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评估的基本逻辑(上)

2021-11-09 07:57刘晓丹
中国书画 2021年9期
关键词:使用者艺术品价格

◇ 刘晓丹

艺术品评估是比较笼统的称谓,经常又被称作艺术品估值、艺术品估价。严格意义上,艺术品评估包括艺术品价值评估、艺术品价格评估两方面内容,通常所说的艺术品估值、艺术品估价是二者的简称。艺术品价值评估和艺术品价格评估的区别在于,前者针对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即艺术品本身的有用性,可以完全与市场无关,后者针对艺术品的交换价值,即艺术品的交换能力,必须与市场相关。本文主要阐释艺术品价值评估与价格评估的区别,并论述二者的基本逻辑。

一、艺术品的价值与价格

(一)关于艺术品价格与价值的背离问题

价值和价格是一对相互依存的概念,相对而言,价格的含义比较容易理解。对价格的最通俗解释,是商品与货币交换的比例,或者说是用货币度量商品的结果。不过,货币的实质是商品交换的中介物,它既可以是现代社会常用的纸币,也可以是古代社会使用过的黄金、白银、贝壳,甚至是古人认为用起来方便的任何一种物品,比如牛、羊、谷物、蚕丝。并且,商品交换不一定通过货币,也可以在商品之间直接进行,以物易物在古代极为常见,在我国西部一些贫困山区至今犹存。所以在本质上,价格是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

价值的含义要比价格复杂得多。

对价值最通俗的解释是“有用性”,这在重要的价值理论——效用价值理论中表述得最为清楚。效用价值理论最早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所谓的效用即功效和作用,指物能够满足使用者需求的能力。该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由其效用决定,对人越有用的商品价值越大。直到今天,人们对“有价值”的最直观理解仍是“有用”。但是,人们很早就发现,商品的有用性(即价值)与其交换能力(即价格)经常会发生背离,著名的“钻石与水悖论”便是困扰效用价值论的难题。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在其《国富论》中对其表述道:“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是用水能换到的物品却非常有限;相反,钻石没有什么用,但是用钻石却可以换来大量的其他物品。”

图1 价值与价格的关系

与“钻石与水悖论”相似,艺术品也存在价格与价值背离的问题。

遗憾的是,在多数关于艺术品价格与价值背离的议论中,价值的含义经常并不明确,有时指使用价值,有时指交换价值,有时将二者混为一谈。

只有明确区分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发现二者各自的形成逻辑,才能对艺术品价格与价值关系有深刻认识。这是评估艺术品价格与价值的基本前提。

(二)供求个性化与艺术品交换价值差异

从艺术品生产的角度看,劳动价值论很容易解释劳动量与交换价值的关系,即付出劳动量越多的艺术品交换能力越强。但它很难解释,为什么付出同样劳动量的艺术品在不同时空会形成不同价格。比如,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城市,甚至在同一城市的不同门店成交价相差悬殊,同一件艺术品在艺术家生前和身后会出现巨大价格变化。

供求关系,对此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根据市场供求理论,商品的交换价值不只取决于劳动量,也不只取决于使用价值,更取决于供求关系。正是由于供求双方的数量差异,现实中有很多商品的劳动量大、使用价值高,但交换价值很低,也有很多商品的劳动量少、使用价值低,但交换价值很高。由此便不难理解,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城市,甚至在同一城市不同门店的成交价相差悬殊,很可能是由于不同地点供求关系各异;同一件艺术品在艺术家生前和身后出现巨大价格变化,很可能是由于不同时间供求关系有所改变。

由于艺术品具有异质性,其供求关系远比普通商品复杂。

艺术品形态多样、种类丰富、精神属性强,是典型的异质性商品,使需求者判断其使用价值时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比如,广义的艺术品包括实用功能极强的实用艺术品、具有部分实用功能的工艺美术品、完全没有实用功能的纯艺术品。在需求一方,如果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实用之需,会认为三者之中前者使用价值最大、后者使用价值最小;但如果是为了满足心理上的精神之需,则会认为三者之中前者使用价值最小、后者使用价值最大。更有甚者,即便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时期、不同使用者那里,既可能被看作实用艺术品,也可能被看作工艺美术品,还可能被看作纯艺术品。仅此一项,便使不同艺术品需求者的需求强度、需求数量大相径庭。而在供应一方,艺术品的异质性还会使其生产时所付出的劳动量,具有很大个体差异。

在具体交易中,供求双方的个体差异使其对艺术品交换价值判断并不恒定,以至于相互博弈出的价格具有很大偶然性;而在总体上,由于同样的原因,艺术品市场很难形成马歇尔所说的价格均衡。甚至可以说,艺术品的交换价值与其使用价值、劳动量背离完全属于常态。只有正视这种常态,才能深入探讨更有意义的问题——艺术品的交换价值与其使用价值、劳动量之间如何发生互动,这正是艺术品价格评估的关键点所在。

(三)艺术品价值评估与价格评估的区别

由于价值和价格的联系非常密切,二者有时会被等同。比如我国2014年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并认为“相关资产或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其交易价格相等”。这样以交易价格代表公允价值,能够使抽象的内在价值得到具体外现,也能使主观的价值判断得到客观计量。

不过,将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等同,要符合诸多特定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规定:①公允价值定义中的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②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交易在主要市场(即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即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进行。③市场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对艺术品公允价值的计量,很难满足这些要求。

非有序交易除了《准则》指出的清算等被迫交易外,还包括缺乏展现充足时间的交易、只有单方市场参与者自发买卖的交易、廉价抛售的交易等。由于艺术品是非标商品,艺术品市场是小众市场且监管制度不完备,非有序交易并不鲜见。活跃市场的重要标志是存在不间断的公开标价,尽管艺术品市场在某些时期整体表现活跃,但具体某类艺术品可能属于交易活动较少、成交量较低、报价变化明显、信息公开程度低的非活跃市场。对于不同艺术品、不同交易者而言,主要市场或有利市场可能有很大不同。由于艺术品信息含量高、市场披露信息有限,参与者对交易的认知很难合理充分。

在非有序、非活跃、信息不对称的艺术品市场,可观察的交易价格分布区间较宽,很可能与其使用价值以至交换价值发生严重偏离,会与公允价值有很大差异。应该说,艺术品价值评估只是笼统的称谓,由于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不完全一致,确切地说,艺术品价值评估应包括使用价值评估、交换价值评估。其公允价值,也应该有公允使用价值、公允交换价值之别。而对艺术品的价格评估,并非对交换价值的简单货币化度量,更不是对使用价值的直接体现。

图2 价值评估与价格评估

具体而言,艺术品使用价值评估、交换价值评估、价格评估在评估性质和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

艺术品的使用价值是让使用者所能获得的精神收益,很大程度上依赖人们对其内在历史、文化、社会、审美价值的共识。艺术品使用价值评估经常需要借助鉴定专家、艺术史论家或批评家的意见,对其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购买行为提供依据。艺术品的交换价值是让持有者从市场获得的经济收益,很大程度上依赖人们对其交换能力判断。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经常需要借助对其商品属性的分析。艺术品的价格是其交换价值在市场实现的货币计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交易者对其交换价值的共识。艺术品价格评估经常需要借助对市场供求状况的模拟。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价格评估主要目的,是为出售行为提供参考。

(四)艺术品价值与价格的重要概念辨析

价值与价格、使用价值与市场价值、市场价值与价格,是艺术品评估中最重要的三对概念,区分三者的关键是交易。

1.价值与价格

价值与价格的区别在于,价格必须涉及交易,而价值不一定涉及交易,甚至可以完全与交易无关。所以,艺术品价格评估主要用市场学方法,而艺术品价值评估有可能完全抛开市场学,只用艺术学方法即可。只是现代人由于习惯用货币度量价值,误以为价值一定表现为货币。实际上,度量价值的大小也可以用排序等方式,而不是必须使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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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价值与市场价值

将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即交换价值),正是因为人类发明了交易。在发明交易之前,所有的有用物只具有使用价值,在发明交易后,很多有用物兼具了市场价值(即交换价值)。不过,即便发明了交易,人的一些有用物通常也不会用于交换,仍只有使用价值而无市场价值,比如自己的重要器官。

使用价值与市场价值(即交换价值)的区别在于,市场价值必须与交易有关,使用价值完全与交易无关。所以,市场价值评估(即交换价值评估)必须市场学参与,而使用价值评估可以不需要市场学,只用艺术学即可。

3.市场价值与价格

市场价值与价格可以看作同义,因为价格即对交换价值的度量。不过二者也有两点微妙差别:其一,市场价值是理论上应该的,而价格是实际上能够的;其二,不交易不会有价格,但不交易仍有市场价值。确切地说,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拍前估价,估的是市场价值,价格专指实际成交价。

所以在严格意义上,艺术品评估如果以拍卖市场为依据,市场价值评估应该主要依据拍前估价,价格评估应该主要依据成交价。这一点完全打破了业界的惯常思路和操作惯例。

二、艺术品价值评估的逻辑

(一)艺术品价值评估的逻辑起点

1.有用性的双向决定

《经济论》中认为,对自己有利有用的便是财富。有用性是人与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其大小取决于人和事物两方面。一方面,人观察外界事物必然以自身为中心,通过经验去判断事物与自身生存发展的关系,那些被人认为对其自身生存发展有积极作用的事物,才具备有用性。色诺芬便是将人作为财富的尺度,认为不同人对财富的认识不同。另一方面,客观事物只有能够满足人生存发展的某种需要,才会被人判断为有用。

所以说,有用性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这是判断一切事物价值的逻辑起点。

图3 有用性的双向决定

2.艺术品价值的增长

与普通财富相比,艺术品有两点重要特性:其一,很多艺术品从生产者到达使用者要经过较长的流通环节,并且很多艺术品使用寿命很长(长者可达数万年),其间会被很多使用者使用。其二,很多艺术品的有用性不仅在于物质载体本身,更在于其承载的精神信息。艺术品在流通或流传过程中,所承载的信息经常会发生改变,从而改变其有用性。这种改变,在艺术品价值增长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是某些艺术品价值的主导方面。

图4 艺术品价值的增长过程

3.艺术品的价值链

艺术品的价值链,由物质价值链、信息价值链复合而成。

艺术品既可以满足人的生理需求,也可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既是物质产品也是信息产品。物质性较强的艺术品的价值生成,或者艺术品中物质性价值的生成,主要依靠生产者或创作者赋予艺术品的物质属性,以及使用者对其物质属性的感知。精神性较强的艺术品的价值生成,或者艺术品中精神性价值的生成,不仅依靠生产者或创作者赋予艺术品的精神属性,以及使用者对其精神信息的感知,还要依靠流通、流传过程中各种中介者和使用者的信息注入、整合、加固。多数艺术品的价值链,是由物质价值链、信息价值链复合而成的。

图5 艺术品的价值链

(二)艺术品价值判断的双重性与整合方式

1.艺术品价值判断的共性

价值判断的共性,是人们对事物有用性的普遍认知。

价值判断服务于人的生存发展,而人类生存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人们在价值判断时一定基于某种社会关系,基于共同社会生活中建立的共同秩序,使得个人的价值判断受制于群体。特别是在某些特定时期、特定区域,人们会形成相对一致的关于真、善、美的判断标准,形成比较稳固的价值判断传统。人们主观判断艺术品价值时,往往会体现出某个团体、阶层甚至整个国家、民族的共同倾向,包括在长期历史积淀中形成的共同审美习惯、审美兴趣、审美方式等,具体体现为对艺术品主题、题材、语言、格调、意境、技法等的共同认识。一些本来属于个体的艺术品价值观,也会由于得到很多具有相似需要的人的认同,成为群体甚至全人类的共识,成为可以覆盖绝大部分人群的普遍价值标准。

2.艺术品价值判断的个性

价值是人对客观事物有用性的判断,它不仅取决于事物的客观状况,更取决于人的主观认识。使用者随着使用目的、认识水平等条件的变化,对事物有用性的判断会有巨大差异。

相对于普通财富,艺术品的形态更为多样,其有用性更多体现在其承载的信息中,使用者的判断更多来自接收信息时的主观认以及个体化、个性化的情感体验。并且,在艺术品价值链中,艺术品所承载的信息会由于传播、流传而多变,使不同时空的使用者对其价值判断具有极大的个性差异。这些是艺术品的独特性所在,也是评估艺术品价值的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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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品价值判断的“具体普遍性”

艺术品价值判断中的共性与个性经常不一致,对于如何在价值评估中如何平衡二者关系,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指出的“真理不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具体的普遍性”具有启示意义。

图6 个性、共性与普遍性关系

艺术品的使用者既有个体也有群体,甚至是整个民族、国家,于是有个人艺术品、群体艺术品甚至民族艺术品、国家艺术品之别。不同艺术品使用者在判断艺术品的价值时,一定会出现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显著差异。这就要求价值评估者通过恰当的综合,将使用者的共性判断与个性判断统一,整合出“具体普遍性的价值判断”。具体普遍性是多种特殊性的统一,具体普遍性程度越高,所包含的特殊性越多、越丰富。以这种普遍性指导艺术品价值判断实践时,可以让其所内含的特殊性再一次展现出来,从而形成真实的、真正的判断。

(三)艺术品使用价值的判断依据与计量

1.艺术品使用价值的判断依据

在很大程度上,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依赖于使用者对其内在历史、文化、社会、审美价值达成的共识。这些共识很大程度上来自艺术品价值增长过程中美术展览、美术批评、美术史著不断注入、整合、加固的价值信息。美术展览、美术批评、美术史著的价值判断本身,既具有个性也具有一定共性,对三者加以恰当整合,可以最大限度地从艺术学角度体现艺术品价值判断的“具体普遍性”。

①美术展览

美术展览是将美术作品推向使用者的直观方式,重要美术展览的受众极广、权威性极强。由官方主办的一些高级别展览往往突出体现国家意志,受到艺术家和观众瞩目,比如国内级别最高的“全国美展”,入选作品和获奖作品代表着各时期美术创作主流,是中国美术发展的标志。由理论家主持的美术展览具有很强的理论气息和学术色彩,更注重艺术品的艺术价值和审美属性。由商业机制主导的美术展对市场的影响更为直接,是交易者的判断艺术品价值的直接标准,国际上一些商业性大展已成为国内外交易者观测艺术潮流的风向标。

②美术批评

美术批评是艺术品价值传播的重要环节,正如批评家梁江所说:“尚未为人接受、没有进入欣赏环节的作品也尚未实现其美学和社会价值,它这时只有‘文本’的意义,而经过艺术欣赏和艺术批评环节,作品的意义实现了,‘文本’才能成为艺术品。”美术批评家通过阐释艺术家的地位、风格、意义,讨论艺术品的思想、内容、特征、题材、含义、语言等,引导使用者以一定广度和深度去理解、欣赏作品,为其提供了直接的价值依据。美术批评与美术实践结合得更为紧密,形式更为丰富,涉及各类美术现象、美术思潮、美术流派、美术活动。它可以借由报纸、期刊、出版社、电视、网络、画廊、博物馆等多种传播媒介,迅速实现艺术品价值传播的大众化。

③美术史著

艺术品使用者判断艺术品价值的最深层依据,是其对艺术品历史地位的理解。美术史家通过选择、梳理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将其对美术家和美术作品的价值判断表述在美术史著中,建立了美术史名家名作的档案馆和坐标系,成为使用者判断艺术品价值的定位器。艺术品价值的美术史定位生成后,具有强大的惯性,会成为各类美术教材的主要依据,进而成为教材学习者衡量美术家及作品地位的权威标尺。当美术史著和美术教材的接受者以鉴定者、欣赏者、交易者身份面对艺术品时,会将其习得的美术史观念落实在自己对艺术品价值的判断上。

2.艺术品使用价值的计量

由于艺术品价值与价格联系密切,价值计量时通常以价格为重要依据,货币成为其度量尺度。但是,艺术品价格只是其市场价值的体现,货币只能度量其市场价值,而艺术品使用价值可以与市场无关、可以不涉及价格,比如,一些永远不交易的艺术品仍具有使用价值。所以,计量艺术品使用价值可以完全不依赖市场学价格,只依据其艺术学属性。

与价格无关的艺术学属性,很多属于定性数据。与可以用数值表示的定量数据不同,定性数据是不可计量或计数的文字表述型数据,其取值为频数而不具有计量单位。定性数据包括表示艺术品属性分类的定类数据、表示艺术品属性顺序的定序数据。它们只具有定类尺度和定序尺度,不具有定距尺度和定比尺度。定性数据不仅可用于定性研究,也可用于定量研究。以往对艺术品定性数据的研究比较薄弱,将其合理量化后建立相应的统计模型,对计量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计量艺术品价值绝不能依赖于评估者的个人偏好,而应借助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将美术展览、美术批评、美术史著中的价值评判信息作为定性数据,整合成具有“具体普遍性”的价值判断依据。

(四)艺术品交换价值的判断依据与计量

1.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与交换的本质

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利用和配置稀缺资源,以及如何分配社会产品”。从经济学视角看,研究艺术品交换价值问题,是为了在艺术品稀缺的前提下,实现对其最优配置和利用,以满足使用者的多元化需求。实现艺术品重新配置,除了掠夺、骗取等,最文明、最有效的方式是交换。

在本质上,人类的交换行为是追求互利,是为了获得不同的有用性以满足各自物质或精神需要。交换的最基本原则是等值原则。早在20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便出现了等值交换概念,意为交换行为中任何一方所获得商品与所失去商品的价值相等。交换行为之所以能够实现,正是因为交换者能够对商品进行“等值”判断。

2.价格是判断艺术品交换价值的重要工具

在交换行为中,必然会发生交换者对所交换财富的有用性的度量。马克思指出,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并从供给方面论述了劳动价值是定价的基础。西方主流经济学则是从需求方面阐述商品的效用,认为需求方的主观感觉是定价的基础。二者的一致之处是,都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其有用性相关。

不同交换主体度量商品有用性的结果,是形成交换比例——价格。本质上,价格便是量化了的交换价值。西方经济学主张用价格分析代替价值分析,用市场均衡来定义价值。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1915——2009)等人认为,供应者利用物品的稀少性提高价格,需求者则利用物品的选择权压低价格,最终会形成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均衡价格。

3.用价格判断艺术品交换价值的局限

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与其交换价值直接相关,但使用价值判断往往呈现巨大个体差异,而量化交换价值更容易从市场中找到价格依据。所以,艺术品市场价格不仅用于判断艺术品的交换价值,也经常被用于判断其使用价值。

用价格判断艺术品交换价值的最大问题是,市场均衡必须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实现,而形成完全竞争市场需要很多苛刻条件,需要同时存在大量的买方和卖方、商品完全同质、信息完全对称、生产要素完全流动。同时,发生等值交换是长期均衡的结果,等值交换在实际中只能偶然发生,并非常态。更重要的是,艺术品使用者经常具有较强的个人偏好,由于他们特别偏爱某些艺术品,并愿意通过交换使自己得到满足,可能导致很多“不等值交换”。

4.艺术品交换价值的评估方法

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即对其市场交换能力的判断。交换价值必须与交易有关,交换价值评估必须市场学参与。交换价值与价格互为表里,交换价值是潜在的交换能力,该能力在交易中得以实现即为价格。在诸多价值评估方法中,市场比较法最适合艺术品交换价值的评估。

在严格意义上,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如果以拍卖市场为依据,应该主要依据拍前估价,因为实际成交价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拍前估价更为理性。在技术上,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可利用Hedonic模型将估价回归为艺术品的多种特征(包括艺术特征和市场特征)并建立评估模型,从而得到一定置信水平下的艺术品交换价值评估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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