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 进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重要指示精神的制度成果。作为一部基层感受最直接、联系最紧密的《条例》,我们深深感受到,《条例》的颁布出台,有效解决了之前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职责任务不明、功能定位不准、组织设置不细、运行机制不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有益于有效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遵循和指南,是我们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宝典和指路明灯。
坚持在覆盖面上深学。从党委中心组、机关党员干部、农村“两委”干部、普通党员四个层面抓学习,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经常学、反复学、全员学,切实让镇村两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农村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指导农村工作的有力武器。
坚持在关键点上深研。结合支部属地职能,确定学习研究重点,镇党委班子成员重点研究如何高质量指导农村支部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机关党员干部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当“排头兵”;农村“两委”干部重点研究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通过推行课题式、项目化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找准目标方向,查出存在问题,探寻开展工作的方法。
坚持在巩固成效上深化。认真对照《条例》关于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开展分析研判,组织村支部开展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农村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为了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我们应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牢固树立“红色引领、绿色发展、金色未来”的工作理念,坚持“抓党建,强基础,促乡村振兴”;主动对标一流,积极自我革新。依据《条例》要求、支部应根据群众意愿、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融“说事、议事、办事、评事、奖事”于一体的“五事共商”工作法,具体讲就是“54321”。
“五事共商”:就是在农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党员群众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文明乡村建设的好事、影响和谐稳定的难事、惠民利民便民的实事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要事。“四类议事”:就是常规事项立即办理;一般事项定期速议;重大事项共商共议;特定事项专事专议。“三法办理”:就是常规事规范办;紧急事特殊办;重大事集体办。“两层统评”:就是一评组织,二评个人。“一榜奖惩”:就是以“红黑榜”动态奖优罚劣,正向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反向诫勉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在影响和谐稳定的难事方面,2019 年4 月,我们运用“五事共商”工作法成功化解了于家河村一桩陈年纠纷。该村有两户村民因房子出路问题闹起了矛盾,关系非常紧张,屡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为了化解矛盾,我们启动“五事共商”工作法,镇包联干部与村干部多次商讨处理办法,决定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邀请村民小组长及部分党员、乡贤人士参加。经过群商群议,反复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意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文明乡村建设的好事方面,采煤沉陷区搬迁的赵院村,建有24 栋住宅楼,集中安置了6 个自然村的609 户村民。村党支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出“楼域”治理新模式,按照“村组长——片长——楼长——专职网格员”四级网格化管理,强化公共区域治理,做到“停车进位、功能分区”,文明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2020 年3 月,该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该村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方面,2018 年7月,镇党委按照地域相近原则,创新组织设置模式,将韩咀村党支部同宏强焦化集团党支部联合组建韩咀村企联合中心党总支,发挥党建示范园引领作用。韩咀中心党总支运用“五事共商”工作法,议定经济发展大事,确定“一园两区”产业转型发展目标,采取“以工哺农”方式,宏强焦化每年出资20 万元为韩咀举办“花开韩咀,椒香西坡”花椒节,搭建农产品产加销平台,实现了农民增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由“黑向绿”的转变,实现了产业发展转型、村集体收入持续增长。目前,我们已建成5000 亩精品花椒旱作农业示范区和一个焦化洗煤物流工业区。村集体现拥有花椒加工厂一个、500组养兔场两个,村集体年收入达到440 万元。建成了养老中心,做到了村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水电费、书本费全免缴;每年春节、中秋两节,还能给3500 名村民免费发放两次白面和食用油;每年都能拿出资金为13 个自然村维修道路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韩咀村党支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村民的幸福感、满足感和对村党支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该村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村”荣誉称号。
2019 年以来,我镇8 个农村党支部先后主持召开村民说事评议交流会32 次,累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14 条,现场办公解决各类问题95 个,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赢得了群众广泛拥护。“五事共商”工作法先后被《组织人事报》《山西日报》《山西农民报》《临汾日报》等媒体报道,是临汾市乡村治理工作先进示范模式。
党支部能建好。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激活党支部这个“神经末梢”、激发党组织肌体活力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保障。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我们探索推行“1+3”工作模式,明确标准、列出清单、抓牢根本,确保党支部在建设规范提升上取得实效。“一套标准”设目标。在广泛调研摸底、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实施党支部规范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做成什么效果”,为建强基层党支部指明了方向、方法和路径。“三张清单”抓提升。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我们对全镇党支部建设再细化、再推进,指导全镇13 个党支部建立了“先进、中间、后进”工作台账,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梳理确定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整改。
“带头人”队伍能选好。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雁”。《条例》对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加强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带头人”队伍建设中,着力在“选、育、管”三个环节下功夫,不断推进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具体为:选优配强,在拓宽渠道上下实功。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注重从乡村企业家、致富带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抓好“头雁”队伍培养。强化培育,在能力提升上出实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提升工程、“领头雁”专题培训,建立“三员”跟班学习制度,储备“带头人”后备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从严监管,在转变作风上用实劲。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推行“并干提薪”“村干部轮流坐班”管理制度,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和后备人才统一规范人事档案,实现了“一村一册、一人一档”和村情档案,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约谈、调整、处置机制,使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管理水平大力提升。
组织生活能过好。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各领域党支部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在抓组织生活中,我们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定期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全面推行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管理制度,对组织生活实行全程纪实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