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兴勇
事故率能够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但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笔者认为:单纯以事故率,尤其以“零事故”“零死亡”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未免有些偏颇,不够完善。笔者认为,应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作为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的评价指标之一,事故率作为补充。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重大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成的数量/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总数量×100%。
在当前安全管理形势下,安全管理水平评价指标也应与时俱进,安全管理应从重视结果向重视过程转变,也就是从重视事故率高低向重视安全隐患治理落实方面转变。笔者在多家企业从事过安全管理或与安全管理有关的工作,这些企业都未曾发生过事故,但笔者在深入现场时发现,这些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比如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况;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系安全绳(带)就施工;一些设备磨损老化,需要更换,而因为购买配件费用较高,更换不及时,常常带病运行等。一些企业在一段时期内虽然“零事故”“零死亡”,但却存在许多较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为何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作为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的一项指标?根据整改状况,我们把生产安全隐患分为未整改的、正在整改的、已经整改完成的3 种情况,根据隐患引起事故的危害程度,把隐患分为一般生产安全隐患和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相对来说,排查出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比较容易,但要予以落实解决,却比较困难,它涉及多方利益,比如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处理硝化废料每天需要很高的费用支出,企业为节省费用,自然不愿处理,能拖就拖。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作为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的一项指标,就是要倒逼企业进行整改,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不能等出了事故再处理。
事故率只能说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果方面的情况,在全面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方面有欠缺,而把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作为又一项评价指标,就可补上这一不足,使“两率”成为互为补充的指标组合,既关注安全管理的结果,又关注安全管理的过程,使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的评价指标更有效、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