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云
云南少数民族剧种包括傣剧、白剧、壮剧、彝剧、章哈剧、佤族清戏和苗剧7个剧种,除佤族清戏为外来剧种外,其他6个剧种都是在本民族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中滋养,在汉民族戏曲文化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各剧种凝聚着本民族民间艺术的精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艺术风格与个性,成为本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和标志,是中华优秀戏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重大贡献。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西、西南、南部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相连,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自陆路通往东南亚国家的必经之地;北与西藏、川西南相接,东与黔西南及桂西南为邻,与中原内地距离相隔甚远。境内地貌复杂,气候多样。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质背景、多样的地形地貌、立体的气候类型是云南各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也是孕育各民族文化的前提和基础。
云南是人类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之一。170万年前,元谋猿人就从这里蹒跚起步;考古发掘证明,远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栖息在这块红土地上,他们是云南境内各少数民族的先民;经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春秋战国时期,分布在云南境内的古代民族分属百濮、百越和氐羌三个族群,他们分别是近代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纳西等民族)、汉藏语系侗傣语族(壮、傣等民族)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等族)各民族的核心①尤中:《云南民族史(上、下)》,云南大学西南边疆民族历史研究所1985年编印。。经历了漫长的融合、分化与演进过程,逐渐形成了今天云南境内的25个少数民族。近期公布数据显示:全省4720.9万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为1563.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3.12%。②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5月14日。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云南各民族及其先民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浩如烟海的各民族史诗传说,神秘古朴的宗教仪式,造型奇绝的民族民间艺术,稚拙怪异的乡风民俗,神奇美妙的民族音乐、舞蹈艺术……这些都是孕育民族戏剧剧种生成的文化土壤。由于各民族生活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民族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加之大杂居、小聚居交错而居的民族分布状态,使各民族文化既相互交融又有明显差异。云南少数民族剧种便孕育、萌生在这特殊的地域空间中,而在与汉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中,又使各少数民族剧种具有广采博纳、兼收并蓄的艺术特质。
从远古时期起,云南与内地、云南各民族与中原华夏民族之间就一直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战国时期“庄蹻王滇”,开启了云南与内地建立直接政治联系的序幕;秦开“五尺道”,经营“西南夷”;两汉设郡县,经由南中大姓及爨氏统治,直至唐宋时期云南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南诏大理国的建立,云南各民族在保持自己独特文化的同时,学习、借鉴和吸收汉族文化。史载,东汉时期,居住在“永昌徼外(今滇缅边境)”的掸人,曾向汉朝献演具有较高水平的杂技魔术③《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851页。;唐贞元年间,南诏乐舞《南诏奉圣乐》赴长安献演,这是夷汉文化交流交融的经典之作;宋代,大理国向宋王朝献演歌舞杂技“五花爨弄”,被金元院本吸收,后成为宋元戏曲史上的专有名词④杨明、顾峰:《滇剧史》,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6年版,第8页。。1274年,元灭大理国后建云南行省,至此,云南隶属于中央王朝统治。明清时期,为了加强和稳固对云南的统治,中央王朝有组织地向云南腹地和边疆地区进行大规模移民屯田,同时强力推行“以夏变夷”“儒术治国”的政治策略,大量汉族移民入滇,在带来先进生产技术、文化艺术的同时,对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造就了丰厚博大而极具包容性的滇文化,这成为云南戏曲形成、发展的文化土壤。明清以来,内地明清俗曲、汉调徽腔、秦腔、昆曲等多种声腔及巴蜀戏文、黔中扮演相继入滇,为各少数民族剧种的形成注入了戏曲养分,营造了良好的戏曲文化氛围。
孕育和生成戏曲剧种的文化土壤、剧目创作演出的演剧组织、剧种生存发展的文化空间等要素共同构成了剧种的文化生态。
民间艺术是孕育各民族剧种生成的丰厚土壤,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是各民族剧种音乐声腔、舞台表演、剧目创作等剧种要素形成的重要源泉。各民族剧种在本民族剧种传统音乐、表演基础上,部分吸收了外来剧种及本民族多姿多彩的民间音乐、舞蹈等艺术养分,丰富了剧种的舞台表现形式,增强了各民族剧种的艺术特色和表演风格。
音乐声腔是剧种的重要构成元素,是烘托和渲染舞台气氛,表现剧情和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如傣剧音乐大量来源于傣族民歌小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宗教音乐等民间音乐;白剧音乐的唱腔音乐是以吹吹腔和大本曲腔调为基础,并吸收改编部分民间歌曲创作而成的;彝剧音乐是在浩如烟海的彝族山歌、小调、舞曲、器乐曲基础上综合而成的“山歌体”,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壮剧音乐来自被称为民间“音乐海洋”的壮族民歌;傣族章哈剧的音乐唱腔是以章哈曲调为主进行设计的,剧种名称也因此而得名;苗剧音乐则与苗族“飞歌”“盘歌”等民间音乐密不可分。
同样,各剧种的舞蹈多来源于民间舞蹈。如:傣剧表演中的“三道弯身法”“孔雀身法”等身段;彝剧中的“跌脚表演系列”等都是来源于本民族民间舞蹈步态,经过提炼、加工而成身段和台步。
丰富的神话传说、故事史诗等民间文学资源,是各剧种剧目创作的文学基础和源泉,许多经典剧目如傣剧《娥并与桑洛》、白剧《火烧松明楼》《望夫云》、壮剧《螺蛳姑娘》等,都来源于丰厚的民族民间文学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1961年11月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傣、壮、白、彝四个民族剧团的通知》,云南傣剧、壮剧、白剧、彝剧“四大少数民族剧种”专业剧团相继成立,剧团充实了编、导、演等各类骨干力量,有了固定的剧本文学、音乐、舞美创作人员,设置、健全了导演体制,剧目的创作、编排、表演走上了正规化、专业化道路,为各剧种培养了一批编剧、导演、表演、作曲、舞美创作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剧团在挖掘、整理传统剧目的同时,先后创作了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受到了各民族群众的欢迎。剧种不断成熟、完善并得到长足发展。章哈剧于1987年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建制内组建专业傣剧队来表演。
业余剧团是剧种传播、发展的重要力量。专业剧团组建前,云南傣、白、壮、彝各剧种的演出组织都是以业余戏班的形式存在于民间的,大量民间戏班活跃在各剧种流行区域,有的戏班延续至今;仅在傣剧起源地盈江县,傣剧业余演出组织就有205个之多①施之华主编:《傣剧志》,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民间曲艺章哈演唱流传在西双版纳傣族民间;佤族清戏与苗剧一直以业余班社的形式在保山市腾冲甘蔗寨佤族村寨和楚雄州禄丰县仁兴镇大箐村苗族民间流传。
云南少数民族剧种从诞生之时起,始终植根于民间乡土之中,与广大群众的精神生活、理想祈愿紧密联系,民族传统节日、宗教祭祀、民俗活动是民族戏剧生成、发展、延续的重要文化空间。在傣剧流布区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民间傣剧表演是传统节日中的重头戏,民间有“有摆要演戏,无戏不成摆”的古语流传;在官方近年组织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中,傣剧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份频频亮相,成为德宏傣族重要的文化标识和符号。白族民间吹吹腔戏主要是季节性、自娱性的业余民间班社组织表演,演出多在迎神赛会、喜庆节日、婚丧嫁娶、耕种农事等民俗活动中进行,如三月街、绕三灵、祭本主、田家乐、打秧官、春王正月等。一年一度的“陇端街”是壮族民间盛大的歌会,相传壮剧的形成与“陇端街”有直接关系,至今民间流传“陇端必有戏,无戏不陇端”之说。
祭祀仪式是民间信仰与求吉纳福等祈愿活动,与早期戏剧的发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云南少数民族剧种流传区域,民间至今仍留存着祭祀仪式习俗。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白族民间,依然保留着白族吹吹腔完整的演出仪式,每年正月唱戏时,要“开台”祭戏神,内容包括请财神、魁神,赐福天官“三出首”,目的是镇台、驱邪、纳福;而后才开唱折子戏;结束演出的“封台”仪式,要祭戏神和各路神灵。云南壮剧民间演出仪式由“开台”“踩台”“出八仙”“跳加官”“扫台”等组成,以娱神祈福、除邪消灾。民间傣剧演出前要请戏神、寨神,演出中要酬神,演出结束要送戏神,这一整套祭祀仪式,是傣族社会“万物有灵”观在傣剧中的具体体现。时下,这些祭祀仪式的影响力已逐渐减弱。
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转型,多元化的现代娱乐方式的强烈冲击,使少数民族剧种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经济基础等发生了深刻变化,其生存的文化土壤逐渐消失。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短暂繁荣后,云南少数民族剧种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困境。2006—2008年,傣剧、白剧、壮剧、彝剧、佤族清戏5个少数民族剧种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语境中云南少数民族剧种的保护,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剧团创作演出为核心,业余剧团为补充,其他相关文化部门(“非遗”中心、文化馆等)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1.保留州级专业剧团
2012年,完成体制改革后的云南少数民族剧种州级专业剧团基本保留,但生存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是现存的唯一州级傣剧演出机构,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级唯一的戏曲(白剧)、舞蹈、声乐、器乐等创作演出综合性艺术表演团体,与前者同属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剧团更名为“文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暨“富宁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彝剧团与原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剧团合并重组而成,为整体保留事业院团体制机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傣剧队前身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傣剧队,是章哈剧唯一专业表演团体。此外,体制改革后的原有的民族剧种县级专业剧团,有的被撤销或合并,多数为转企改制演出团体。调查发现,傣剧尚存2个县级国办院团;彝剧尚存3个县级国办院团,转企改制团体7个;吹吹腔恢复重建1个县级国办剧团。
2.坚持精品创作与服务社会相结合
现存各民族剧种专业剧团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为宗旨,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坚持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延续着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剧目创作、生产及演出职能,同时,忠实地履行着剧种保护、传承、发展的重任。
各剧种专业剧团建立以来,创作出许多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如:傣剧《娥并与桑洛》《海罕》《朗推罕》《冒弓相》《千瓣莲花》等,白剧《红色三弦》《望夫云》《苍山会盟》《白洁夫人》《阿盖公主》等,壮剧《螺蛳姑娘》《和睦皈朝》《三七姑娘》《换酒牛》《野鸭湖》等,彝剧《铜鼓祭》《咪依噜》《臧金贵》《疯娘》《半夜羊叫》等,这些作品的成功上演,使各民族剧种舞台艺术表现不断丰富、艺术质量全面提高、艺术风格日趋成熟、优秀演员不断成长。近年来,各剧种剧团创作演出的优秀剧目如大型傣剧《刀安仁》《南西拉》、白剧《白洁圣妃》《榆城圣母》 《数西调》、壮剧《彩虹》、彝剧《掌火人》《慕勒祭爹》《喝三秒》等剧目分别参加国家级少数民族戏剧重要赛事,荣获国家级多种奖项和殊荣。中断20余年的章哈剧近年推出《西双版纳的黎明》参加省级赛事并获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佤族清戏推出《天上有星星》入选云南省第一届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各剧种先后赴京参加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参加江苏昆山“戏曲百戏盛典”等演出。
同时,各专业剧团坚持常年面向基层,服务群众。4大民族剧种专业剧团每年公益性演出60—100场不等,足迹遍及各州社区、部队、学校和边远民族村寨。其中,傣剧作为云南唯一跨境传播剧种,多年坚持到缅甸木姐演出,深受当地群众欢迎,为促进中缅两国胞波情谊和文化交流、维护边境稳定、丰富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
3.传承艺术瑰宝,赓续民族文化“血脉”
一是注重剧种专业后继人才的培养与经典剧目的传承。傣剧、白剧分别采取以团带班和订单培养形式培训、培养专业演职人员,通过考核择优录取使用,充实了剧团的力量。白剧老艺术家还定期回团授课,恢复经典白剧和传统白剧剧目排演和展演,通过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培养白剧后继人才。
二是完善4级传承人保护名录,建立传承人谱系及剧种数据库。目前,云南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傣剧、白剧、壮剧、彝剧、佤族清戏5个剧种已基本建立国家、省、州(市)、县4级传承人名录体系,夯实了剧种传承基础。同时,各剧种注重文字及音视频等资料收集、展示和数据库建设。出版了《傣剧教程》《传统傣剧精选》《傣剧小戏小品精选》《傣剧唱腔大全》《白剧艺术家》《大姚彝剧》等书籍,制作了傣剧《刀安仁》《娥并与桑洛》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白剧优秀剧目》等光碟资料。
三是注重剧种普及、推广和传播。专业剧团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对各剧种的业余爱好者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开展活动策划、节目排演、剧种进校园等活动,为基层培养了大批文艺骨干;定期举办民族剧种传承培训班,建立农村戏班骨干与专业辅导员的人才培养机制;利用民族节庆举办各剧种的群众文艺汇演、比赛等等。这些举措对民族剧种的普及、推广与传播起到积极作用。
4.民间业余剧团的生存状况
戏班作为承载剧种传承、发展的基本组织,是剧种最基础的生产、演出单位,也是专业剧团的重要补充和剧种传承的重要力量。专业剧团成立之前,大量民间戏班就活跃在各剧种流行区域。随着时代的变迁,业余剧团日渐势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数据显示,目前云南各民族剧种的民间戏班情况如下:傣剧戏班40个,1383人;吹吹腔、大本曲戏班13个,522人;云南壮剧戏班42个,1391人;彝剧戏班13个,417人;佤族清戏戏班1个,27人;云南苗剧戏班1个,20人;章哈剧无民间戏班。①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告》,2017年7月。
1.剧种生存环境正在消失,传承主体分化解体
因时代的变迁,诞生于农耕文明时代、生长于民间文化土壤中的少数民族剧种的生存环境发生剧烈变化。因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即使在偏远少数民族村寨,也充斥着大众娱乐文化的内容;因生活方式与娱乐方式的多样化,看戏作为人们唯一娱乐方式的时代已不复存在,承载民族戏剧的生存土壤正在消失,各剧种的传承链条多已断裂。
专业剧团是剧种艺术创作生产、表演的专门机构,也是传承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剧种艺术的核心主体。随着国有艺术院团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剧团保留完整建制外,各剧团面临着数量减少、人员缩减、专业门类和行当不齐、人员青黄不接等严峻局面,其传承主体的分化解体,成为剧种传承与发展的掣肘。
在云南各民族剧种繁荣的时期,除州级院团外,还建有大批县级剧团。如楚雄彝族自治州下辖的1市9县中,改制前有8个剧团开展彝剧的创作演出,改制后的县级剧团则以创作演出民族歌舞为主。原大理白族自治州下辖的大理市及洱源、云龙、剑川、鹤庆4个县级文工队改制前都在创作演出吹吹腔戏,现除云龙县恢复吹吹腔剧团外,其余的都在2012年的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中被撤销或合并了。
2.专业队伍力量薄弱,剧种传承后劲不足
一是编制数量不足,制约着剧团的长远发展。改制后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彝剧团,仅保留下18人的演员队伍,创作演出力量明显不足;经内部调整后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傣剧队,现仅有14名主创人员(其中演员6人,乐队7人),要担负起章哈剧的传承发展重任,困难显然不小。
二是高层次创作人才严重不足。目前,各民族剧种的创作人才,尤其是编剧、导演、作曲、配器、指挥、舞美等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是各剧团面临的共性问题。一旦排演大戏,高层次主创人员大都依靠外援。
三是现行人事制度灵活性不高。少数民族剧种的观众群体多是本民族群众,演员也多来自本民族。现行逢进必考的用人制度,对学历、年龄等有诸多限制,使合适的人选难进剧团,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尚未建立。
四是演职人员待遇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剧团须采取合同制聘用部分演员来维持正常演出,但由于剧团经费总量偏低,无固定经费渠道确保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造成了院团“招不到、留不住”人的尴尬局面;经费短缺也使剧团无法根据自身需要制定长远人才培养规划。
3.财政支持有限,剧目创作生产、传承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地方民族戏剧一直被认定为地方性文艺事业,财政上一直是由地方财政支持。因云南“边疆、多山区、多民族、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各州、市财力的限制,决定了地方财政不可能有过多的资金投入到戏曲艺术的创作、生产和剧团给养上。对于各少数民族剧种的专业剧团而言,政府部门给予的总体支持力度不足,现有的财政拨款仅够维持人员工资和日常基本开支,剧目的创作和生产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经费支持,正常的艺术创作生产缺乏有效保障。
剧目传承是剧种传授和承继的重要途径。但近年来各剧团日常上演的传统剧目并不多;剧团因缺乏资金、人才等原因,既不能排演传统剧目,也很少上演经典剧目。一些新创精品剧目参加文艺赛事后,因缺乏人力、财力保障,除少数作为送戏下乡的保留剧目外,多数都被封存搁置,剧目的传承情况不容乐观。
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也制约着剧种的长足发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剧团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无固定的排练场所、无演出剧场,剧团音响、道具等舞台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缺乏创作、生产、演出等基本设施和条件,剧种传承保护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4.“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体制障碍,导致剧种的传承保护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彝剧是流行于云南楚雄的少数民族剧种,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过程中,彝剧项目申报单位是大姚县。调研发现,大姚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剧项目具体保护实施单位,展示宣传的是“大姚彝剧”,出版专著《大姚彝剧》。查阅云南省级和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发现,其项目名称均是以“彝剧”命名,而非“大姚彝剧”。在“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申报地区是“楚雄州”;而在“云南省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彝剧“申报地区或单位”则是云南省大姚县。我们知道,大姚是彝剧的发源地,由大姚承担彝剧的传承保护工作本无可厚非,但彝剧作为流传于全楚雄彝州的少数民族剧种,县级单位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剧种的传播、交流等很难辐射到全州,且对剧种的保护思路、保护能力、发展方向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而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彝剧团虽作为彝剧的专业创作机构和核心传承群体,虽聚集着彝剧创作、生产、表演的重要力量,却难以介入彝剧的传承保护工作。由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单位选取欠妥而引发的后遗症,导致彝剧传承保护工作难以形成合力。类似情况在云南壮剧保护工作中也存在,特别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剧团州级机构县级管理的不利现状,使云南壮剧的传承保护愈发困难。
5.观众流失,剧种演出市场尚待培育
观众是完整戏剧活动的重要成员,是决定剧种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演出市场构成的根本要素;而演出市场是形成戏剧传承链条的重要环节和检验剧种生存、发展环境是否为良性的重要指标。云南少数民族剧种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点,决定了其观众群体主要来自基层少数民族群众。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电视、卡拉ok,乃至抖音、微信等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使观众年龄结构老龄化、数量流失严重的状况成为各剧种面临的共性问题。
从演出市场来看,客观来说,云南“欠发达”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使地方文化消费水平偏低、演艺市场发育迟缓,演出市场尚未建立。专业剧团长期以来是以“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身份进行纯公益性创作和演出的,没有市场意识,更没有市场行为,因此形成了有观众无市场的状况。
6.对业余剧团的支持力度不够
业余剧团是剧种保护传承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剧种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其可以为专业剧团储备和输送艺术人才;另一方面,与最基层群众的天然联系,使之成为培养观众、传承保护剧种艺术的重要补充。虽然相关主管部门在培训等方面已给予一定的扶持,但业余剧团的重要性尚未被充分认识,且其组织结构松散、人才不足,扶持力度不够,大多处于自生自灭的状况。
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少数民族剧种传承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剧种对于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满足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剧种的特殊功能和当代价值。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各民族重要文化标志的云南少数民族剧种,其保护传承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已超越民族、地域的局限,上升为区域乃至国家层面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剧种保护传承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国家层面要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特别是在国家艺术基金等平台上,应专设少数民族戏剧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扶持少数民族剧种剧团的创作和发展;对于在边疆地区跨境传播的德宏傣剧,更应给予特殊的重视和支持,以保障剧种的持续发展。
地方层面要科学制定全省性少数民族剧种保护传承规划。要对云南各少数民族剧种发展历史、人文艺术价值、现代功能给予恰当定位,在摸清摸实各剧种生存现状、传承条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剧种、不同区域发展状况,科学制定符合各少数民族剧种艺术发展规律的近、中、长期保护规划,精准施策,切实保证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艺术风格与个性特点是少数民族剧种的生命,也是剧种得以存续的价值所在。如:德宏傣剧说傣话、唱傣歌、演绎傣族故事、反映傣家生活、塑造傣族人物形象的艺术风格;彝剧“汉语彝腔”的语言特点、朴实自然的表演风格、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松毛味”“羊膻味”,是彝剧有别于其他剧种的独特个性。各剧种应坚守和发扬本剧种的艺术特色,避免与其他剧种同质化,以维护剧种的艺术生命。
各民族剧种萌生于民间宗教、祭祀仪式、节日习俗等特定文化空间,对民族剧种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其艺术形态本身,还要保护好剧种生存的文化空间。特别在民间乡土文化日渐式微的当下,剧种流传地各级相关部门应大力弘扬民族传统节庆习俗,如壮族陇端节、傣族泼水节等,倡导节期恢复民族戏剧演出、展示或比赛。保护与剧种相关的民族语言、民间音乐、舞蹈等传统文化,鼓励传承人、家族、群体等多形式传承;修建农村戏台等活动场地,倡导恢复戏班在民间演出助兴习俗;通过民族戏剧进校园、社区,逐步修复剧种生存的文化空间。
少数民族剧种的文化生态是由剧目创作生产演出机构为核心的传承群体、受众群体和文化空间共同构成的。因此,民族剧种的传承发展,要围绕剧种传承的核心群体,从宏观规划层面到微观操作层面,从院团建设、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生产到观众培养、市场培育、推广传播等方面,在尊重剧种本质特征和传承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并重,有效整合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集创作、生产、展示、陈列、传习、研究、节庆场合、演出场所等各传承要素间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的剧种传承与发展生态格局①刘佳云:《云南四大少数民族剧种传承与发展研究》,《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专业院团是民族剧种保护传承的核心群体,也是剧种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与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院团建设,充分发挥专业院团在剧种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是实现民族剧种保护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路径,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办好现有专业院团。长期以来,云南民族剧种专业院团通过剧目加工、整理、创作、演出等方式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服务基层群众,这属于纯公益性社会服务。根据202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精神,应突出和强化剧团的公益属性,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等重新划定为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以稳定队伍、解除剧团发展后顾之忧。针对各剧团现有编剧、导演、作曲等重要创作岗位人才缺失的窘境,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尽力补齐编制、补充重要岗位空缺人才;对发展尚不成熟的傣族章哈剧,亟须加强和扩充创作演出队伍,确保剧团乃至剧种的长远发展。二是恢复或重建县级剧团。县级剧团是最基层的专业戏剧艺术表演团体,也是剧种传承发展的重要构成,其拥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有利于创作出更接地气的作品;要健全、完善和创新院团内部管理机制,使之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三是建立剧目生产保障机制。剧目的创作生产是专业院团存在的价值和剧种传承的根本。可设立民族剧种剧目生产专项基金,加大对文艺精品特别是原创作品的创作、生产、扶持力度,对专业院团进行必要的扶持,以保证高质量、高水平、多数量剧目的生产;要兼顾保留剧目的排演和新剧目的创作生产。四是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艺术人才是剧种专业院团构成的支柱和核心,也是剧种传承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剧种人才培养机制,拓宽本土艺术人才培养和畅通人员进出渠道。另一方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建立云南少数民族剧种人才专项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高层次的荣誉和重奖。
观众是戏剧活动参与者中的重要成员,要建立民族剧种观众培养机制。一是要继续排演新剧目满足老观众的需求。二是要加强通识教育,将各民族剧种作为流布区域乡土教学内容,加大普及和宣传力度,为剧种培养未来观众和潜在的艺术人才。三是加强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增进年轻群体对本民族戏剧的了解和欣赏。
借助数字、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手段和公共传播平台,加强对少数民族剧种的宣传、推广、展示和普及;通过举办具有民族与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节,探索各民族剧种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拓展民族戏剧的发展空间。
市场演出是剧种传承链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剧种传承的重要动力,也是戏曲发挥服务社会功能并得以健康发展所要走的必然途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剧种要走出困境,必须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云南少数民族剧种专业剧团是在国家戏曲政策扶持下组建并发展起来的,对其演出市场的培育,同样也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如将民族戏剧演出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采取政府购买优质剧目的补贴政策,实行低票价制,鼓励基层群众进行民族戏剧产品的消费。当下,由政府购买的惠民演出已成为各民族剧种专业院团的主要经营模式,但剧团还需增强市场意识,主动面对市场、寻找市场、开拓市场,加强优质剧目的生产和演出,以优质文化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剧种在当下竞争激烈的舞台艺术演出市场中拓展生存空间。
民间业余演出队伍是少数民族剧种赖以生存的厚实根基之一,是剧种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补充,也是拓展民族剧种生存空间的重要渠道。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民间业余剧团的重要功能,在政策保障、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创作生产条件提供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特别是对于尚未建立专业剧团的佤族清戏、苗剧,更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以确保剧种得以传承和延续。这就需要做到: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将业余文艺团队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建立奖励制度,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增强其生存能力。二是提供高质量培训和辅导。三是提供演出空间、表演平台和机会。
少数民族剧种保护是一项涵盖面广的综合性文化保护工程。应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协调有效的剧种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剧种的流布范围和生存现状,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推进部门协作,形成保护合力,确保保护目标的实现。加强组织领导,以专业为引领,增强全社会保护民族剧种的自觉意识。承担剧种传承保护重任的各剧目创作生产团体和保护机构,应加强与相关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数字资源保护、现代传媒、金融等机构的交流、沟通与合作,通过政府支持与争取各相关社会力量的参与,整合各方力量,合力推进云南少数民族剧种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和创新发展。
注:本调研报告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白剧团(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艺术剧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暨富宁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腾冲市文化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仁兴镇文化站等单位的热情支持与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