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珠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 200040)
二十世纪是演剧艺术不断发展,各类技术理念及手段前赴后继、催化糅合,汇入艺术发展潮流的时代。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电影、广播和视频技术不断催化新的戏剧表达形式,并一步步催生构建出相关的整体性演艺产业及生态。并且,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日益精进并逐步成熟的互动媒体技术,已经在整个文化娱乐行业中开创出一场艺术和文化的革新,数字化的互动媒体正在孕育新的艺术形式,而其发展和革新对已经走过千年岁月的剧院艺术的发展和实践正产生着巨大的历史性影响。新时代的数字艺术家们正在努力定义“互动体验”,但又在技术和理念的层面上具备着独特的时代性。而将互动媒体融入戏剧,不仅为剧场中的戏剧艺术家开启了新的动态可能性,也使我们逐步从别种角度开始重新审视戏剧的本质。
首先,对互动媒体的定义重要的一点是互动媒体技术在特定的基本认知下被具体定义成什么?互动式媒体在本质上是存储在计算机上的声音和图像,在很多情况下是在计算机上创建的,计算机作用于现场演出具体的综合编创而生成这些声音和图像。容易模糊的地方在于这类媒体在功能上与老式的非互动媒体,或者说线性媒体,究竟有何不同?毕竟,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像磁带录音机、录像机和电影放映机这样的媒体设备和方式也具备一定的交互性,但其本质上的定义在于由操作人员通过控制相应装置来产生固定的声音和图像。
如需将互动媒体区别于线性媒体,其存在以下三个关键性特征:
第一,随机存取性。数字技术是可以允许非相邻的媒体片段之间几乎瞬时移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几乎所有的乐器都可以说是互动媒体设备。比如,一个钢琴家或吉他手可以在任意音符之间快速移动切换。而相比之下的差别——音频磁带或视频磁带的操作员则必须按一定顺序通过信息,从一个片段到另一个片段。
第二,触发与输出之间的任意链接性。由计算机存储和进行操控的声音、图片和其他类似形式的二进制信息并不是天生固定好的,就线性媒体而言,内容之间的触发和输出方式往往固定在各种机械的“线性”连接上,就像拨动琴弦的手指直接发出吉他的声音,或者光线透过半透明薄膜直接投射出电影般的影像一样。相比之下,计算机可以使用任何类型的输入,如键盘、鼠标、触觉传感器、运动追踪装置或其他可输入数据的东西,来触发任何类型如声光电、图像、电机控制的输出。此外,单个输入可以触发任意数量的输出,从而允许对多个媒体元素进行高度协调控制。
第三,对媒体内容的深度操控性。互动媒体最强大的特性来自我们对其进行程序编写的能力,以至所有程序都可以自由地根据输入来操作复合的数字信息。因此,“触发”不必与它所产生的媒体内容具有不变的一对一关系。比如,在戏剧作品中,艺术家们可以通过给电脑进行深度的细节编程,让它根据不同表演者走得有多近、说话有多大声、唱的是什么音符等信息来投射不同的声音或图像,还可以让“输出”随时间变化或对过去的事件做出反应。由此进一步地,计算机不仅可以根据复杂的算法选择预先录制好的媒体片段,还可以动态生成自己的媒体,创建全新的声音或图像。互动媒体通过赋予参与者“画”虚拟图像的能力,生动地展示了这种潜力。
由此不难想象,互动媒体在即兴的、参与性的或非叙事性的舞台表演中具备强大效用。例如,音乐家们可以使用交互技术革新出令人惊叹的新乐器,能够以无限的方式产生无限的乐声。同样,舞台上的舞者们也会愈来愈热切地渴望利用互动技术提供的能力,以通过他们的动作来直接触发或控制作品中的灯光、图像和声音。
但是,互动技术与戏剧在剧本叙事以及创排层面上的相关性,相比之下却似乎不那么明显。毕竟,在剧本和排练表演中,舞台事件的顺序长期以来是预先确定好的。可能有人认为,互动媒体技术在这上面并无必要,甚至可能是一种无谓的冒险。然而,如果就此思路把这个推理发挥到极致,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这样等同于质疑剧场艺术的本质。如果表演的“完美不变”和“没有风险”就是最高准则,那么剧场艺术在21 世纪就几乎没有了存在的理由——这种艺术形式早就应该让位给电影和视频等记录性媒体。现场性剧院艺术的价值,尤其是在一个资讯高度媒介化的时代,恰恰在于它的可变性。无论剧本和编创排练过程如何严格地约束表演本身,但在这些约束下的每个表演,依然在本质上都是唯一的事件。剧院现场演出的最堪玩味之处,在于观测和感知一个综合性的演出作品从整体的宏观主题维度到各个微观艺术维度细节上的全面展开,剧院艺术在本质上就是互动的。演员和观众之间,以及演员和演员之间的自发互让和玩味默契,是剧院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无论在其吸引力的哪个层面上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么进一步地,不妨想象一下在剧院现场演出中注入线性媒体的效果,想象一个现场演员和一个影像内容中的演员之间的场景对比。与现场性的拍档不同的是,已完成的固定影像不会兼容现场任何的细小错误,也永远不会适应演员念述台词时的节奏或身体、表情动态的变化。固定的线性媒介会强制要求活动的演员严格遵守它的线性方式。这样的性能逻辑等同于结合了最僵化的演剧和媒体内容,结果可能是除却生硬添加一些背景幕布等效果之外,并没有赋予它任何电影或视频内容本身的感官优势。
而互动媒体并不会像线性媒体那样削弱剧场艺术的自发性或可变性,在某种程度上,互动媒体的定义本身可以适应表演者,而不是让表演者适应它。媒体的互动性越强,各种复杂的有机反馈就越灵敏,而有机结合互动媒体的剧院就有潜力催化和升华现场表演和媒体各自的优势。当然,任何特定情况下的潜力,都取决于在制作过程中做出的具体选择以及执行这些选择的熟练和细致程度,而线性方式的媒体相比而言很难做到这些。
如今,越来越多的戏剧和舞台实践,以及各类交互式媒体工作室或实验室都开始不断探索将互动媒体有机融入剧场艺术的方法,并在其过程中不断探讨总结剧院现场表演与互动媒体的关系。往往在其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利用各种各样的传感器,探测运动轨迹、融合模式、捕捉及触发方法和光线调和技巧等,包括使用传感器信息提示及编控(直接或间接)声音、投影图像、视频和三维计算机动画、舞台灯光或机械等任何其他电子设备所必需的硬件和软件,以及一些复杂的多自由度运动捕捉系统等。这些都让互动媒体技术不断打破传统学科的界限,开始孕育和产生新的艺术理念及形式。而其间在技术方法和艺术创造上的最重要的挑战是——如何保持本质而直接的戏剧精神和即兴发挥的舞台魅力,而不是强迫现场表演者机械地遵循线性视频的编制序列。比如:如何将投影图像或动画等元素化整为零而又高度灵活,并有机配适到情节时刻的各个细微片段,从而实现媒体和表演者之间的紧密结合,或让舞台空间和布景道具更加“自主”地发挥作用;如何不断开发VR 下的某些虚拟环境驱动程序,让不同样式的媒体介质都可以高度响应剧院演出中的具体现场事件和实时随机的动态细节,从而更加流畅地操纵和表达舞台上“真实的虚拟世界”;或如何将LED 灯或发光纤维等材料通过实时追踪传感器及相应编程技术,与演员戏服造型有机结合,从而将互动技术更好地与戏剧角色表达相融汇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现下和将来都会是互动媒体技术在剧院艺术中挖掘和发展的方向。这些方向或者说发展点将不会是单一的,可能更多的是在剧院艺术或演出作品的不同方面和维度分布展开,并或多或少地交叉融合,相互贯穿。本文也尝试简要分析以下的多个互动媒体技术在剧院艺术上可能的发展侧重点:
第一,虚拟的布景。用媒体手段来提供一个完整场景以交代和描述舞台表演发生时的物理环境。
第二,交互式的角色服装造型。互动服装可以用来颠覆传统表演场景所建立起来的戏剧关系——为现场演员提供叙事背景。触发性或交互作用型的角色服装可以使用现场演员的身体本身作为媒介叙事的画布。
第三,侧面性的叙事视角。使用互动媒体技术从另一个视角来描述或诠释舞台上的情节事件,增加和拓展戏剧叙事的维度。
第四,主观性的叙事视角。使用互动媒体手段来直接描述或展开舞台上部分或全部人物的思维想法,角色的幻想,梦境的表现或感受。
第五,插图或插画的使用方式。用来阐明和辅助强化舞台角色或表演者的叙述主题、舞台行为或台词用意。
第六,联觉化的媒体方式。抽象或引申化地将角色表演或叙事所需传递的感受作用于舞台事件和观众心理,联觉类似于一种神经系统反应,刺激一个感觉器官会触发另一种感觉的体验,从而增强情感连接。比如,让观众有可能通过表演和媒体的联动“听见”颜色,或“看到”温度,并且让观众发现其大小、形状或色彩可以由演员或其他舞台声音的变化而自动改变。
第七,交互媒体化的舞台和道具。将互动媒体技术运用于创造新形态的舞台部分或道具,例如,可以使用压力感应装置的媒体器材覆盖舞台地板或景物,并通过编程使每个媒体器材在表演者走过或触摸时产生不同的声音或图像,从而让媒介的舞台内容表达密切追踪表演者的动作与形态变化。
第八,虚拟化的角色复制或替身。用互动媒体来创造角色的替身或者复制衍生形象。可以通过实时的动作捕捉系统和真实演员的引导来创造崭新而又熟悉的舞台行为,扩大表演叙事的维度和视角等等。
在今天的剧场艺术中,媒体和现场表演之间的关系依然处于一个不断变化推进的过程之中。迄今,剧院里的媒体运用(数字的或者其他的)目前还未完全脱离被认为是一类协助性质的设计元素,或趋向于一个在舞台灯光和整体布景设计之间的交叉区间。而在互动媒体技术未来与剧场艺术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上,将整体的演剧环境进行虚拟化和互动化设计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方向,而互动媒体技术的功能也可能逐步从“参与性”的场景表现元素过渡到一个综合性的现场表演时空和气氛整体,在表演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互动媒体和剧场艺术之间的关系也将具备更加不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