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 戏剧影视学院,北京 100024)
“王魁”故事,最早见于宋代小说话本及戏曲中,这一故事模式得以传承的主要动力则是由于历经八百余年民间和文人创作者对其进行的翻腾反复的翻改变异。本文分别从宋元时期、明清时期、清末民初三个时段来探讨这一故事主题和模式的演变过程。
“王魁”的故事,在宋代广为流传,小说话本记载中有多个版本。如周密在《齐东野语》里记载王魁的生平和结局:“王魁,名俊民,性刚峭不可犯,嘉祐中状元,签徐州判官,得狂疾,误服金虎碧霞丹而卒。”宋人李献民在《云斋广录》之《王魁歌引》中描述王魁的结局是“卒致妖衅,以殒厥身”。宋仁宗时期的太常博士张师正在《括异志》卷三《王廷评》云:“或闻王未第时,家有井灶,婢蠢戾不顺,使令积怒,乘间排坠井中。又云:王向在乡与一娼妓切密,私约俟登第娶焉,既登第为状元,遂就媾他族,妓闻之,忿恚自杀。故为女厉所困,夭阏而终。”其他的记载有宋代夏噩的《王魁传》、无名氏《王魁歌》、宋话本《王魁负心》、元代柳贯《王魁传》,上述这类通俗文学基本上是讲述王魁负心遭到报应的故事。
王魁的故事有误服金丹、推婢坠井、背约弃妓、狂疾发病、妖衅殒身的传闻加身,这些都是能引发世人和创作者兴趣的题材,为后续戏剧创作提供了素材和想象的空间。
最为接近戏剧故事的是刘斧的《摭遗》。《摭遗》一书已佚失,但其在宋人张邦畿的《侍儿小名录拾遗》中有节录,内容大致为:
王魁落第失意,与一娼妓桂英相识。桂英知王魁有才识,告王魁曰:“君但为学,四时所需我办之”。二人于海神庙盟曰:“吾与桂誓不相负,若生离异,神当殛之。”魁后唱第为天下第一,王魁以为官身和门楣怎能为一娼玷辱,况家有严君不容也。魁父约崔氏为亲,授徐州佥判。桂英遣仆持书,魁方坐厅决事,大怒,叱书不受。桂英曰:“魁负我如此,当以死报之。”挥刀自刎。桂英死后鬼魂前来质问王魁,王魁承认过错,要为其诵经念佛,以乞求桂英原谅。桂曰:“得君之命即止,不知其他也。”……数日,魁竟死。
这一版本的故事在人物、情节上更为完整、丰满与合理,王魁是一个负心薄幸的形象,而桂英则有着果敢决绝、毫不妥协的凌厉。
从以上罗列的这些故事版本可以看出,王魁故事多为悲惨结局,其故事情节得到不断的丰富,也更具戏剧性。
关于王魁的戏曲作品,有宋官本杂剧《王魁三乡题》《王俊民休书记》《王魁负桂英》《追王魁》《海神庙王魁负桂英》(元·尚仲贤)。由于其他剧目全本已佚,剧情无从考证,下面主要以宋元南戏《王魁负桂英》和《海神庙王魁负桂英》为例来分析。
作为南戏之首的经典剧目,《王魁负桂英》这部剧几乎与中国戏曲生发、成型的历史相随相伴。该剧全本佚失,学者钱南扬在《宋元戏文辑佚》中共辑得18 支轶曲,从18 支轶曲中我们可以得知王魁与桂英从相遇、相恋、离别到负心的大致轨迹,其情节基本与《摭遗》所描述的类同。如“遣仆送信”的情节,把王魁的翻脸无情、薄情寡义的嘴脸刻画得入木三分。
元代尚仲贤的《海神庙王魁负桂英》,见于《录鬼簿》(上),今仅存《双调·新水令》一套。据相关学者考证,从杂剧《海神庙王魁负桂英》的作者活动轨迹和创作倾向来看,应当是根据南戏《王魁负桂英》改编而来,从其中轶曲曲文【折桂令】、【太平令】看,当是讲述桂英得知王魁背盟负心、另娶宰相之女后,来到海神庙哭诉和痛斥其忘情负义的场景。
“王魁负心故事”广泛流传于民间,甚至一度被当作典故来使用。如元代钟嗣成《录鬼簿》有元人廖毅《仙吕·赚煞》中的“因王魁浅情,将桂英薄幸,致令得泼烟花不重俺俏书生”一句。另有马致远亦云:“桂英你怨王魁甚?但见一个傅粉郎,早救了买笑金,知他是谁负心?”直至今时尚有人用“王魁”的名字来形容和讽刺负心背义之人,可见这一故事在民间流传和影响深远。
以“王魁故事”为题材的剧,在宋元多为负心剧,皆因这一戏剧现象也是现实社会的反映。宋代科举制度的兴盛导致“富贵易妻”、“糟糠下堂”成为当时普遍的社会问题。较之前代,宋代科举取士无论在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扩大,大量贫寒之士得以飞黄腾达。正是有“取士不问家世”的科举考试,才会有读书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现实境遇,这俨然是知识分子的黄金时代。宋王朝给予中试为官者前所未有的待遇和特权,这让中第得官、发迹变泰的士子们内心的欲望也随之膨胀。他们视婚姻为换取利益和仕途的筹码,为攀附权门,他们忘恩负义,不惜抛弃于微时守望相助的贫妻、妓妻,由此催生了大量的弃妻(妓)剧。
由于创作者多为下层民间艺人,他们不会去考证王魁故事的真伪,他们只是遵循内心朴素的“善恶有报”的伦理思想:对于弱者、受害者予以同情支持,对于背信弃义者进行鞭挞谴责;好人当有好报,恶人要遭报应。与此同时,中第的士子们所获得的尊荣与优渥的地位使得时人艳羡不已,他们的爱情故事、出身经历、人生遭际成为平民阶层关注的兴趣点和谈资所在,这也是士子负心剧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宋代的商品经济发达,商业布局打破了市坊的界限,娼妓业尤为兴盛。作为封建男权社会的畸形产物,妓女这一女性群体美貌多金,才艺俱备又善解人意,有些更是重情重义。入宋后,“狎妓是大部分宋代士大夫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社会商品经济发展、世风开放、文人对于妓女阶层的认知态度变化无不相关。这类士子与妓女的情感纠葛,成为创作者和民众热衷表现的现实题材。
与宋元时期“王魁负心,桂英复仇”的主题不同,明清出现了为王魁翻案的剧作。所谓翻案作品,“当属世代累积型作品的范畴。这类作品的世代累积过程,恰恰是作品的主题思想和人物风貌的不断演变过程。这种时代累积的过程中,创作者为了再深化作品的主题,造成了作品的题材不断流变。‘翻案剧’之类的作品流变后的面貌和其雏形比较,已经面目全非”。宋元南戏《王魁负桂英》的翻案作品有明代王玉峰的《焚香记》、无名氏《桂英诬王魁》、《海神记》、冯惟厚《桂英诬王魁海神记》、杨文奎《王魁不负心》等。除了《焚香记》现存有全本,其他剧或是全本佚失,或是仅存残曲,其完整剧情不得而知。但从这些剧目名称可以推出,当是敷演“王魁不负心”的主题,多是为王魁翻案之剧。下面主要通过《焚香记》一剧来论述王魁故事主题和类型的变化。
《焚香记》为明代万历年间的文人作家王玉峰所作,毛晋将其收入《六十种曲》。《焚香记》总共四十出,剧情大意为:济宁王魁,椿萱早丧,赴礼闱不第,羞涩寓莱城,与敫桂英结为夫妇后于神庙盟誓。王魁高中后不负前盟,拒绝韩丞相所提婚事。有小人金垒夺婚不遂,偷改王魁家书为休书,导致桂英愤然自尽。幸得神明折证,桂英得以还阳重生。最后金垒受到惩罚,王魁与桂英重会并再续前缘。比起宋元南戏《王魁负桂英》中桂英的坚韧决绝、果敢凌厉,《焚香记》里桂英凌厉的棱角得以磨平,身份变为了出身名门的公卿淑女,桂英“温柔端庄”、“持节守义”,完全符合儒学礼制规定下的女性形象。王魁则彻底改头换面,他亦出身名门,面对韩丞相的提亲无动于衷,能坚守本心,俨然成为辞婚守义的志诚君子。《焚香记》为凸显王魁与桂英这对“义夫节妇”,为二人设置了重重考验环节,例如:王魁义辞韩相的婚事,辞婚守志;桂英面临谢婆和金垒的逼迫与挑拨仍矢志不渝,无不体现出了王魁和桂英对于彼此的忠贞和志诚。
王魁故事流传至清代,少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如《品花宝鉴》第五十回中关于“王魁负桂英”的故事,基本类似于明传奇《焚香记》。厉鹗《宋诗纪事》、王初桐《奁史》等皆沿袭前代,都无甚创新。阮葵生《茶余客语》一文中的卷九记有王魁和桂英故事的延续:“叶忠节公映谷,有声子也,七岁时,梦有老人赠以诗云:君是王魁身后身,桂英翻作石榴裙,一支遥寄西江上,双美贻来南浦云……因改名映榴。后官西江殉节武昌,闻公少时有婢名香姐,素爱之,为他妾所谮自缢,及殉节前一夕梦婢来云……”这一版本故事以托梦转世的角度,将叶映榴和香姐托为王魁、敫桂英的转世之人,故事内核依旧是宣扬节义和轮回之说。
明清关于“王魁故事”的传承和流变,关注点已不再是“王魁是否负心”这一问题,更多是颂扬忠贞节义的主题了。程朱理学自宋代形成,元代将其上升到“官学”的地位,到明清则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渗透至社会、文化、家庭伦理各个层面。程朱理学的兴起和统治者制定的文化政策是相契合的,那就是要提倡和称颂“不事二君曰忠臣,不更二夫曰烈女。忠臣国家之宝,烈女家之宝也。”明清统治者颁布的一系列文化政策,是与其推行的伦理道德教化息息相关的。统治者将戏剧等文学作品视为“风化”、“伦理”的教化工具,并意识到戏曲的重要教化功能,“百道学先生之训世,不若一伶人之力也。”于是便有了太祖皇帝朱元璋对《琵琶记》之类剧作的极力推崇与赞赏。有了《琵琶记》的示范,文人士大夫也会不遗余力地来参照并创作相关的文学作品。而上层文人对于戏剧的编创,多不敢揭露社会弊病,或者把发生负心悲剧的主要责任归咎于小人拨乱的原因。《焚香记》从“王魁负心”到“王魁志诚”的翻改,既是文人士大夫作家群体对于自身形象的自我重塑和拔高,也顺应了当时社会和统治者对道德礼制的建构和教化需求。
清末民初时期,政治局势动荡,社会运动、文化思潮迭起,大量揭露压迫妇女和丑恶现象的戏剧作品随之涌现。“王魁故事”的主题又回到宋元旧剧“王魁负心,桂英复仇”的原有模式上去了。这一时期涌现的大批“王魁剧”,如川剧《活捉王魁》、川剧《情探》、昆剧折子戏《阳告》、莆仙戏《敫桂英》和《王魁》、梨园戏《王魁》、京剧《活捉王魁》和《义责王魁》、粤剧《打神》等。其中,川剧高腔《活捉王魁》全剧大致有“落第”、“入赘”、“赴考”、“誓别”、“中试”、“参相”、“重婚”、“割别”、“阳告”、“阴告”、“活捉”等折,应是由昆曲《焚香记》改编而来。这个剧目把王玉峰《焚香记》翻过去的剧情又翻了过来,仍然写王魁遭到报应的事。
而在莆仙戏《王魁》《敫桂英》中,仍保留和传承了早期宋元弃妇剧《王魁负桂英》中桂英酷烈复仇的主题和精神,桂英的决绝果敢在莆仙戏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如在《敫桂英》一剧中,当桂英得知王魁殴打辱骂门翁不认书信,悲愤至极并用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性命,随即便化为厉鬼,赶赴徐州要找负心人讨回公道。她痛斥王魁的负情无义:
【醉太平】“铁打心肝,奴书折破,拷打门公,真罪告。亏伊老人,爬尽山共岭,受尽磨拖。既嫌奴是墙花路柳,尔莫来相惹。归心宿惜,谁料尔嘴詀脚佐脚行,奴今摸一支刀,自刎性命,去见海神王,面前相交拼……”
《王魁》《敫桂英》两部莆仙戏中的关键情节,如王魁高中后桂英遣仆往徐州送信、仆遭王魁逐打、桂英含恨自刎、活捉王魁、王魁惊怖而死等,与宋代张邦畿《侍儿小名录拾遗》所引《摭遗》及《王魁负桂英》的18 支残曲多有相似重合之处,可见莆仙戏这两部剧与宋元旧剧《王魁负桂英》的密切传承关系。《王魁》一剧,除了王魁与桂英这条主线,中间又穿插了书生李云抛弃妓女凤玉及富商金荡一家团聚的情节。民间剧作者切合实际和自身剧种的特色,基于观众的欣赏需求和习惯,在继承旧剧《王魁负桂英》的基础上又增改删减相关情节内容,重新进行一定的编改,但都基本保留了旧剧中“复仇”的主题。
有资料证明,明传奇《焚香记》在后世基本未见有全本演出和流传,后世地方戏曲多摘出《焚香记》的其中一折《阳告》,将其吸收到“王魁负心”的宋元旧剧的主题中。由此可见,对“王魁不负心”的翻改并没有得到观众和创作者的共同认同。王魁的故事和形象,虽有源出集翻案于大成的王玉峰本《焚香记》,但在立意上都是与古典剧目“王魁”负心相因承接,只是借《焚香记》“名通质变”的产物罢了。
民间大众热衷的主题仍是“桂英复仇,王魁丧命”和“因果报应,恶有恶报”。早期流动于乡间村落的民间艺人,不会对“王魁故事”进行一番溯源,也不会就“王魁负心与否”这一变化和动因进行探究,他们凭着直觉的审美判断、观众内心的指向需求来决定作品的主题,顺应的是下层民众的喜好和愿望,于是便有了对宋元旧剧《王魁负桂英》的传承和发展,以及对王玉峰《焚香记》的增删取舍。同情敫桂英的不幸遭遇,谴责王魁的负心薄义,成为民间戏曲创作、改编“王魁故事”的主题与基调。对不幸和弱者的同情,对于背信弃义者的谴责,反映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积极正面的文化心理。在广大社会下层民众中,这一积极正面的文化心理凝聚成一股无形的震慑力,牵制着大众人生价值取向。“被负者复仇,负心者遭报应”成为民间艺人创作负心剧的主要模式,其反映的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其中蕴含的平等思想具有启蒙意义。
“王魁故事”的主题和模式历经最初的王魁“负心”,到“不负心”,再转为“负心”,这与当时的社会制度、创作主体与观众的心理认同、文化内涵、统治者的文化政策、历史条件等无不相关联,这一现象的产生可以看作是时代的产物和历史的汰选。
注释:
①周密:《齐东野语》,齐鲁出版社,1989 年,第131 页。
②《王魁三乡题》为宋人作,已佚,宋泗水潜夫《武林旧事》“官本杂剧段数”列有此剧目。
③该剧佚,无名氏作,《南词叙录》“宋元旧篇”、《永乐大典·戏文九》有著录。
④《追王魁》已佚,清无名氏《传奇汇考标目》列有此剧目。
⑤该剧为元杂剧,存两支轶曲,见《录鬼簿》。
⑥俞为民、刘水云:《宋元南戏史》,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年,第168 页。
⑦(元)佚名撰:《梨园按试乐府新声》,四部丛刊三编景元刻本。
⑧宋东侠:《宋代士大夫的狎妓风》,《史学月刊》,1997 年第4 期,第115 页。
⑨王良成:《明代的翻案剧及其创作动因初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6 年第4 期,第43 页。
⑩明杂剧《桂英诬王魁》为无名氏作;《南词叙录》、《今乐考证》著录;全本佚。
⑪《海神记》作者为无名氏;《新刻群音类选》卷一“官腔类”著录,此剧有《老鸨训女》、《鸨怨王魁》、《王魁诉神》三出,与《焚香记》情节不同;存残曲。
⑫该剧作者为冯惟厚,见傅惜华《明代杂剧全目》,全本佚。
⑬该剧作者为杨文奎,《南词叙录》著录,全本佚。
⑭(明)管志道:《从先维俗义》,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年,278 页。
⑮(清)吴毓华:《中国古典戏曲序跋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0 年,435 页。
⑯许肇鼎:《王魁的故事和剧本》,《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 年02 期,第77 页。
⑰钟韬:《名通质变,创意造言——川剧中王魁戏嬗变的描述》,《戏曲艺术》,1989 年01 期,第9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