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下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实证分析

2021-11-05 13:57杜智民曹静玺
关键词:意愿子女养老

杜智民,曹静玺

(长安大学 人文学院,西安 陕西 710064)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政策[1]。这表明中国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从当前基本国情来看,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刺激了养老需求的急剧增长,与城市相比,现有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功能弱化且社会养老模式保障不足,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农村的养老问题是中国养老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十四五”时期,预计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由原来的高出城市7.7%增长到高出9.4%,进一步加剧了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2]。河北肥乡互助养老模式探索成功并在全国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农村养老问题[3]。作为家庭养老模式和社会养老模式的补充,互助养老通过充分利用农村老人以及其他资源,以实现低龄、健康老人对高龄、病弱老人的互助(如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从而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提高农村养老质量。

2018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4]这是互助养老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5]。这都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可见,在未来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上,互助养老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得到国家的重视。在实践方面,互助养老因其便利性、互助性等特点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关注和采用,但与此同时,老人对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是目前值得关注和亟需研究的重点。另外,中国互助养老的研究和实践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学者对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一方面研究的较少,另一方面尚缺乏实证数据的支撑。因此,进一步研究并优化该模式,对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西安市为例,利用ISM模型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和策略。

一、学术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互助养老的重视和广泛实践,国内学者也在此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产生逻辑与背景,贺雪峰、钟仁耀等、李俏等、周鹏等认为,受到一系列外生因素的冲击,家庭养老已逐渐瓦解,互助养老作为一种低成本的、积极的养老方式,既满足老人的就地养老需求,也符合中国农村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能够有效缓解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负担,提升农村老人的福利水平[6-9]。第二,对于农村互助养老的定位研究,纪春艳、陈洋洋等、赵志强、吴香雪等认为相比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互助养老是一种开拓了农村养老新模式的创新研究[10-13];而有些学者认为互助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融合[14],如刘妮娜认为互助养老模式是适应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模式,是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15]。而有些学者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针对实施过程遇到的现实障碍进行了研究,文丰安、胡亚光、孙永勇等认为,互助养老在运行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主体互动性不够、概念模糊、服务内容有限等问题[16-18]。

作为农村互助养老的主要参与主体,老人能否积极参与互助养老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当前,学者研究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应用较广泛的是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发现农村老人参与互相养老的意愿受到收入、居住方式、子女不在身边、互助基础设施等因素显著影响[19];李丹等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养儿防老”观念、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文化水平等变量明显影响老人参与意愿,并基于此基础提出建议[20]。另外,张丽等以农村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基于SEM模型方法,系统地分析了农村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并在此基础上为推动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出了建议,此模型的优势在于能够研究变量之间的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21]。

从现有研究来看,学者对农村互助养老领域进行了有效的研究,但还存在着以下不足:第一,现有研究更多地关注于养老问题的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理论方面的研究,对于实证分析学者研究的比较少;第二,现有研究大多是进行定性研究,未扩大样本数量进行实证分析,数据代表性不强;第三,在模型应用上,现有研究主要是应用Logistic回归分析,侧重对表面影响因素的分析,并不能深层次分析影响因素层次结构和关系。而通过ISM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可直观得出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为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及实证分析

(一)数据收集与处理

1.调查地情况

西安市临潼区位于关中平原之东。按照常住地划分,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 320元,比上年增长4.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 802元,比上年增长7.8%。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常住人口67.6万人,约21.9万户。其中,男性占50.97%,女性占49.03%。城镇人口占36.51%,乡村人口占63.49%。60岁及以上人口占21.0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4.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0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16个百分点。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西安市临潼区是一个老龄化形势比较严峻的地区。为适应人口老龄化,临潼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目前,临潼区已建成200家左右的农村互助幸福院。临潼区人民政府还相继制定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能够为全面、深入地考察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提供实证支持。

2.数据来源

问卷调查在西安市临潼区范围内随机抽取4个乡镇,再从每个乡镇中随机抽取一个村,共有4个村,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以满60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排除有严重认知障碍、不能回答问卷者。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20年10月在每个村发放100份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57份,有效问卷率89.25%。

3.描述性统计

从调查样本的统计特征来看,年龄60~69岁和70~79岁占比分别为42.9%和38.9%;老人小学文化程度占到30.5%,文盲占到44.8%,文化程度较低;86.9%的老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其子女学历高中文化程度占到56.9%,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到34.1%,文化程度较高;69.5%的老人独居或与配偶居住;在家庭年收入方面,年收入在5 000元以下的农村老年人占到59.3%,5 000元到8 000元占到18.5%,无收入占到11.3%,其中老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有18.3%老年人收入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子女提供占到9.1%,养老金占到43.5%,老人的保障性收入较少;超过一半的老人对生活有担忧;认可“养儿防老”观念的老人占到67.5%;在社区居住时间方面,32.7%的老人已在此居住10年,其中57.4%的老人经常与社区人员互动,60.5%的老人对社区感到满意;男性和女性分别占总样本的51.4%和48.6%;愿意参与农村互助养老为42.5%,参与意愿较低;58.4%的老人拥有一个或两个子女,其中52.4%的老人偶尔与子女见面,见面频率不高。

(二)变量分析与选取

通过文献研究,结合已有学者[17-19]的研究成果,综合筛选出15个可能影响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然后运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反向筛选法逐渐剔除不显著的变量,直到所有变量都在10%的水平上统计显著。其中,有11个变量通过了统计显著性检验,4个变量没有通过检验。社区人员互动频率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文化程度、子女学历、“养儿防老”观念、家庭年收入、生活担忧度和社区满意度6个变量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年龄、婚姻、生活自理能力和居住方式4个变量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见表1。

表1 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从学者对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既往研究来看,性别、子女数、与子女见面频率和社区居住时间对农村互助养老是具有影响作用的,然而这4种变量未通过检验的原因有可能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被动空巢养老,即因城镇化的发展,年轻人外出打工,或个别子女不想赡养老人造成的被动空巢养老。这种被动空巢养老并不会因为老人子女数和子女见面频率有所改变,而性别和社区居住时间对老人参与意愿影响不大,因此这4个变量不是影响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主要因素。

(三)基于ISM模型结构分析

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对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选择意愿进行分析,模型可直观得到各因素之间的关联关系。模型中,将回归分析中存在统计学意义的11个变量作为影响因素,用S0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Si(i=1,2,…,k)表示各个变量,具体见表2。

表2 ISM模型的分析要素列表

通过ISM模型结构分析,得出图1所示的11个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其中,“M”表示行因素对列因素有影响作用,“W”表示列因素对行因素有影响作用,“0”表示行因素与列因素之间没有关系。

图1 影响因素逻辑关系图

由可达矩阵B可见,S0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S10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一层,S9和S11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二层,S8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三层,S6和S7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四层,S2、S3、S4和S5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五层,S1表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处于第六层,形成了具有逻辑关系的影响因素链。

三、结果与讨论

由可达矩阵B得出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层次结构图。其中,社区人员互动频率、“养儿防老”观念和社区满意度,是影响农村老人选择意愿的最直接因素,可称作直接表象因素;生活担忧度可称为间接中层因素;居住方式和家庭年收入可称作次间接中间因素;文化程度、婚姻、生活自理能力、子女学历和年龄可以称为根源深层因素,见图2。

图2 层次结构图

(一)直接表象因素

回归分析结果表明,社区人员互动频率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问卷调查发现,有57.4%的农村老人经常与社区人员互动,参与到社区人员组织的活动中,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养儿防老”观念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负相关关系,认可“养儿防老”观念的老人倾向于在家依靠子女养老,不愿意参与农村互助养老,而不存在此观念的老人更愿意积极投入农村互助养老。社区满意度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社区组织活动频繁,能够经常关心老人,提供的公共设施较为完善,能够增加老人对社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老人选择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就会越强烈。

(二)间接中层因素

生活担忧度的回归系数为1.061,生活担忧度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老人对于生活担忧度越大,一般来说,风险意识较强,互助养老作为辅助养老方式,为存在担忧的老人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成为老人的养老选择,如通过互助解决子女不在身边时的无人照顾以及孤寂等问题;而对生活担忧度低的老人满意目前的生活,很难考虑其他生活方式。

(三)次间接中层因素

从图2来看,有两个影响因素影响生活担忧度。一个是居住方式分支,另一个是家庭年收入分支。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居住方式的回归系数为-2.165,即居住方式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负相关关系。与家庭一起生活的老人一般能够得到足够的照顾,不太倾向选择互助养老;而独居的老人孤独空虚感更强烈,互助养老在提供日常生活帮助的同时也能缓解老人的孤独感。

家庭年收入的回归系数为-1.082,表明家庭年收入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负相关关系。家庭收入较低的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勉强得到满足,对养老质量要求不高,这类老人对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较高;而家庭收入较高的老人,愿意投入更多的金钱选择服务优越的养老方式,对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低。从层次结构来看,家庭年收入与生活担忧度具有影响关系,家庭年收入越高,老人的生活担忧度越低。当老人的生活担忧度较低时,比起经济因素,老人会优先考虑精神慰藉等其他因素。

(四)根源深层因素

从图2来看,婚姻、生活自理能力和年龄变量影响着老人的居住方式,文化程度和子女学历变量影响着家庭年收入。

婚姻的回归系数为-1.034,即有无配偶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负相关关系。无配偶的老人更容易产生孤独感,生活不便时也无人照顾,此时他们需要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养老。

生活自理能力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负相关关系,生活自理能力越差的老人越倾向参加互助养老。这一方面是由于老人经济收入较低,无力承担机构养老;另一方面是因为老人身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需要有人进行陪护。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老人选择互助养老服务。

年龄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老人年龄增长的同时伴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日常行动方面需要陪护人员,在此情况下,年龄越大的老年人更需要通过互助养老满足自己日常生活方面的照料。根据层级结构来看,年龄是婚姻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因素,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配偶如果去世,自己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弱,互助养老会让老年人在家或社区就可以享受到需要的服务,对于他们来说是较好的养老选择。

文化程度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较低的老人更多受到“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参与互助养老是因子女不孝,是给子女丢脸,不愿意接受互助养老。学历越高的老人,养老观念更为开放,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会改变老人的养老观念,对新颖的养老方式接受程度更强,对互助养老的接受能力较高,甚至能够带动周围一部分老人参与互助养老。

子女学历与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选择意愿呈正相关关系。一般来说,子女学历越高,更愿意鼓励老人尝试新型养老服务,而不是被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所禁锢,他们更希望老人融入社区,融入老年群体,因此更偏向选择互助养老。

四、政策建议

在三孩政策的背景下,互助养老模式作为一种由基层自下而上探索产生的养老方式,以一种低成本的应对战略弥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中难以满足老人养老需求的不足,是现阶段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选择,但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现实障碍,亟需解决。本文应用ISM模型,结合实地调查,论证了农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以及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和层次结构,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建议,完善农村互助养老。

(一)宣传积极养老理念,改变传统观念

在中国农村实施互助养老有着深厚的思想基础、历史基础和社会基础,中国自古以来的儒家文化就提倡互助,是农村互助养老的思想核心和思想基础;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制度是实施农村互助养老的重要历史基础;中国农村基于熟人关系的人情社会是互助养老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

此次调查研究显示,愿意参与农村互助养老为42.5%,部分老人受到“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缺乏互助需求和互助意识,这无疑给互助养老在农村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老人的观念中,参加互助养老是不顾及老人自己和子女的面子,加之农村固有的孝文化根深蒂固,这使得部分老人从思想上不能接受互助养老。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发展,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在日益改变。另外,由于中国农村互助养老自身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老人对于农村互助养老的认知有限,对于互助养老这一新生事物并不了解,必然会影响老人对于农村互助养老的接纳程度。

因此,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一方面,应该转变老人的传统观念,使老人从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中解放出来,树立依靠自身、依靠社会的互助养老观念。另一方面,应该结合中国农村实际,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已有的优势,广泛宣传互助养老,通过文体娱乐活动和共享生活设施等措施,加强邻里之间的频繁交往,增进老人之间的感情交流;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老人详细介绍农村互助养老的优越性、实施方式等内容,使老人真正感受到互助养老自身所具备的巨大优势,不仅可以满足老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而且也是减轻子女养老负担、弥补家庭养老不足的有效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让老人以一种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到互助养老,真正做到为老人提供帮助。

(二)完善互助养老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

此次调查研究显示,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是影响老人对于社区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从互助养老提供设施的质量上来看,在走访调研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互助养老设施的建设被闲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未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部分互助养老居住条件较差;另一方面是由于互助养老建设管理资金保障不足,缺乏后续的维修和管理,这既造成对于空间资源和设施成本的浪费,也不利于满足当下老人的养老需求。

基层自治组织作为农村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要承担起互助养老管理层的职能,以满足老人的需求为宗旨,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互助养老运行的监督,对开展互助养老的农村严格把关,包括硬件和软件等互助养老基础设施,定期进行质量的评估,参考老人的反馈意见,改进互助养老工作,使得互助养老成为老人放心、满意的养老方式;同时,也可以建立相应的竞争激励机制,不定期对开展互助养老工作的农村进行考核,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三)扩展互助养老服务范围,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通过ISM模型分析,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身体机能退化,生活自理能力越差,对于互助养老的需求就越强。对于低龄老人来说,生活自理能力强,更侧重于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对于高龄老人来说,生活自理能力差,对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他们的基本需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在于对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而互助养老通过低龄老人对于高龄老人的互助,既发挥了低龄老人自身的价值,也满足了老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但是在调查中得知,目前由于互助养老发展初期的不完善,养老服务范围更关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忽视了老人的真正需求,导致部分愿意参加的互助养老的老人产生了不满和不信任,动摇了互助养老的群众基础。

因此,互助养老在满足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的同时,应该关注老人因年龄带来的身体机能退化产生的医疗以及其他更高层次的需求,使互助养老不管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更加完善,增强老人对于互助养老的满意度和信心,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五、结语

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同时也有利于改善中国人口结构和缓解中国人口红利消失对经济和社会所造成的冲击。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深层次研究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以及影响因素,能促进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解决,也能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氛围,这正与三孩生育政策的初衷不谋而合。本文应用ISM模型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社区人员互动频率、“养儿防老”观念和社区满意度是直接表象因素;生活担忧度是间接中层因素;居住方式和家庭年收入是次间接中层因素;婚姻、生活自理能力、文化程度、子女学历和年龄是根源深层因素。据此,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如宣传积极养老理念,改变传统观念;完善互助养老基础设施,提高其管理水平;扩展互助养老服务范围,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本文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中有创新性,但是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理论研究尚不深入。本研究主要是以调查研究为主,对于理论研究仍然缺乏深度,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对于老人参与意愿的样本有待扩充。由于调查范围有限,问卷发放的数量有限,导致调查的准确度和全面性仍有待提高,而且因中国不同地区农村发展的异质性,本文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中国西北地区的农村具有参考意义。三是调查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农村老人,并没有对其他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忽略了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当然互助养老不管从实践方面还是学术研究上已经得到了重视,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研究方向,值得继续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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