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凤杰
清华大学,北京 100084
截至目前,我和我的团队所做的最主要研究工作,是武术文化哲学,是在哲学层面研究武术与文化的关系,而我们在哲学层面对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研究,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武术视角诠释文化,看看文化对武术已经或者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指导与帮助;二是从文化视角诠释武术,看看武术能够为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做些什么样的贡献。从武术视角诠释文化和从文化视角诠释武术,是关系密切但却又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研究。在这篇文章我要分享给大家的,正是我们进行这两种研究时的基本范式——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和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
三重诠释,即“实然考察”“应然推测”“可然联想”。实然,即实际如此;应然,即应该如此;可然,即可以如此。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是要通过“实际如此的考察”“应该如此的推测”“可以如此的联想”,来分析被诠释文化中有哪些东西对武术是有意义的,让被诠释文化成为武术的营养,扩充或者改良武术的文化。
“实然考察”,是对有材料记录的文化对武术之影响的考察,是要通过材料分析来考察文化对武术已经产生的影响;“应然推测”,是对没有材料记录但在逻辑上应该会有的文化对武术之影响的推测,是要通过逻辑分析来推测文化应该对武术产生的影响;“可然联想”,是对既没有材料记录也没有逻辑上的应该但却可以让文化对武术产生影响的联想,是要通过意义分析来联想文化对武术可以产生的影响。自然,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需要兼顾这三点。比如,当你从武术视角对儒家思想进行三重诠释时,不但要基于文字材料来考察儒家思想对武术的可确定的影响,而且要基于两者的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等来推测儒家思想对武术应该产生的影响,还要单纯从武术发展的视角来联想儒家思想对武术可以具有的影响。
有人把所有的诠释方法归纳为三类,即以作品为中心的诠释、以作者为中心的诠释、以读者为中心的诠释。如果以此为标准来进行定性的话,那么,我们这里所说的三重诠释,大致上是一种以读者(也就是诠释者)为中心的诠释。自然,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必然是以武术人为中心的诠释。
此范式的合理性,主要是因为它直接对应着我们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某一种目的。对此,可以分解为以下三点:
(1)我们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目的之一,是建设武术的文化,即“让文化滋养武术、让武术承载文化”;(2)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既有实然考察,又有应然推测,还有可然联想,是具有明显的建设性的,其本质就是要“让文化滋养武术、让武术承载文化”(3)正是因此,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本身就是在建设武术的文化,自然也就是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一种范式。
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这种研究范式,可能会给人们的观念或者习惯带来些许的冲击。这里需要稍加说明的是,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猛一看似乎只是在为文化服务,但其实更主要的还是在为武术服务,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武术的文化建设。
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肇始于我的硕士论文《对<老子>思想的武术学剖析》研究(在导师徐仪明教授指导下),自觉于我的博士论文《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研究(在导师赖永海教授指导下),逐渐成熟于我的后续研究、我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研究生们自己的学术研究。
现在看来,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在我的硕士论文研究中已经开始了。在我当时从武术视角来剖析《老子》思想时,几乎是带着“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劲来进行的,所以我在这篇论文的研究与写作中,思想是极其开放的,也就糊里糊涂地运用了我今天才意识到的“实然考察”“应然推测”“可然联想”相结合的三重诠释范式。
我的博士论文研究,自觉而清晰地完成了“应然推测”与“实然考察”的有机结合。客观地讲,这并不是事先设计的,而是被逼出来的。因为,传统的纯粹的实然考察范式在我当时的研究中无法发挥太大的作用。具体情况是:当时在进行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之关系的研究时,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状况——中国哲学、中国文化研究的资料浩如烟海而武术学科中能够收集到的则是可信度很低、数量还比较少的资料以及一些无法考证的纷纭传说。面对这样的状况,为了完成这个选题的研究任务,我只能在尽可能考察历史事实的前提下,而更多地进行义理层面的推测。这种研究范式所导致的是,我对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之关系的研究,虽然也有少量的基于资料的历史考察,即“实然考察”,即“实际如此的考察”,但更主要的则是对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之内在关系的“应然推测”,即“应该如此的推测”,是对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的思想会通。
把“可然联想”作为一种明确的研究方法,是在我此后的研究特别是指导我自己的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时所慢慢确定的。“可然联想”,是在解读原本与武术没有明显关系的文化时,让研究者立足于武术的发展需求,以学习的态度、适宜的解读方式来吸取被研究文化中的营养成份,从而完善与扩充武术的结构与内容。相比“应然推测”,“可然联想”的创造性要更加明显一些。因为“应然推测”虽非引经据典、言出有据,但毕竟还是能够在武术与文化之间找到或显或隐的联系的。“可然联想”,秉持的是一种学习的、拿来主义的、为我所用的思想原则。当我们发现某一种文化特别优秀,但我们并没有发现这种文化与武术之间有什么联系,而我们又特别想从这种优秀文化当中学点东西的时候,“可然联想”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客观地说,如果王献斐的《武术内向训练与道教内丹修炼》、熊金才的《论少林拳的禅拳合一》主要还是“实然考察”与“应然推测”相结合的话,那么,赵严的《修心:从茶道到武道》,则主要是进行“可然联想”了。此后,王刚的《道德仁艺:武术修炼视角的儒家思想研究》、朱安洲的《武术视角的老庄思想研究》、严盼盼的《武术视角的佛教思想研究》、陈胜飙的《武术视角的天人合一思想研究》,则更是越来越多的“可然联想”了。当然,我的《武术哲学》《文化符号:武术》中涉及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研究,也有很多是在“可然联想”中完成的。
可以想象,在现代学术研究特别是当今中国的武术研究中,人们对“实然考察”一般不会有什么排斥,对“应然推测”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但对“可然联想”这种研究范式有很大可能就会产生疑虑了。但是在我看来其实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如果我们把眼光放远一点、稍稍回顾一下历史的话,不难发现,这种研究范式其实早已是中国武术人的老套路了,而且正是因为它才使武术有了很多出人意料的创新性发展。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少林寺僧从武术角度对佛教的“可然联想”,禅拳合一的少林拳怎么可能产生?如果没有陈王庭对太极理论、道教思想的“可然联想”的话,以太极为名的太极拳又怎么可能产生?
需要说明的是,此研究范式中的三重诠释这种方法,并不只是适合于武术与文化的关系研究,而是可以适用于任何视角(如戏曲、书法等视角)对文化的诠释,是一种以诠释者为中心的、拿来主义的、为我所用的文化诠释方式。这种对实际存在、应该存在、可以存在的文化兼顾诠释的方式,强调的是在发现基础上的创新,是一种以诠释者为中心的、更具生命力与现实意义的学术研究范式。
实然考察,就是作为三重诠释之一的实然考察;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是要通过“实际如此的考察”,来看看武术对文化有没有意义、有什么意义、在哪些方面有意义。当我们把实然考察单独作为一种诠释方法,并以前面所讲“三个中心说”为标准来对其进行定性的时候,那么,我们这里所说的实然考察,大致上就是一种以作品(或许可以有一点点读者)为中心的诠释。自然,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也就是以作品(或许可以有一点点读者)为中心的诠释。
此范式的合理性,也主要是因为它直接对应着我们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某一种目的。对此,可以分解为以下三点:
(1)我们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目的之一,是彰显武术的文化,即“表达武术的文化、让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武术承载的文化”。(2)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就是要把武术已经承载的文化梳理清楚,让武术的文化更容易被人们了解与理解,其本质就是要“表达武术的文化、让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武术承载的文化”。(3)正是因此,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本身就是在彰显武术的文化,自然也就是研究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一种范式。
谈到这里,必然要说明的一点是,作为两种范式,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与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并不是对立而常常是互补的。因为,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是在建设武术的文化,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是在彰显武术的文化,而建设武术的文化与彰显武术的文化自然不是对立而是可以互补的。当我们明白这一点之后,也就会明白我下面要讲的一个重要观点——我对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研究,既是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又是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
为什么是这样呢?这是因为,从研究过程来看,无论是《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还是《武术哲学》,抑或是《文化符号:武术》,其中所涉及到的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知识,基本上是利用或者部分利用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这种研究范式所获得的,但是,从写作过程来看,无论是《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还是《武术哲学》,抑或是《文化符号:武术》,其中所涉及到的武术与文化之关系的知识,又都是通过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所获得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梳理。对我个人来说,这种研究范式的形成,是在完成《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武术哲学》《文化符号:武术》等书稿以及其他文章的过程中形成的。正是因此,作为我个人之代表作的《中华武术与传统文化》《武术哲学》《文化符号:武术》,既是武术视角的文化哲学,也是文化视角的武术哲学,从而使我的武术哲学与文化哲学融为了一体。
当然,谈到这里,必须还要声明的是,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并不一定要依附于从武术视角对文化的三重诠释,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研究范式,在我这里只是一个巧合而已。事实上,更多人的相关研究,只重视文献,完全靠材料说话,都是从文化视角对武术的实然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