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宇 曲承东 编辑/韩英彤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需要,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包括三次主要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而每次汇率改革,都对外汇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推动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业务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并结合经济形势的最新发展,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外汇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双轨制被废除,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经批准的商业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形成了市场统一汇率;中国人民银行设定一定的汇率浮动范围,并通过调控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自1994年汇改,尤其是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对外贸易量大幅度提高并呈现资本账户与经常账户双顺差,人民币开始面临一定的升值压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外汇市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也得到不断拓展,从而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改革:一是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二是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形成,参考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维持汇率0.3%的日浮动区间不变。三是为配合汇率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主体,扩大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范围。2006年1月4日开始,外汇做市商在每日开市之前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价,当日汇率中间价由去掉做市商报价中的最高、最低报价后加权平均形成。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随后,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及副行长易纲相继在不同场合表示,通过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加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使人民币汇率可以双向浮动,形成一个有充分弹性的、双向浮动的、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形成机制。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方式,由“上一日收盘价+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决定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定价。2017年5月26日,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在汇率中间价定价机制中引入“逆周期因子”,通过逆周期因子反映市场供需情况的汇率变动,形成“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逆周期因子”三个因素共同决定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机制。2020年10月27日,根据市况的最新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逆周期因子,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又恢复为“上一日收盘价+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
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主要包含两个维度:一是提高汇率市场化下双向波动弹性,二是完善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机制。经过以上三次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特别是2005年以后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逐步实现了双向合理波动,基本达成了上述改革目标。近两年来,在经历中美贸易冲突、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欧美央行大放水之后,人民币汇率在6.20—7.18范围内宽幅波动,弹性明显增加。目前,人民币双向波动已成为市场常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经受住了内外部冲击的考验。
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持续完善,近些年来,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取得了长足进步,成绩斐然。
外汇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本外币实需兑换以及风险管理工具。1994年在汇率并轨改革的同时,成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外汇市场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买卖外汇,银行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平盘。自此,统一的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开始正式运作并步入正轨。
2005年汇改后,银行间外汇市场更是发展迅速,在交易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交易品种也日益丰富,交易主体趋向多元化,市场流动性显著提升。
交易品种日益丰富。2005年以前,外汇市场仅有即期和远期两类产品。2005年8月2日,商业银行开始对客开办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2006年4月2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2011年4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业务。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产品已涵盖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等主要外汇交易品种,其中外汇及货币掉期等衍生交易品种,已成为人民币外汇交易中规模占比最高的品种。与此同时,交易币种也由此前的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这四种主要交易货币扩展为目前几乎涵盖我国跨境收支的各类主要结算货币,满足了多样化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市场主体趋向多元化。随着市场的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也逐步改变了银行作为单一参与者的市场结构,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被允许直接入市交易,参与主体更趋多元化。尤其需要提及的是,2005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了分层次的做市商市场机构,从而大幅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并推动了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通过支持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完成各类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的平盘交易,为实体经济应用外汇衍生品管理外汇风险创造了良好条件,也降低了实体经济的外汇交易成本。2021年,外汇局第三次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通过“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这一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给银行,特别是实力较强的银行带来了业务发展机遇;同时,由于外汇局尝试将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下放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了准入门槛,使更多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尝试做市商,并可以此获得参与报价与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业务的发展机遇。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对客外汇业务也蓬勃发展起来。
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与外部贸易和投资的增长,直接带动了商业银行对客外汇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提高,尤其是2015年汇改后双向波动的加大,境内企业关于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明显提升,开始加强汇率风险的套保对冲。此外,随着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以及相关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进,境内外投资者也开始进入外汇市场开展本外币兑换和风险管理。以上需求的增加,给商业银行发展外汇市场对客业务带来了机遇。
在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后,通过汇率衍生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企业主体越来越多,尤其是新兴行业的企业。无论是新经济、新动能还是大消费等类型的新兴行业企业,在出现汇率风险敞口时,为避免影响主业经营,大多会产生套保需求。而随着这类企业套保业务规模的逐步变大,衍生交易量也随之快速放大。与此同时,传统企业也开始逐渐树立起“风险中性”的管理理念,尤其是央企、国企,汇率风险管理机制日趋健全,这部分市场板块正成为商业银行对客外汇衍生交易的增量。
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改革完善,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在抓住机遇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外汇市场业务也面临不少挑战。
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与双向波动的背景下,目前阶段,部分市场主体对外汇市场发展与认知还不够成熟,在企业日常经营时,“风险非中性”的经营表现会使得企业主营面对汇率市场波动时出现重大问题,进而引发风险。这其中包括汇率风险管理意识依然薄弱、汇率风险管理目标混乱、未建立或未落实汇率风险管理制度、汇率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不足,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过度顺周期等。上述情形对外汇市场新形势下商业银行把握企业实需并监控风险非中性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外汇业务时,除了要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外,对每笔交易的保值比例覆盖情况、保证金或授信额度占用、交易损益、超权限事项、重大风险事件、操作事故等,也要开展监控,真正帮助企业实现良好的汇率风险中性管理。
随着人民币外汇市场改革的推进,专业投资者开始逐步涌进国内市场,包括这些专业投资者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对于通过相对较为复杂的衍生品进行套保的潜在需求也随之增加。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跟进市场前沿,不断提升自身衍生产品的定价与对冲能力,在保持行业竞争力、服务好客户实需的同时,控制好自身的非线性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要加强相应的系统建设和市场应急预案管理,无论是对客服务还是外汇衍生交易做市,都应与时俱进做好对相关业务的估值与盯市,对相关持仓多维情景下的风险和损益进行综合分析,并建立市场应急处理预案。
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加大的同时,会更多受到外部市场的联动影响,这增加了市场参与者进行趋势研判和实操的难度,人民币汇率测不准或成为常态。商业银行应更多致力于以做市商的身份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以及服务客户实需,以获取对冲平盘收益为主。另一方面,人民币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也对国内市场主体交易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的前、中、后台等相关条线,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银行间外汇交易以及对客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认知,切实遵守《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和《中国外汇市场准则》,并对标开展最佳业务实践。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包括外汇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改革将不断向前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也将持续得到完善。在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企业与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下,国内外汇市场十四五期间必将取得更大的发展与进步。人民币汇率预计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并逐步迈向资本项目可兑换,从而进一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