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准《黄河东流去》中的历史意识

2021-11-12 22:59:39
名家名作 2021年8期
关键词:李准小说历史

杨 晨

《黄河东流去》是李准于1976年9月至1984年间创作完成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二届茅盾文学奖。这部小说以1938年日军入侵河南,国民党军队在溃败的途中掘开黄河花园口大堤,淹没了河南、江苏、安徽三个省四十多个县为历史背景,以赤杨岗村几户逃难难民为叙事线索,书写了一卷卷动荡时代的民族生存史诗。

本文试图回答的是,在《黄河东流去》中,作家李准在处理宏大历史题材的小说时表现了怎样的历史意识?这种蕴藏于文本中的历史意识是通过何种形式体现出来的?这种历史意识又是来自哪里?

李准在小说《黄河东流去》中的历史意识深刻体现在作者对“变在(becoming)”与“存在(being)”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的思考中。从历史本身来看,历史不仅仅是指过去发生的事情,也是指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叙事。因为任何叙事作为一种话语的组织形式都必然包含着属于一个民族的一种价值判断,包含着对伦理及价值观的认同。因此,历史叙事从内容上看所叙述的是对一个群体具有重大影响的事情,是构成一个群体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与价值信仰的历史记忆。也正是如此,对历史的叙述创造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身份。在小说中,作者在讲述赤杨岗七户农民逃荒的个人生存历史中,也渗透着对民族与国家的历史的思考。

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伦理道德等因素深刻建构于中国传统的家庭内部中。封建时代基于农耕社会的男耕女织的生产模式,以及在此之上的家庭宗法原则构成了千年来中国社会历史存在的基础模式。汉语中的“国家”一词,将“国”与“家”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国”是一个“大家”,“家”是个人的“小家”,只有个人的“小家”聚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真正的“国家”,从而以此确立了以“家—国”这一纽带为核心的超稳定的民族历史存在。在小说中,作者打破了稳定的“存在”而呈现了一种“变”。这种“变”首先体现在家庭这一单位的瓦解与破裂中。小说中李麦与父亲背井离乡在地主家做长工,后来不幸劳累过度而死。婚后丈夫又因地主的迫害而在出狱不久后离去。在最终找到徐老先生和梁晴后却唯独不见了女儿嫦娥,在去宝鸡找到嫦娥之前工作的工厂后,等待她的“只见一片残破泥屋,墙倒屋塌,枯草荒棘,渺没人迹”。在黄河水淹没了整个赤杨岗村的那天,凤英和春义结成夫妻,在逃荒到咸阳夫妻二人合开了小饭馆后,春义却因自己的性格问题默默离开了凤英。春义最终跟着李麦一行人返回了赤杨岗村,而凤英最终孤身一人关掉了小饭馆留在了咸阳。如果说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主要是基于一种稳定的家庭与血缘关系的“存在(being)”而产生的,那么李准在这里则彻底将这种“存在”进行了解构。作者的描绘更多的是被撕裂的乡村社会以及时刻处在“变动”中的家庭与农村。

其次,这种“变”也体现在传统的精神文化与价值信仰的瓦解中。在小说中,可以看到主人公之一的李麦在她从小到大的生活经验中几乎从没有享受过土地的丰产所带来的幸福,相反,地主海福元却用丰产的土地产出的成果无尽地压榨着李麦的父亲。当李麦经历了父亲病亡,但地主海福元却食言拒绝安葬死去的父亲,经历了外出逃荒后,李麦对“神”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敬神有啥用啊,咱穷人照样穷,财主家照样发财。”在中国的农村文化传统中,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甚至是所有的财富,是社会历史存在的物质基础。而“土地神”的创置也同时获得了来自官方与民间的信仰与崇拜。在“天地君亲师”的层级体系中,“天”与“地”更多是一种虚位的存在。对“天”与“地”的信仰在封建社会话语本质上是对“君”权的认同,也正是如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才能成为一种贯彻千年的价值观。小说中李麦却大胆地“毁”了神龛,在李麦的认知经验中,向“土地神”祈祷是一种无效的举动。虽然此时的李麦还很难称之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或者说一位无神论者,但是她用自己朴素的经验逻辑证明着“神”的无用。在小说的结尾,李麦一路向西寻找到了一切能找到的之前的乡亲,带着绝大部分的村民返回了阔别已久的赤杨岗村。此时的赤杨岗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还有地主还有剥削的村庄,而是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社会。因此,可以认为在小说中,李麦的行动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李麦对“土地神”的抛弃也必将是整个赤杨岗村农民在未来的选择。因此,在这里,作者彻底解构了深刻于千年传统中的土地“信仰”,肢解了其背后“君权认同”的封建话语体系。作者借“李麦”这一符号的意义的生成过程诠释了一种新的生存哲学,即“变”,只有“变”才能够生存,一切都是通过“变”才得以“存”,一切也都是处在“变在(becoming)”的模式中。

从另一方面讲,在一切的“变在”中产生了一种基于原有话语体系的“存在”,这种“存在”并不是某种可感的具体行动,而是一种持久性的精神内核。在小说中,始终与共产党队伍在一起的李麦似乎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在李麦的精神世界中,却依然有一种“神”的存在。在李麦找到徐秋斋和梁晴后的一个除夕夜,徐秋斋做了两个简易的祖宗牌位,朴素但却虔诚地完成了告慰先祖的仪式。李麦此时似乎对这种仪式并不感兴趣,说:“徐大叔,咱出来逃难,咱的老祖宗也没有买火车票,他们怎么也来了?”徐秋斋解释:“这祭祀祖宗,就是个心意。俗话说:‘敬神如神在,不敬不妨碍!’水有源,树有根,人不能忘本。”“说着他又让李麦和梁晴到海氏牌位前,也叩了几个头,上了一炷香。”在面对“神”时,李麦还有徐秋斋的态度是复杂而矛盾的,在李麦看来 “神”与“人”二者在道德上具有同质性。但是在这里李麦却向写着“供奉陈州海氏三代宗亲之神位”的牌位叩首,“神”在李麦的精神世界中又具有“神性”。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这里让李麦叩首的“神”是“海氏”已经亡故的三代宗亲而不是之前的“土地神”。因此,与其说李麦的“叩首”属于一种敬神祈祷的宗教仪式,不如说这里的“叩首”是象征着漂泊在外的李麦的一种“归根意识”的行为。“海氏”虽不是李麦的祖先,但是李麦的生命早已与他的丈夫海青牛以及儿子海天亮一同融入了“海氏”的家庭之中。洪水、战争、逃荒等一系列“变”撕裂乃至摧毁了家庭、血缘、宗族、乡村的感性存在,但是“就乡村祖先崇拜实践来说,即使祖先崇拜的宗族基础塌陷,家庭化的敬祖活动仍然是乡村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祖先崇拜”的内涵与意义是相当丰富的,在这里我们无意探讨李麦的叩首仪式究竟与哪种意义相匹配,但是,从李麦之前的“毁神”与今天的“敬神”之中我们可以断定其背后的逻辑并不是李麦重新获得了某种宗教信仰,而是在李麦的认知中,“海氏”的牌位与“土地神”的神像根本不是同一种“神”。“海氏”的牌位及其背后的“神”是李麦在自我精神世界中的“神化”。吉成名曾讲:“祖先崇拜是一种特殊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原始宗教。因为它的崇拜对象是已经逝去的、跟自己有着某种特殊关系的祖先,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这是人本主义思想的体现。”因此,我们可以说李麦精神世界中的“神”其实就是李麦意识中家庭与国家二者之间的意义与价值结构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家庭与国家都是以概念而非实体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即使是代表着一个家庭的物质存在的房屋、农田、村社的毁灭,家庭成员之间生离死别从根本上讲都没能摧毁李麦精神世界中的“家”,以及建立于精神层面的“家”的伦理道德以及“家”与“国”之间的价值取向与存在方式。因此,历史也得以在“变在”与“存在”二者的辩证关系中存在。

小说中历史意识的生成最主要是通过作品的故事空间所呈现出来的。历史叙事的纬度是时间性的,而构成历史叙事的人物活动、环境器物等则是空间性的存在。小说中的故事空间是众多且纷繁复杂的,有时代居住的赤杨岗村,也有一路逃荒过程中经历的村庄、渡口、小镇和西安、咸阳这样的城市。小说中,赤杨岗村不仅是故事伊始李麦、徐秋斋等一行人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是构成小说一系列主人公初始的价值观念的空间。作为一个中原大地上再普通不过的小村落,赤杨岗村本身就是一个传统价值观持续积淀且稳定存在的空间,在这一空间之中,农田、房屋、土地神以及神龛等都不再仅作为一种“物”而存在,而是作为一种人人都熟悉的“景观”而存在,成为赤杨岗村世世代代的共同记忆和交流方式。同时这些“景观”也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记忆系统,参与着赤杨岗村的“历史”的建构和书写。因此,赤杨岗村不仅是一个稳定的农业生产与生存空间,同时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民族文化与历史模式的存在空间,因此可以说赤杨岗村的历史存在是一种相对稳定且持续的“存在(being)”。但同时这种“存在”本身在小说中也是一种“变在(becoming)”的历史空间。滔天的洪水彻底摧毁了承载着历史记忆的景观,摧毁了乡村的农业生产和文化景观,这种稳定“存在”打破了构成小说叙事的“张力”。赤杨岗村不仅曾以“存在(being)”的方式出现于历史与叙事中,同时也以一种“变在(becoming)”的方式存在于未来的历史中。在小说的结尾,李麦带领着流落四处的乡亲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赤杨岗村。面对已成废墟的村落,村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废墟开始新的活动,开始新的“叙事”。这种重建并不是历史的稳定的重复,而是历史的新变。因为此时的赤杨岗村已经呈现出共产党领导下的新的历史景观。共产党员宋敏对村民讲:“……谁是这里土地的主人?你们是这里土地的主人!经过八年逃荒受难,现在你们回来了。我们把这块土地交给你们!”也正是从这里开始,一种千百年来的稳定历史存在被打破了,新的历史将以一种“变在”而开始。

作为以写农村题材见长的作家,李准在这部长篇小说中也给予城市景观大量篇幅。城市与乡村本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存在形态,“相当长的时间内,文学并未意识到,城市从属于另一种文化结构、社会关系以及另一套生活经验”。在小说中,赤杨岗村与洛阳、咸阳、西安在形态上是处于对立的。城市相对于乡村则是另一种生产模式。这里对于赤杨岗村的农民来讲没有农业生产,而是一个基于雇佣制的生产社会,自然也没有熟悉的道德与文化传统。对于熟悉了农村环境的村民来说,难以适应的更是生活在一个陌生的文化语境中,这种文化语境时刻在变革着存在于赤杨岗村村民意识中的历史传统。因此,城市不仅是“变”的话语的合法性与必要性的提供者,同时也是“存”与“变”两种模式辩证发展的空间。在小说中,城市的形象是复杂的,一方面,“洛阳像个乡村姑娘一样,一夜之间变成了满头珠翠的贵妇人,同时她也变成了一个‘魔窟’……变成了走私商品的转运珠,贪污舞弊的交易所”。另一方面,城市又是逃荒而来的难民的新“家”与新的希望。从文本中的历史叙事来讲,“城市”是新的历史发生的场域,也正是在城市之中,“变”已成为可能且必要。在城市中,赤杨岗村的村民开始适应新的生存模式。“爱爱”开始通过说书养育自己和母亲,陈柱子一家人开了饭馆并最终留在了咸阳。“变”成了一种新的价值观,城市在作为新的历史的空间的同时,也成为一种旧的历史记忆延续的场所,甚至这种旧的历史记忆在城市这一新的变化的空间中愈加坚固并有了新的含义。当离开被洪水淹没的赤杨岗村的时候,最难以割舍的情感是乡愁,当李麦、徐秋斋、梁晴、春义一行人离开西安返乡时,面对西安,一种伤感的留恋竟也不由得在心中泛起。“他想着这一辈子不可能再来西安了,他频频回头望着这个烟火万家的古老城市,真有些依依惜别之情。”在这一场景中,历史的时间性与空间性真正融合在了一起。灞桥折柳的历史传统、西安八年的艰辛生存、离别长安的断舍离愁、历史中沧海一粟、急切归乡的归根情怀共同在西安这座充满历史感的城市中酝酿出来,融合成为一种新的“乡愁”。如果说赤杨岗村的乡愁是对“景观”的留恋,那么对西安的这种“乡愁”则是逃荒的难民对历史中自我的一种敬意。因为在八年的颠沛流离中,自我终究是活了下来等到了返乡的这一天。在城市中,逃荒的难民以“变”求“存”,也正是在城市中“变在(becoming)”与“存在(being)”一同成为一种历史的存在方式。

T.S.艾略特曾说:“诗人,任何艺术的艺术家,谁也不能单独地具有他完全的意义。他的重要性以及我们对他的鉴赏就是鉴赏对他和已往诗人以及艺术家的关系。”同样,“历史的意识又含有一种领悟,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还有理解过去的现存性”,因此《黄河东流去》作为中国文学整个“秩序”中的一部分,也同样包含着传统与现代的因素。

在李准整个文学创作的历史过程中,《黄河东流去》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创作继承了李准一贯的创作特点,如洪子诚评价:“置身于生活的激流中……敏锐地提出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是李准短篇的一贯特点。”孙荪也曾评价李准:“他的一只眼睛盯着党的方针政策,一只眼睛盯着现实生活,用艺术家的才能把两者结合起来,造成艺术形象和文学作品。”自我的创作与时代话语的紧密结合是李准创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同时《黄河东流去》的创作本身就是在一个历史转变期(1976—1984)完成的,这一历史时期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与文艺政策的重要转变期。1978年6月5日闭幕的中国文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的文化艺术单位重新开始工作,同年,《文艺报》复刊。1980年7月26日的《人民日报》正式对之前的文艺观念做出修正,“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取代了之前的“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文艺政策的变化给了文艺工作者更大创作的范围与灵活性,新的历史时代也给予了李准这样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的作家新的历史思考。因此,小说中李准在历史叙事的过程中依然坚持了唯物史观与群众史观。小说中,作者着力表现的是在抗战的叙事背景下一群人的逃荒经历,展现的是数百万人逃荒的中原大地上的农民的生存境况与立足过程。同时,在叙事的过程中李准也多次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作者的立场不仅通过主人公李麦、宋敏等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和觉悟的人表达出来,同时也经常直接在文本中发声。这种唯物史观与群众史观的理念与李准自身的成长经历有关,李准1928年生于一个乡村小地主家庭,并经历了1942年河南的大饥荒,在这次饥荒中李准也曾随难民一起逃荒至陕西西安。1958年,中央也曾安排李准深入农村体验生活。多种生活体验使得李准对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政策与中原农民的心理。同时从这一角度看李准的创作,也是对延安文艺的一种继承与发展。从另一方面讲,《黄河东流去》的创作也是基于整个中国现代文学传统,甚至是中国文学传统而展开的。整部作品中,李准一以贯之的准则就是中国传统文学中“文以载道”的传统。在作者对小说的介绍以及小说本身之中,可以感受到的是李准的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这种责任感与使命感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指向民族的精神文化与传统,指向探寻、发掘并弘扬已经作为一种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内在精神。另一方面,它也指向时代的新的政治话语以及这种话语在历史中确定下来并被群众所接纳与拥护的必然性和过程。也正是由此,在这部作品中中国传统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得以更好地融合。在这一点上,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学是一致的。在文学的形式上,《黄河东流去》也吸收了很多民族文学的特点,例如李准在历史叙事中穿插进了大量的评论与议论,试图增强作品的深度与哲理性。这一点明显借鉴了中国传统历史书写的一种模式。在人物塑造的谋篇布局上,可以看到李准在塑造一群人物时明显借鉴了《水浒传》的模式,集中安排一章或几章来叙述某一个人物。

赵汀阳曾说:“中国的精神世界发生于巫术而成熟于历史意识。” “事实上,以历史为本的精神世界成功地维持了自身的思想完整性,并不需要另一个以神为本的精神世界去回答关于无限和无穷的问题。”小说《黄河东流去》虽以河南难民逃荒短暂的数年为叙事背景,但这部“文”所载的“道”却远不止于抗战的历史背景所能容纳的。我们发现,在这部小说中抗战的历史背景所表征的更主要是一种“变”与“存”的历史意识。进一步说,建构了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历史本体本身就是一种“存在”与“变在”的辩证统一体。中国人精神世界中所信仰的“历史”也是一种复杂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体中融合着自我、家庭或家族并进而延伸至一种以形而上的方式存在的“国家”的概念,正是这种方式提供了中国历史的未来性,中国人也正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着形而上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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