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侦犬训练科目的组合模式

2021-11-02 06:19陈特礼张晓军
中国工作犬业 2021年10期
关键词:示警血迹硬质

陈特礼 张晓军

目前,我国的刑侦犬科目训练体系比较成熟,刑侦犬的科目也从过去较为单一的追踪、鉴别科目,发展成为现在多元化的模式,如硬质地面追踪、人体气味追踪、山林地(草地)追踪、搜索物证、搜索血迹、鉴别等。科目精细化划分的好处是能让专项能力更强、分工更明确、训练手法更日臻成熟。但是,刑事案件现场是千变万化的,它时刻挑战着警犬的工作能力和训练水平。在同一个命案现场,可能会涉及人体气味追踪、搜索物证、搜索血迹甚至简单的鉴别物品等。案件现场用犬不会以固定的训练科目分工而单独呈现,它所涉及的刑侦犬使用科目往往是以两种或者多种以上的科目交叉出现。笔者基于十几年的刑侦现场用犬经验,谈谈刑侦犬使用科目的几种组合训练模式。

一、使用科目精细化训练与组合式训练不冲突

2013年前后,硬质地面追踪和搜索血迹两大部级课题已经逐渐面向全国推广。2013年10月,笔者经过严格挑选出一头体型适中、嗅觉灵敏的马里努阿犬尝试训练。因为曾经全程参与过硬质地面追踪课题技术攻关,所以深知硬质地面上隐藏物品的难度,所以另辟蹊径,把血液作为追踪训练意义上的“中途物品”“终点物品”融入硬质地面追踪训练。先让准备训练硬质地面追踪的犬具备搜索血迹能力,这样的好处至少有三点:一是在训练硬质地面追踪时,犬低头嗅认硬质地面效果很好,能完美解决硬质地面追踪初期犬对硬质地面排斥的负面情绪,犬建立硬质地面低头嗅认的条件反射更快,更稳定,持续低头效果更好。二是能很好解决犬通过视觉寻找“地面物品”的不良联系,彻底解决硬质地面追踪物品难藏的问题。三是更能激发犬对人体血液特殊气味的敏感度,以及犬对微量血液气味捕捉和分化能力,从而养成犬对微量气味的捕捉和分化认知习惯。

事实证明,警犬搜索血迹科目训成以后,再加训硬质地面追踪科目,两者能并驾齐驱,并不会形成科目训练冲突,相反更能促进刑侦犬的使用效能。2014年笔者携犬代表广西参加第四届全国警犬技术比赛搜索血迹科目,同年10月24日即通过搜索血迹成功锁定命案犯罪嫌疑人。(详见本刊2015年第7期)待加训硬质地面追踪科目后,又于2015年5月24日,直接通过追踪抓获命案犯罪嫌疑人1名。(详见本刊2015年第8期)

搜索血迹科目与硬质地面追踪科目组合训练初见成效以后,笔者再进一步扩大试验范围,在2016年带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硬质地面追踪班学员的时候,要求所有学员按照“搜索血迹+硬质地面追踪”组合训练模式进行刑侦犬使用科目训练,并且收到很好的使用效能,破了不少案件,其中一起案例更直接说明“搜索血迹+硬质地面追踪”组合的妙处。

2017年12月10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辖区发生一起命案。警犬训导员先于刑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因保护现场需要,训导员未能及时进入中心现场提取嗅源,于是训导员采取在中心现场外围先让犬搜索血迹,看能否发现物证。警犬在外围搜索血迹作业过程中,直接从搜索模式切换到追踪模式,很顺利地进行了起点突破,并且很快循着迹线找到了躲藏在中心现场不远处的犯罪嫌疑人,这名犯罪嫌疑人恰恰身上沾有不少受害人的血。(详见本刊2018年第2期)

如果这头警犬不具备搜索血迹的能力,训导员只能等现场勘查的技术员到达场后才能提取到嗅源进行追踪,或许就错失了用犬的最佳时机。这就是“搜索血迹+硬质地面追踪”组合训练的好处。因为犬遇到陌生的人和事件时,它会根据以往的经历和经验做出反应。当训导员下达搜索口令时,犬会按照搜索血迹的模式去寻找血液气味,当犬发现血液气味伴随着人体气味形成成趟迹线时,就自动切换到追踪模式,因为搜索血迹和追踪都是它以往的训练经历,犬自然而然地会做出追踪反应。

二、组合式训练模式是现场用犬的要求

警犬使用科目的作业能力是现场用犬的根本,犬只有具备相应的刑侦科目作业能力后,才能发挥其攻坚克难、出奇制胜的效果。在硬质地面追踪科目没有从传统追踪科目单列形成新科目前,我们的前辈在案件现场使用追踪犬的时候必定也会涉及硬质地面的追踪,但往往会因为硬质地面缺少相应的针对性训练而使用效果不佳,出现追踪上的瓶颈。因为硬质地面追踪具有客观条件上的特殊性,它的训练难度较传统追踪训练的难度要大,其训练的手法也跟传统追踪训练手法有较大差别。所以很有必要把硬质地面追踪抽出单独进行攻关。把硬质地面追踪单列作为新的科目,其目的就是让追踪向更精细化、难度更高的训练台阶迈进,这也是根据城市道路不断硬化,案件客观现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案件现场使用为导向,推进使用科目向更精细化方向发展。

但是,许多命案现场用犬经验告诉我们,命案现场使用警犬往往与复杂的人体气味分不开、与血分不开、与受害者尸体分不开、与作案工具分不开。如果一个命案现场同时分别出动警犬进行追踪、搜索物证、搜索血迹、搜尸等显然不现实。那么一头刑侦犬兼备两项或者多项的刑侦能力必然就成为一种迫切需求。可是实际调查后发现,大多数的刑侦犬往往只是单纯用于追踪、搜索血迹、搜索物证。哪怕兼备有对物证的示警,对血迹的示警也只是停留在示警的范畴,并没有完全延伸和拓展相关的搜索物证训练和搜索血迹训练,明显地人为区分出了主项和兼项,而不是并驾齐驱,并非完全贯彻双管或多管齐下的训练模式。正因为训练模式出现了偏差,导致实际用犬的效果不佳。组合模式训练的正确理解应该是:同时具备两种精细化科目训练后,达到刑侦能力上的合体,而不是只具备一种精细化训练的刑侦能力,却兼顾另一种刑侦能力的入门水平而已。简而言之,在刑侦科目组合训练上,应该两手都要抓,两手或者多手都要硬,才能确保真正的并驾齐驱,多管齐下为现场使用服务。

三、巩固一种模式,灵活组合多种科目

在命案现场使用警犬,一般涉及的科目如追踪、搜索血迹、搜索物证、鉴别等。如果再细分,追踪又分硬质地面追踪、草地(山林地)追踪和人体气味追踪。但是,不管怎么划分,在训练模式组合上,搜索血迹、搜索物证必然会融入追踪行列。这里,可以有以下几种归类。A:追踪,包括硬质地面追踪、草地(山林地)追踪、足迹追踪、人体气味追踪。B:搜索,包括搜索物证、搜索血迹、搜尸。C:鉴别,包括鉴人体气味、鉴人、鉴物。因此,刑侦犬的组合训练模式可以有:A+B、A+C、A+B+C。虽然看起来只有三组,但是其中的变化却很多,例如,鉴人这一项,可以是单独的提取几个人的气味进行鉴别,确定与案件相关的人,也可以直接演变成搜捕式找人。在命案现场用犬时,只有经过严格组合模式的训练,犬才有可能发挥最大效能。

2021年4月4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辖区发生一起失联案。参与现场追踪和搜索的警犬“龙仔”就是按照A+B+C组合模式训练出来的刑侦犬,它具备硬质地面追踪能力、搜索血迹能力、搜索物证能力、鉴别人体气味的能力。警犬“龙仔”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准确地示警了受害者的血迹、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带血锤子、埋受害者尸体用的铁锹、受害者的鞋子以及埋受害者尸体的地方。而在这作业过程中,警犬“龙仔”既充分感受了犯罪嫌疑人的人体气味,成功突破起点进行追踪,在追踪的过程中一共6次示警。警犬 “龙仔”示警无外乎基于:一是新异刺激可能会重嗅但不一定会示警,如果示警,那么犬在第一次通过受害者血液-鞋子-尸体产生了一系列细微的分化过程和气味联系过程,才能促使它有这样的连锁反应进而逐一示警。二是受害者本身带有血,搜索血迹优势凸显,训练过搜索血迹的犬一般都会对带血的新鲜尸体示警。三是犯罪嫌疑人在埋尸体附近遗留的大量人体气味,犬会重嗅但不一定示警。由此可见,犬在埋尸体位置的示警恰恰是因为经过严格的搜索血迹训练才会产生示警反应。犬同时具备了受害者血液-鞋子(带受害者人体气味)-尸体(受害者本源气味)的气味分化能力才促使犬更加自信做出示警反应。(详见本刊2021年第6期)

因此,刑侦犬的训练模式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用犬情况进行组合训练,组合训练模式的好处就是让犬有更多的经历体验,这些经历和体验都是犬在案件侦破上发挥效能的最佳途径。而且,在命案现场用犬时,搜索血迹可以弥补提取不到嗅源时的短板,通过血液特殊的气味可以引导犬在无嗅源情况下也能转入追踪模式。再者,现在追踪犬的训练往往缺少对微量气味分化的训练,鉴别训练可以提升犬对微量气味的分化能力,促使犬能顺利突破追踪时气味分化上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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