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佳
《书谱》作为唐初书法家孙过庭的一部理论著作,其墨迹承魏晋之遗风,笔法华丽,直逼“二王”,行文骈体极尽选辞之华丽,理论表达直接、精辟,是书法发展历史中一颗划时代的“明珠”。然而相比唐代巅峰时期的狂草,孙过庭《书谱》所坚持的书法法度、中和之气更显其对书法的谨慎态度,其所追求的和谐之美也与后期狂草所寻求的“写意”有所冲突。因此,有人认为孙过庭的草书只能算“小草”,“大草”尚且未到,更遑论狂草。而这种质疑更令孙过庭《书谱》在整个唐代狂草的发展中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草书的形成最早可追溯到汉代,在两汉包括王莽时期出土的一些木简上不乏草书的应用,然而多是军书、账簿,“新莽六书”终无草书一体,也可看出“汉兴有草书”不过是指草书的雏形形成。魏晋时期,隶书向真书(楷书)演变,其字与字之间的连缀也愈加明显,与汉木简中汉隶的快写有所区别,被后人称为“今草”,而汉代草书则被称作“章草”。“今草”源于“章草”,但形式更灵活,字间牵丝相连,受王羲之的规范,更是别具美感。
唐代狂草,即是空间感与时间感的此消彼长。所谓空间感,是所有书法都具有的一种特性,点、线、面的排布形成了书法结字的空间,一幅书法作品便是线条在平面空间的切割、组合。尽管古代或现代的书法鉴赏中都较少提到“空间”二字,但书法领域对字的结构的重视却是由来已久,如清代包世臣《艺舟双楫》中的“字有九宫……必有精神挽结之处,是为字之中宫”,便是对书法空间感的形容。狂草在二维空间的审美较其他字体较为特殊,其单字空间布局自由度大,整体作品顺序感强,而相较于其他字体的构造端正,狂草的“建筑感”就显得弱了很多,由于每个字都是疾速随机写成,所以一个字的形体结构可以千变万化,其书写往往对作者的书法造诣具有更高的要求。所谓时间感,这里指的是书法作品的视觉律动。康德认为,人类的空间意识是直观的先验图式,心理空间意识的构成却是以感官经验来做媒介。不同的艺术在人的心理上投射出不同的空间类型,而唐代的狂草更类似于一种音乐的律动,这种节奏的呈现可以带给人以时间感的错觉,即在一张二维平面作品中可以感受到四维时间的串联。而这种弱化空间感、突出时间感的书法形式便是狂草最为显著的艺术特点。
唐代狂草的艺术价值不在其形,而在于写意。写意作为中国美学的精髓,是其艺术思维的第一要义。唐代狂草,“意”在取会风骚,相较康德所认为的“花的美,不设概念、利害和目的,是纯粹美”,狂草“言简意赅”地将这一内涵“一寓于书”,可谓比“纯粹美”更为纯粹。正如“庖丁之目,不见全牛”,狂草作品创作,规矩暗于胸襟,自然容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苏轼亦引入这一书法笔韵于画作之中,使画作“画中有诗,诗中有画”,乃至发展成国画的主导形态,写意画始为流传。由此可见,狂草写意之高,谓之“大写意”亦不为过。而在艺术创作上,狂草讲究灵感激发。徐渭曾说世间无物非草书,但多少狂草作品的创作都源于事物、景象的灵感激发?张旭狂草灵感源于担夫争道,怀素则是观夏云变化有感,更有见公孙大娘剑器舞而其书遂长的故事流传,可见狂草作品中灵感顿悟下的艺术性。
提到《书谱》的创作背景不能绕过其作者孙过庭。孙过庭(646—691)是唐代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出生于今苏州一带,曾任右卫胄参军、率府录事参军,胸怀大志,其性博雅好古,书法师承王羲之和王献之,擅长楷书、行书、草书,其中尤以草书更为精通,其笔势刚劲,造诣直逼“二王”。《书谱》的创作主要是孙过庭对汉魏以来书法理论与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批判,以回溯书法的源流与本质,但由于师承“二王”,无论其墨迹还是观点都更具魏晋之风。相较于大开大合、变化万千的狂草,孙过庭更讲求对称美学,这也曾令其书作遭到“千纸一类,一字万同”的诟病,但就《书谱》迥异于初唐书家们作书时的谨小慎微、规矩刻板来看,其在书法上“破而完,分而治”的独到观点对于草书乃至整个书法的发展的意义都是无比巨大的。
唐代张怀瑾《书断》中曾如此评价孙过庭,“博雅有文章,草书宪章二王”, 可见孙过庭草书纵使劲拔刚断,也终仍难逃“二王”之形。因而《书谱》的艺术价值虽依托于字迹,但更有赖于其行文、理论。从行文而言,《书谱》几乎整篇都是骈体撰写,在对称、声律协调方面尤为突出,既彰显了作者对魏晋之风的承袭,又体现出了其受儒家思想熏陶,行文中和谐美的融入。《书谱》用语精妙,开头一句“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便在选字上做了刻意的编排,即前句用“有”,后句则变为“称”;前句有“绝”,后句则换成“妙”,用语之缜密,可见作者为缔造骈体文的绮丽辞藻,是如何的精心选择、反复推敲。《书谱》行文对偶,全篇通读,无一处不靠对偶之句接连不断、珠联璧合来构造。
孙过庭工于笔法,在《书谱》中有关笔法的介绍更是较为集中,其讲求“法度”的建立,强调用笔与结构;但在另一方面,其也融会贯通了儒家的风骨神韵,形成一种形式精美、落笔严谨与气势雄阔相结合的新的审美风格,在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的影响下,《书谱》强调书法艺术性的同时,也更追求尽善尽美的中和之风。孙过庭特别在《书谱》中对“善书”做了解释:其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磨砺,如同登楼,一层一个境界,初阶未达平正,中阶便会险绝过头,而后期方能实现真正的平正,是为“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其二,“不激不厉,风规自远”,意为善书者要遵循传统中和之美,文风不可偏激、凌厉,志气应和平、自然、散淡。由此可见孙过庭对待书法之谨慎,艺术追求之“中和”。他认为,学书之法在于有法可依、讲求笔法、兼通专精、心手双畅;学书心态则在于自信、自谦、自明、自强。
孙过庭在《书谱》中将儒家的“中和之美”融入贯穿至书法学习与精进的奥义之中,不但是对以往刻板书法形式的一种突破,更为书法与自然、书法作者与用笔间的融合带来了有效的促进,它为狂草的“写意”奠定了基础,更让后世的艺术审美达到了一个融于生活、自在忘我的境界。陈振濂曾说过《书谱》让人重审美的同时也重情理。笔者认为,《书谱》能让人在“技”中寻求到“道”,在情理中探寻到艺术的本真。
研究唐代狂草,人们最大的体会便是“法”与“意”的关系。虽然狂草整体上似狂放不羁,好像毫不讲究法度,但细究之下,其中所蕴藏的“法”却是一丝一毫也无法撼动。狂草是一种极其精纯的艺术形式,其写意需要高度投入感情,同时感情也要有所限制,二者相反相成,既相互矛盾又缺一不可。而人是时代的产物,时代造就主流情感,这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脱离的,作品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时代的作品,其“意”都脱离不了“情”,而“情”则受“法”的限制,这便是艺术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
综上所述,孙过庭作为初唐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其著作《书谱》中的书法理论虽承袭了魏晋遗风,处处渗透着儒家的中和美学,其墨迹也全是“二王”之韵,距狂草的意境相去甚远,甚至大相径庭,但其对汉魏以来书法理论的总结和批判也为狂草的发展和兴盛形成了一定的铺垫。通过对《书谱》的临摹与对其理论的学习,魏晋草书与唐代狂草才得到更好的衔接;也正因有了《书谱》中关于“自然”的叙述,狂草才能实现“大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