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茜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这表明预算绩效管理已从部门推动上升到国家层面。在此种境况下,高职院校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事业单位预算绩效及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合理调度院校教育资金的有效使用,进而确定定量资金最大限度的应用效果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预算绩效的管理是在预算管理中引入绩效理念,在关注预算投入的同时重视预算产出,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考核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其特性主要展现在:相较于其他财务管理活动更加注重各项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与结果和责任的关联。
在高职院校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既是学校围绕战略目标实现长久发展的必然要求,亦是学校财务部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必行策略。从相对基础的校内财务管理工作层面来说,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可以有效优化校内财力资源的配置,提高预算工作的科学性。此外,近年来国家对高职教育愈来愈重视,投入经费不断增加,应当前教育改革对教育信息化推行及学生核心素养、多项能力的培养需求,高职院校各类教育事务及资金耗用活动也日趋复杂。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可以优化配置、控制成本、提高公共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使财政性资金达到最大使用效益,从而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预算编制是整体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其他领域,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亦是预算管理工作的重点。在预算编制工作前,院校财会人员需结合教育财务管理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校内财政业务需求与其相对应的资金调用安排进行系统的匹配,以其为基础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但纵观国内应用预算绩效管理的高职院校,其最常见也是最基础的问题便是业务实际发展境况与预算编制的内部信息存在较大的差异,进而导致预算基础数据内容科学性薄弱,管理业务合理性亦随之大幅度降低。
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是校内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性质了解不足,且负责业务数据整理的部门亦对预算编制理解不足。在实行此类管理模式前,校内业务管理部门多采用“过往积累数据加上上次统计增量的相同数值”方法编制每阶段的财务预算。长此以往,此类固化预算方法不胜科学的信息处理方式,对整体业务预算信息的合理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次,是院校预算资金的测算不严谨。与业务数据相反,校内教育资金应用的预算现已实现了较高程度的细化。尽管其数值计算相对精细,但会计科目设置的却相对粗略,进而导致部分实际施行的教育活动与预算报告上的资产配置计划相脱节。在此种相对“混乱”的境况下,各部门仅会秉承“多争多得”的思想争抢购置教学设备,预算编制也因此丧失了本身的应用价值。最后,是预算编制考量缺乏合理的依据。当前多数高职院校预算编制的发展考量,均缺乏多方部门人员的参与,此种“独决独断”预算参考缺乏进一步的论证,因此其并不具备合理性,进而导致预算编制的质量也随之降低[2]。
预算管理的执行便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质,但此类工作的整体规范性普遍较低,其成因主要为以下几点:首先,多数执行预算的财会人员工作思想未能及时更新,依旧持有侧重“资金管控”的执行习惯。由此,院校各教育项目的资金启用一如既往受到了反复的审查,而启用之后应用效果却未能得到财会人员的有效关注,预算绩效管理再一次沦为“预算管理”。其次,部分审查预考核并未标准实行。此种境况普遍出现在各个院校的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不严谨执行的预算绩效管理本身便丧失了其执行的意义,其考核所得的数据亦无参考价值。最后,是部分有效的反馈信息未能合理应用。部分高职院校预算执行的前两项步骤均实现了保质保量,但在执行后期,财会人员却并未能对考察所得反馈信息进行深度探究,其中或存在预算中未能考量到的特殊因素及其相关呈现效果,通过对其进行有效分析,能进一步完善当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行。
应当前教育改革对教育信息化推行及学生核心素养、综合能力的培养需求,高职院校各类教育事务及资金耗用活动日趋复杂,加之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调整及项目建设等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活动,都会使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相对较难。例如,部分院校对现阶段的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模糊,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使用、教学、后勤服务等部门的管理脱节,各部门缺乏沟通,致使校内资产不能合理、高效使用,或造成资源浪费。由此,校内各部门对当前预算执行的结果并未予以重视,其绩效评价机制也未能得到有效的完善。
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高职院校的有效应用,校内财会人员应优先提升校内业务数据整合质量,进而带动预算编制准确性的同步提升。首先,应统一重新设定预算申领书面表格的内容。此阶段,校内财会人员应确保自身预算编制水平均符合当前工作需求,进而根据校内各部门不同的预算申领事务进行申领表格内容的规范性更新。其次,应针对业务数据搜集质量低下问题,逐渐淘汰传统的手工编制方式,灵活运用先进的专用工具如预算编制软件,运用多样的预算编制方法进行相关处理,进而做到同部门不同职能的信息划分及数据整合,保证工作的高效性。最后,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升需进行多方数据的调研与分析,其涉及诸多审议事项,院校管理者应赋予财会管理人员一定的事务彻查及复查权力。在进行初步判定后,部分预算的申领或在此阶段便被“刷掉”,院校领导需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安抚工作。必要时,亦可向其展现预算编制的相关数据,使其了解整体工作判定的科学性。
首先,应保证绩效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自单项项目资金投入应用后,项目相关部门的人员便应将相关资金后续的应用方向、应用明细及应用范围进行精准的上报。此类信息的整合,可优化后期绩效未实现追责活动的执行效率。在初期便向项目人员明确“资金”与“责任”的关联,亦可对其起到督促的作用。
其次,应做好整体绩效实现的监督工作。此阶段,财务管理人员应派遣专人监督单项或多项进展的预算申用项目,各项目亦应派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上交资金应用的动态变化数据。经过阶段时间的数据积累后,财务人员亦应结合其项目实际发展境况及预算成果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存有差异。如确实出现了差异,亦要及时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协同完成成因问题排除的相关工作。期间如部分参与人员做出严重影响项目执行的行径,则应依据最初设置的管控条例对其进行惩处[4]。
院校管理人员应明确责权利,实行全面预算及责任预算编制。上文提及预算执行期间收集的反馈信息未能及时得到应用,在结果阶段的优化策略中,应将其作为整个阶段的重要应用内容,对校内各个预算申用项目进行绩效评测。为突显预算管理结果的应用性,一方面按照“收入分配与努力创收相结合,经费使用与办事效益相结合,落实自主权与履行经济责任相结合”为原则。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检查与分析,对预算项目参与人员及部门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奖惩,全面考量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结果完成度。针对部分资金使用效率明显低于其项目的部门及小组,应令其结合掌握数据进行自我反省,并令其结合现状制定整改计划,交给财会人员予以审核[5]。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能有效提升现有资金应用的合理度,促使预算管理目标实现与学校的整个发展规划有机融合。因此,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应通过优先提升校内业务数据整合及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执行结果导向及绩效审查融合的预算执行性、充分利用反馈信息提升预算管理结果的应用性三个方面等策略,促使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实现最大化,不断提高高职院校预算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