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
上一期我们讲了仁者智者的山水之乐,本期谈谈中国哲学生态智慧中古人对自然万物的崇拜。
所谓自然崇拜,是指人们迷信某种自然物同人类自身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因而用来作为本氏族或部落的徽号或标志。在儒家看来,万物皆有生命。人们崇拜的自然物无所不包,有天地日月、风雨雷电,还有山川河流、火石草木等。1979年,江苏连云港锦屏山南麓北侧的将军山下,在一座南北长20余米、东西宽15余米的平整而光洁的黑色混合花岗岩上发现了岩画,这就是有“东方天书”之誉的将军崖岩画,也是迄今中国发现的最古老的岩画。这些岩画有人面像、农作物、鸟、日月星辰及各种符号,都是原始先民自然崇拜的体现。
据考证,被人类塑造的最早的神是太阳神,最早的崇拜形式就是太阳崇拜。世界上的太阳崇拜有五大发源地:中国、印度、埃及、希腊以及南美的秘鲁和玻利维亚一带(印加文化)。《诗经·大雅·生民》第一、二、三章讲述了周代先祖后稷的降生,其中第一章讲的是后稷之母姜嫄的神奇受孕:“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说的是,姜嫄因为踩了“帝”的大脚趾印而有身孕,于是后稷就出生了。姜嫄“履迹生子”就是原始太阳崇拜在古代先民集体意识中的遗存,这也可以从其他古籍记载“姜嫄履迹生后稷”的资料中找到依据。据清人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所辑《春秋纬元命苞》的记载:“周本姜嫄,游于宫,其地扶桑,履大迹生后稷。”可见“姜嫄履大迹”的地点是在扶桑。在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扶桑与太阳有着密切的关系,被称作“太阳神树”。姜嫄在扶桑履迹,可见姜嫄生子与太阳崇拜有着密切关系。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对星神的信仰和崇拜。在古人眼中,天气现象神秘莫测,但人们可以从星象的变化中窥视一二,这种神奇的现象使得人们认为星辰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于是星辰逐渐被古代先民神灵化。后来,人们又把星辰这种神秘力量扩展到社会领域,认为星辰的变动能够昭示人类社会的吉凶祸福。《尚书·洪范》中说“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孔安国注曰:“箕星好风,毕星好雨。”《诗经》里也有“月离于毕,沱而至”的说法。箕星被古代先民认为是风神,毕星为雨神。这句诗的意思是,月亮靠近毕星,大雨就会滂沱而至。先秦流传的“童谣”说:“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策,就是天策星,又名傅说。张渊在《观象赋》中说:“傅说登天而乘尾。”傅说是商代的奴隶,商王武丁梦见先王向他荐贤,派人在傅岩地方找到了傅说,替他解脱了奴隶的身份,并破格任用为相,三年后,国大治。传说,傅说死后,成了天上的天策星。
雷神崇拜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民族的神话传说中,古代日耳曼人有雷神“托尔”,小亚细亚半岛上的赫梯人有雷神“提舒布”,在我国古代也有很多关于雷神的神话传说。雷神信仰起源于古代先民对于雷电的敬畏。雷声隆隆,电光闪闪,有时还会击毁树木,击毙人畜。对于先民来说,这种力量是不可抗拒的,唯有“顶礼膜拜”。《山海经·海内东经》说:“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相传雷神居住在雷泽之中,长着龙的身体、人的脑袋,喜欢鼓腹嬉戏。周代“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观念产生后,人们对自然现象的崇拜带有了伦理色彩,“雷为天怒”的说法逐渐形成。《礼记·玉藻》记载,如果有大风、疾雷、暴雨,就意味着“上天”要发怒了,“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即使在晚上遇到这种情况,也要穿戴整齐,正襟危坐。
山川崇拜起源于古代先民“万物有灵”的观念,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广泛流行。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要在恶劣的自然環境中生存,就必须依赖所处山川的自然资源。大山上通常植被茂盛,大量飞禽走兽聚集在山里,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因此,古人认为山岳能够“产生万物”。山岳不仅能为各种动植物提供栖息之所,也能为人类提供衣食。通过捕猎,能够获得肉食和皮毛,通过采摘,能够获得果实。《韩诗外传》里称赞山岳是“万民之所瞻仰也”,就是说,有了山岳,国家才能安宁,百姓才有保障。周人还对特定的山川进行祭祀。如《诗经·周颂·天作》里说:“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就是说,岐山是上天所赐,文王在这块“圣地”苦心经营,才有了后来周朝的兴盛。可见,岐山是周人的发祥地,因此周人把岐山看作本族的圣地。《天作》描述的就是周人满怀对岐山的感恩和崇拜,举行隆重祭祀活动的场景。
古代先民还有路神崇拜。路神又叫行神,顾名思义,就是主管道路及出行的神灵。古时交通不便,路途凶险,人们认为祭祀路神可保出入平安。先民出行前,通常用酒和肉干作为祭品,在路边祭祀路神,并在祭品前饮酒,然后再出行。对路神的祭祀分为两种,一种是出行前的祭祀,叫“祖道”;另一种是冬日的常祀,即“冬祀行神”,为“五祀”之一。
除了对以上这些自然物的崇拜,还有对动物的崇拜。人类对动物的崇拜主要基于畏惧感和依赖感。古人面对猛兽常感到软弱无力,从而将动物的力量想象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进而产生对动物的崇拜。人类的动物崇拜从许多远古神话传说中可见一斑。女娲和伏羲都是人面蛇身的形象,这是先民幻想的拥有神力的神人形象。人与动物的结合,反映出先民对于动物和人之间关系的认识,并认为动物拥有某种神力,希望借助与动物的结合,实现神力的转移,达到征服自然和实现生存的愿望。
中华民族对龙的崇拜可谓源远流长。考古发现在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的一处原始墓葬中,有一条用蚌壳摆成的龙形图案,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对龙的崇拜。
凤凰也是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鸟,被誉为“百鸟之王”,如《大戴礼记·易本命》里说:“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我国古人把凤凰视为祥瑞之兆,认为它预示着明君圣主的出现,将要天下太平。相传,黄帝时“有凤皇集”,少昊时“有凤鸟之瑞”,帝喾时“凤皇鼓翼而舞”,帝尧时“凤皇在庭”,帝舜时“凤皇巢于庭”,等等。《国语·周语》记载周代兴起的时候,曾有凤凰在岐山上鸣叫,正是因为凤凰给周族带来了兴盛,所以周人尤其崇拜凤凰。
夏商周三代还普遍存在龟崇拜的现象。古人把龟视为有灵性的神物,认为龟拥有长久的寿命,见证了过去,也能够预知未来。所以,无论是祭祀征伐、穰旱祈雨、迁都、营造宫室等国事,还是婚丧嫁娶、祈福求佑等家事,都会进行龟卜。所谓龟卜,是指用火烧灼龟甲,通过裂纹的形态来判断吉凶。如果占卜的结果是吉,人们就认为要做的事情得到了神灵的庇佑,将会诸事顺遂;如果占卜显示的结果为凶,那么一旦行事就会遭受挫折或失败。
《诗经·大雅·绵》是文献可见周人进行龟卜的最早记录。古公亶父从豳地迁到岐山之下,看到周原大地土地肥美,适宜居住,于是进行了占卜。结果说“止”,就是可以在此安居。于是古公亶父在此安定下来。
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中说:“人类的生存要依赖动物,这种依赖心理导致所依赖的动物成为人类的神灵。”费尔巴哈这段话也可以用来解释我国先民对马的崇拜和对马神的祭祀。《周礼·夏官·校人》记载了先民们在春、夏、秋、冬四季对马神的祭祀:“春祭马祖,执驹。夏祭先牧,颁马,攻特。秋祭马社,臧仆。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人们一年四季都要祭祀马神,可见对马神的重视。正是因为马在人们心中有着如此高的地位,所以马经常作为礼物用来进献天子、馈赠诸侯、礼敬贤者。
虎在中国古代先民心目中是勇猛、威严、正义的象征。考古发现,河南淮阳西水坡的原始墓葬中有用蚌壳精心摆放的虎的图形,说明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崇虎”的习俗。人们推崇虎的威猛,把那些勇猛的将士尊称为“虎臣”“虎将”。在古人眼中,虎不仅是力量的象征,还是一种对农业丰收有功的“益兽”。因此在年终蜡祭,报祭百神之时,虎也会受到人们的祭祀。《礼记·郊特牲》中有关于“迎虎”的记载:“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田豕”就是野猪,它跟田鼠一样,都是妨害农作物生长的害兽,而虎则是野猪的天敌,因此人们祭祀虎,希望它吃掉田地里的野猪,以求农业丰收。从流传至今的成语如龙盘虎踞、虎跃龙腾、虎虎生威中,依然可以看到人们对虎的赞美和推崇。
猪是我国最早被驯养的家畜之一,也是远古时代重要的肉食来源,更是我国先民眼中尊贵的神灵。我国北方地区曾普遍信仰猪神。猪不耐热,在炎热的夏天喜欢泡在水里,大雨前天气闷热时更是如此。古人注意到这一现象,在不能做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认为雨水是猪带来的,因此视猪为雨神。《山海经·东山经》就有猪形水神的记载:“有兽焉,其状如豚而有牙,其名曰当康,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穰。”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叫“当康”的动物是以猪的形象出现的,只要见到这种动物,粮食就会丰收。《诗经·小雅·渐渐之石》里也把猪和雨水联系在一起,说明《诗经》的时代确实有以猪为雨神的说法。充沛的雨水能带来丰收,因此猪也被视为丰收的象征。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盆残片上刻有猪的形象,猪的屁股后面刻着稻穗。结合《山海经》中对“当康”的描述,不难看出这里猪的形象反映了人们对丰收的期盼。
除了自然崇拜和动物崇拜,还有植物崇拜。我国自古就是以农立国,远古先民在诞生之初便深受植物的恩惠。他们在林中栖身,靠野果充饥,以树叶蔽体。在与植物的接触过程中,先民们发现它们春天发芽,夏天茂盛,秋天结果,冬天枯萎,如此周而复始,生命趋于无限。与植物的生命周期相比,人类的生命显得极为短暂,所以先民们对植物强大的生命力敬畏不已,希望自己也能像植物那样生生不息、繁衍不止。这种依赖感和敬畏心就是植物崇拜产生的根源。
古人把稻、黍、稷、麦、菽称为“五谷”,稷是五谷的代表,被尊为“谷神”。稷最初是以谷物的形象出现的,后来逐渐演变为官职和神职的名称,体现了农耕文化背景下先民对“稷”这一主要粮食作物的重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把“稷”解释为“田正”,孔颖达注曰:“百谷,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正,长也,稷是田官之长。”稷是百谷之长,因此用“稷”来为主管农业的官命名。可见,春秋时期,稷已经成为农官的名称。《国语·鲁语上》记载:“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夏代之前以柱为稷神,商代以后则以弃为稷神。周族的祖先叫“后稷”,这个名字跟周人对稷神的崇拜有关。《尔雅》把“后”解释为“君”,后稷的功绩主要是培植五谷,“后稷”一詞实际上是对“稷”的尊称。
夏商周三代都曾有过社树崇拜。“社树”是指祭祀社神之处所种植的树木,是社的标志和象征。据《论语·八佾》记载,夏朝的社树是松树,殷商时期以柏树为社树,周代把栗树作为社树。可见,古时用作社树的品种有很多。《诗经》中用以起兴的桑、梓、杜、桃等多与人们对树木的崇拜有关。比如,桑树是《诗经》中出现最多的植物,共二十一篇,三十五句,在《风》《雅》《颂》中均有言及。出现频率如此之高,与人们对桑树的崇拜密切相关。“桑梓”在汉语中借指故乡,这个来历要从《诗经》说起。《小雅·小弁》第三章云:“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诗中的主人公对桑树和梓树“必恭敬止”,原因何在?《毛传》的解释是:“父之所树,己尚不敢不恭敬。”桑梓在诗人的心中如此重要,是因为它们是父亲在故乡亲手所植,所以后世将其引申为“故乡”。桑树也是殷人的社树。《吕氏春秋》记载,商灭亡后,还要“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墨子·明鬼》则记载:“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桑林”与“社稷”“云梦”一样,都是社的名称。桑林作为“社”的象征,被殷人视为神树。可见,古人对桑树和梓树“必恭敬止”的背后是对“社树”的崇拜。
桃树在我国分布广泛,也是早期先民接触最多的果树之一。它的花朵娇艳芳菲,果实甜美又可以果腹,且容易种植,为先民们所喜爱。在人们眼中,桃树不是一般的果木,而是“桑树之外的第二神木”。朱熹《诗集传》云:“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说明在先秦时期,桃花盛开的时候,一般也是成就婚姻之时。桃树“易植而多子”,有极强的生命力和生殖力,先民们对此羡慕不已,于是把桃树视为生育之神。人们常以桃树为喻,祝福新人婚后子孙繁多。这样看来,在《周南·桃夭》里以桃起兴,用于恭贺新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上古时期,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还与草本植物有密切关系。据清代学者顾栋高统计,《诗经》中出现的草类就有37种,其中一些或因味道鲜美,或因气味芬芳,或因特殊的药用价值,或因巫术象征意义而受到人们的崇拜。比如花椒,有着浓烈的香气,可以敬事神灵,果实又串串相连,象征子孙兴旺,具有生殖崇拜的意蕴。《诗经·唐风·椒聊》里说:“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以椒喻人,赞美“彼其之子”健康而多子。古人常将“椒”“兰”并用,比喻芳香之物,如《荀子·礼论》:“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王勃《滕王阁序》:“烟斜雾横,焚椒兰也。”“椒”“兰”并用,也常比喻美好贤德之士,如毛泽东《七绝·屈原》:“屈子当年赋楚骚,手中握有杀人刀。艾萧太盛椒兰少,一跃冲向万里涛。”这里的“椒兰”,就是指贤德之士。
自然崇拜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有着深远影响,是人们生态伦理意识在生活实践中的折射和反映,同时对阴阳五行说、天人感应说等古代重要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