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妈妈的惨叫声从里屋传了出来,像一条蛇,迅速地钻进了我的耳朵。
我正拿着笔,为一篇小说的结尾绞尽脑汁。一声声越来越清晰的惨叫,像一根绳子强行地从我脑海深处拉扯出一些熟悉的画面,让我感到恐惧,这导致我把那一捺拉得太长,刺破了纸面。我多想手里的笔变成一件锋利的武器,毫不犹豫地冲上去跟那个男人搏斗,让妈妈少受一些皮肉之苦,但它终究只是一支笔,大街上卖一块钱一支,而我终究只是一个没有本事,辍学在家,做着文学梦的痴人。
这场殴打进行得很快,短短几分钟,妈妈已经头发散乱地站在角落,她瑟瑟发抖的身体,极像一只担惊受怕的动物。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已经表明了她对命运的屈服,不再抗争。我捏着笔的拇指和食指渗出汗液,写作的欲望瞬间消失殆尽。我把稿子丢到一边,缓慢地站了起来,走了出去。妈妈有些觉察到,将淤青的脸向里转了过去。
我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妈。”
她不看我,装作没听见。
里屋传来筷子触碰碗的声响,接着是那个男人咀嚼食物的声音,像是在告诉我们,打人过后的他胃口特别好。我咬咬牙,一股怒火直冲胸口。这时,母亲转了过来,她嘴角的淤青像一块印章。
“妈,没事吧?”我明知故问。
她向我摆摆手,不作答。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早已不在人世间的亲生父亲,想起他那被河水泡得发白的躯体。他年轻的时候,拥有一副端正的五官,浓眉大眼加上挺拔的鼻梁,在那些年月,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美男子。可是谁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他会被罪恶的毒品吞噬。自从染上毒品之后,他就变得像幽灵一样可怕。我曾无意中从门缝里看到他拿着一根脏兮兮的针管,往自己的手臂里注射着什么,血液回流到针筒里,他嘴里还大吼大叫。我被吓得哭了起来,他发现我之后,用无神的双眼盯着我看了几秒,并没说话,而是低头专注于挂在手臂上的针管,脸上渐渐显出享受的表情。
几年过后,他静静地躺在了护城河的水底,就像一尾不再游动的死鱼。他眼睛睁得很大,像是对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的不舍与眷恋。那张曾经年轻帅气的脸,被河水泡得严重变形。那个时候,我已经上初中二年级,因为作文得了几次高分,突然萌生了当作家的想法,整个人变得异常敏感起来。看到校园里飘落的枯黄的落叶,我都会忍不住掉下几滴眼泪。但是当父亲的尸体从水底被捞出来的时候,我却没有一丁点流泪的冲动。母亲却硬拉着我在父亲臃肿变形、散发着臭味的尸体边跪了下来。那天,我们这个家庭为围观的人奉献了一场“大戏”,为他们的茶余饭后提供了无数的话题,我因为成为这部戏的一个“角色”,而感到无比耻辱。
父亲走后,我的世界被压缩了很多,整天眼睛看到的几乎都是妈妈哭泣的脸。妈妈会用这么多眼泪去怀念一个曾让她绝望的男人,是我没有想到的。因为父亲在凑不齐毒资的时候,常常拿妈妈出气,除了拳脚相加之外,还曾放话要让妈妈出去做妓女。
事后,父亲的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待人群散尽,我一个人沿着护城河走了几个来回,文学带给我的感性,让我从荡漾的河水里看到了父亲的脸,一张苍白而又贪婪的脸,没有笑容,眼神里都是对毒品的渴望。
回想起来,父亲去世的那天,我怎么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在思考。文学让我变得早熟,在妈妈的哭泣声里,我在想这个家庭真的破碎了,在未来等着我们的将会是什么?
就像现在,我背对着微微啜泣的妈妈,脑子里正在想,我该拿什么去拯救她?内心里的一个声音告诉我:当个作家吧,等你出名了,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你和你妈妈了。他们会尊敬你,甚至讨好你,你说的每一句话、写的每一个字都会变成经典。
2
从回忆的世界里走出来,才发现天色转暗,浓重的黑夜就要压过来了。我得赶紧去找我的朋友阿生,再晚点他妈就不准他出门了。
街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属于这个镇子的喧嚣正随着白昼渐渐远去,空气里有一股沁人的微凉。阿生的家住在街道的南端,紧挨着护城河。
到了阿生楼下,我并不着急叫他,而是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几声口哨。这种并不新奇的方式,是我和他之间的一种暗号。阿生的父母明确告诉过他,让他少跟我一起玩。好像我身上有一股永远也洗不掉的晦气。这是我死去的父亲留给我的一种烙印,我抹不掉它。
时间过去了多久,我不知道。我一直认为时间在黑夜里是停滞的。当我心灰意冷,正打算往回走的时候,突然看到门缝里射出一丝光,阿生打开了门,警觉地走了过来,脖子和肩膀都微微紧缩着,像一只警惕的猫。
阿生走到我身边,即使在黑夜里,他的皮肤依然白皙透亮,他把腋下夹着的几本杂志用力地递到我手里,又忍不住回头看了几眼,压低声音说:“你怎么才来,说好六点半到,现在都快八点啦。”
我把几本杂志的封面换着端详了一番:“家里有一点事儿耽误了。”
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往外推了一把:“好了,别看了,这上边有莫言的新作。自己回家慢慢看吧。快走吧,一会儿要是我妈看见了,我就惨了。”
我点点头,冲他笑了笑。
“快走吧,快走吧。”他也笑了,淡黄色的眉毛弯成月牙形。
阿生很快从我的视线里消失,像一道一闪而过的光。
我拿着杂志,加快步伐往家的方向走去,脑子里出现了莫言在瑞典文学院演讲的画面,他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之前堆积在内心的阴云,全部都散开了。前边还有一场文学的盛宴等着我,一想到这些,我就兴奋得难以自控,恨不得立马手舞足蹈起来。同时也庆幸自己能有阿生这样一位知己,他為我用文学修建了一座连接世界的桥梁,让我的心不再禁锢于头顶的这方天空。他是一名白化病病人,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透明白皙的皮肤,让我感到一种窒息般的恐惧,当他用眯缝着的眼睛看向我时,我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
我跟他结识是在镇上举办的一次文学讲座上,我俩坐在一大群中老年人中间显得特别打眼,因为年纪相仿,他便凑了过来,我们简单聊了几句,便聊到一块去了。我写小说,他写诗歌。他半眯着眼睛说,我和他能互补。慢慢地,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挚友。记得有一天,我跟他坐在护城河的石桥上,他曾对我说,他要成为像泰戈尔和阿多尼斯一样的诗人。最后还补充说道,他要让世人记住他的诗,同时也记住他的相貌。说不清为什么,当他说出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
3
回到家里,一切静悄悄的,难以找到一丝痕迹来证明先前发生的事儿。我夹着杂志,径直来到书桌前,发现我即将完成的那篇小说已经被撕得粉碎,稿子变成了许多不成形的纸片。那些蝇头文字,像一個个奄奄一息的生命,静静地躺在地上,用一双双绝望的眼睛盯着我。
我用双手把它们合拢起来,放在杂志的封面上,我想即使失去了生命,沾一沾这些作家的文气离开也不失尊严。我知道这样做很矫情,但这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妈妈推门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桌子上的书本,想说什么又止住了。我晓得她是不想我搞什么文学的,作家与文学这两个词在她眼中,似乎永远也不会属于我们这样的家庭。
我下意识地用身体挡住书本,和她对视了一眼后,便移开了目光。一阵短暂的沉默过后,妈妈转身离开,慢慢地走向那个充满着鼾声与酒味的房间。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迫不及待地翻开杂志,迅速翻到莫言小说所在的位置,贪婪地读了起来。
莫言的新作还是保持从前的风格,只是比起以往,他这次更爱使用短句,读起来简洁有力。读毕,让我想起第一次读《丰乳肥臀》时的震撼。我望着杂志出神,恍恍惚惚中,我看到杂志上“莫言”这两个字变成了我的名字,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的作品也能登上这些遥不可及的文学刊物,毫无疑问,那将是我人生里最美妙的一件事。等我回过神时,夜已经很深了。我兴奋得睡不着觉,有一种想要提笔写作的冲动。我摊开纸,握着笔,却写不下一个字。那些在我脑子里短暂停留过的画面,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再次翻到莫言的小说,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好像这样莫言的写作技巧就能通过纸张传到我的手上。放下书本,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一次握住笔,写了几行字之后,又停了下来,困意已经爬进脑袋,我索性停下笔,在心里宽慰自己说,睡吧,好作品在前边等着我,不用急。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境里,我与莫言相遇。可是,在梦里我竟然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孩童,牵着他的手穿梭在一大片枯萎的高粱地里。他的手很大,也很温暖,像书上写的慈祥父亲的大手。遗憾的是,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白日的天光渗透进梦中,将我从梦中拉了出来。
“你个白吃饭的家伙,快起来去找工作,你除了吃还会做什么!”回到现实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来自那个男人。
我睁开眼睛,他塌陷的鼻梁几乎快贴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一阵恶心。我翻身起来,他朝着我的后脑勺扇了一巴掌。
我捂着头站了起来,用身体挡着桌子上的书,怯怯地说:“你要干什么?”
“滚出去找活儿干!”他向前几步,用手指头戳了一下我的额头。
想起我被撕得粉碎的稿子,我的五指渐渐地抠在了一起。
“想打我呀,来呀!你个狼崽子!”他指着自己的脸说。
这个时候,妈妈推门走了进来。她一句话不说,横在我们中间,她面朝着我,张开双臂,这个动作让我想起了儿时常玩的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就这样沉默地僵持了十几秒。我本以为那个男人会再一次用暴力的手段来覆盖现在发生的一切。我想,只要这个男人让妈妈脸上再添新伤,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他拼命到底。但不知为什么,自从妈妈进来后,这个男人就始终保持着平静。我索性挣脱妈妈的手臂,走了出去,推开门的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跨出门的那一刻,我想要是有能力远走高飞那该多好。现实是:几个小时之后,我还将回到那里,忍受着刚才的事再次在我的生活里一遍又一遍地发生。不知不觉,我走到了护城河边,我加快了脚步,不敢往河里看,我知道父亲的脸还会在河中荡漾。如果父亲还活着,我们这个家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局面,比现在好还是更糟呢?这个问题我想了一路。
我又来到了阿生家楼下,这次我毫不犹豫地吹响了口哨。不到半分钟,我就听到咚咚咚下楼的脚步声。我以为是阿生的妈妈,吓得转身就跑。
“你跑什么呀。”听到阿生的声音,我才停下了脚步。
转过身,看到他手里拿着本杂志,飞快地向我跑了过来。
“给你看。”他一脸骄傲地说。
我接过他手里的杂志,封面是一幅水墨画,旁边写着四个硕大遒劲的毛笔字:大江文艺。
“里边有我的诗!”他兴奋地从我手里夺过杂志,一页页地翻着要给我看,杂志的纸张质量很粗糙,摸上去有些扎手,跟我昨天读的那些比起来,相差很大。
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们县作协主办的一本文学杂志,虽然是一本内部发行的刊物,但县里的文学爱好者都以在上边发表作品为荣。
他看了一眼目录,然后飞快地翻动书页。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发现他的头发在阳光下浮动着一层金光。
“快看!这里。”他用胳膊碰了我一下。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他发表的那首诗名叫《站在月光下赞美故乡》,只有短短七行。
我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牛!”
他抿了抿嘴唇,笑了笑,像一个害羞的姑娘。几束阳光横着打过来,穿透了他苍白的肌肤。
“阿义,加油啊!这个位置属于你。”他指着目录上小说栏目的位置。
“好!我一定努力。”我说。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找我了?”过了十来秒,他突然想起似的问我。
我盯着他,最终还是没开口。
他指了指我,说:“是不是又跟你继父吵架了?”
见我还是不回答,他便在我臂膀上拍了一下,安慰道:“咱们可是文人,别跟他一般见识啦。”
“你说靠文学可以改变命运吗?”我轻轻地说。
阿生显然没听到我的话,他还在盯着那本杂志傻笑。
过了十几秒,他才回过神来问:“你刚才说什么呢?”
我没有再说下去的欲望,盯着远处摇摆的花草。
他却穷追不舍,眯缝着眼睛,拽着我的胳膊摇了几下:“阿义,快说嘛,不把我当朋友了?”
我拿他没办法,只好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他盯着我看了看,又转眼望向远方,若有所思的样子:“那就必须写出好的作品,在大刊物发表,继而得到文坛的关注。”
“什么样的作品才可以称得上好作品呢?”我反问道。
这个问题阿生一时半会儿答不上来,他很聪明,推给我,说:“你觉得呢?”
4
我还是妥协了。
当那个男人用胜利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难堪地低下了头。
他指着我说:“还有十几天,你就十八岁了,自己出去找活儿干,别整天想着当什么作家,你以为你是鲁迅呢。”
鲁迅先生的名字从这个满身酒臭的男人嘴里说出来,简直是对先生的侮辱,我扫了他一眼,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男人抽了一下鼻子,挽起袖子想动手,妈妈又在这个时候出来了,拉着我往外走。她好像时刻都在某个角落窥探着我与男人的一举一动。
“阿义,接受事实吧。”她把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你不想念书,只有出去工作,父母不可能养你一辈子,我们都有老的那一天。”最后那句话她加重了语气。
我想说我能当作家。但很快意识到这句话说出来,会被耻笑,便硬咽了回去。
她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警觉地向男人看了一眼,低声说:“先养活了自己,再当作家好吗?”
我没有说话,沉默地点了点头。
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内心充满了惶恐,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现实就要残忍地从我身上把学生这个身份扯下来。我一个即将年满十八岁的男人,高中没毕业,能干什么呢?惶恐感就像是窗外浓得化不开的黑夜。
第二天,趁着男人外出打牌的间隙,妈妈打开了我房间的门。我正在写作,对于她的突然出现,毫无心理准备。我习惯性地用手臂挡住稿纸,转过头看着她。
“别挡着,写作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笑着在我床边坐下,“现在暂时别写了,过来我问问你。”
我从桌子上随便抽了一本書,盖在稿纸上。
“阿义,你想去城里工作,还是留在镇上?”妈妈开门见山地问。
她说话的时候,我盯着她嘴角的淤青看了几眼,它比之前淡了一点。
妈妈见我不说话,眨了眨眼说道:“阿义,别急,你好好想一想吧!”
“去城里,我想去外边看一看。”我看着妈妈的眼睛,坚定地说。
5
我收拾行李去了县城。妈妈帮我找到一份便利店的工作。按照她的计划,先积累一下经验,然后再去学一门手艺。对于妈妈的安排,我始终保持沉默,因为我自己也拿不出一个更明智的选择。离开前,阿生在我面前伤心地大哭了一场。眼泪顺着他白皙明净的肌肤往下滑,像极了一颗颗透亮的珍珠。我问他为什么哭?他抽泣着说:“你走了,我一个人就孤单了。”听他一字一顿地说完,我愣了几秒,能感到眼眶正在发热,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我上班的便利店在闹市区,每天有几个时间点忙得不可开交。每天上班,我都习惯性地带一本书,一有空闲时间,就拿出书来阅读。一些顾客进来买东西,看到我抱本书看得认真,好像在看一个怪物。在他们眼里,这个年代还能静下心来抱本书看的,实属少见。
我跟几个同事合住在一起,每个月承担五百元的房租。跟大多数电视剧、电影不一样的是,同事们并没有欺负我是小地方来的,反而对我特别关照。我想,或许是我身上透出的某些东西,让他们找到了一点惺惺相惜的感觉。一开始,妈妈每周都会来看我一次。给我带来衣服和食物,还带来长达半个小时之久的叮嘱。虽然我心里多少有一点厌烦,但同事们却很是羡慕。他们常常拍着我的肩头说:“你真是幸福啊!”我想在他们眼里,对于幸福的定义,或许就是拥有一位时常牵挂着自己的母亲。
在陌生的城市,我常常感到孤单。干什么事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外来者。我时常用文学大师鼓励自己。比如鲁尔福曾经是一个汽车轮胎推销员;狄更斯是一家鞋厂的贴标工人;余华成名前也只是一名牙医;欧·亨利甚至是一名小偷。我告诉自己,大多数作家成名前都会干一些跟文学毫不相干的职业。这些作家的名字与面孔,在我工作的时候,不时在脑子里来回闪现,成为我的精神支柱。
我抓紧每周一天的休息日努力写作,不知道是因为看了太多好作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不满意,觉得它们是那么平凡,上不到台面。这种焦急的情绪,日复一日,让我的大脑像一团团扭曲的毛线。那些文字大部分都没有留下来,被我狠心地撕成了碎片。同事们看我常常握着笔愁眉苦脸,便笑着说,看来作家并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呀,走吧,跟我们出去喝点酒,说不定灵感就来了。
我的写作停了下来,但仍然保持着阅读的习惯,我得承认,我对写作产生了一种恐惧,还带点自暴自弃。那些想要出人头地的想法,被我慢慢抛在了脑后。除了写作,我干了很多事儿,比如用双脚丈量这个城市;看电影;学会了喝酒;还认识了一个姑娘。
这个姑娘叫芸珠,是我们隔壁饭馆的服务员,比我大一岁。她每天下班后都要过来买关东煮,碰到我值夜班的时候,就会跟我闲聊几句。她见我喜欢看书,跟其他爱玩手机的同事有所不同,似乎对我有点刮目相看。她说她喜欢看电影,什么类型都看。我说:“你应该是全中国最文艺的服务员。”
我没想到有一天芸珠会请我去看电影。看我一脸惊讶,她果断地把两张电影票递到我的眼前。
我吞吞吐吐不知道说什么。芸珠说:“我票都买好了,你一定要去哦。”
我们看的是一部文艺片,电影院只零零散散坐了六七个人。大概是因为剧情太平淡,没过多久,有几个观众小声议论着离开了。整个电影院就剩下我们和前边的一对情侣。又过了半个钟头,前边那对亲亲搂搂的情侣也离席而去。
电影院只整下我们两个人时,我感到芸珠将身体向我靠过来了一点,她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鲜花的气息,具体是什么花香,我说不上来。当银幕上出现男女主角站在废弃的码头上拥吻时,我感到她的手掌盖在了我的手背上。触碰发生的那一刻,我的身体禁不住微微发颤。我有些手足无措,想摆出一副笑脸缓解一下尴尬,但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芸珠索性加大了力度,五个手指紧紧地扣了过来。我只好僵硬地盯着银幕,脸烫了起来。
当爱情从书本上的故事变成现实,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这是我生命中一种新的体验,好像平淡无奇的生活又敞开了另一扇门。同时,我也有点担忧,都说恋爱是一门技术活,而我还没学会,也不知道这份感情到底会维持多久。在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中,我又开始了写作,写下了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篇小说。
我第一次在小说里写到爱情。那篇小说写得很费劲儿,断断续续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小说大概的情节是写一位怀才不遇的青年作家,在旅行的途中认识了一位刚离职的插画师。两人一见钟情,他们躺在旅店,赤裸着身体谈文学、美术以及电影。后来,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去大山里过一年隐居的生活。在这一年里,作家必须要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插画师也必须要完成一幅满意的画作。突然有一天,作家起床发现枕边空无一人,以为爱人外出画画去了。便静静等待着,可是直到暮色四合也未见爱人归来。作家一夜未眠,第二天外出寻找,在一棵树上发现了爱人留下的一幅画,画作只残留下一半,背景是淡蓝色的大海和一座若隐若现的灯塔。最后,作家在相思中慢慢变得神志不清,死在了大山里。
小说写完后,我自己还是很满意的,修改了一些时日,便信心满满地将稿子邮寄给了一家不太出名的市级刊物。我想这次应该可以发表出来。但两个月后,却收到了杂志社的一封退稿信。编辑并没有谈小说,回复也只有短短几个字:小说不适合我刊。
那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让我的心痛了一阵。
恰好这个时候,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
“谁啊?”我将信纸折叠起来。
“是我。”是芸珠的声音。
我随手将信纸塞进枕头底下,调整了一下表情,起身去开门。
芸珠把头探进来,问:“你在干吗呢?”
我把她让了进来:“发了一会儿呆。”
她手里拿着几本书,在我床边坐了下来,恰好坐在枕头的边缘。
“今天有人给你捎了几本书,”她把书塞到我手里,“是一个通体雪白的男孩。”
我看着书的封面,脑子里是阿生的脸。
“他是你朋友吗?”芸珠问。
我点点头:“是的。”
芸珠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他还让我告诉你,他现在上高三了,家里管得更严了,有机会的话,他会来看你的。”
我的眼睛有点湿润,盯着福克纳的书不想说话。为了不让芸珠看到我湿润的眼眶,我将身体往右转了转,书里突然掉出一张便笺纸,上面的字写得有些许潦草,但也不难辨认:文学是我们最后的精神堡垒。
6
没过多久,我跟芸珠躺在床上谈起了文学和电影,只是我们并没有赤裸着身体。她睡着后,我起身看了一会儿阿生捎给我的书,我拿起那些书本,就像是拿起了无比珍贵的物品,只因为它们带着家乡的味道。还有这些作家的名字,在狭小昏暗的屋子里,散发着光辉。我知道我这样说有些矫情,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从福克纳读到契诃夫,放下书本,望着窗外发了会儿呆,强行压下退稿的沮丧,带着不服输的心态,又写下了一篇小说的开头。
当我从小说里抽出身時,已是傍晚,芸珠早已离开。她总是这样,好像不愿惊醒我的美梦一般。我站了起来,盯着床上她躺过的位置,心中有一些暖意掠过。
诚然,阿生给我的书,让我对文学又重拾了一点信心。我只花了几天时间,就读完了那几本薄厚不一的书。作家写的故事,像用工笔刀镌刻的画作,在我脑海中缓缓展开。到了深夜,那些故事依然像浓雾一般,挥散不去。我连续几日饱尝失眠之苦,寂静的夜晚,好像有一根弦扯着我的神经。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消瘦了不少,上班时也显得精神萎靡,有几次因为码放错货物,被店长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
芸珠给我煲了鸡汤,在里面加了党参、沙参、黄芪等。看着我一口口喝下去,她满意地笑了:“别想太多,船到桥头自然直。”我没有说话,表示默认。她又用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说:“每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是在退稿的废墟中站立起来的巨人。”她这一句话,让我感到有些惊讶。
芸珠索性站了起来,眼睛盯着窗外,严肃地说:“你只是缺少机会,有了机会,你一定会成功。”
芸珠下楼后,我站在窗前点燃了人生中的第一支香烟。我把口腔里浮动的烟雾用力地吸进身体后,脑子立马感到一阵眩晕。恍惚中,我看到芸珠的身影出现在楼下,夜色已经铺展开去,她消瘦的背影被黑夜一口吞掉。
我将烟头狠狠地摁灭在窗台上,感觉胸腔里有一股力量正在左右撞击。
那天过后,我像受了刺激一般,短短一周的时间,写了三个短篇小说。大部分是我利用值夜班时一笔一画写下的,深夜里,我强压着睡意,喝着从店里拿的快过期的速溶咖啡,精心地修改着它们。
我想我必须得承认,我写得太差了。我把三篇小说投了出去,只有一家濒临倒闭的内部刊物决定用我一篇只有区区五千字的小说,其他两篇均石沉大海。当我拿着那本纸张低劣,印刷模糊的杂志时,我真想将它撕成碎片。芸珠却捏着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文字第一次被印成铅字,就像穷困潦倒的画家的作品进了画展,藉藉无名的导演的片子搬上了银幕……我突然站起来,打断她的话说,这能比吗?芸珠收住表情,不再言语,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让阳光照到我的身上,好像是在给我一种特殊的安慰。
我像跟自己赌气似的再一次停止了写作。慢慢地,我跟芸珠有了一些争吵,她开始减少对我的包容,对我的一些不可理喻的行为进行反击。有一次,我正阅读着一本翻译得很烂的外国小说,也不知道哪根筋短路,突然把书往大门口一扔,学着路遥骂了一句:“日他妈的文学!”书划了一道并不美妙的弧线飞了出去,恰好砸到芸珠的脚背上。她提着保温桶给我送饭来了。她弯腰把书捡起来,脸上的愤怒清晰可见。她指了指大门上方的招牌:“你活该一辈子在……”最后,她还是心软,觉得这话太残忍,收住了。但我知道这句话是什么。
7
再一次见到阿生时,他已经参加完高考,站在柜台前的他遗憾地告诉我,因为发挥失常,他只考上了一个二本院校。我知道他的目标是重点大学的中文系。我在心里为他感到失落,嘴上却宽慰他说:“能上大学就是一件好事儿。”他遗憾地点了点头,半分钟后又露出了兴奋的笑容:“阿义,咱们的机会来了!”我疑惑地问:“什么机会?”阿义向前跨了一步,距离我更近了:“有一个文学比赛,获得好名次的,有出书的机会。”说完他盯着我的脸看,眼神里满是期待。
“真有这么好的事儿?”我有些质疑地问。
“一个大型的征文比赛,决赛的评委是某位文坛大神。”
“谁?”
“不清楚,进了决赛才知道。”
恰好有客人进来,我移开了与他对视的眼神。
“机会难得呀!”他突然抓住我的手,大声地嚷道:“出了书就是真正的作家了。”
关于阿生说的那场征文比赛,我做了了解,是某个非官方团体与一家音像出版社合办的比赛。比赛分为小说、诗歌、散文三个组别。每个组别的前三名能够与音像出版社签一份出版合同,小说组的决赛将在B市举行。至于决赛会出席的那位文坛大神,主辦方吊足了胃口,必须进了决赛才能一睹真容。
芸珠知道这事儿后,坚定地告诉我说,去!这是一个好机会。她用了一个并不是很恰当的成语: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开始了新一轮的创作。这样的状态,似乎是芸珠乐意看到的,我们再也没争吵过,她无微不至地照顾起我的生活,像一个尽心尽责的助理。她还开玩笑说:“你成了作家,我就是作家的女朋友,说出去多有面子。”
我感到了肩上的压力,前三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芸珠在给我端来茶水的间隙说:“你放开写,结果不重要。”话是这么说,但我很在乎这次比赛,觉得必须要拿个名次来证明自己。
后三天,我像是突然开窍了,一口气写了两篇小说。芸珠拿过稿纸,在我额头亲了一口,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去外边散散心吧,剩下的就交给我了。”说完,她硬是把我推出了门。
我从外边回来的时候,芸珠已经把两篇作品的错别字修改完了,并工工整整地誊写了一遍。她左手拿着稿子,右手的手指弹了弹纸面说:“某某作家的成名作。”说完她的眸子渐渐亮了起来。
我和芸珠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去了邮局。站在邮箱面前的芸珠双手合十,把信封夹在中间,像在祈祷一般。看着她的样子,我在旁边不敢作声。说实话,我心里是没有多少底气的。芸珠却对这次比赛充满了信心。信封滑落到邮箱底部的声音传到耳际,我和她都长吁了一口气。
8
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在店里码货。因为太兴奋,失手摔碎了一瓶啤酒。店长指着我的鼻子一顿臭骂。在他刚好骂出那句“不想干就滚蛋”时,我已经跑了出来,像只鸟,重回蓝天。
丢掉了工作,但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沮丧。我将行李收拾好,做好了去B市的准备。芸珠塞给我两本书,她说这是她下班路过书店的时候买的,这两个作家都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肯定写得很好,你在车上闲来无事可以翻一翻。我接过来一看,是川端康成和帕穆克的作品。我对她笑了笑,心里暖暖的,一把将她拥入怀中。
我没打电话通知妈妈。我想的是,得奖后凯旋时,给她一个惊喜。那晚,我和芸珠做爱了,那也是我第一次尝到性爱的滋味。芸珠说这是给我的奖励。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了,芸珠请了一个小时假送我去火车站。我拉着行李箱,走在街道上,像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在月台上,芸珠叮嘱了几句,就回去上班了。她走后,我点燃了一支烟,脑子里思绪纷乱。电话响了起来,是妈妈。我心想,莫非阿生给她说了我参加比赛的事?接起电话,妈妈沉默几秒。我的心紧了一下。她缓缓地说:“阿生死了,一小时前,被人从护城河里捞了起来。”我明显感觉到身体绷紧了,像铁一般硬,同时眼中的世界也颠倒了方向。挂掉电话,我已经没有力气向前挪动半步。火车的鸣笛声渐渐近了,撕裂着我的听觉神经。我在心里骂阿生,你真是太傻了,你这样死了,有谁还记得你的诗,有谁还记得你的样子,你不过跟我父亲一样,变成了一条又臭又脏的死鱼罢了。骂完之后,我浑身乏力,索性坐在了地上,虚汗止不住地流。没过多久,我就变得口干舌燥。
火车启动了,它将各色人等吞到肚子里,带往B市。阿生的死太突然,让我失去了参加比赛的动力。所以我向着它行驶的反方向走了过去。此时此刻,文学梦跟死亡比起来,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我又来到了大街上,这一次比我第一次来到这里还让我感到茫然。芸珠的电话打了进来,我挂掉了。她又打进来,我依然摁下了挂断键。我已经没有了说话的欲望,沉默是此刻最好的状态。手机又震动了一下,我猜想应该是芸珠发来的信息。划开手机一看,是一条新闻,说B市有人利用文学比赛行骗。看完新闻的最后一个字,我的脑子轰的一声,像一颗炸弹爆炸。世界以最黑暗的方式,倒塌了下来。
城市的天空因为雾霾,变得灰蒙蒙的。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一直往北走。一个小时后,因为饥饿,我停了下来。手机又进来一条短信,芸珠发的,问我到哪里了,怎么不接电话。我已经没有勇气去面对任何熟悉的人,所以我只能逃,逃到哪里都可以。我回了她四个字:逃向远方。而后,我将手机关机,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调整了一下背包的位置,毫不犹豫地向前走了过去。
但我不会像阿生那样自寻短见,我还要努力活下来,为了自己,为了文学梦。等我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时,再回到故乡去,把文学带给我的荣光,照耀到那个荒凉的小镇上。
责任编辑 梁学敏
作者简介:
冉茂一,90后,生于重庆。写小说,作品散见于《四川文学》《山东文学》《作品》《延河》《美文》《西部》《草原》《青春》《朔方》《北方文学》《安徽文学》《中国校园文学》等文学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