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超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代化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给城投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城投公司在运行与发展中,融资活动作为关键的内容,目前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有待完善。结合新形势下融资平台管理要求的变化,城投公司要结合未来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发展的目标,加强对融资新思路的深入探索,提高城投公司的融资和运营效率。
在现代化社会背景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与经营中的产物,也是城市建设项目在投融资方面赖以生存的关键平台。城投公司指的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担负着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使命和任务,通过融资投资以及资金运营和管理活动,对城市的基建项目加强现代化建设,致力于改善城市的面貌,推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投公司作为特殊型的市场经营体,承担着一定的政府职能作用,通过多种途径,例如银行贷款、股票筹资等,提高资金的筹集效率,实现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投资、经营、监督和相关的服务。城投公司在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下,发挥信用等级优势,扩大融资范围,使融资模式更多样化,支持我国地方城市的重点设施建设[1]。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在融资平台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文件,根据对我国城投公司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在新形势下城投公司的融资体现了一些不足问题,在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出现了投资增速回落的现象,新开工的项目逐渐凸显出了越来越多的不足问题。面对此类挑战,我国在城投公司的融资方面正在进行积极的改进,强调有效投资,逐步扩大城投公司的融资范围。政府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加大了对投资引导的力度,针对重大工程的建设项目,实现了资金的集中运用,在专项建设方面,设立并迅速投放相关的基金,加强对专项建设项目的支持。将发行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等,在地方政府深入推进,使社会资本和政府之间相互协作,实现资源价值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新形势下,城投公司的融资面临着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要结合新形势所带来的变化,加强对融资新思路的探索,推进城投公司的创新改革[2]。
城投公司的融资活动不仅能够保证在城市重点设施项目的建设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还能够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最大限度地提高,结合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对市场化方式的合理运用,弥补财力资源的缺失,使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进程逐步地推进。结合对当前城投公司融资现状分析,我国在城市化建设的探索中仍旧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城投公司要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结合已有经验,加快城投公司的融资改革进程,拓展新的城投公司融资思路,提高城投公司融资的综合成效[3]。
城投公司的融资新思路探索中,要将统筹规划作为关键的切入点,实现统筹规划,利用后续开发的带动作用,可以提高前期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与价值,对公益性和商业性建设项目实现统筹规划,结合二者之间的先后关系,在完成了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之后,将相关的配套功能完善的落实其中,使项目商业价值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政府和借款人等相关主体,均能够在这样的统筹规划下达到一定的发展目标,实现双赢。例如,在原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投入的大量资金,虽然不会产生过高的收益,但是可以结合后续的开发获取更高的收益,实现有收益项目和无收益项目之间的统筹规划,建立起双赢模式,在共同运作中获取高收益。以度假旅游项目为例,在项目建设基础之上,可以在后续的规划中结合项目的开发,将房地产收益和公益项目无收益结合在一起,使项目商业价值得到提高,增强城投公司融资的综合有效性,强化城投公司的发展实力[4]。
城投公司的融资中应灵活地运用市场化融资模式,选择建设企业时应结合对建设企业的综合实力、经济水平分析,进行合理的选择,选择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建设企业在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合作,签订BT协议,提高市场化融资模式选择的灵活性。例如,在城市的扩建项目中,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城投公司与该工程项目的承包企业签订BT协议,由承包企业作为借款人,在合同内容中约定总公司的施工权,直到项目竣工,并经过验收之后,保证项目质量合格,城投公司回购此项目之后,运用总公司的现金流和项目回购款,将银行贷款还清。虽然这一过程中并不会获取较高收益,但是由工程项目的承包企业作为项目的借款人,由项目总承包商完成借款,城投公司最终在BT协议的约定下回购项目,这样的市场化融资模式更加灵活,拓展了城投公司融资的新思路,提高了融资效率,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实现城投公司和建设企业之间的双赢。我国人民的居住环境在城投公司的融资作用下能够得到有效改善,很多的就业岗位也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中给人们带来了就业机会,加强了财政收入水平,更快、更好地推动城市化建设和当地的经济发展[5]。
城投公司在面临新形势时,要加快融资创新,扩大融资渠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融资,例如投、贷、债、租等,均是常见的融资形式。城投公司应在合作伙伴的选择中,以谨慎的态度,立足于共同发展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拓展融资途径,根据对现状的分析,对现有的收益性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各渠道机构之间的沟通,通过隐性债务置换、债务展期、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活动,扩大融资渠道。目前,在我国的城投公司中,大多数的资产都是非经营性资产,需要将能够盈利的经营性项目积极地整合和挖掘出来,使城投公司信用等级得到提升。对各种各样的融资方式进行合理的灵活运用,例如企业债券、产业基金、信托投资等,推进融资业务更好地开展,以产业基金、PPP贷款等融资模式为例,是当前市场上广受欢迎的业务,结合此类融资模式,城投公司可以使融资渠道更丰富,提高融资效率,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使融资风险能够降到最低,提高融资效率的同时,将各融资渠道的优势有机整合在一起,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
城投公司在面对还本付息的压力时应加强管理,与财政机构之间积极沟通,对于公益性的项目要督促财政有序安排回购活动,将城投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尽快回购。尤其是本该由政府投资的建设任务由城投公司承担时,在国企贷款的融资方式下筹集的建设资金,更要加强管理,降低还本付息的压力,以免城投公司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甚至出现借新债、还旧债的问题,规避此类恶性循环的情况。加强项目回购管理,通过及时、有序的项目回购工作,将国企经营资金回补进来,使存量资产盘活,提高收益,可通过一次性付清或是分期付款等方式,保证城投公司的稳定经营与管理。城投公司要在融资中积极创新、敢于挑战,获取政府最大的扶持力度,保证城投企业能够具备还本付息的能力,促进企业未来更好的持续经营。城投公司要增加与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于融资活动进行提前的规划和设计,结合往年的资金需求与财务预决算的实际计划,制定可行的企业发展决策,发挥出各层领导的监督职能作用,提高城投公司融资工作的综合成效。对现有贷款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后续的新增贷款管理工作做好基础准备,在财政部门、国资委等协助作用下,使存量贷款的整改进程能够得到全面推进,包括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贷后管理等。根据承建项目的性质各有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分类收益性和非收益性的承建项目,明确后期的发展决策规划,加强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建立完善的偿债机制,不再受单一银行贷款模式的限制,要结合降低还本付息压力的目标,拓宽融资渠道,注入优良资产,寻找合作伙伴[6]。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的城投公司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融资瓶颈问题时,应结合城投公司的运行现状,致力于提高城投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发展竞争力,扩大融资平台,改善现阶段的城投公司融资现状问题。加强对新兴融资思路的深入探索分析,致力于寻找城投公司发展的新契机,扩展更广阔的城投公司融资空间,将政企关系理顺,与治理机构之间构建紧密关联,推动城投公司未来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