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振兴乡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2021-11-13 04:52刘金新
安顺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农民农业农村

刘金新

(安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贵州 安顺561000)

乡村振兴战略,首次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并在2018年的中央“三农”工作一号文件中具体化。乡村振兴战略是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振兴乡村作为党的一项伟大事业,则贯穿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全过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土地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一定的财产支配权,不断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和农民合作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已稳步实现全面小康。“十四五”期间将进入连片贫困地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条件地区农村率先全面振兴的新阶段。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振兴乡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革命,即以革命手段分配土地、满足农民利益需求。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农民开垦农田、兴修水利,大力培养乡村医生,村村通广播,开办农民识字班,农业农村农民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脱离生产力实际,过高估计生产关系反作用力,导致农业农村长期落后,农民仍然普遍贫困。改革开放后,调整、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经营体制,优化农户经济行为,活跃涉农资本,升级农业产业链,畅通城乡市场,为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动力,为“十四五”深入推进乡村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阶段(1978—1985年)

1978年,全国农村住户平均纯收入133.57元,贫困人口总数为2.5亿人,贫困发生率为30.7%(1978年的贫困线为100元/人·年)。全国(缺西藏、台湾、香港、澳门统计数据)农民人均分配收入低于50元的穷队数139万个,占全国总队数的29.5%。中国农村处于普遍的绝对贫困之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赋予改革“二次革命”的重要地位。1979—1984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和农业生产条件,这些措施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根据陈锡文的研究,“197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6,095亿斤,1984年达到了8,146亿斤,增长了34.3%;人均粮食占有量,从1978年的633斤,增加到了1984年的781斤,增加了23.4%。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长到了1984年的355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16.2%。”使农民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城乡交易市场的逐步开放,提高了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涌现了一批个体经营户和乡镇企业。多劳多得、勤劳致富理念以及商业思维的活跃极大缓解了农村的普遍贫困和绝对贫困。

(二)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为主要目的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阶段(1986—2000年)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农村发展较快,但1985年以后,农业缺乏后劲问题开始呈现。不断加重的负担、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城市和工业的吸引,使农民务农积极性下降,工业对农业资金的虹吸也使农业持续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弃农务工、土地撂荒现象增多,全国农产品增量出现低速徘徊。一方面,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大规模减少。另一方面,农民收入增长放缓,且稳定性较差。农业税费支出占农村居民总支出的比重由1986年的3.59%增长到2000年的4.01%。增收放缓与负担加重叠加,使农民家庭,尤其是纯农户家庭实际可支配收入出现较大波动,甚至实质下降。农闲季节义务劳动加超额劳动适当报酬相结合的措施,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利用率,较好地维护和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但较高的义务劳动抵扣金和较低的超额劳动报酬,使经商、务工人员陷入留与走的两难境地。因此,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始终围绕留守农民稳定增收和流动农民有序流动展开:一方面,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在村农民承接撂荒土地种植经济作物改善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建立规范化集体经营合作组织,进一步取消双轨价格,逐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另一方面,进一步破除城乡绝对对立关系,提高择业、就业市场化程度,政府主导组织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有序流动,以提高农村家庭财产性收入。

(三)以农民持续增收为主要目标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阶段(2001—2012年)

21世纪初,农民增收困难增加、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累积,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领域重大问题显现。因此,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问题,至2012年连续8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把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对策,主要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增加补贴、防止谷贱伤农,引导产销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工程,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等。这一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特点:一是农业减负又补贴,农民基本具备完全自由流动和自主经营权。二是从城乡统筹的高度切实推动农村发展,涌现一批特色鲜明、城镇化水平较高的新型农民社区。三是着力升级传统农业,规划区域特色农产品。四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四)以创造农村、农业新动能为主要目标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阶段(2013—2020年)

针对“三农”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困难,2014—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培育新动能。如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下决心破除体制机制弊端,逐步下放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进农村电商、村民自治、法治农村建设试点,全面深化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与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2016年和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线索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现代农民、推进农业转型、发展绿色农业,提高农业供给质量。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做了战略性部署。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的乡村全面振兴做了精心布局。

二、中国共产党振兴乡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边干边学边总结、以不断创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史中形成了党管农村、农村为基、农民利益为上,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基本动力,稳步振兴乡村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党管农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最大的制度优势是不断发挥党集体领导的体制优势。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强调,“从根本上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中国“三农”工作取得巨大历史成就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能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而且越到全面乡村振兴接力加速时期,越是需要进一步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二)走共同富裕之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邓小平指出,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过程,基本途径是梯度发展、渐次推进、先富带动后富,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都提高了,人民的精神面貌就会有大的变化。习近平从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角度指出,中国共产党进行各项改革、领导全国人民全力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党和政府一直把改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人口收入水平,健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为城乡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三)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推行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农民文化革命运动等,改革开放以来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统”“分”形式、程度、方式的探索,本质上都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基本出发点,把农民增收问题作为根本问题,把理顺农村产权制度和经营体制作为农民增收动力的核心问题。这些体现了我们党在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中国乡村振兴政策方面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当前,农村土地边际效益整体下降,制约农村振兴深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对此,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把体制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要坚持优先推进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制度的建设。

(四)始终保持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

战略定力体现为战略自信、意志和毅力,形势越是错综复杂越需要执政党具备坚定的战略定力。实现战略意图的战略定力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战略定力是我们党的政治基因,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农业国、农民占多数且极度贫困、城乡发展极度不平衡的革命形势出发,坚定地以土地革命为中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发动农民战争,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颁布土地法、持续改善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基础条件,探索互助合作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立足国力不强且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的现实,由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再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由东部沿海地区优先的梯度发展到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再到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从全国各地几无差别的种荞麦、豆、稻、黍、猪、牛、羊到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及更细致的功能区划分。乡村振兴绝不是一年、五年就能轻言解决的问题,而是贯穿中国现代化“两个十五年”期间的艰难任务。党领导人民主动求变、处变不惊、科学应变,不断增强战略定力,是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着力点。

三、“十四五”推动乡村振兴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展望

从内容上看,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经济、社会、生态等如何协调发展的问题。而且,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乡村的问题,也是如何实现城乡资源优势互补、融合一体发展的问题。对此,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一)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安徽小岗村“大包干”的“小岗精神”,贵州“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顶云经验”,以及塘约村的“塘约经验”,之所以能够成功并得以推广,主要是因为尊重了群众首创精神,满足了群众利益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特点、农村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适时进行了经济配套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户具有了独立财产权,有机会发展为独立经营主体,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但随着改革边际效益下降,分工多于合作、规模化但资源不集中产生的生产低效率问题,传统产品严重同质造成低价竞争伤农,以及不能快速满足城市差异化需求的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深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基于土地经营权试行地票制度,激发农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成为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时代应然之举。村级集体资产清查、农户资产确权,建立地票为主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后,农民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经营权补偿收益、工资性收入、股份收益中的一种或多种。此外,风险预警和完全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必将有利于提高农户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有利于降低农户经营风险,提高其收益稳定程度。

(二)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组织

马克思在研究东方小农经济行为时指出,小农经营使农业生产者无止境地分离、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人力和土地均发生巨大浪费,小农的贫困化难以避免。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产和田产”。马克思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也揭示了乡村振兴的内在规律。现代市场体系下,既拼质量,又拼成本,物流要速达,还需具备满足个性化定制需求的能力,其核心或关键点是是否具备资本规模和技术优势,而一般农户依靠个体力量产业脱贫不难但产业致富难度很大,且市场风险损失只能个人承担,实际上,他们更愿意搭集体行动便车来保障个体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实践表明,农民比较熟悉的“公司+培训基地+农户”或“村党支部+公司+农户+培训基地”的新型农村合作社组织模式,是政府实施农业经济政策,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培训基地主要承担适宜品种和技术的引进、实验与规模化推广以及农业带头人培训职责。按照谁受益谁担责原则,培训费用宜采用政府补偿与公司+农户合理负担相结合的方式。

(三)振兴乡村文明

广义上而言,乡村文明振兴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文明振兴,也包括新型城镇化意义下的近村小城镇文明振兴,尤其中心小城镇具有明显的桥接辐射带动作用。生态文明和乡风文明作为产业要素,正在转变为乡村振兴的优势资源,成为乡村特殊的财富生产要素,而且基本富裕的物质条件也为更加广泛的农民文明教育提供了必要条件。第一,借助多媒体手段,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加强农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新集体合作意识教育。第二,“文化教育、道德引领、精神激励”多管齐下,大力发展乡村道德讲堂教育,奖励“邻里相助”之美德,弘扬“黜奢崇俭”之风,惩治“不劳而获”之行为,以净化乡风文明。第三,防止过度开发、无序开发、掠夺式开发乡村生态资源,造成农业二次污染。只有提高农民生态资源主动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立起互利互惠、合理有序开发的评估和监督机制,才能真正培育起乡村精神的“田园”优势,并把这种生态优势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资源优势。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天然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乡村振兴的责任主体,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制度安排的解释者、宣传者和一线组织者,他们最熟悉农户的财产状况和经济行为偏好,最了解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所需村级资源的禀赋情况。乡村振兴项目的组织实施、经营信息的公开程度,乡村文明的提升进度等方面,均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保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且,随着农村现实状况的变化,问题的范围也将随之变化,不确定性风险的增多已对党和政府基层治理能力形成严重挑战。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一,增加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役人员、务工经营经验丰富者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比例,提高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次数,提高培训质量。第二,提高村干部工资收入、提高奖励性绩效比重,实施村干部定期跨村任职,打破家族垄断。第三,规定权力边界,明确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不准做的”,防止基层懒政,更要预防基层微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第四,强化群众自治。群众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也是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但过分强调群众自治,有导致农户经济行为更加内卷、集体经济活动更难抱团的可能性。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先行并村形成中心村,一村一策稳步推进,坚持把法律和经济利益作为调控基本手段,这样既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和风险发生率,也能把行政强制转化为农民自觉,将群众自治真正落到实处。

从词义上分析,乡村与农村概念一致,尤其是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社会发展阶段,城镇以外的地区均可称为乡村或农村地区。而在工业化、城镇化较高发展阶段,乡村概念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和农民,还包括城镇化意义上的新型农民社区和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具有地理属性还有更多的经济属性在内。因而,乡村振兴的内容更全面,任务更艰巨,更需要发现新路子去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多位一体推进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着力消除制约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现代化进程中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因素,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农村短板,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弱大格局,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这为“十四五”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下持续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以中国共产党领导振兴乡村经济体制改革基本经验为依据,以文明振兴为乡村振兴之魂,以处理好农地关系为主线,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形成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和模式,是“十四五”期间,乃至整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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