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玲,李文昌,赵 梦
(1.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镇江 212003;2.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123)
在经历了3 年激烈的贸易摩擦之后,中美两国于2020 年1 月15 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份继往开来的《协议》必将深刻影响中美贸易的后续走向以及两国经济[1-2]。在《协议》开篇,中美两国就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达成重要共识。《2019 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在全球的排名快速提升,短短5 年时间内,排名已从2014 年的第20 位,快速跃升至2018 年的第8位,平均每年提升近3 个位次。但《报告》中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在全球排名中仅列第8 位,并且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指数较数量指数、效率指数偏低,比如反映专利质量的专利维持年限以及反映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的PCT 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等[3]。因此,在实现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的过程中,提升专利质量,延长专利维持年限,显得尤为重要[4-5]。
近些年来,相关政策一直致力于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鼓励专利申请,减轻申请人负担,取得了良好成效。学术研究也在积极引导专利权人提升专利质量,增加专利价值。如栾春娟等[6]以引用专利数量、5 年内被引频次等7 个与专利质量和价值相关的指标,对比我国学术机构和企业的专利和美国学术机构的专利,结果揭示目前我国学术机构专利质量相对较差,技术价值、经济价值较美国学术机构存在较大很大差距,并建议我国学术机构专利质量的提升需从提升专利本身的新颖性和创新性做起。并且邵兴东等[7]、钱坤等[8]研究表明,专利作为一种隐性资产,授权后不仅能够使其转变为一种可以通过交易获得收益的客体,还能够带动地区经济水平的发展。进一步的,曹晓辉等[9]、冯仁涛[10]、胡成等[11]、郭亮等[12]运用logistic 回归或线性回归研究了专利维持时间的影响因素,研究对象的选取方法包括特定领域选取、特定专利权人选取等,其中部分学者对校企之间维持时间的影响因素差异做出进一步研究,结果均表明校企之间专利维持时间的影响因素具有明显差异。吴红等[13]、宋爽等[14]、张古鹏等[15]运用生存分析研究了特定技术领域专利质量或专利维持状况的影响因素,结论不尽相同。
然而,上述研究中往往研究对象过于笼统或单一,主要表现为研究对象申请时间的跨度大,这会导致不同研究对象所处的审查制度或激励政策差异大,这无疑会对专利维持的决策造成影响;或是聚焦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利权人,显然忽略了不同领域之间技术迭代的特殊速度和专利权人所属领域的特定市场状况,造成了研究结论差异较大,结论适用性较弱。并且在研究变量和研究方法的选取上,缺乏科学性,在研究专利维持时间或专利失效的影响因素时,应将更多的焦点聚焦于专利申请人[16]。基于此,本文聚焦于全国知识产权发展较为领先的江苏省,控制所有的研究对象处于相同的政策背景下,继而通过划分不同类型专利权人,并对不同类型的专利权人分别进行统计和分析,旨在探讨影响授权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和专利失效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不同类型专利权人的影响差异,为发明专利维持时间和失效风险的预测提供依据,对于知识产权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选择申请日为2010 年1 月1 日—2010 年12 月31 日的授权发明专利为样本,筛选申请人地区为江苏省。根据专利权人类型,将上述筛选后的授权发明专利划分为个人组、院校组和企业组。纳入标准:个人组,即以个人作为专利权人的申请;院校组,即以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医院等作为专利权人的申请,例如专利权人为东南大学、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南京市规划局等的授权发明专利;企业组,即以集团、公司、企业办事处作为专利权人的申请,例如专利权人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等的授权发明专利。排除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上,未记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的申请;通过专利转移进入江苏省的申请。需要说明的是:(1)上述专利权人指的是原始专利权人,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或院校或企业;(2)对于具有多个专利权人的申请,以第一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权人类型的判断依据。
以所有符合上述标准的授权发明专利建立数据库。所有研究对象的法律状态于2020 年11 月20 日通过Derwent Innovation(德温特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德温特)最新确认。德温特是科睿唯安旗下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专利数据与科技文献检索平台,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失效专利以公告的专利权截止日期为失效日期,专利维持年限为失效日期和申请日期的差值。研究因素包括:代理申请、延伸申请、合作开发、发明人数量、权利要求数量和审查周期。
专利代理是专利法颁布后形成的一个全新的行业,它既属于专利权利获得、专利成果实施及专利许可证贸易等咨询服务业务,又包括专利纠纷、专利权无效宣告等法律性质的业务,是一种涉及经济、技术、法律等多领域的社会中介[17-18]。专利延伸申请指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更多专利权人也不再将目光局限在国内,而是不断向海外扩展市场,那么向海外扩展市场也不能忽略专利这个因素。海外专利延伸是遵循战略规划、商业目标或者技术推广,充分考虑各项因素,有计划地在海外部署专利的行为。随着全球化程度,我国专利申请人越发意识到海外专利布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海外专利布局竞争力明显增强[19]。并且海外专利布局数量能够积极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其中发明专利影响效应最大[20]。合作开发最直观的体现是合作双方或者多方共同成为专利权人,并且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权利。同时成为共有专利权人能够相互制约,防止专利权的滥用或者不合理的使用。
采用SPSS 22.0 软件统计分析。考虑到本文研究对象各组间在起始阶段均无差异,且确认法律状态的时间段内各时间点权重相同,于是本文有效状况分析采用Kaplan-Meier 生存曲线表现,单因素分析采用Log-rank 检验进行,继而以单因素分析中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作为自变量,以专利维持时间和有效结局为因变量,进一步以COX 比例风险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更为精确地探究不同类型专利权人专利失效的影响因素。检验水准α=0.05。
共纳入14 395 件专利,其中个人组1 142 件,院校组4 430 件,企业组8 823 件。个人组中,失效专利630 件,占比55.1%;院校组中,失效专利2 712 件,占比61.2%;企业组中,失效专利2 530 件,占比28.6%。显然,企业组授权发明专利的10 年存活率远大于个人组和院校组。失效专利中,个人组、院校组和企业组的平均维持年限分别为6.86、6.31和7.00(单位:年),个人组和企业组超过了《报告》中统计的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6.6 年。而在专利申请是否委托代理机构的选择上,院校组92.4%的代理机构选择占比则体现出院校具有更加明显的代理倾向性。3 组的合作开发和延伸申请占比均较低,院校组倾向于增加更多的发明人数量,但其权利要求数量(单位:项)和失效专利的维持年限(单位:年)则相对较低。并且,3 组有效专利的审查周期(单位:月)相较于失效专利的审查周期均具有明显的差距。见表1。
表1 不同类型专利权人各项因素的基本情况
截至法律状态确认时间,个人组630 件授权发明专利发生结局事件,院校组2 712 件授权发明专利发生结局事件,企业组2 530 件授权发明专利发生结局事件。如图1 所示,Kaplan-Meier 生存曲线显示,企业专利10 年生存率约为71.4%,明显高于个人专利的44.9%和院校专利的38.8%,Log-rank 检验结果显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0)。
图1 不同类型专利权人Kaplan-Meier 生存曲线
个人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失效组和有效组延伸申请、发明人数量和审查周期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院校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失效组和有效组代理申请、延伸申请、发明人数量、权利要求数量、审查周期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企业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失效组和有效组代理申请、延伸申请、权利要求数量和审查周期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单因素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类型专利权人专利失效风险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以专利维持时间和有效结局为因变量,以单因素分析中P<0.05 的变量为自变量,采用多因素COX回归分析,发明人数量、权利要求数量、审查周期设置哑变量进入模型。结果显示,个人组中延伸申请、发明人数量3~6 人和审查周期25 个月及以上均是专利维持有效的保护因素;院校组中代理申请、延伸申请、发明人数量5~6 人、权利要求6~15 项和审查周期25 个月及以上均是专利维持有效的保护因素;企业组中代理申请、权利要求数量、审查周期均是专利维持有效的保护因素,而延伸申请是专利维持有效的独立危险因素。多因素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不同类型专利权人专利失效风险影响因素的多因素COX 回归分析
研究对象共14 395 件授权发明专利,截止2020年11 月20 日,共5 872 件授权发明专利发生终点事件,年失效率约为41/100 件年,失效专利平均维持时间为6.78 年,虽略高于《报告》中揭示的我国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6.6 年,但仍显著低于国外在华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9.7 年。多因素COX 分析结果显示代理申请、发明人数量、权利要求数量和审查周期一定程度上是专利维持有效的保护因素,国内相关研究结论表明,代理申请、发明人数量、权利要求数量和审查周期能够显著正向提升专利质量,并且专利质量是决定专利是否维持、维持年限的重要因素[21-23]。
本研究显示,对于院校和企业而言,代理申请能显著降低专利失效的风险,风险系数分别为0.847和0.706,即两组中非代理申请的失效风险分别是代理申请的1.18 和1.42 倍。已有研究表明代理专利在授权率、转让数量、权利要求数及维持时间等指标上的表现均优于非代理专利[24]。优质的专利代理人凭借其业务能力、实务经验等,可以帮助专利权人获得保护范围更大、布局更合理的权利要求书,从而全面提升专利的技术价值和法律价值。但本研究未发现个人组代理申请与专利失效存在统计学关联,个人组中代理申请的选择倾向上也显著低于院校组和企业组。
专利保护的地域性使得欲想扩大专利保护范围,需进行延伸申请,从而扩大专利的地域保护范围。多因素COX 分析结果显示个人组和院校组中,延伸申请的授权发明专利失效风险分别是未延伸申请的2.16、2.21 倍,而企业组中,延伸申请则是发明专利失效的独立危险因素。相较于个人和院校,企业有其独有的特性,运营模式往往是以产品为中心,以成本为导向,而产品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因此以产品为基础衍生的专利,往往会受到产品时效性的影响。并且,昂贵的申请费用和代理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诉讼咨询费用和市场的复杂程度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运营的成本,导致企业在年费评估时可能选择放弃延伸申请的专利。
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发放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有的奖金。基于此背景下,从表1 中可以看出,院校组中,发明人数量均值明显高于个人组和企业组。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个人组和院校组中,发明人数量为5~6 的授权专利失效的风险显著低于发明人数量为1~2 的授权专利,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与祝宏辉等[25]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其研究结果表明发明人数量能够表征农业专利质量,并且对专利维持时间有正向影响。
权利要求数量对专利质量和维持时间的影响,已有多位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并且研究结果基本指向权利要求数量能够正向影响专利质量和维持时间[26-28]。本研究结果与现有研究基本一致,院校组和企业组中权利要求数量越高,专利失效的风险就越低,也就意味着专利能够具有更长的维持时间。权利要求的合理布局不仅能够完善技术方案,还能够为处理专利纠纷做好防范,这是多数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忽略的重要信息。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对于权利要求的更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范围内的更改,而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方常用专利无效的方式进行反击,因此提前做好专利布局对于权利要求的稳定性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从表1 中还可以看出,个人、院校和企业授权的发明专利中,权利要求数量的均值较低,仍远低于权项附加费的触发条件(10 项以上),因此权利要求布局的合理性和策略性对于3组专利权人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查服务,缩短专利审查周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本研究结果显示,专利审查周期的延长能够显著降低专利失效的风险,该特征对于企业组尤为显著。审查周期25~36 个月甚至37 个月及以上的专利,往往需要经历驳回和复审的过程,无疑增加了专利申请的成本和复杂度。而专利权人却仍在坚持答复争取授权,可能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1)专利权人对于权利要求范围的贪婪度高,不愿限缩至底线的权利要求范围,经历多次答复延长了审查周期;(2)该申请为其核心产品或核心技术,相应的技术方案仍处于产业化阶段,是专利权人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筹码,因此专利权人会极尽全力去争取最终授权。于是在这种背景下,专利权人在审查周期较长的专利获得授权后,后续的专利维持亦会更加重视,从而使得这类专利拥有较长的维持时间。
本文以江苏省2010 年申请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作为研究对象,持续跟踪所有研究对象的法律状态并记录专利失效日期。通过单因素分析、多因素分析实证研究了个人、院校和企业3 种不同类型专利权人的专利失效影响因素,并比对分析其差异。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
个人、院校和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性,使得其专利失效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相同的是,审查周期的延长能够显著降低专利失效的风险,因此审查周期对专利维持年限和专利失效有重要预测价值。延伸申请对于个人和院校而言是专利失效的保护因素,不同的是其对于企业而言则是独立危险因素,因此对专利失效的预测应考虑该因素对于不同类型专利权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表明代理专利和权利要求数量是院校和企业专利失效的保护因素,更多的发明人数量是个人和院校专利失效的保护因素。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对我国专利行业的发展提出以下3 点建议:
一是适当考虑降低专利权人的经济负担。在申请阶段,尤其个人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的费用基本大于申请费和十年维持费,虽然国家政策在申请费上对个人和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了优惠政策,但从政策和市场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对专利代理收费标准作出指导,未发现有迹象倾向于平衡专利权人负担和代理专利费用,造成了专利代理行业未被充分利用,技术方案未被充分挖掘,形成了专利质量依旧较低的局面。并且实务工作中发现,PCT 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尤其进入欧美国家阶段,申请费用、代理费用和后续的维持费用、诉讼咨询费用昂贵,成本的提高并且暂时无法得到利润的现状会影响企业专利权人的申请动力。
二是鼓励实质性海外专利延伸,避免奖励政策带来的“形式”国际化。2019 年,我国PCT 申请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PCT 申请量最多的国家。而相关研究以及本研究统计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PCT 申请并未进入国家阶段,也就意味着专利权并未得到延伸,背离了专利国际化的政策目标。显然,海外专利布局的相对政策也应调整,鼓励专利权人将PCT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由“重数量”调整为“重质量”,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整体发展水平。
三是审查效率的提高应注重简化审查流程并强化沟通。常规的专利审查答复过程,基本通过线上审查员和专利权人之间的文件往来,实务工作中发现,争议焦点往往在于技术领域是否相同、区别技术特征是否是公知常识、是否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等等。可尝试根据专利权人需求或请求,提供口审、专家会审等形式的审查,通过快速沟通交换信息并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避免时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有利之处在于,专利权人能够有机会,充分展示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可避免因文字歧义或表述不清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审查周期和审查结果。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以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权人,探究其授权发明专利失效的影响因素,并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清晰的表述。不过,个人组专利数量较少,3 组合作开发、延伸申请的占比较低,且不同年份的政策引导专利权人的申请行为差异也比较显著,这也是本文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将聚焦于扩大研究对象,并且对专利权人进一步细化,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层次的专利权人的专利失效风险影响因素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