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市场的调查研究

2021-11-02 02:42刘勇戴爱平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1年9期
关键词:早期教育人才需求调查研究

刘勇 戴爱平

【摘要】本研究采用随机抽样,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长沙地区45所托育机构的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机构教师或管理者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托育机构早期教育从业人员极其缺乏,早教教师的素质与家长的需求有一定距离,早教教师上岗后的专业发展情况令人担忧。针对这一现状,本研究提出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策略与建议:以校企合作、师资共融为契机,促进0~3岁早教教师专业化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订和完善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岗位核心能力为指南,构建和完善早期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关键词】早期教育;人才需求;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1)09-0018-04

【作者简介】刘勇(1976-),女,湖南湘潭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硕士;戴爱平(1978-),女,湖南衡阳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硕士。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和家长普遍关注的话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1]。近三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制定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这些举措必将在全国催生大量专业化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同时预示着早期教育专业人才需求的增加。有调查显示,居住在城市的三岁以下婴幼儿家长中35.8%存在托育需求,无祖辈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2]。

根据湖南统计年鉴,2017年、2018年湖南省新生人口数分别为90.8万人、83.9万人[3],则2020年2~3岁婴幼儿约为174.6万人。根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保育人员与婴幼儿配比应为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4]。以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调查结果为例,92.2%的家长高度重视早期教育,29.4%的家长更愿意让孩子在专业托育机构里接受养育服务[5]。按照最低师幼比例1∶7,29.4%的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进行推算,湖南省2020年进入托育机构的2~3岁婴幼儿约51.3万,需要约7.3万名早教专业人员。我国现有70余所院校开设了早期教育专业,湖南省仅有6所学校开设了早期教育专业,自开设后,这几所院校每年招收早期教育专业学生50~100名不等,目前培养出的毕业生约300名,远不能满足湖南省托育机构市场早期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19.5%的家长在线上接受早教机构养育指导服务,有83.6%的家长希望能长期接受在线育儿指导[6]。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早期教育的需求,落实“幼有所育”,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矛盾,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大批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专业人才,有必要持续对各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市场进行调研,为各省高职院校早期教育专业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分析早期教育专业人才需求。我们主要对长沙市和周边地区的45所托育机构进行了调研,采用自编问卷《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现状调查(家长卷)》对0~3岁婴幼儿家长展开调查,以了解婴幼儿家长对早期教育专业人才的要求与期望,随机发放问卷966份,回收有效问卷910份,有效回收率为94.2%;采用自编问卷《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现状调查(教师卷)》对托育机构教师展开调查,以了解托育机构教师的现状、所需的职业岗位核心能力,随机发放问卷204份,回收有效问卷198份,有效回收率为97.1%。而后根据研究团队拟定的访谈提纲对18名托育机构负责人及15名托育机构教师进行访谈,以了解托育机构管理者及教师对早教从业人员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并结合现状提出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策略与建议。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托育机构现状

1. 托育机构规模差距较大

在调研的45所托育机构中,较小的占地仅78m2,较大的占地1000m2以上,较大的均为国内连锁机构。其中,占地1000m2以上的4所,占地500~1000m2的13所,占地100~500m2的16所,占地100m2以下的12所。进入托育机构的幼儿年龄分布如下:2.5~3岁占58%、2~2.5岁占21%,1.5岁~2岁占18%,1~1.5岁占3%。

2. 托育机构师资情况

在被调查的198名托育机构教师中,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专业”的67人(33.8%),“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的62人(31.3%),“非师范类专业”的69人(34.9%);目前获得幼师资格证的109人(55.1%),获得育婴师资格证的26人(13.1%),获得蒙台梭利教师资格证的26人(13.1%),获得营養师资格证的4人(2.0%),获得其他资格证的2人(1.0%),暂未获得任何资格的31人(15.7%);工作年限在2年以内的157人(79.2%);3~5年的36人(18.2%);5年以上的5人(2.6%)。通过对托育机构负责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托育机构教师流动性大、不稳定,现多以22~25岁的毕业生为主,他们工作年限短,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尤其缺乏0~3岁婴幼儿教育的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大多是将幼儿园3~6岁的教育方法照搬过来,不能适应0~3岁婴幼儿教育的特殊性,更难以与0~3岁婴幼儿建立起信任感和情感依恋;有的早教人员经过十几天的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而且这种短期培训的流程也不太规范。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着托育机构教师队伍的水平,也影响了托育机构的正常发展。

以上结果说明,托育机构从业人員缺口极大,婴幼儿照护与早教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这与其他研究结果一致[7]。在托育机构中,从业者需要不断地接受继续教育,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强化技能实践。

(二)家长对托育机构的需求

1. 参加托育机构的意愿程度

在被调查的910名家长中,现家庭中婴幼儿以祖辈看护为主(67%)。在“您对孩子报名参加早教培训的愿意程度”调查中,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的占85%,一般占10%,比较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占5%。进一步访谈得知,不愿意的原因主要为服务和费用的问题。有些家长认为,托育机构对家长的教育指导形式单一,且时效性较差;托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的收费与宣传的实际教学和服务效果不太吻合。

2. 送孩子到托育机构的主要目的

调查发现,家长送孩子到托育机构的主要目的为“增加孩子与同龄人的交往机会”的占47%,“培养孩子良好的性格”的占25%,“开发孩子的智力,增长知识与技能”的占13%,“促进亲子互动”的占15%。这也说明早教机构应加强教育性,不能盲目追求利润而忽视教育功能,早教从业人员在与婴幼儿的交往中,需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发展特点,科学地促进婴幼儿身体的发育和各方面综合能力的提高。因此,学校在培养早教从业人员时,需要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包括婴幼儿心理、婴幼儿教育等相关课程,加强课程的适用性,选择合适的内容和形式。

3. 看重早教教师的基本素养

关于家长对早教教师的要求的调查发现,比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68%的家长更注重教师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等优秀职业品质,23%的家长提出“有幼教工作经验”更重要,还有9%的家长注重师资的“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专业背景”。由此可见,现有早教教师的职业背景、职业资格、职业道德与家长的期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早期教育面对的是0~3岁的婴幼儿,他们的语言、动作、认知、社会性情感等方面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更需要教师的耐心和爱心。学校在制订0~3岁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时,应更注重学生教育情怀和职业理想的培养。

4. 最想让孩子接受的课程类型

调查发现,有的家长对托育机构的课程内容及实施形式颇有微词,认为课程内容的系统性不够,课程实施过程中较少关注婴幼儿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对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指导也比较少。家长最想让孩子接受的课程类型依次是潜能开发课程(36%)、艺术类课程(25%),健康类课程(23%)、语言类课程(16%)。家长最愿意带孩子参与的早教活动依次是各类运动(36.26%)、语言发展与训练(34.07%)、艺术素养发展(16.48%)、认知活动(13.19%)。根据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家长的期望,学校在培养早期教育从业人员中应重视各方面综合素质的培养,以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 对托育机构指导项目类别的意向

一般来说,婴幼儿托育机构承载着两项任务:一是教养幼儿,一是指导家长。从调查结果来看,家长比较愿意接受的早期教育指导途径是托育机构的培训和社区早教服务中心的指导,其次是线上阅读报刊或浏览网页信息,期望得到专业的早教指导。其中,家长认为最重要的指导项目依次是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90.1%)、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育的特点和规律(89.1%)、婴幼儿饮食与营养(85.2%)及婴幼儿智力开发(83.7%)。目前,托育机构多注重对婴幼儿的教养,而相对忽视对家长的指导。因此,学校在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结合家长的意愿和期待,设置家长指导课程模块,为家长提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指导与建议。

(三)托育机构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认可情况

1. 上岗后的专业发展现状

在被调查的198名托育机构教师中,目前处于基本胜任岗位阶段的教师有112人(57%);处于较熟练胜任岗位阶段的有50人(25%);处于成熟胜任岗位阶段的有 22人(11%);处于非常成熟胜任岗位阶段的有14人(7%)。其中,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对婴幼儿发展特点较了解,随着自身教育经验的积累,对早教活动的操作较为自如,能够根据不同孩子和家长的情况灵活地进行调整,以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托育机构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

2. 孩子对托育机构教师的喜欢程度

从家长问卷中得知,孩子对托育机构教师的喜欢情况如下:非常喜欢占18%,比较喜欢占44%,一般占32%,比较不喜欢占6%。这也从侧面说明托育机构要加强对托育教师的培训。通过与家长及孩子沟通,本研究发现,令家长满意的主要因素是托育机构有较专业的教师和较丰富的课程设置;令孩子满意的主要因素是教师具有良好的素质(爱心、耐心、共情等)以及自己与同伴的交流机会较多。

(四)托育机构对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的看法

本次调查中,托育机构管理者和教师认为,学校在培养早期教育专业人才的课程设置方面应突出早期教育的专业特点,不能仅在学前教育课程体系中加入几门涉及0~3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内容的课程,必须摆脱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惯性思维,形成一定的逻辑性和整体性。设置的专业课程既要结合0~3岁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也要结合托育机构对人才素养的需求,同时还需要具有多层次性。从早期教育从业人员对课程重要程度的调查中得出,以下几门课程被认为是比较重要的课程:婴幼儿卫生保健、婴幼儿发展心理学、婴幼儿观察与评估、婴幼儿亲子活动设计与指导、婴幼儿玩具与游戏、婴幼儿家庭教育与指导。其他课程如蒙台梭利教学法、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感觉统合训练法等也需要开设,以满足学生就业后担任托育机构特色课程教学的需要。此外,所有课程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将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有机地融入教学内容中,形成科学性强、实用性高、针对性准的课程体系。

四、建议与启示

(一)以校企合作、师资共融为契机,促进0~3岁早教教师专业化发展

为培养出高素质的早期教育专门人才,满足社会的需求,促进早期教育的发展,必须加强早期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首先,需深化校企合作模式,学校专业课教师应深入托育机构学习和研究早期教育的保教活动,如通过挂职锻炼、脱岗学习、在职培训等方式进行实践领域的学习,以获得独特的经验,从而既能胜任课堂教学工作,又能指导实践操作;还可聘请在托育机构工作的优秀教师或经验丰富的早期教育管理者担任兼职教师,促使校企双向流动规范化、制度化[8]。其次,学校应着力建设本校的托育机构或培育社会上口碑与质量兼备的亲子园,从环境建设、师资配备、课程安排与实施、家长工作等方面给予指导,托育机构与学校共同构建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早教课程,创新多元复合的课程与教学模式,培养出真正符合社会需求的早教人才。最后,学校可为托育机构教师进行职后培养和继续教育,将学前教育领域前沿的一些教学成果拓展到0~3岁婴幼儿教育实践中,促进0~3岁早教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订和完善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早期教育专业的定位既要遵循专业发展规律,坚守专业领域特色,也需要着眼于托育机构及家长的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避免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脱节。从本次调研来看,早期教育得到了托育机构及家长的高度重视,大部分家长认为,早期教育能够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为其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与幼儿园教师相比,早期教育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团队意识、服务意识等方面要求更高。托育机构管理者普遍认为,早教教师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还要有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更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因此,早期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可设置为:培养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尊重和关爱婴幼儿,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同时具有早期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在托育机构胜任0~3岁婴幼儿保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以岗位核心能力为指南,构建和完善早期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是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具体体现。为了保障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各培养院校应做好岗位核心能力的调研与分析,通过调研结果来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如我校成立了早期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小组,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托育机构进行调研,分析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典型工作任务,归纳其岗位需求能力,再根据岗位需求设置专业核心课程,遵循“以岗位核心能力对应核心课程”的指导思想,拟构建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岗位核心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结合调研结果,在课程设置上,我校坚持“以婴幼儿为中心”的立场,除了开设“婴幼儿亲子活动设计与指导”“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等课程外,增设了“0~3岁婴幼儿卫生保健”“0~3岁婴幼儿营养与喂养”“母婴护理”等课程,使培养的学生具有为婴幼儿提供全方位托育服务的能力,成为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参考文献】

[1]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5/09/ content_5389983.htm.2019-05-09.

[2] 张梓悦.“普二新政”背景下幼儿照料困境研究[D].南京: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9.

[3] 湖南统计局.湖南统计年鉴202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0.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 fuwu/2019-10/16/content_5440463.htm.2019-10-08.

[5] 易彩霞,易娟,张帅,等.长沙市开福区0~3岁婴幼儿家长早期教育认知情况调查[J].社区医学杂志,2018,16(21):1568-1571.

[6] 李彩彦,李树燕,李琳.云南省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调查研究[J].昆明学院学报,2020,42(01):111-121.

[7] 陈振国.0-3岁婴幼儿照护与早教服务现状与建议——以D市为例[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19,35(02):47-49.

[8] 周建松.現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高职教育创新发展[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7:11.

本文系2019 年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研究”(课题编号:XJKX19B195)的阶段性成果。

通讯作者:刘勇,liuyong0733@163.com

(责任编辑 王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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