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与世界上已有的自由贸易港相比,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特”在哪里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国特色的主要内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治理等是其基本制度特色;与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体制、治理体系是其对外开放的内涵;内外兼顾、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产业体系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特别是“三农”发展和广袤的海疆经济,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自由贸易港(区)所绝无仅有的特殊现象。围绕贸易投资、人员和运输便利化、“放管服”改革、金融改革创新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安排和集成更体现了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试验和发展的大胆探索和前进方向。
关键词: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国特色;产业体系;制度集成创新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21)10-0003-1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关于如何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2020年6月正式公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1]设计了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蓝图[2]。自由贸易港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547年,世界上第一个自由贸易港在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里南那港诞生。随着大航海时代航运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二战之后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自由贸易港的数量持续增加,功能也不断扩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自由贸易港从欧洲传到了世界各地。目前全世界在海关监管和其他经济监管内容和功能相似的自由贸易港超过130个,以及超过2 000个自由经济区域。在世界众多的自由贸易港当中,内涵比较典型、功能比较齐全的有中国香港、鹿特丹、迪拜和新加坡等。这些自由贸易港都以实行自由贸易投资的海关、税收等政策措施吸引全球资源,从而扩大世界市场份额、提升国际竞争力。世界各地的自由贸易港实行普遍意义的特殊经济监管政策,使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更具有开放型特征,已经成为自由贸易港的普遍标识[3],那么海南要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特”在哪里呢?
一、基本制度特色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基本制度特色。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前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坚持基本政治制度是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方向,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根本宗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绝不仅仅限于实行特殊的经济监管政策和措施,仍然要把经济建设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实施依法治国。要在不断深化对外开放中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要素参与分配、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工作实践上,与全国同步实施稳中求进总基调,同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步追求高质量发展。
第二,在建设思路上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即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力量,充分认识海南探索自由贸易港对于深化改革开放的全局性意义,调动中央与地方、岛内与岛外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谋大局、办大事。;在中央政府各机关、各部门的协调支持下,统筹兼顾着力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增长动能;在扩大开放中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在开创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中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把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融为一体[4]。
第三,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即贯彻精简效能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拆并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重新整合、核定、厘清各部门的功能职责,防止政出多门,提高行政效能。在公务员比例安排上,减少一般性综合类的“万金油”人员比例,尽可能增加市场化的专业人员,增加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公务员比例。采取社会招聘措施,增加短缺现象突出的专业性人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发展互联网政府服务,拓展政府服务范围和规范政府服务标准,优化政务流程,简化政务服务手续,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了加强政府服务的协调性,提高治理水平和能力,自由贸易港要加强政务数据的分类搜集和共通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互相封锁。政府作出的承诺应公开透明并认真履行,对于没有不可抗因素而不能履行的承诺或因自身原因执行不到位而对人民和社会造成损失的情况,应当向社会公众道歉并给予必要的赔偿或补偿。
第四,完善法治建设。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并在该法的基础上,制定海南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营造与国际规则接轨、又兼具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未来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主要确定自由贸易港的基本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其他法规、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提供法律依據,或为临时性过渡措施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律指导。在宪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有关各项上位法的原则前提和指导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构可以充分行使自由贸易区立法权,省内有关行政部门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依据国家和本省的立法和行政法规,可以制订具体执行层面的规章制度与政策。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建立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要借鉴香港和国际自由贸易港经验,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的集中审判体制。在国际商事调解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尽量采用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矛盾,加强市场合作。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加强监管立法和执法的社会基础,应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的重点,同时,为了扶持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应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以监管促规范、促发展。
第五,完善社会治理。
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和移民增加都是必要的,因而要进一步放宽人口迁移和落户政策。从发展旅游和健康产业考虑,临时居住人口也将大幅度增加,因而应实行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为基础。同时要完善社区的居民自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赋予社区必要的、与不同治理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基层治理权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展和完善民间的行业组织,给予其必要的自组织、自发展、自约束的权利,发挥其维持市场秩序的自律功能,实施非强制性标准的功能、自我调解行业纠纷的功能。在社会道德风尚建设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文化环境和意识形态,抵制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与丑恶现象的侵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
要把海南的绿色生态看做是一种宝贵的资源,看做“金山银山”。海南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仅只是强调保护,而且也要创新生态价值的实现方式,这就要求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要明确界定海南农垦的国有自然资源产权属性,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产权属性,依据产权属性建立健全有偿使用制度,使自然资源转化为资本和资产。要推行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划分三级政府不同规划功能,实行不同层级、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对自然保护区域内的自然资源按照不同层级政府规划的职责,由该级政府给予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以资产特许经营权,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由海南省级政府规划的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建设全岛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建立国有和集体所有、政府规划并监管、企业和社会市场化运营、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可持续生态保护与经营机制。构建自然资源保护开发的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探索构建绿色价值和绿色GDP的统计测度体系。
第七,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坚决抵制某些外国自由贸易港的“避税天堂”“犯罪天堂”的歧途误导,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杜绝在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中的违法违规活动,有效防范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中的重大风险。加强反走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审查,加强对数据流动的安全监管,设立专门网络机构、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监测数据流动、特别是数据出境,维护国家安全。健全公共卫生部门,完善防疫制度,建立境外传染病疫情风险预警系统,严格防范境外重大传染病传播。建立边境上的联防联控、多部门协作体制,预防境外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违法入境。禁止洋垃圾输入是维护进出境环境安全的重要内容,以此为突破口建立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还要重视与认真处理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问题,要有充分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高度敏捷的响应能力。
二、開放型经济新体制特色
当今世界在百年未有大变局中加速变化,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格局正在经历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势力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曲折。但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中国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就是利用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推进开放型世界经济、推进经济全球化继续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中国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要[5]。与以往建立的19个国内自由贸易区相比,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以下五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更高。
在海关货物监管、税收征管等领域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拥有更多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建立与国际上可比较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对货物贸易的海关进口税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分期分批实施的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商业存在探索采取“准入准营”的投资运营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组合。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及机构实行小口径、必要的精准监管,构建与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企业自由经营制度。在全国率先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程序,尽可能缩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化,不仅在于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市场准入,而且还要大幅度放宽市场主体的经营许可,营造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同时构建宽松透明的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吸引技术要素流入和实际运用、技术转让和交易。
第二,金融开放创新的步子更大,
借鉴国际经验,在原有自由贸易区试验的基础上提高谋划起点、提高建设标准,主动参照国际金融治理重构的新趋势,学习和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在金融领域、资金进出等方面的开放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6],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体制机制,促进人民币走出去和国际化,增强区域辐射能力,争取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中国深度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一个前沿阵地,策应国际金融治理改革。构建海南独具特色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既是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实际需要,也是稳步、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的基础性建设。将现有本外币账户和海南自由贸易账户相结合,使之成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参照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经验,通过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实现金融账户隔离和分类运行,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基础渠道。在便利跨境资金流动的条件下,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跨境资金便利化流动的另一措施是实行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对于企业通过境外的融资,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简约外债管理框架和科目,把企业发行外债从原有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登记制管理,对于企业外债资金汇兑采取便利化措施。扩大跨境融资宏观管理范围,把跨境资产交易纳入管理视野,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设立金融资产证券化改革试点,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住房租赁金融业务中推出创新和规范举措。开拓产业融资渠道,特别是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的使用范围。对科技金融创新,既要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大胆试验,推出新产品,又要创新工具措施,加强监管和规范。
第三,大幅度减少人员流动限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各种人才,特别是高端产业人才,要使海南成为人才集聚地,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
对于海外人才,一方面要从国家安全角度防控涉外安全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也要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对于到海南进行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要提供出入境便利。对于国际人才的评价,不以行政规定、头衔、学历作为衡量标准,而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以此来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人才的市场需求导向机制。在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管理中,要有针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的政策内容,同时放宽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的时间和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境外人员担任。对于商务人员的临时出入境,逐步实施分专业类型和不同范围适用的免签入境政策,逐步延长不同人员的免签停留时间。简化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为商务人员往来、乘坐邮轮游艇的旅游者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
第四,交通运输更加自由便利化。
利用洋浦港的开放优势,设计当地船籍港制度,提高航运制度的自由开放水平。允许境内外不同产权归属的船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船舶登记,参照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为了鼓励增加运力投放,应优化海上航运路线;在航空运输方面,增开航线航班,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提升海上运输与航空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改革船舶国籍的监管体制和政策,吸引更多中国境内所有权的船舶登记本国国籍,采取多部门联合船舶登临检查,提供便利化監管服务;为扩大运力运营,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允许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以更有利于运输服务发展的方式为船舶和飞机融资提供金融服务。提升岛内外运输便利、通关便利,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和技术,合理配备人员,畅通岛内外人员与货物的运输往来。
第五,数据流动开放安全可控。
设计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制度框架,在创新安全制度的框架中,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实现数据既充分汇聚,又合理、有序流动。挖掘数据要素的生产力潜能,培育数据库类型的企业,发展数字经济。逐步取消外资在通信业务领域的股份比重等限制。开放增值电信业务,试点进行基础电信业务的开放。允许境外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实体企业,并把服务设施落在当地,接受当地监管以获取数据资源,开展境内外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逐步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面向中国内地开展业务。加强国际海底光缆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管理部门。
三、内外兼顾、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产业发展特色
国家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方向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因此,要充分利用海南的地理区位优势,发挥自然资源丰富和背靠国内大市场的优势,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努力培育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旅游服务业,在具有海南特色的产业发展中构建合作竞争新优势[7]。在产业发展方面,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是世界各地的自由贸易港都普遍希望或着力发展的产业,但海南自由贸易港还涵盖了农林牧渔第一产业,覆盖“农(林、渔)业、农(林、渔)村、农(林、渔)民”“三农”工作任务。这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自由贸易港(区)所不具备的。而且,海南还拥有广袤的海洋辖区和经济专属区,这两点都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最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以农林牧渔为主业和“三农”发展,以及开发海洋经济,理应通过创新驱动,承担起经济支柱和产业引领作用,诠释和丰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一)现代化特色农业、新型城镇和海洋产业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鲜亮“底色”
1.以自然资源为依托的热带特色农业
橡胶和热带特色农业是海南的名片,具有持续做大做强的潜力。要以服务国家战略物资保障大局为核心,不断培育和提升在天然橡胶资源控制、种植加工技术和贸易渠道方面的能力,将海胶集团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于一体的橡胶全产业链领先企业。支持海垦集团建设以天然橡胶为主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所,积极发挥对全球橡胶价格的影响。支持开展国际合作,以资本运作为纽带,优化产业链全球布局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强化橡胶科技创新,拓展橡胶产业在生活日用品、汽车及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应用。同时,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林果业,既为国内市场提供优质产品,又带动当地人民增加收入。
突出农业育种优势,以推进南繁科技城建设为重点。南繁育种基地具有独特的自然优势,而中国农业育种发展比较滞后,发展潜力较大。依托农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育种商业模式的改革,将南繁基地培育成为中国的种子基地。虽然目前已经完成南繁科技城项目选址,(规划面积6 028亩),在南繁科技城周边选定(新增)2万亩优质耕地作为科技城配套科研用地,但总体来看,南繁科技城规模偏小,现代化、科技化程度还很欠缺。未来要进一步完善南繁科技城的管理体制,建立平台化和数字化的管理体制;完善南繁科技城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业土地供给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招商引资,引进各类农业企业、产业孵化机构、科研机构入驻南繁科技城,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育种基地。
2.发展海洋经济、经略南海是国家战略赋予的功能
海南在海洋渔业方面也具有非常大的特殊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比较好,但是未来需要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一是大力发展海洋牧场特别是深海牧场,拓展海产品的规模限制。二是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渔业育种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深海科技产业,特别是渔业育种产业,力争培养出优质品种。三是加快建设崖州湾科技城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中心,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等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利用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大力引进国外海洋产品品种及育种技术,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取得海洋产品育种方面的突破性进展。四是组合全国渔业企业资源,形成综合性渔业开发企业,开发南海渔业和其他海洋资源,在三沙海域和岛礁建立经营性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战略定位是打造面向印度洋、太平洋的开放门户,而经略南海的一项重要抓手就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中国有关南海主权的基本立场是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201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周边岛礁及其海域。但仅有行政存在是不够的,还要有充分的经济活动作为支撑。三沙市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另外一篇大文章,以旅游、养殖、捕捞等经济活动策应国家南海战略。
3.建设新型城镇化,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是自由贸易港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进一步加强农垦与当地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垦地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利益链接机制,持续推动垦地间在空间规划、产业融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项目招商等方面一体化融合发展。要放弃“等、靠、要”思维,化解历史欠账,按照融合发展思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带动美丽乡村建设。特别是一些园区的规划建设或升级改造,要与当地城镇化、农村发展改革等配套改革制度设计结合起来。要在园区周边配套城镇化建设用地,合理规划城镇建设布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探索园区与城镇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城镇副中心。加快农场公司居民聚集点向社区转变,探索社区综合治理功能的市场化手段,加快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配套设施,将农场公司真正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
(二)生物医药与医疗养生结合的医药健康产业具有明显特点
海口高新区目前拥有医药行业企业72家,2018年,制药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39.8亿元,同比增长25.8%,增速较快。今后如果能够达到年均30%的增速,则2025年产值有望达到900亿元。而在医疗养生方面,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现已经建成雏形,相关政策也在加快推进实施。未来要允许更多进口药物的灵活使用,利用超级医药中心引进国内外医疗专家。总体来看,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现阶段还处于发展初期,2018年,先行区营业收入仅约3.7亿元。此外,五指山和三亚的康养基地已经初具规模。但是,目前医药产业与医疗养生产业的联系不够紧密。不仅地理位置相差较远,产业关联度也不够。未来需要加强整合,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链。以医疗养生的需求为动力,做大做强医药产业,通过生物医药产业的供给优势发展壮大养生健康产业。
1.海口高新区医药生产基地、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区、五指山和三亚的康养基地联动发展
要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视角将这些基地统筹规划、统一协调发展。其中,海口高新区要争取更多医药生产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利用税收优惠及中国内地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吸收国外先进的生物医药企业入驻,从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服务岛内需求及中国内地超大规模市场需求。
2.通过高端进口药和海南生物医药产品使用方面的优势,促进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随着中国老龄化,在海南常住的外地老年人会越来越多。“十三五”期间,每年冬季到海南休闲、养生、养老的外地老年人已达110万。而且,老年人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加速上升的态势。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是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6万亿元。这是海南的重大机遇,如果海南能占有全国健康服务业的1/20,则到2030年將达到8 000亿元产值。
(三)石油化工产业具有创新发展前景
石油化工是海南的传统优势产业,这一产业主要依托于洋浦经济开发区。目前,洋浦经济开发区已经建成千万吨炼油、160吨PX、210吨PTA、150吨PET等项目,2019年油气化工产业实现产值709亿元,是中国第二大商业石油储备基地。未来海南仍要大力发展石油化工产业,提高海南在航空、海运、工业用油等方面的价格优势,同时,要提高石油化工产业的科技含量,提质增效并开发更多附加产品,实现创新发展。首先,充分利用南海油气资源储量优势,做强做优油气产业。在现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油气产业的技术含量,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吸引更多优质项目集聚,形成以炼油为龙头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包括邮储、炼油、烯烃、芳烃等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打造1 000亿级产业链集群,从而服务于整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使用需求。其次,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和崖州湾科学城大力引进石油化工研发机构、深海石油勘探和采炼研发机构,做好产学研一体化,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最后,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引进更多国外先进的石油化工技术或高端人才,提高石油化工产业的科技含量,最大程度降低环境污染,打造成国内石油化工业的高科技范本。
(四)以数字经济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开始起步
现代服务业主要依托于高端人才和完善的营商环境,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吸引国内国际人才方面具备了比较多的政策优势,岛内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完全具备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制度基础[8]。
1.数字经济产业
海南现有澄迈软件园、复兴城互联网创业园。需要充分把握5G技术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带来的商机,如与新能源汽车软件的开发服务结合起来。虽然海南在汽车硬件方面缺乏商业基础,但汽车软件行业刚刚起步,如汽车无人驾驶软件方面,海南的发展潜力较大。可以通过一些特殊许可权和特殊政策的制定,鼓励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经济应用产业的发展。在后续的园区产业建设中,要把握5G技术和数字经济应用领域的商机,如新能源汽车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第三方应用软件的开发。
2.高端金融服务业
虽然海南金融业的规模较小,但海南具有非常好的政策优势,而金融业的发展对政策的依赖程度较大。在金融业方面,海南需要另辟蹊径,要立足于国内和全球市场,借助政策优势发展新兴金融业务。一是高端个人金融服务,主要是集聚一批国内外信托、保险、财富管理机构,对标国际通用金融标准,提供跨国服务。二是离岸金融,可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的做法,通过准入政策和税收政策的优势,集聚一批离岸金融机构。产品方面可针对东南亚地区开展人民币境内外债券的发行和承销等业务。
3.航空运输与临空经济
海南以航空运输为主,随着游客数量的增长,航空运输业发展潜力巨大。此外,与航空业相关的临空经济,如飞机维修与零配件生产加工业、飞机融资租赁、飞机中转业务、航空人才培训等新业态都有很大发展潜力。如果海南旅游业人数按每年10%增长,则航空运输的增加值也基本能按每年10%的速度增长,那么2020年可达到726亿元,2025年可达到1 200亿元左右。在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方面,涉及飞机、飞机发动机和大型生产设备等货类融资业务的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也很大。总体来看,航空运输与临空经济业在“十四五”规划末期的增加值有望达到1 500亿元。
4.国际航运服务业与物流业
虽然海南不在国际主航道,但海南在发展国际航运业方面仍有一定的优势,其距离东南亚各国很近,也十分靠近国际主航道。而且,相对中国香港来说,海南有土地成本及航油储备方面的优势。一些航运服务项目,如船舶注册、船舶经纪、船舶管理、海事信息咨询、船舶融资、船舶保险、海事仲裁、航运衍生品交易等也可以在远离船舶的港口进行。如果能够争取到税收、外汇、国际航运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优势,则海南可在船舶登记、注册、经纪、管理、维修、融资、保险、海事服务等业务方面获得突破性发展,并据此发展物流中转、跨境电商等物流服务。目前,洋浦保税港区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并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不禁止在洋浦保税港区内设立的营利性商业设施,并允许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通过实施软硬件方面的优惠政策,海南国际航运服务业与物流业的发展潜力较大。
(五)国际旅游消费产业具有瞄准亚洲领先的发展基础
1.海南具备发展旅游消费产业的良好基础
海南优越的自然环境、风景和气候吸引了大量游客。2018年,海南全省吸引了国内外游客7 627.4万人次,同比增长11.8%。其中,在岛内过夜游客126.4万人次,同比增长12.9%。实现旅游总收入950.2亿元,同比增长14.5%。旅游产业综合增加值对海南地区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率达到28.3%。海南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不断放宽,免税购物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此外,海南的气候适宜养老,带动了旅游消费业的发展。
2.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把旅游和免税购物结合起来
第一,丰富免税品货物、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通过旅游业带动免税购物的增长,提高每个游客的消费值和旅游增加值。目前来看,海南每年的旅游总人数高于新加坡、迪拜,但旅游总收入仅为后二者的50%左右,呈“量大价低”的低效状态。其主要问题是缺乏足够的旅游产品,旅游目的较为单一,未来应结合海南的海洋资源优势,打造邮轮、游艇、帆船、潜水、低空、主题乐园等高附加值的旅游产品。
第二,完善免税购物政策和环境。一方面,海南的旅游业和免税购物这两者的联系不够紧密,单个游客的免税购物量还非常低。其原因主要在于免税购物的政策优惠力度不够,限制太多。此外,免税店的产品质量和种类也存在诸多问题。2020年,海南免税购物有较快发展,但这主要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出国购物难度加大甚至几乎不可能。另一方面,中国的免税购物需求非常大。据报道,2017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破1.3亿人次,花费达1 152.9亿美元,中国将以6.1%的复合年增长率提高出境旅游消费额,2020年或将超过20 320亿元。如果能够将1/15的出境消费额转移到海南,那么2020年海南的旅游消费将达到1 300亿元,“十四五”末期将达到1 500亿元左右。因此,海南需要进一步完善免税购物政策,通过免税购物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进口产品免税旅游购物政策,大幅度简化免税流程、提高或不设免税购物限额,丰富产品种类,甚至可以探索在海南全省实行免税购物政策。此外,要加快海口国际免税城建设,争取打造成亚洲最大的免税购物基地[9]。通过这种途径,把近年来出境购物的巨大消费需求转移到海南。
四、制度集成创新特色
海南自由贸易港扩大开放的探索方向是既要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又要在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中取得突破,这就要求破旧立新,一方面要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要加强改革的协调推进、新制度的系统集成,使各方的创新举措相互配合,从而建设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提高改革创新的整体效益[10]。为此,要特别重视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2020年10月,海南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个方案设计了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9批91项制度集成创新举措[11]。
(一)法治化的基本制度集成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化制度集成首先需要国家层面的立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尽快与国际自由港经济贸易活動的规则接轨,与国家有关经济特殊监管的法律法规相配套。在此基础上,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中国特色元素,制定未来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方向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方性法治体系还应包括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建立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同时,完善社会化的法律服务体制,开放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中介领域;鼓励社会、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商会等社团机构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建设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贸易投资领域制度创新集成
1.贸易自由便利化的制度安排
第一,进口产品关税大幅度下降,许多产业实现“零关税”。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设计,在2025年海南岛封关之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海关税、同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025年封关后实行税制简并,扩大免征进口海关税的商品目录、但只限于本岛消费。2020年6月,海关总署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对区内鼓励类的生产企业给予加工增值生产的优惠政策,通过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增值超过30%的货物,离开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时,免征进口关税。这就赋予了海南全国独有的“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优惠政策。进一步,2020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了第一批“零关税”的商品目录清单,包括农业、能源等资源性产品,以及化工类的原辅材料、航空器材料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的商品。在零关税方面实现了全岛封关运作前的“一负三正”清单落地。此后,海南将对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其他生产原辅料提出第二批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商品目录清单。第三批的“零关税”商品目录清单则包括:岛内居民购买自我消费的入境消费品,以及在海南全岛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进口料件货物。
第二,企业及个人所得税优惠和减免。根据《总体方案》,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的范围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个人。2020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在当地注册并有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生产企业,征收所得税减少15%;对于个人,在2025年前,在岛内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征其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这项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且不区分境内境外人才。2025年封关后,对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岛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优惠政策为按照3%、10%、15%三档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进一步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于2020年6月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品;免税购物额度增加为离岛旅客每年每人10万元而且不限次数;仅对化妆品(30件)、手机(4部)和酒类(合计不超过1 500毫升)商品限定单次购买数量;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新的离岛免税优惠政策实质性增加了海南免税购物的吸引力,海南免税品销售快速增长,政策效应加快释放,成为吸引境外消费回流的重要动力。
2.投资领域制度创新的安排
设立吸引国际投资的“单一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对外商投资企业以过程监管为重点,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做到指标全面、指向明确、横向可比。创设“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体验馆”,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领域,进行合格假定监管模式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业、信用制监管。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创新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于境外投资实施对外投资告知备案制度,开展境外投资便利化综合试点。
3.人员、运输进出自由便利的创新突破
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并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扩展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免签入境措施扩大至59国并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还将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逐步放开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限制。在运输来往方面,实施自由便利化政策,建设海南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构建全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等。参照国际自由贸易港经验,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民用航空运输实施中央和海南垂直双重领导,空域管制实施军民联合的体制机制。
4.围绕“智慧海南”建设,探索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创新
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管理部门,允许海南率先向外资试点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等。建设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在数据出境的安全管理下,提升数据传输便利性,培育数据网络企业的竞争力,探索构建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发展海南的数字经济产业。
(三)围绕“放管服”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重点产业园区:以十一个重点园区作为政府对园区管理的制度集成创新试点。参照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验,在产业引导、项目落地、资金安排、人力资源、政商关系等管理方面,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体系。自然资源利用的制度安排是关键环节,主要措施是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用海用地等要素保障的制度集成体系,将“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作为规划编制的新理念,并贯彻到全岛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建立相应的实施保障体系。还要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行政审批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实现土地、海洋等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在产业引导方面,由省政府部门牵头建立重点园区项目联评联审机制,采取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各类许可一次性办理。对跨境服务贸易(出口)实施便利化制度。精简行政许可、深化“极简审批”的制度集成创新:全省推广适用“极简审批”,企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制度、政府服务采用“告知承诺”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在自主范围内推行更加简化的审批制度。洋浦港园区制度主要围绕建设保税油供应中心、创新保税油加注资质管理和综合监管等方面。医疗健康类园区的制度建设主要围绕建立特许进口药械综合监管体系,以及创新跨境医疗保险综合服务机制。
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集成:对一些国有企业实施改制重组,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由传统的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等。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并规范化,对已经实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单位,省国资委实施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优化国有资本监管的内容和对象。
财税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要围绕固本培元、提高治理能力的目标,在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前提下,积极谋划扩大本岛税源,增强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要从房地产税源逐步向消费税源转变。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税制改革,弱化增值税功能,研究推出以消费税为中心的税收制度体系。
社会治理的制度创新集成:增加社会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围绕依法、规范、便民的目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同时利用智能手段建设海南“码上办事”服务平台。发挥中介组织功能,利用网上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推进诚信交易。构建社会治理的“四位一体”新机制,即推进综治中心、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同发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工作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在医疗卫生领域实施医生医疗责任互助保险机制,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康体系。在教育领域,大力引进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资源,建设相关制度并集成创新。在住房领域,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體系。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要注意保护与高效利用相结合。首先,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的系统治理和保护,推进低碳能源利用,建设城乡结合的生态文明。构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其次,要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与价值、生态资产与资本的实现途径。探索由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机制。建立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并提升响应能力。
抓落实的制度集成创新包括督查、考核、评估、容错纠错等措施:建立一套推进改革、落实政策、项目落地的督促检查追责机制,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机制要以取得实效为主要衡量标准;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在总结经验教训中增长才干,完善全省综合绩效管理机制。
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制度安排要坚持底线思维,预警预防为第一屏障。反走私、金融风险、网络风险是自由贸易港防范风险的三大重点领域,要围绕这三个领域构建安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首先,打造实时、精准、无感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坚决抵制“走私天堂”的歧途。其次,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市场动向,创建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网络舆情研判机制,建立进出岛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以及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健全应急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最后,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专用网络及风险防控平台,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便利[10]。
(四)围绕金融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资金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创新是以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平台和渠道,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资金进出的业务操作和宏观审慎管理,超前性、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融资交易渠道和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具体内容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由贸易港的跨境融资管理体制。此外,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点产业,在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海洋金融等实践中集成制度性规范。实施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12]。建立海南独有的外债管理体制,外债管理框架体现综合计算功能,合并交易环节,企业发行外债采取备案登记制管理。
1.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造的经验,根据《总体方案》的意见,这也是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性平台,属于规则、制度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愿景,这个基础性平台应当满足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跨一线和二线的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并实现三大功能:能够继续保持海南居民账户与内地账户资金的正常往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渠道;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发挥账户隔离作用,保障在岸与离岸跨境资金的有序安全流动。构建海南改进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体制机制,为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内不设立本外币两个封闭的运行体系,而是实行本外币一体化。企业根据经营需求报送年度内境内外资金需求的计划信息,海南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年度计划后,企业在其自由贸易账户内可实现高效率本外币资金的汇兑切换。海南金融监管部门对企业实行年度末的事后审查,审查的基本标准是以海南本岛用途为最主要监管要求。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海南自由贸易账户的管控原则是“规模+本岛使用”。外汇和外债使用规模下放到海南本省,具体使用和分配由海南自行决定。预计2025年前可完成海南自由贸易账户新系统的建设,而在此之前,可暂时依托上海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系统和技术平台运行。
2.在经常项目下离岸贸易的结售汇便利化制度安排
海南对外贸易体量很小,2019年,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仅为906亿美元,在贸易结构中石油化工产品占比较高,制成品比重很低,这种结构不仅很难改变,而且随着洋浦港100万吨乙烯项目建成投产后,这种结构将继续强化。作为自由贸易港,海外的贸易形态主要是离岸贸易。2017年,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离岸贸易额达到7 000亿美元,而海南在2019年的离岸贸易额仅为8 000万美元。因此,发展离岸贸易、打造离岸贸易中心被列为海南自由贸易港2020年先导性项目。为了支持海南离岸贸易中心建设,海南省金融监管局出台了金融支持离岸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以洋浦保税港区为试点,3—4家企业试点企业,2—3家试点银行;银行对企业的贸易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核改为事后核查,银行凭借优质企业支付指令办理离岸贸易结算业务;监管机构可随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离岸贸易在中国仍然是新型的贸易形态,其贸易真实性审查脱离海关等管理部门的检验核查,而银行的贸易结算要求以贸易真实性核查为依据,企业需提供与此有关的单证。而离岸贸易的真实性核查与传统贸易形态的真实性核查不同,贸易结算尤其是银行结售汇需要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则。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及中央银行尚未有具体的意见出台,这将延缓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开展离岸贸易项目方面的试验和进程。
由于离岸贸易的结算主要涉及售汇业务,结汇业务的量也很少,建议对试点企业放开结汇业务核查,只需企业提供报备材料以供年度性审计即可。对于试点企业的售汇业务和外汇支付,只需企业提供贸易品海关名目、数量、金额材料,以及境外离岸、到岸的货物仓单,以及海关出入证等电子扫描件即可。同时,银行可以根据试点企业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对试点地区的贸易结算业务总规模给予把关和管控,实现试验项目在结算风险上总体可控。建议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内单独标注离岸贸易试点企业,鼓励开发离岸贸易外汇业务。针对离岸贸易外汇资金“出大于入”的特点,不对离岸贸易试点企业硬性规定用汇额度,以年度离岸贸易项下外汇收支总体控制规模为监管原则进行监管。
3.投资便利化的制度性安排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是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广东自由贸易区等正在试点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即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管理人)募集境外投资者的资金,到境内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基金),以该基金为投资平台在境内开展股权投资业务。2020年4月27日,上海金融工作局负责人宣布拓宽这种制度性安排的范围,由原来外资公司管理外资基金的“外资管外资”模式,拓展到外资公司管理境内资金的“外资管内资”模式,以及国内公司管理外资基金的“内资管外资”模式。深圳、珠海等地的试点对此类国内公司在自有资产和管理资产的规模方面设置了限制条件: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6个月以上;投资范围也有明确要求,只能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而且不能投资于其他基金产品。上海拓宽制度性安排后,将优先股、定增、可转债、夹层、不良债务等投资标的也包含在内。从海南的实际情况看,未来交通运输、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很大,需要此类吸引国内外投资的制度性改革措施,上海、深圳、珠海等地的试点经验可以作为海南版试点办法和管理措施的參考。
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允许注册于海外且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基金向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换汇出境投资于海外市场。QDLP由上海于2012年4月先行先试,目前青岛、重庆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其操作模式是符合条件的外资基金(主要是对冲基金)或管理人先在上海注册一个“联络基金”,再由该“联络基金”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将募集到的资金结汇后交给海外注册的对冲基金,最后由海外对冲基金投资于境外二级市场。自2013年起,中国先后批准三批共15家机构的QDLP资格,获批机构包括全球第二大对冲基金英仕曼、全球最大期货管理对冲基金元盛资本管理、美国橡树资本、贝莱德等,每家获批额度0.5亿—1亿美元不等。获批QDLP试点的机构可以在授予的额度内购汇,并遵循按需购汇、额度管理等原则。目前,已有三十多家全球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在陆家嘴设立了独资的资管机构(WFOE)。成立中国境内子公司是外资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和QDLP资格的必要条件。在全国10家已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外商独资资管机构中,9家落户在陆家嘴。34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在上海设立WFOE,另外还有27家正在或有意向设立。2016年和2017年该项境外投资机制暂时停止,但于2018年下半年重新启动。中国对外投资的制度性安排是资本项目渐进式开放的需要,在开放过程中受国际金融市场和中国外汇流出、流入的影响较大,因而需要谨慎应对。海南本身对外投资的需求并不大,但从吸引外国投资机构设立资管机构及吸引内地资金流入海南的角度看,应批准设立QDLP试点机构,使之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应有的渠道和制度性安排。同时,海南审批的QDLP试点的初始额度可以略少于上海、深圳两地50亿美元的标准,以30亿美元起步,视其进展每年可以增发额度。
在个人资本项目开放方面,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制度性安排。在2025年封关之前,主要向海外投资人开放海南本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理财账户直接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受业务品种和额度的限制;在2025年之后,逐步放开个人跨境双向金融类投资、实业类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继续拓展“理财通”功能,使境内投资者可以直接在银行开户,并在一定额度内自由投资境外资产管理产品。
4.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对接国际监管规则,探索建立金融综合监管机构,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的原则,率先在洋浦港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化和国际化原则,设立法人机构,在试点初期,先从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和海南证监局等监管部门抽调专业干部任职或挂职,再逐步按照市场化的薪酬体系聘任境内外的高端金融人才,组建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保障法定机构正常运行。同时逐步推动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和海南证监局等单位职能合并,履行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发展和监管等职能,解决四个监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不能共享、监管存在真空和监管滞后等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第二,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系统。依托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的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和省金融监管局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智能化等新科技、新技术,推动不同系统数据的相互接入和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跨部门、跨机构和跨市场的监管数据全覆盖,实现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每一笔资金的源头、去向和发放全程可记录、可留痕、可追溯,促进对自由贸易港内的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等实施全流程监控,能够事先甄别异常金融活动,对金融风险能够事先可防、事中可控、事后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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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 菁)
收稿日期:2021-07-18
作者简介:裴长洪(1954-),男,福建福州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开放型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E-mail:peichhcass7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