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梦实
一、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本现状
(一)河南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36.38%
河南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与东部地区发展总体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经综合测算,2019年河南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36.38%,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为61.09%
县域是“三农”工作的主战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是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的“排头兵”。2019年河南省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为61.09%。其中,73.50%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是县级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机构成员或组成单位,68.90%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机构,68.20%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设置了承担信息化相关工作的行政科
(股),33.80%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设置了信息中心或信息站等事业单位。
(三)河南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财政投入8.99亿元
财政投入是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2019年,河南省县域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为8.99亿元,县均投入为596万元,全国县均投入为781.80万元。
(四)河南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社会资本投入9.55亿元
2019年,河南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社会资本投入为9.55亿元。县均投入为632.50万元,与全国县均农业农村信息化社会资本投入额2 054.60万元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河南省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为25.60%
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的数字转型是我国由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2019年,河南省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为25.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80%)。
从行业看,河南省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在种植业中的应用率为17.86%,在畜牧业中的应用率为38.69%,在水产养殖业中的应用率为24.82%。在设施栽培应用率为62.84%,其中,设施栽培信息化和畜禽养殖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信息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充分说明信息化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广呈现出率先在经济效益較高的行业实现突破的明显特征。
(六)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10.30%
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稳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基础条件加快改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农产品交易的重要渠道。2019年,河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312.59亿元,占农产品交易额的10.30%。
分省辖市看,该指标排名前13的省辖市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鹤壁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全市农产品交易总额的比例最高,为43.33%;商丘市位居第二位,占比为25.83%;信阳市位居第三位,占比为21.58%。
(七)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覆盖率为75.38%
2019年,河南省已建有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行政村为3.47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38%,该项指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共建有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99万个。
分省辖市看,该指标排名前7位的省辖市覆盖率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鹤壁市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覆盖率最高,为96.55%,新乡市、三门峡市和济源市的覆盖率均超过90%。
分县域来看,河南省已有42个县(市、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占比27.8%;县域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0%的县(市、区)有71个,超过80%的有85个。随着电商扶贫的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发展成效显著,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拓宽了销售渠道。
(八)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15.78%
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初见成效,2019年,通过接入自建或公共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农产品占比为15.78%。
分行业看,其中,种植业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农产品产值为186.08亿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4.02%;设施栽培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农产品产值为68.14亿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16.30%;畜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21.34%,水产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21.28%。
(九)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三务”综合公开水平为51.01%
河南省信息化提升农村基层党务、村务、财务透明度的作用凸显,2019年,河南省一半左右的行政村实现了“三公开”,其中,村务公开的行政村为51.74%,党务公开的为51.86%,财务公开的为49.43%。
从省辖市看,该指标排名前10位的省辖市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鹤壁市、济源市和漯河市行政村“三务”公开综合水平达到100%,信阳市行政村“三务”公开综合水平超过90%。
从县域看,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村“三务”公开综合水平达到100%的有60个,占比为39.70%。其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共76个,占比为50.33%。
(十)“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为78.91%
2019年,河南省“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为78.91%,该指标高于全国平均覆盖率(66.70%)。
从省辖市看,该指标排名前10位的省辖市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鹤壁市、济源市“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新乡市、南阳市覆盖率超过90%。
从县域看,“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共100个,占比为66.23%。其中,覆盖率达到100%的有84个,占比为55.63%。
(十一)县域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为18.89%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2019年全省县域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为18.89%,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40%)。
从县域看,在线办事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110个县(市、区),占比为72.85%。
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2021年有151个县(市、区)提交了基础数据,與河南省158个市(区)相比,数据采集未实现全覆盖。有的地方即使提交了数据,也存在基础数据不扎实问题,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存在部分出入。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目前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机构设置、人员保障还不到位,一些县(市、区)对数据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待提升。
(二)农业生产数字化应用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建设、“三公开”和信息进村入户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但是在农业生产领域,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种植业、水产养殖业融合不充分,其中又以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大田作物的信息化应用程度最低。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据本次填报数据测算,全省县域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已达 68.30%,虽然网络进了村,但仍有不少家庭农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池塘等还没有覆盖,制约了生产信息化的应用普及。特别是贫困地区,网络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基础设施落后,物流成本高,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导致不少地方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的营销方式没有跟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步伐 。
三、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建议
(一)提高对数字农业农村的认识
各市要把数字农业农村作为数字县域的优先行动,依据2018年和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0号)等政策文件,结合县域实际,做好整体规划设计,研究重大政策、重要工程和重要举措,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同样应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信息化短板,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发展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特别要用好本次县域评价成果,找到位置和差距,形成争先进位的竞相发展态势,持续提升数字农业发展水平。
(二)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各市要巩固提升乡村宽带工程建设成果,实施新一代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构建覆盖农村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百兆以上接入和4G移动网络全覆盖。要抓住应用端,把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田间、圈舍、鱼塘、车间,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探索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农业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推动5G网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大力发展数字农业
各市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的融合。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建设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等大田作物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智慧农业,建设智慧农(牧)场,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推进生产智能化管理。围绕县域主导特色产业,开展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等关键环节加快数字化改造,打通数据链、重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数据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建设数字乡村
各市要用数字化引领驱动乡村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互联网+党建”、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数字化监管,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促进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产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乡村共享经济,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推广普及工程,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落地。
(五)加强农村信息服务
各市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创新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手机终端为重点,组织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和应用软件。加大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等环节融合,让手机尽快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统筹推进城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与利用,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建立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完善民生保障信息化服务,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