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的意识形态转型*

2021-11-12 01:19丁隆
现代国际关系 2021年12期

丁隆

[内容提要]美国从阿富汗撤军后,塔利班再次上台执政,其激进意识形态能否转型将决定其是否能够获得国内政治合法性和国际承认。塔利班意识形态属阿富汗本土特色的传统伊斯兰主义,糅杂了迪奥班德学派、普什图乡村部落文化、瓦哈比主义和萨拉菲主义、政治伊斯兰等多种元素,具有多重属性,比如注重外在虔诚表象等宗教合法性,忽视政治合法性的前现代属性,以及普什图至上和教派主义等。出于抵抗和执政的需要,塔利班意识形态出现转型趋势,开始具有实用主义色彩,展现多元主义和教派包容倾向,弱化对虔诚表象的重视程度,并寻求融入国际体系,遵守国际规范。塔利班意识形态内核并未改变,仍在伊斯兰主义范畴内,这体现在其政教合一的政权性质和“毛拉治国”的执政理念等方面。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的方向是现代伊斯兰主义,而后者的执政实践并不成功。面对严峻的国家治理挑战,塔利班作为宗教性武装组织,理念保守、人才缺乏制约其执政绩效。塔利班需以政治合法性为导向,延续意识形态转型进程,方能回应挑战。

2021 年8月15日,阿富汗塔利班控制首都喀布尔,时隔20年再次在阿富汗掌权。美军撤出阿富汗意味着国家主权重回阿富汗人民手中,有望开启“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政治重建进程,为这个饱经战乱的国家实现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希望。然而,由于塔利班第一次执政期间曾采取激进的内外政策,其再次执政引发争议。塔利班再次上台前后陆续显现出变化与转型的迹象,这在其官方声明、政令政策、治理措施等方面均有所体现。塔利班的这些变化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但其转型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引发了广泛猜疑和担忧,国际社会不能确定这些变化是权宜之计,还是代表其意识形态的转型。有关塔利班限制女性权利、从事暴力活动的报道流传甚广。这些消息真假难辨,塔利班官员的一些表态也语焉不详,影响了外界对其意识形态变化的判断。塔利班组成的临时政府并未显示开放性和包容性。临时政府几乎是塔利班现有组织架构的翻版,大多数高级官员为塔利班元老,在上次执政时便担任要职,激进派别领导人并未排除在外;除个别少数民族人士外,普什图族人居绝对主导地位;高官中没有女性。塔利班表示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阿富汗领土从事恐怖活动,但其能否切断与“基地”组织等恐怖组织的联系尚存疑问。塔利班转型的真实性及其程度已成为其获得国内政治合法性和国际承认的关键因素。塔利班是一个基于宗教信仰的武装组织,其意识形态属性与转型方向是研判其政策取向及其治下国家发展走向的重要依据。本文拟梳理塔利班意识形态构成与属性,重点分析其转型方向、趋势及其对阿富汗政治发展的影响。

一、塔利班意识形态属性

对于塔利班意识形态能否转型的质疑,多源于其上次执政期间表现出的激进意识形态。塔利班第一次执政虽然终结了阿富汗军阀混战的局面,实现了国家统一,但实施了激进的国家政策和社会伊斯兰化议程,自上而下地推进社会改革,实行严厉的伊斯兰刑法(hudud)。塔利班根据其对伊斯兰教法(sharia)的理解,通过宗教警察实施严苛的社会管理。例如,塔利班禁止8岁及以上的女孩上学,禁止妇女工作,要求妇女外出时须有丈夫或男性亲属陪同、穿著覆盖全身的罩袍(burqa);实行男性容貌和着装规范,要求男性蓄胡、蓄发,穿著阿富汗传统服饰;禁止娱乐、艺术和文体活动;公开施行斩首、石刑、剁手等刑罚。塔利班还采取教派主义政策,歧视什叶派的哈扎拉人。塔利班炸毁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巴米扬大佛、庇护“基地”组织等行为,更是遭到国际社会严厉谴责。这些激进和极端的政策取向、行为在国内外激起广泛抗议,最终导致塔利班政权垮台。

塔利班上述治理实践基于其对伊斯兰教教义的独特阐释和普什图部落文化的认识论,同时借助了伊斯兰教法建政与治国的方法论。在认识论层面,塔利班尊崇传统伊斯兰主义(Traditional Islamism)与普什图乡村部落文化。它以伊斯兰教原初状态与普什图部落文化为衡量标准,看待国家、社会与生活方式,将宗教仪规、容貌和服饰等外在的所谓虔诚表象置于比国家治理更重要的位置。在方法论层面,塔利班效仿伊斯兰教初期的哈里发制度建立政权,依据对伊斯兰教法尤其是其哈乃斐教法学派的偏狭理解,自上而下地实施国家、社会和生活方式的伊斯兰化。伊斯兰教迪奥班德学派、瓦哈比主义和普什图乡村部落文化对塔利班都有深刻影响,这一切塑造了塔利班的意识形态。塔利班意识形态的属性从中可见一斑。

第一,以迪奥班德(Deobandi)学派为底色的传统伊斯兰主义。大部分研究认为,塔利班诞生于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边境地区的难民营和宗教学校。果真如此的话,则塔利班崛起于境外,其意识形态对于阿富汗而言是异质思想。但是,美国学者戈佩勒等人研究指出,塔利班初创时期领导层成员大多来自以坎大哈为中心的阿富汗南部和东部普什图部落地区,塔利班核心领导层近60%的人在阿富汗境内接受教育,近50%的人就读于阿富汗普什图乡村清真寺附设的寄宿制教学点(hujras)。这些教学点的授课内容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迪奥班德派经学校(madrassa)相比,缺乏系统性,且有苏非派元素。此外,塔利班初创时期领导层成员一半以上出生于1965年以前。这意味着,他们在苏联入侵以前已在阿富汗完成宗教教育。据此可以认为,包含苏非派深厚传统的阿富汗本土传统伊斯兰信仰是塔利班意识形态的主体部分。

阿富汗、巴基斯坦的信仰和宗教教育体系深受迪奥班德学派宗教改革思想影响,接受过该派经学教育者在塔利班领导层中占较高比例,中下层成员中经学校学生占比更高。迪奥班德学派是19世纪下半叶出现在南亚的伊斯兰教育体系和社会思潮。该派自称为“逊尼大众派”,强调遵守先知穆罕默德的言传身教,在宗教事务方面全方位遵从《古兰经》和圣训的指导,坚持教义的纯正性,反对崇敬苏非圣墓,反对西方价值和观念。该派并非新的教义和教法学派,而是伊斯兰教的一个改革学派,在教义上属马图里迪派,在教法上遵从哈乃斐学派。该派影响力主要源自其庞大的宗教教育体系和学术声望,其经学校遍及南亚乃至全球,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埃及爱资哈尔的第二大伊斯兰经学教育体系。塔利班与迪奥班德派中心的联系早已疏远,绝大多数塔利班成员未在迪奥班德派经学院“达尔欧鲁姆”(Darul Uloom)接受教育,甚至未曾到过迪奥班德。迪奥班德派否认其为塔利班的意识形态源泉,但其思想通过宗教学校体系和清真寺网络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普什图族地区传播,构成塔利班意识形态的重要成分。塔利班的确没有继承迪奥班德派学术传统,但却选择性地吸收了迪奥班德派思想,在虔诚信仰、精神修行、宗教教育等方面受其影响较深,并将其思想融入阿富汗本土文化,更倾向于使用暴力手段,教派色彩更为鲜明。

一是激进宗教改革思想。迪奥班德派主张回归伊斯兰教原旨,通过激进措施净化信仰,清除西方、印度教等非伊斯兰文化带来的宗教“异端”(Bid’a)。该派对伊斯兰教法(Sharia)的阐释保守而严苛,曾发布约25万条“法特瓦”(宗教律令),在信仰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信仰者进行约束。这些清规戒律使迪奥班德派成为社会仪式感很强的宗教保守主义运动,它强调用特定容貌、服饰和仪规塑造身份认同,彰显宗教正统性。塔利班实施的激进社会改革,对信仰者外在虔诚表象的要求多源于迪奥班德派的宗教保守主义。塔利班采取迪奥班德派凸显宗教正统性的方式,通过发布大量“法特瓦”,裁定政治和社会事务的宗教合规性,使一切政策和治理行为都受到教法的约束。

二是狭义的哈乃斐教法学派。在教法实践中,迪奥班德派受到南亚圣训派(Ahl-e-Hadith)的影响,遵从狭义的哈乃斐学派,强调圣训的基础地位,弱化理性思辨的裁判作用。它严格遵循依据经训、从严判定的原则,不再具有哈乃斐派灵活宽松的特征,近似于以严苛著称的罕百里学派。受其影响,塔利班在教法阐释中依据经训原文,并受普什图文化保守主义影响,在实践中作出严苛狭隘的裁判,追求所谓“返璞归真”,对现代性和外来文化持排斥态度。在实践中,塔利班强调政策的教法合规性,施行严刑峻法。

三是教派主义倾向。迪奥班德派的教派主义色彩体现在其与巴勒维派(Barelvi)的教法学派内部竞争及对什叶派的批判。然而,与瓦哈比(萨拉菲)派不同,迪奥班德派部分源自苏非派,并不全然反对苏非派,而且认为后者是穆斯林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对苏非派遵从圣徒、拜谒圣墓、纪念先知诞辰等“举伴真主”(Shirk)的教义和仪规持批评态度。该派虽提倡“圣战”(Jihad),但在实践中主要针对外来侵略者,并不主张对伊斯兰教少数教派实施“定判”(Takfir)和“圣战”。塔利班对待少数教派的政策具有教派主义色彩,并与迪奥班德派的教派主义一脉相承,对什叶派严厉批判,但对苏非派只反对其特定仪规。

第二,普什图民族主义。塔利班民族主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阿富汗的民族主义。塔利班曾庇护“基地”组织,对中亚等周边地区的伊斯兰极端组织提供支持,具有一定的泛伊斯兰主义色彩。但塔利班的主要军事活动和政治目标局限于阿富汗境内,旨在实现阿富汗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而政治伊斯兰、瓦哈比主义、萨拉菲主义均为跨国伊斯兰思潮和运动,具有明确的泛伊斯兰主义议程和目标。二是普什图人的民族主义。塔利班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普什图沙文主义,它奉行普什图至上原则,反对多元主义,拒绝与少数民族分享权力,普什图族毛拉和部落首领在权力架构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塔利班第一次执政期间,将普什图文化和习俗推广至阿富汗全境,要求塔吉克、哈扎拉等少数民族也遵从和施行,但遭到反对。三是宗教民族主义。塔利班民族主义动员的载体和工具是伊斯兰教,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的目的是教法治国,实现国家和社会的伊斯兰化。在武装斗争中,塔利班将“圣战”等伊斯兰主义理念作为反抗外国侵略的主要政治动员工具。

塔利班并非简单、机械地效仿伊斯兰初期政治和社会实践,而是一直保持浓厚的本土文化特征,普什图乡村部落文化是塔利班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普什图社会对“荣誉”等价值的推崇形塑了塔利班价值观。普什图瓦里(Pashtunwali)也称普什图法典,是普什图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风俗习惯等地方性规范系统,其通过部落组织赋予其强制力,保证在本地区或本部落实施并调解内外关系。普什图瓦里不仅是普什图人理想的生活方式,还是一种社会制度和独特的文化传统,是普什图人独特的精神追求、行为方式和集体人格的集中体现。”塔利班颁布的“行为准则”(layeha)中的许多规定源于普什图瓦里。例如,规范女性行为的“深闺”(purdah)文化,便是普什图瓦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塔利班的高度重视。它要求女性深居简出,不上学、不工作,与男性完全隔离,只有在男性至亲(mahram)陪同下方可出门。它在服饰方面要求女性年满8岁后出门时需身着罩袍(burqa)以掩盖全身。塔利班对男性的着装要求也源于普什图部落装束,视蓄发、蓄胡等容貌要求为伊斯兰教“圣行”(sunnah),这些都已成为普什图瓦里的一部分。外界一般认为塔利班的有关社会管理规定是对妇女的压迫,但忽视了它们源于普什图瓦里,在普什图地区受到普遍遵从,并得到普什图妇女的支持。苏联入侵阿富汗时期,曾试图废除普什图瓦里、实施妇女赋权、普及女子教育等措施,均遭到普什图部落的强烈抵制。2001年后,阿富汗建立了西方式的政治制度,新制度体现了外部政治力量的期待,却有违普什图瓦里倡导的传统价值观,并未得到普什图族民众的普遍认同。

第三,具有前现代特征的伊斯兰主义。塔利班起初为地方性草根社会运动,并无统一国家、建立政权的意图。当时其核心领导层成员多为中下层毛拉,就学于乡村经学校,未接受现代教育,甚至宗教学养也难言精深,未形成系统的宗教、政治哲学。第一次执政时期,塔利班将实现社会伊斯兰化作为终极目标,把建立虔诚敬主、恪守伊斯兰生活方式的社会置于所有世俗考量之上。因此,塔利班对于社会文化领域治理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拓展外交关系等现代国家治理的主要议题,忽视源于治理绩效的政治合法性。在当时,仅有3个国家与阿富汗建交,但塔利班对此并不在意。为维护宗教纯洁性,它甚至不顾国际社会一致反对,炸毁巴米扬大佛,最终因庇护本·拉丹导致政权被推翻。由此可以想见,塔利班只重视宗教合法性考量,缺乏甚至不具有实用主义和灵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塔利班的伊斯兰主义具有显著的前现代特征,与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等政治伊斯兰运动具有明显区别。后者系现代教育产生的穆斯林知识分子运动,拥有思想导师和理论家,提出了系统的政治主张,形成了理论体系。现代伊斯兰主义旨在获取政治权力,而塔利班政治活动的目标是宗教本身。塔利班第一次执政期间曾禁止萨拉菲派和现代伊斯兰主义的书籍传播,这说明其反对后者的意识形态。

第四,“圣战”观念驱动的激进主义。塔利班意识形态受到瓦哈比主义、萨拉菲主义和政治伊斯兰等伊斯兰主义派别影响,但又与它们有显著区别。在强调“认主独一”、革除异端新行,反对什叶派、批判苏非派特定宗教仪式,恢复哈里发国家、对敌发动“圣战”等观念方面,塔利班意识形态与瓦哈比主义和萨拉菲派主义有诸多相似之处。阿富汗抗苏战争期间,沙特曾资助巴基斯坦迪奥班迪派宗教学校,“定判”“圣战”等瓦哈比主义信条渗入迪奥班德派宗教教育体系,推动了迪奥班德派经学校的教派化、激进化和暴力化。塔利班虽然受到瓦哈比主义和萨拉菲主义的影响,但并未整体上接受瓦哈比主义。在教义上,塔利班属于马图里迪教义学派,瓦哈比派属萨拉菲主义。在教法学派上,塔利班遵从哈乃斐学派,瓦哈比派遵从罕百里学派。两派对苏非派等伊斯兰教少数派的态度不同,塔利班认同苏非派,仅主张纠正苏非派的某些宗教仪式,瓦哈比派则从整体上将苏非派断为“异教”。瓦哈比主义属泛伊斯兰主义思潮,而塔利班将斗争场域局限在阿富汗境内。

阿富汗抗苏战争为来自埃及和沙特等阿拉伯国家的激进伊斯兰主义者合流提供了契机。1979年阿富汗抗苏战争爆发后,大批阿拉伯国家的伊斯兰主义者进入阿富汗参加“圣战”。1992年阿富汗纳吉布拉政府垮台时,约有5000名阿拉伯“圣战者”在阿富汗东部作战。其间,埃及激进伊斯兰主义与沙特新瓦哈比主义开始结合,导致“基地”组织及其圣战萨拉菲思想的产生。“基地”组织从一开始就与塔利班有着密切关系,塔利班初创时的成员中参加过抗苏战争的“圣战者”有一大批,“基地”组织历任首领均向塔利班领导人效忠。塔利班部分派别受到圣战萨拉菲派“定判”和“圣战”信条的影响,将与其信仰不同者视为“异教徒”。这些塔利班派别还采纳了圣战萨拉菲派“进攻性圣战”理论,认为圣战是每个穆斯林的义务,这有别于视“圣战”为集体义务的逊尼派主流观点。自杀式袭击也为塔利班广泛使用。但是,塔利班的“圣战”为“本土圣战”,而非圣战萨拉菲派的“全球圣战”,且对象集中于外国侵略者及其合作者。

二、塔利班意识形态向现代伊斯兰主义转型

塔利班的身份自2001年以来经历了戏剧性变化。它由执政者转变为反叛武装,后与美国谈判并达成和平协议,最终在美国撤军后重新建政。塔利班再次上台执政时间尚短,不足以说明其意识形态变化程度,但这种变化却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塔利班汲取了上次执政失败的教训,出于实用主义或者机会主义目的,为获得国内政治合法性和国际社会承认,主动作出策略性调整;另一方面,塔利班在与外部世界接触与互动中,开阔了视野,习得了新理念。国际环境变化对其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正向塑造作用,从与美国和谈中收获红利,促其温和化。当然,塔利班意识形态具有稳固性,仍属于伊斯兰主义的范畴,这一内核不可能在短暂时间内发生实质性变化,但其现代化进程已经开启,正在由传统伊斯兰主义向现代伊斯兰主义(政治伊斯兰)转型。

第一,塔利班的宗教理想主义开始转向政治实用主义。由于武装斗争和上台执政的需要,塔利班放弃了建立乌托邦式“伊斯兰国家”的宗教理想主义,而是从政治实用主义出发,将重心放在夺取并维系政治权力,在意识形态方面展现了相当程度的灵活性。塔利班不再把宗教正统性作为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开始追求政治合法性与宗教合法性的融合,并呈现政治导向超越宗教导向的取向。为此,塔利班多方采取措施扩大政治基础,增强政治合法性。塔利班的社会构成更加多元,拓展到毛拉之外的群体。为扩大兵源,塔利班吸纳了大批无宗教教育背景者。武装斗争期间,近1/4的塔利班影子政府省长未受过宗教教育。2008年,驻扎在坎大哈的一个14人组成的作战单位中,仅有1人受过宗教教育。塔利班“学生军”的性质已经有所变化。塔利班在其控制区重视经济和民生问题,致力于恢复安全和秩序,保护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并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它把体恤底层农牧民的疾苦、实现社会公正作为政治动员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立法庭,维护司法公正,争取更多民众的支持。塔利班再次上台后立即大赦前政府官员,呼吁他们返回岗位,采取各种措施稳定经济,这些都显露出现代国家治理的意识。

第二,塔利班显示了一定程度的多元主义和教派包容倾向。出于武装斗争需要,塔利班淡化普什图身份,试图以宗教性的民族主义包容各民族、各教派,将自身打造成全国性、全民性的爱国运动。塔利班的宣传话语号召阿富汗各民族“肩并肩”地反抗侵略,对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哈扎拉人等少数民族以“兄弟”相称。再次建政后,塔利班高官多次强调“民族平等”,呼吁所有阿富汗人投身国家建设。塔利班的普什图大民族主义和教派主义色彩有减弱迹象,塔利班领导层和临时政府成员不再是清一色的普什图族人,如临时政府代理第二副总理为乌兹别克族,代理总参谋长和代理经济部长为塔吉克族。塔利班允许什叶派的哈扎拉人举行阿舒拉日纪念活动,并派部队维持秩序,一位塔利班地方官员还参加了有关活动。这表明塔利班意识形态中对什叶派的歧视由于执政需要而减弱。在教法方面,塔利班的教法阐释趋向宽松和多元,开始回归宽松、灵活的哈乃斐学派。在裁断一些政治和社会行为时,塔利班参考其他教法学派的观点,而此前它曾禁止哈乃斐派以外的其他教法学派,这显示出其教法阐释的包容性和兼收并蓄姿态。例如,对于在武装斗争中能否寻求非穆斯林的帮助,各教法学派意见不一。塔利班在其发布的作战手册中,未对此作硬性规定,而将决策权交给指挥官和战士。在司法实践中,塔利班已很少使用斩首、剁手、石刑等酷刑。

第三,塔利班对虔诚表象的重视正在弱化。在第一次执政时,塔利班将外在虔诚表象作为实施社会控制的手段,以此判断非普什图地区居民对塔利班政权的忠诚度。但在武装抵抗期间,塔利班认识到对其政治忠诚比外在虔诚表象更为重要,开始关注民众内在信仰和对塔利班政权的支持、对埃米尔的忠诚等政治认同,只把那些与外国军队及阿富汗政府合作者断为“悖信者”。塔利班在控制区不再禁止摄影、电视,允许智能手机、社交媒体等科技产品的广泛使用,只是强调这些媒介的传播内容应符合教法,其本身不在禁止之列。塔利班已广泛使用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用于通讯和宣传。塔利班再次上台后表示保障女性在“伊斯兰框架内”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未要求妇女穿着罩袍,认为女性遵守其他伊斯兰国家通行的“端庄”着装,带面纱(hijab)即可。近年来,塔利班支持女子宗教教育,针对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袭击明显减少。上台后,塔利班颁布了一项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特别法令,禁止女童婚姻,保障女性婚姻自由;不得将女性视为私人财产,不得将女性作为解决争端及消除敌意的交换品。塔利班在其控制区并未实施着装和容貌规定,甚至有塔利班战士不蓄胡。对于恢复设立劝善戒恶部,塔利班领导人指出,这不意味着塔利班将实施强制性社会风化管理,而将采用劝导等柔性方式维持社会风貌。

第四,塔利班显示出开放性。塔利班在第一次执政时期,只重视阿富汗国内社会管理,并未寻求国际承认,也不在意受到国际社会的孤立,甚至因此失去政权也在所不惜。近年来,塔利班开始寻求融入国际体系,希望与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并开始重视遵守国际规范,关注国际事务。例如,它多次就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等周边事态发表声明,期待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2013年,塔利班在卡塔尔多哈设立政治办公室,与美国展开谈判,并于2020年2月20日达成和平协议。在此协议前夕,塔利班领导层成员、重要武装分支哈卡尼网络领导人西拉杰丁·哈卡尼在《纽约时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美军撤出阿富汗后,塔利班将停止暴力、建立包容性政府、在伊斯兰制度下保障妇女受教育和工作权利、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成员。美军撤离阿富汗前夕,塔利班领导人巴拉达尔率团访问伊朗、俄罗斯和中国,表达融入国际社会的意愿。塔利班此次执政后,表示愿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关系,并频繁与大国和周边国家接触。塔利班高层已与中国、美国等14个国家的代表在多哈举行会谈,并派出高级代表团访问土耳其、伊朗和俄罗斯等国家。它还为美西方国家军队和侨民的安全撤离提供保障,未实行反美、反西方政策。可见,塔利班的外交政策趋于务实、温和,全方位交往、不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外交政策雏形已现。为获得国际承认,塔利班遵守与美国签署的和平协议,与极端组织保持距离,并开始打击“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等圣战萨拉菲派组织,关闭了16个省的萨拉菲派组织复兴逊奈协会(Jam‘iyyahihya’al-sunnah)等具有激进倾向的组织、清真寺和宗教学校,拘捕了600余名极端组织成员。虽然塔利班对“基地”组织的政策仍需观察,但为政权生存和获得国际承认,其与恐怖组织切割应是大势所趋。

塔利班意识形态现代化并不必然通向世俗主义等现代政治理念。塔利班高层已明确表示不会采取西方民主制度,认为那种选举不适合伊斯兰政府的产生。因此,塔利班意识形态在伊斯兰主义框架内朝着现代伊斯兰主义转型,最具可能性和现实性。上次执政时期,塔利班曾严厉批评巴基斯坦伊斯兰大会党、埃及穆兄会等政治伊斯兰党派。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塔利班成员越来越多地接触并开始接受现代伊斯兰主义理念。塔利班与土耳其、卡塔尔等政治伊斯兰阵营国家建立密切关系,相互之间在意识形态上趋近。通过设在多哈的政治办公室,塔利班领导层在与伊斯兰主义学者、活动人士的交往中习得政治伊斯兰的理念。如在妇女权利问题上,土耳其、卡塔尔等政治伊斯兰阵营国家向塔利班提出建议。土耳其外交部长恰武什奥卢在会见阿富汗临时政府代理外交部长穆塔基时,表达了关于保障女性教育和工作权利的建议。从政治权力导向、经济和外交等国家治理重点、成员结构多元化、宗教教派和外在虔诚的淡化等各种现实表现看,塔利班正在由传统伊斯兰主义走向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土耳其正义与发展党等为代表的现代伊斯兰主义。

三、塔利班意识形态的未来前途

塔利班意识形态已然初具现代性特征,但仍在伊斯兰主义的范畴内,保守性仍较显著,依然高度重视宗教合法性。这体现在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教法施政、“毛拉治国”等建政和执政理念诸方面。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的方向是现代伊斯兰主义,而后者在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实践并未获得成功,这在很大程度注定了塔利班治国理政的未来之路不会平坦。

第一,塔利班仍固守原初的建政、治国理念。塔利班延用了上次建政时的国名“阿富汗伊斯兰埃米尔国”(The 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这个国名具有深刻的宗教意涵,体现了塔利班政权的伊斯兰主义属性,意味着塔利班将根据哈里发制度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按照塔利班的国家理念,“埃米尔”(Amir al-Mu’minin)即代表真主治理阿富汗的哈里发,为国家最高宗教和政治领导人。他根据伊斯兰教法实施统治,所有阿富汗人均需向其效忠。这种政治制度强调政权的宗教合法性、政府决策的教法合规性。但是,国家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试图从宗教中寻找治理资源既片面又不现实。同时,将教法合规作为施政首要考量,不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况且,伊斯兰教法本身也面临现代化的严峻挑战。塔利班恪守经训原文、反对理性推理的教法裁定方式,难以回应现代社会的多元需求。

第二,“毛拉治国”显示塔利班政治意识的保守性。根据目前公布的临时政府成员名单,塔利班政权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负责人均为教职人士,这与塔利班第一次执政时期并无变化。政治权力由缺乏专业知识的教职人员垄断,表明塔利班坚持教法施政、“毛拉治国”的政治保守性并无变化。“毛拉治国”对于阿富汗来说是异质制度,并不符合阿富汗部落协商的政治传统。它意味着阿富汗社会的其他群体如技术官僚、部落首领、城市精英等被边缘化,将导致政权包容性不足,给执政绩效、政治稳定和国家建构带来负面影响。阿富汗社会属传统部落社会,部落首领在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部落协商是主流政治机制。在过去20年中,阿富汗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城市精英群体不断壮大,他们大多主张世俗主义,并不认同塔利班“毛拉治国”的政治制度。同为“毛拉治国”,但塔利班领导下的阿富汗明显有别于“逊尼派版”的伊朗。伊朗伊斯兰政权的基础是什叶派特有的教阶制度和“教法学家治国”理论,且其行政体系具有现代性,总统由选举产生,技术官僚担任高级领导职务。伊朗政治制度的宗教和政治合法性比塔利班强,治理能力与效率更高。

第三,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面临内部阻力。“塔利班是一个松散的社会运动,实行扁平化和伞形的组织模式。新塔利班具有多中心的特征,不同的舒拉相互独立,并具有竞争性。”塔利班的组织性与过去相比已有所加强,但仍包含意识形态倾向不一的不同派别,领导层内部、领导层与中下层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也存在尖锐分歧。塔利班内部有派别长期与“基地”组织等极端组织保持密切关系,甚至并肩作战,它们的意识形态受到圣战萨拉菲主义深刻影响,在对待外来“圣战者”、什叶派和苏非派等少数派、美西方势力、俄罗斯与伊朗等问题上,与塔利班主流派存在较大分歧。未来塔利班若切割其与“基地”组织的关系,或将遭到这些派别的抵制。塔利班部队中外籍作战人员占相当比例。如2000年塔利班攻占塔洛坎(Taloqan)市的部队中,外籍作战人员占1/3。联合国的一份报告显示,2019年,“基地”组织在阿富汗十余个省参与塔利班的军事行动。在与美国和谈问题上,塔利班内部便存在较大分歧。武装抵抗与政治谈判并行,导致塔利班内部出现温和派与强硬派。建政之后,政权内部或将出现本土派与海归派的分化。此外,塔利班高层意识形态的转型并不能完全为中下层成员接受。这意味着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不仅难以顺利进行,甚至会引发内部分裂。

第四,政治伊斯兰难以为阿富汗发展提供可行方案。政治伊斯兰是一种基于伊斯兰教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既是现代性的产物,又是对现代性的反动和批判。政治伊斯兰因其“向后看”的历史主义取向,不是一种进步的政治力量。法国学者罗伊将政治伊斯兰定位为一种“第三世界的政治运动”,认为其必遭失败。政治伊斯兰作为政治反对派,通过宣教和慈善事业,在民众中树立了虔诚清廉、乐善好施的良好形象。然而,上台执政后,政治伊斯兰终将面对执政绩效的考验。宗教教义只能从道德、伦理等方面规范经济活动,但绝非解决经济发展问题的现成方案。作为宗教性政治运动,政治伊斯兰立足于信仰、道德、文化等领域,不能提出系统的经济理论和纲领,即使有零散的论述也多以社会公正为视角,强调经济生活的宗教、道德和社会层面。美国学者欧文指出了政治伊斯兰两方面的治国困境。“一方面伊斯兰主义者与世俗政治家在同一政治场域中竞争,在话语和组织结构方面与世俗主义者有许多共同点;另一方面,浸淫于现代性的政治伊斯兰,难以将其信仰原则转化为切实的议程,建立与世俗民族国家截然不同的政治体系和机构。”政治伊斯兰执政实践表明,它是有实力的反对派、成功的社会运动,却是不合格的执政者。伊斯兰主义者将政治宗教化、道德化,对国家治理并无裨益。“阿拉伯之春”以来,政治伊斯兰经历群体性崛起后,先后在埃及、苏丹、突尼斯、摩洛哥接连被推翻或在选举中落败,土耳其伊斯兰主义的正义与发展党在经济治理上陷入困境,这一切预示着政治伊斯兰难以为阿富汗国家治理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结语

塔利班意识形态是多种伊斯兰主义思想与阿富汗本土信仰、乡村部落文化的混合体,在阿富汗封闭的地理环境、保守的社会文化氛围及长期战乱和外来侵略的背景下融汇而成,具有明显的传统伊斯兰主义特点。迪奥班德派学说、瓦哈比主义、政治伊斯兰等思想流派均属广义上的伊斯兰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范畴,在强调一神论、革除异端和外来文化影响等信条及性别隔离、服饰等社会行为规范等方面相似之处较多,但不可将塔利班意识形态简单视同为其中任何一种思想流派。

塔利班再次建政使阿富汗重新获得主权和统一,为国家稳定和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同时,塔利班意识形态正在由传统伊斯兰主义向现代伊斯兰主义转型,呈现出现代化、温和化趋势,这有利于促进阿富汗国内民族、教派的团结和国际环境的改善。但是阿富汗久经战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国家治理挑战空前严峻。塔利班作为一个武装组织,治理能力和人才缺乏,加上建政和治国理念的保守性,极难应对这些挑战。作为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的方向,现代伊斯兰主义也难以为阿富汗提供建设性的治理方案。更何况,塔利班意识形态转型只是20年来一直在进行的一个漫长过程。再次执政后,塔利班意识形态现代化转型的任务仍然艰巨,其顺利和成功与否关乎阿富汗国家和民族的前途。有关评估需要从阿富汗全民信教和塔利班作为宗教组织的实际出发,同时应考虑到国际环境在此间的重塑功能,进而为更好地认识甚或促进塔利班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转型和内外政策的温和化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