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之云
今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通过优化检务管理、畅通案件流转、提升履职能力,有效减少案件的“件”数。刑事案件“案-件比” 由去年上半年的2.01降到现在的1.09,整体办案质量稳步提高,有效减轻了群众讼累,提升了检察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办案结构。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降低“案-件比” 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办案人员转变思路,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办理阶段的期限。同时合理配置人员,成立“危险驾驶专案组”,实现繁简分流。
强化源头防控,适时提前介入。在加强思想认识的同时,刑检部门主动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侦查活动。就偵查方向、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当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充分固定证据,确保在案证据的质量,从而在源头上强化防控,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充分履职尽责,注重诉前引导。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内对于证据方面存在瑕疵、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等相关案件列举出详细的补查方向、提纲,通过口头或发出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等形式加强与侦查人员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引导作用。
严格审批程序,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规范延期、退查审批手续,案件的延期和退查均须经部门主任、分管领导批准,避免延期和退查的随意性。同时严格规范退补文书制作,退补后跟踪监督,提高补充侦查的质量和效率。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考评体系。制定了《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降低“案-件比” 的工作办法》,将“案-件比” 作为检察官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有效发挥考核制对办案工作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