股权投资分为全资、控股、参股等几种基本的类型。企业股权投资过程较为复杂,其涉及到资产转移、不同税种金额计算以及税负问题等多个内容,而合理进行税收筹划,以减少税负尤为重要。
税收筹划又叫合理避税,它是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起特大财税案中诞生的一个新名词。当时,案件参与者汤姆林先生谈到:“所有人都权对自己的未来发展做出相应的统筹规划。如果相关企业或单位能够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规定做出一些规划与调整,便可少纳税,那么国家便不得强迫其多缴税”。这一观念一出,税收筹划便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普及与应用。时至今日,国内外专业与学者关于税收筹划有了更清晰而明确的定义:“在不违反税法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交易、分配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提前安排与策划,最终达到获取节税经济效益目的的一种行为。”
税收筹划分类标准不同,其类别也不尽相同。在股权投资中,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是对企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两种方式,以这两种方式为分类标准,可将税收筹划也分为直接的与间接的两种。直接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通过投资合同或协议,对双方在股权投资中的权益、义务、责任以及投资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直接的股权投资要重点关注优惠税率与税收减免,税收筹划要关注不同类项目的税收待遇,选择税收收益最大化的投资。间接股权投资是指大企业通过其控制的附属公司对另外一个公司进行控股,如果与直接投资这种方式相比,间接投资方式更关注投资收益水平。间接股权投资的税收筹划需要掌握的知识较多,操作流程也更加艰难,投资企业必须了解相应的税收规则,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股权投资中,部分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够准确,体悟不够透彻、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一些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偷税漏税的另外一种说法,只不过这种说法更隐晦而已。在这一错误认知的诱导下,部分企业在筹资、投资等过程中,往往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大肆进行逃税、漏税,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税收筹划与逃漏税有着本质性区别,前者是在税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一系列合规合法的经济活动,而后者却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悖理伤道行为,理应大力度打击与遏制。正像英国汤姆林先生所说的那样,企业如果能够通过一些合法合规的安排与计划达到少缴税目的,便不应该被强制多缴税。税收筹划是在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所做出的一些规划安排,达到合理避税是必然的,而偷税漏税是可耻的,在任何时候都应被打击。
企业股权投资是一个周期较长的漫漫投资过程,这意味着股权投资中的税收筹划容易在漫长投资过程中因遭受多方因素影响而最终偏离企业原有筹划收益预期。筹划收益偏离预期目标既会导致企业投资收益受损,又会导致投资中许多潜在风险的滋生。股权投资中,很多企业管理者往往对投资中因收益变动而出现的显性风险较为敏感,但却对其背后的隐性风险因素有所忽视,不能精准把控。例如,股权投资中因对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或运用不当造成的税收优惠无法享受风险、因支撑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客观条件更改而导致预期筹划收益萎缩或消失的风险、因税收筹划失败企业面临着要承担相应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的风险等。相关调查与研究显示,企业缺乏对税收筹划中风险的把控阻碍着其合理避税的效率。
股权投资结构比例直接影响投资企业的税收筹划。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颁布的财税〔2009〕59号中明确规定,对一些符合特殊要求的控股公司可赋予特殊性税收待遇。因此,企业在股权投资时可认真参考此文件相关条例,选择科学的股权投资比例。企业股权投资涉及到多种税种,还涉及债务、劳资以及相应的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果企业在投资中能收购被投资企业100%的股权,便可相应地规避目标企业的债务、法律纠纷等问题,但如此一来企业税收负担便成为硬性问题。另外,如果投资企业所占有的股份不低于被投资企业的25%,且股权支付比例高于8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投资企业便可相应地享受到税收优惠。事实上,投资企业如果保持股权支付比例高于85%,便可使自己和被投资企业都可免除并购过程中的所得税,实现双方的双赢。
股权投资时企业所选用的投资方式涉及到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换股、债券等各类投资形式,在进行股权收购对价支付方式选择时,企业应认真研究各类投资形式的特点,选择效益较高的投资方式。在实际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如果单纯以货币资金进行投资,根据相关财税法的规定,企业将无法达到节税目的。但是,财税字[1995]048号《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中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实物投资可免除增值税等相关内容有具体规定。该文件强调,如果一方企业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作为一种资产转让物转让到所投资的企业中,那么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连营的企业投资方可暂免征土地税。除了实物投资之外,采用换股投资方式的企业也能在符合要求情况下减免相应税收。据《财税法》规定,参与换股投资的企业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即可,不必再支付其他税费。
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来说,加强对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当务之急。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除了根源于企业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之外,还根源于当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与专业能力偏低。时下,一些企业管理者对管理与经营环节的把控较为重视,但税收筹划意识与风险评估防范有待增强。鉴于此,股权投资企业应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投入,将税收筹划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方案来落实。专业人才能在股权投资税收筹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生产与管理中,应对相应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种知识、税务法律法规、税收筹划专业技能、税收筹划大数据操作等进行相应培训,并将培训与税收筹划人员的薪资挂钩,激发员工积极性。
当前,很多企业往往不能从综合性角度来看待税收筹划,这主要表现在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而不能力求降低企业整体税基,平衡企业间税负。企业股权投资中各种税基并不是相互独立存在的,而且各自相连,相辅相成、休戚相关的。某个税基的在一定时间段内的缩减可能会引发其他不同税基在相同条件下的扩张。企业各个部门之间如果不能协调合理进行税基处理,便很有可能在税收筹划中出现扩张的税基金额大于缩减的税基金额,继而引发企业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因此,税收筹划一定要综合考虑税种节税与税种利益抵消等各种因素,力求实现企业间税负平衡。一方面,企业要对税收制度进行全面研究,并依据税收制度以及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目标要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而不是将某一个税种的节税为目标。在具体实施中,要将信息技术纳入到税收筹划经营战略中,综合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和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实现对税收筹划的综合把握。另一方面,能够对国家的财税政策进行预测。进行税收筹划时,既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法规,又要对国家未来税收政策的变动进行预测,做到高瞻远瞩,综合定位。
所谓股权管理,即企业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从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内部组织规章制度出发,对所属股权进行处置、控制以及管理等的一系列活动操作。股权管理所包括的内容较多,投资、战略、财务、收益等各个方面都要列入股权管理范畴,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对股权管理所涉及到的一系列内容进行全面考虑。具体来说,企业应完善股权管理体系。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完善预算与绩效管理,进一步吸引第三方融资,从而为企业财务缓解压力、减轻负担。另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地区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征管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优化环境、拓宽空间。
在实际的股权投资过程中,企业要对税收筹划有正确科学的认知。然后,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股权投资的相关要素做好分析与统筹,如控制好股权投资比例、选对股权收购对价支付方式,把握好投资机会,以尽可能减少资本转让相关税负,提高投资回报率。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各不相同,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应合理利用税收优惠,保证股权投资税收筹划工作的全面落实,尽可能取得避税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