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犇
(深圳市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我国污染源数量和种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简称“二污普”)。此外,《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指出需要强化普查成果的决策支持,普查成果对我国各类污染源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及废水、废气、固废中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的全面掌握,势必成为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基础数据依据[1]。
深圳市于2021年2月发布二污普公报,意味着耗时长达3年,付诸巨大人力、物力的重大国情调查[2]正式宣告结束。通过二污普最终将获得哪些有效信息与指导价值,又存在哪些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是无数环保工作者急切关心的问题。相比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简称“一污普”),十年间深圳市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在此关键时刻,对比分析两次普查数据,阐明十年来深圳市污染治理成效,探讨深圳市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识别下阶段污染治理的重点方向,为全市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提供科学经验借鉴,为下一步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和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基础依据,助力深圳市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立目标[3]。
两次普查间隔的十年,深圳市人口、社会经济呈现大幅度增长。深圳市常住人口由912.37万人增长至1 252.83万人,人口增长率为37.32%。从工业源普查对象看,入户调查企业由42 369个增加至99 370个,工业企业个数增速明显。
十年来,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由6 925.23亿元增至22 490.06亿元,经济发展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跃。其中,第二产业GDP占比由50.74%下降到41.43%,第三产业GDP占比由49.15%上升到58.48%而占据首位,产业结构调整日趋合理。
十年来,深圳市天然气消费量由101 881.8万立方米升至296 457.1万立方米,增长幅度达190.98%。总体上看,全市能源消费呈现气升油降,工业源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煤油消费锐减的趋势,表现为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持续提升(见表1)。此外,深圳市万元GDP水耗由2010年的19.95立方米下降到2019年的8.41立方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表1 深圳市两次污染源普查能耗变化情况
十年来,深圳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由一污普时的32家增至77家(见表2),数量增长明显,这与深圳市不断加大对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有关。
表2 两次污染源普查时期深圳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对比情况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增加的同时,其设计处理能力也提升了128.8%,使得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118.48%。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化学需氧量由14 498.04吨减至2 811.29吨、氨氮由580.56吨减至220.48吨、石油类由385.11吨减至91.64吨、挥发酚由180.41千克减至0.15千克、氰化物由8 417.77千克减至102.94千克、重金属由3 752.12千克减至105.41千克,废水污染物都得到了有效削减,这都表明十年间深圳市废水治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十年来,深圳市持续开展对茅洲河、观澜河、坪山河、深圳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的综合整治,全市主要河流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见图1)。深圳市水环境已实现历史性转折,被国务院评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5个城市之一。同时,全市159个黑臭水体已连续不黑不臭,其中101个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并具备景观水体功能,深圳也因此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2019年,全市3个省考断面全面达标,其中观澜河企坪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坪山河上洋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图1 深圳市主要河流水质指标变化情况
十年来,深圳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大幅度减少(见表3),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与深圳市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提升有关。此外,二污普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总量的78.48%,这表明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深圳市大气环境中的首要污染物。
颗粒物排放量由10 471.48吨减至5 457.80吨(见表3),减幅达47.88%。2019年,深圳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为2006年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深圳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89%以上(见表4),空气质量排名全国重点城市前十位。
表3 深圳市两次污染源普查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表4 深圳市AQI达到优良天数情况表
十年来,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由464.24万吨增至596.93万吨,其中填埋占比由64.34%减至57.03%,焚烧占比由35.66%增至40.90%。垃圾处理总量的增长,以及填埋方式占比下降、焚烧方式占比上升,都说明全市垃圾处理方式已开始从一污普时的填埋处理逐渐过渡到更生态环保的焚烧处理。
十年来,深圳市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3家,设计处理总能力达到670 735吨/年,实际危险废物处理量由311 999吨增长至431 353吨。其中,焚烧处理厂年设计处理量已达到189.44万吨,累计处理能力逐年增加,呈线性规律增长。
十年间,深圳市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全市污染治理能力和效果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从二污普数据分析,深圳市环境治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017年,生活源废水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92.69%,是深圳市当前水环境首要的污染源。这源于全市快速增长的常住人口,使得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近9.35亿吨,是工业源废水排放量的12.88倍,排放量占比不合理。此外,现阶段全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虽达到一级A标准,但水质并未达到地表水生态补水要求。
2017年,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 218 047辆,分别排放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98 737.34吨、20 279.58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83%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24%。此外,深圳市环境质量分析报告表明臭氧已成为深圳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臭氧的主要来源是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是未来一段时间大气环境整治的重点。
2017年,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量53 229吨,排放量46 613吨,去除效率仅12.43%。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行业使用水性原料占比低,同时,绝大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工艺简单,处理能力偏低,全市挥发性有机物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2017年,深圳市垃圾焚烧厂实际处理量244万吨,已接近设计处理能力260万吨。与此同时,餐厨垃圾处理厂实际处理量只占设计处理量的42.4%,存有余量空间。这与深圳市大部分餐厨垃圾未实行垃圾分类,最终进入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导致餐厨垃圾处理厂利用率较低有关。
普查数据充分体现了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着力于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工作,深圳市还需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快对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参照地表水Ⅳ类标准,优先改造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流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通过工艺更新、污水深度处理等方式提高污染物削减量,达到地表水生态补水要求。
以全流域为单元,统筹水库、河道、水质净化厂、管网、水闸、泵站等水务工程设施全要素管理,建立工业污染源、工业区总排口、污水管网接驳点、水质净化厂进水口、入河排污口和河流断面“六级”监控体系,实现工业污染源监控全覆盖,着力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逐步实现全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纯电动化,加快推动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车替代轻型柴油车。着力提高疏港物流、物流转运等行业的柴油车污染控制水平,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车辆。
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测和监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配套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等深圳市技术规范,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区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全市新、改、扩建工业涂装项目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加快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科普教育+工业旅游+休闲娱乐”四位一体现代化环保电厂建设。目前,深圳市在建的能源生态园项目有3个,设计焚烧处理能力为10 300吨/日。一旦建成运营后,深圳日均垃圾焚烧量可达17 425吨,势必有效缓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