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陈会珍,马天瑜
(1.河北师范大学 初等教育系,河北 石家庄050024;2.河北经贸大学a.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b.科研处,河北 石家庄050061)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伴随教育对外开放应运而生,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中国教育走进世界教育中心,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等方面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高质量、国际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五”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卓越的发展成就,质量、内涵与特色成为这一时期发展的关键词。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向“十四五”,中外合作办学需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为国家教育对外开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新作为。
“十三五”以来,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国家宏观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始终在不断改革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多次强调,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在这一指导思想的引领下,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提质增效,用新发展理念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质量发展。
中外合作办学近5年的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稳中向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日益显现,努力探索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中国经验”。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主要阵地,多元思想文化在办学中不断交锋与碰撞,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外合作办学坚守“底线”的根本保证。201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提出了高要求。很多办学机构和项目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配齐党建工作队伍,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很多办学机构和项目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党建新机制,提高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和对文化陷阱的防控意识,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例如,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打造了“双一流高校校园内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党建工作模式;上海交通大学-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在规范办学、依法管理、确保办学方向的示范作用。
各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加强党建过程中,旗帜鲜明地坚守中方主导权,守住政策边界底线、教育主权底线、公益原则底线、学生权益底线、风险管控底线、质量主体底线、意识形态底线和党建责任底线[2]。
中外合作办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盲目追求学校数量的现象,导致办学质量良莠不齐,存在一批办学效益差、教学质量低、学生满意度差的办学机构和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新时期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工作要求,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中外合作办学“退出机制”逐渐落实。
2018年,教育部首次公布终止的234 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已累计停办或终止326 个机构和项目,很多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连锁店”办学形式,或者从未招生的“僵尸项目”,以及在评估中不合格或自愿申请退出的。
通过退出机制,实现淘汰更新,优化升级,最终目的在于盘活存量,达到提质增效。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体制的完善,增强办学院校自身的活力,提升办学的信誉度,激励办学者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中外合作办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3]。从中外合作办学近5年的发展情况看,规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首先,从发展规模看,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正在运行的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242 个,中外合作办学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已经与公办、民办高校一起,构成了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三驾马车”。尤其是2017年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审批数量控制在70 个左右,这种平稳、适度的发展规模,与办学质量、效益日渐协调发展。
从质量方面看,近年来监管信息平台的建立,以及准入机制、年度质量评估制度、退出机制的不断完善,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秩序,提高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促进了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此外,监管和政策的完善鞭策办学者立足实践,主动提高质量,树立办学品牌,将主要精力聚焦到内涵式发展上来。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自评报告》公示数据显示,中外派遣高层次教师数量比例不断增大。以2019年参评机构和项目《自评报告》统计数据为例,80.3%的机构和项目实现了满额招生,87.5%的机构和项目达到评估指标中“四个三分之一”的要求,反映出中外合作办学整体质量向好发展的趋势。
从办学效益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的美誉度得到提升,学校在推动教育对外开放、中外人文交流等方面的贡献有目共睹。中外合作办学对促进母体高校专业学科建设、“倒逼”管理体制改革的作用日益显现,对拓宽教育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服务国家外交战略的作用也更加重要。
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推动着中外合作办学向高水平不断迈进,也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实践和理论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改革与发展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逐渐走出一条“以我为主”的发展道路。
其一,有机结合“双一流”建设,以开放促改革。推动“双一流”建设是如今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外合作办学不断与“双一流”建设有机结合,共同致力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很多“双一流”建设高校将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截至2020年底,“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了360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占全国总数的28.91%。在360 个机构和项目里,有97 个(占26.94%)开设的专业涉及入选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很多高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办学取得新突破,相关办学机构和项目紧跟世界科技前沿,围绕我国空白、紧缺和新兴专业,如大气科学、灾害护理、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培养出众多“高精尖急缺”人才。
其二,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讲好中国故事。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已经有90 所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200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客观而言,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相对较低,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数量不算多。但是,“一带一路”所提倡的深度合作、互联互通在每一个方面都需要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而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开始承担这一重要任务:将培养出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输送到沿线国家,从而构建合作关系;依托中外合作办学建立的科研合作平台和决策智库,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撑和咨询服务[4]。中外合作办学在引领“一带一路”其他领域的合作、储备必要的人力资源、构筑互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教育为“一带一路”倡议在各领域的深入开展做好充分准备,也使得中外合作办学成为沿线国家文明互鉴、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桥梁。
此外,2020年当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中国学生无法赴境外留学的困境时,很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勇担责任,为留学受阻的中国学生提供转学回国就读的机会[5],体现了服务国家及区域战略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多数高校将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自身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选择,截至2020年12月,全国47.02%的高校发展了中外合作办学。可以说,中外合作办学即将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将成为普通高校的“标配”。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指出,“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6]。随后各省份陆续印发各自“教育现代化”主题发展规划,均提到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等相关内容。2020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中外合作办学将会持续发力,越来越多的高校将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自身改革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在中外合作办学未来发展进程中,地方高校将扮演主力角色。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期,“双一流”重点高校一直扮演“引领者”的角色,目前,已经有110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占“双一流”建设高校总数的80.3%。其中,62 所“双一流”高校举办或设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数量在3 个以上。面向“十四五”,“双一流”高校的工作重点需要放在提高质量、树立品牌、引领示范等方面,地方院校尤其是尚未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动力。
在发展过程中,中外合作办学由于对“优质教育资源”内涵理解的片面性,导致外方合作者以欧美国家高校为主。近年来伴随办学秩序的规范,不同区域高校对寻找外方合作者有了明确的目标定位,正在利用区位优势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新高地。例如,黑龙江提出重点面向俄罗斯、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广西提出面向东盟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争取每所本科高校至少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7];云南省计划建成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这些省份利用地域优势,不断打造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域特色。
此外,在我国对外开放工作布局中,很多区域利用自身的政策优势,将教育对外开放作为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深圳市利用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把龙岗区打造成为聚集北理莫斯科大学等在内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集中区域;海南省正在“推动国内重点高校与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8],吸引了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前来洽谈中外合作办学建设。
此外,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着力打造中外合作办学特色,形成办学与区域、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大力推动这些区域形成教育对外开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而对外开放是实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经之路,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需要持续引进国外教育资源,合力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吸收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先进教育理念、经验和优秀文明成果[9]。
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创新高等教育办学理念、管理制度,保持改革的动力,带动高等教育整体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
中外合作办学还需要在推动中国教育走向世界中心方面贡献力量。在过去,我们突出强调的是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为我所用”的目的。面向新时代,伴随综合国力的提升和教育国际化深入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承担的历史使命更加丰富,应当包括增进国际和平发展,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创新、维护祖国安全等,最终实现推动中国教育走向世界的中央[10]。
当今,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中国与其他国家共享发展成果,共同面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更需要强调贡献与推广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因此,我们需要将中外合作办学40年发展所积累的办学成功经验,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逐渐在全球教育治理中产生影响,为世界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中的特殊作用,通过教育合作,实现国家之间的民心相通,充分总结办学过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输出中国高等教育的经验与特色,让中国教育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和教育国际规则制定,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使中外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与世界共享,提高中国文化对世界文明发展的贡献度,在助推中国教育走向世界中心方面勇担重任、砥砺前行。
回顾中外合作办学10年的发展历程,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有效促进了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和中外人文交流,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面向未来,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不确定性,我们更需要主动适应发展新形势,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方向,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提质增效,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