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丁文
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土地革命、中国改革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城乡关系、中国未来发展的重点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整体脱贫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用乡村振兴这一神来之笔,正在绘就一幅幅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也必将在党史、国史上再次书写浓墨重彩的篇章。望城区桥驿镇发展具备坚实的基础,拥有独特的优势。正在紧紧围绕“千年古驿、红色沃土、生态福地、旅游强镇”的目标定位,擦亮红色文化名片,做好生态旅游文章,全面建设红色文化旅游小镇、绿色生态农旅小镇、教育研学特色小镇,打造绿色发展标杆,走在乡村振兴的前列。目标切合实际、定位准确,关键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蹄急步稳地推进。
一、绘制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规划也是生产力,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乡村建设,无论是城市片区开发还是乡村振兴,一个好的规划能够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具有经济、社会、政治方面的综合效益。一是形成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推进乡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城镇空间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形成战略规划与空间规划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要摸清底数、做好定位,参照城市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做法,对每一块建设用地“精耕细作”精细规划,对每一片农用地做到合理定位,每一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周密部署。二是要加强定位研究。《国家乡村振兴规划》提出“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桥驿镇从全镇域来看是长沙城郊型乡镇,是长沙大都市圈和长岳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庄要按照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的分类进行合理定位和规划。对于镇区区域可以按照融城方向规划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争取更多项目早进、多进市区项目笼子和资金盘子。三是严格执行法定化规划,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
二、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要振兴,建设要跟上。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心在城镇,乡村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差距最大的短板是乡村基础设施相对于城市的落后状态。同时,乡村振兴与逆城镇化息息相关,需要吸引农民留在乡村、城市人才居住或回流乡村,这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截至2019年,全国仍有12%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集中收集和处理;约有四分之一的村庄生活污水未得到处理,拥有卫生厕所的农户比例仅为60%。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也是扩大投资空间、改善投资效率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迫切需要。有關研究表明,我国每单位产出所需的资本投资额,2007年至2011年间约为3.37,2012至2019年间上升到5.92,投资边际效率下降趋势明显。农业农村发展有着巨大投资需求空间。
一是要明确乡村建设的重点。乡村建设的重点是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服务业农村生产生活的各类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专项(2020年约5000亿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资力度,大幅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省、市、县级也将给予较大规模的奖补资金支持。国家将继续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土地出让收益50%用于农业农村的方案,正在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同时将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初步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乡村建设的投入将超过20万亿元,要积极紧跟政策风口,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本乡镇和村社区。
二是要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衔接。乡村建设不是盲目大拆大建,要科学布局、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注重保留乡土味道,让乡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但是乡村建设也不是绝对的不能搞适当集中居住。要结合实际推动小城镇建设,可以按照符合规划、有利于基础设施布局的要求推进小城镇建设。特别是城市郊区的乡镇,要立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角度促进镇区融城,以利于城乡要素流动和产业共同发展。
三、积极深化和推进农村改革
我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改革开放之初,正是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农村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基本经营制度要长期坚持、有效巩固和不断完善。1990年3月3日 ,邓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漫长的过程。巩固农村基础经营制度主要是体现在落实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有些同志可能有疑问,在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的前提下,在发展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为什么又要强调土地承包关系。这实际上是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权。“三权分置改革”,基础是所有权、核心是承包权、关键是经营权。给承包户发放承包权证,实际上是明确了农户对土地物权权益,也只有明确物权权益,才能促进承包权的流转,也才能真正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财产权益。完善和发展农村基础经营制度主要体现在加快培育农民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生产关系第二个飞跃的重要组织形式,既坚持了农业生产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同时也较好地避免小农生产集约化程度较低、市场化发育不够、抗风险能力不强的弱点和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