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金萍,田耿智,白新明
(平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中心,甘肃平凉 744000)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成为当前农业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平凉市各级农业部门坚决始终贯彻执行“四个最严”指示精神[1],以切实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为奋斗目标,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创建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紧扣平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强化机构职能建设,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平凉市现有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1 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7 个,乡镇农产品检测机构36 个,市县检测机构均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分析仪器。市级检测机构可以承担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检验以及风险评估、监督抽查等工作,2021 年4 月通过“CMA”和“CATL”双认证。县级检测机构基本上能够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2020 年基本建成了涵盖市、县、乡和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共建成1 个市级、7 个县级、66 个乡镇追溯平台,33 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试点工作,覆盖了全市7 县(市、区)和65%的乡镇。目前,建成静宁、华亭2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灵台县以县质检站和5 个重点生产经营主体为试点,建成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智慧平台。2020 年以创建省级示范基地为目标,建成泾川县、华亭市和静宁县标准化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3 个。总体上,平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不断改进与发展,能够有序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为了更好地督促我国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加工制造,落实农户的主要责任,农业农村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平凉市从2020 年3 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举办了全市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会,建立了健全的种植生产者主体名录信息库,有3 229 家生产经营主体和大户纳入了名录库,有920 家生产经营主体、38 个大户开具合格证,截止2020 年底,平凉市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73 万张。今后,平凉市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覆盖面,争取建立符合平凉市实际情况的合格证制度,不断促进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从根本上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监督、自我承诺,使平凉市的农安监管队伍扩大到成千上万人,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
近3 年,平凉市能够有序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发展。2018 年,部、省、市共抽检平凉市种植产品样品730 个,合格率97.7%;2019年,部、省、市、县共抽检平凉市种植产品样品13 171 个,合格率99.89%;2020 年,部、省、市、县共抽检平凉市种植产品样品14 823 个,合格率99.98%。2019—2020 年检出次数在5 次以上的农药有12 种(图1),其中多菌灵检出次数较高,为154 次,有63 个样品同时检出2 种及2 种以上农药残留。从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来看,平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由于生产者、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不高,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加上散户较多,较难监管,导致农药残留检出率较高;禁限用农药氧乐果、克百威等农药仍有检出和超标,当前任务依然艰巨。
图1 2019—2020 年农药检出次数
全市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人员不足200人,能够完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人员不足50 人,检测人员日常事务繁杂,且流动性较大,不能专职进行检验检测。随着“三品一标”认证、标准化生产及追溯体系建设等职能划转到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检测任务不断增加,导致检测人员严重缺少,已不能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目前,平凉市7 个县级质检机构中能够开展定量检测的只有3 个,各个县(区)质检机构中能够完全掌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分析仪器的专业技术人员很少,大多数停留在农药残留速测阶段,检测能力相对滞后。乡镇检测机构更没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和专职人员,导致基层检测能力建设薄弱。
实验室的运行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定量检测需要足够的标准品、试剂、耗材等,分析仪器还需定期维护与检定校准。随着千人批次抽样量的增加,目前地方财政投入已不能满足日常运行,部分县质检机构的经费只能满足速测要求。
①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衔接,争取增加市县乡检测机构编制[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保障基本工作的开展。②公开引进与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定期培训,不断壮大农产品质检队伍。③组织县级检测机构积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经常性地进行技术交流与探讨,不断提高检测业务能力。④增设乡镇和村级监管机构设置,逐步建立、普及和强化农产品检测机构,配备先进检测仪器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形成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核心,各县区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驱动,乡镇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快速检测机构为补充的三级检验检测网络,将农产品检测工作进一步推广到种养殖基地,不断增强市县乡三级检测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标准制度,制定适合本地生产要求的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标准体系,具体细化限制,从产地环境、生产、储存、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进行全覆盖,指导生产者和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化进行。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发挥品牌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打响“静宁苹果”“平凉红牛”品牌建设[4],发展地方特色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现代农业新发展格局。
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生产者自我承诺的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有效融合[5],进一步明确生产、检测与监管的关系,落实责任分工,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同时抓,做到从田间地头到市场,从市场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进行质量控制。①增加抽检频次和数量,对重点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基地、重点农药参数加大抽检和检测力度,适时开展不提前通知,不指定地点抽样,实现快抽快检、精准检测。②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农业执法人员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种植基地进行检查,对人们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处理,降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风险。③加大追溯体系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④把握好农产品安全间隔期,指导培训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收获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安全科学使用农药。
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必须重视农产品源头治理;抓农产品源头治理,必须重视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理,切实加强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使用,消除工业“三废”对产地的污染排放,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从源头上确保农田土壤不受污染。严厉打击生产或销售假劣种子、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需实名登记,推广高效低残留的低毒农药,使生产者受益,消费者放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增强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检测和监管水平,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根本上扭转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