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梅蓉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资产多、金额大的特点,管理好国有资产是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高效运营的物质保障。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持续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要实现企业的高效发展,关键就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发挥出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国有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提升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中散发出新的活力,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就必须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就必须要做到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体系,提升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出资产的价值。本文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现状,根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特点,着重分析研究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就资产管理责权、确保权属完整、完善制度建设、盘活闲置资产、健全考核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方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效益
国有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类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规模的大小,也是评估国有企业综合实力的一项主要指标。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是对所有权归属于国有企业的各类资产经营使用,进行组织、协调、指挥、控制和监督等活动的总称。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任务就是优化国有资产结构,保障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增加国有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资产的管理效果,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是保障国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但目前来看,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使得国有资产无法做到保值增值,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因
(一)企业内部资产管理责权划分不清
国有企业内部由于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致使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管理混乱。有的企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职责不清晰,如未明确资产盘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而资产使用部门又无能力进行资产盘活;在企业内部两部门职责交叉情况下未分主次,如将实物资产管理职责,交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两个部门共同承担,没有明确分工,也没有明确主次,就造成了两部门之间,都依赖对方去进行资产管理,遇事互相推诿的情况;有的企业仅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但未制定各项管理工作对应的挂钩部门及挂钩岗位,形成“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局面。
有的国有企业没有设立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仅在资产采购后,交由财务部门登记入账,平时没有部门管理过问,资产使用部门领到了后只管使用,损坏了自行清理丢弃,资产在单位内部调拨流转也不经过归口管理部门变更资产记录,等到实际盘点时才发现账实不符。还有的国有企业对资产投资没有统筹规划,资产使用部门提出超前的资产需求,与经营业务发展实际不相符,没有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需求,采购部门只负责按需采购,致使资产设备没有发挥预定的设计采购能力,使用效率大大下降,未实现物尽其用,造成极大的浪费。
(二)部分资产权属不完整
国有企业历经分业经营、合并、政企分开、法人体制调整等多次企业改革,在改革时没有对国有资产进行及时清点造册,有时清点简单笼统不进行双人复核,造成账面上有资产但实际不存在,或部分资产在清点范围之外;有的资产先调拨急用,但调拨手续迟迟未办理,客观上造成资产产权瑕疵率较高。
还有些房屋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权属存在不清晰、不完整的情况,账面上有资产但实际无法办理房屋确权认证,如分业经营时一方企业房屋资产无产证,被另一方确权办证;房屋资产被另一方或企业员工无償占用无法收回;地方有关部门移交房产手续不全,未提供入账和产权依据,造成企业无法办理产证,房产未入账情况;因“房改”流程和手续不规范遗留问题,造成部分房屋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一些国有企业未按照自身企业的转型发展变化及时更新修订资产管理制度,仍沿用十几年前制定的制度,规章陈旧,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造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完整。
有的国有企业执行管理制度不到位,未执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查”的清查盘点制度要求,造成家底不清,账外资产众多问题;资产使用部门人员履职不到位、调动不交接,房屋翻建装修时,未在原有资产卡片上修改原值,而重新建立卡片,导致同一资产拥有多张卡片;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薄弱,信息更新不及时,资产数据失真;资产卡片建立时,资产的名称、型号不统一,比如沿用供应商习惯称呼、张冠李戴、简称、别称,无法与资产一一对应。还有的国有企业房屋资产改造后,维修成本不能与资产相对应,难以了解资产的实际状态。
(四)资产闲置率高
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思想落后,不愿将闲置资产盘活,认为资产放着不会减值,费劲盘活还得承担责任。部分企业对资产盘活工作不重视,对资产闲置情况长期不梳理、不掌握,对于新的采购需求,按流程进行集采,而原有的同类资产躺在仓库里睡大觉;有些资产调拨混乱,难以掌握资源配置情况,长期闲置浪费不利用。部分企业管理理念陈旧,决策水平跟不上改革形势发展,上马项目没过几年就落后,导致重复建设问题时有发生,致使大量资产被闲置,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有的企业在资产盘活过程中缺乏专业技能,水平不足应付事态变化,造成闲置问题。对合作单位经营能力、债务情况等调查审核把关不严,为资产盘活工作埋下隐患,甚至停工停产,导致资产闲置;有的资产重要条款未提前约定,造成争议纠纷,面临不断协商、纠纷、诉讼的局面,导致资产盘活推进缓慢甚至停滞;个别资产盘活手续不全造成账实不符,如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至今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造成账实不符。部分企业缺少资产盘活专职人员和专业人员,缺乏专业指导和盘活经验,造成大量闲置房屋、土地、大型设备无盘活规划,或有规划但久推不动,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丧失变卖机会和残值收入。
(五)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绩效考核体系,往往“重经营,轻管理”,考核较多地偏向于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而资产收益率、资产周转率等资产管理指标占比较少,这样容易导致管理者平时忽视资产管理,只注重经营创收。对于平时将精力放在加强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效益的管理者,绩效奖励不多,正向激励效果不明显,长此以往,就逐渐打消了管理者的激情,对其他管理者也是一种误导。对于造成资产丢失、损毁、亏损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以及重复投资造成重大浪费的行为,对具体管理领导和管理人员,不进行追责或追责力度不大,产生“破窗效应”,起到坏的示范作用,事后再想改变管理者观念,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态度,产生资产效益,需要花费更大的代价才行。
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划分清楚资产管理责权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应明确企业内部的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和实物使用部门的机构和职责。应明确资产各部门之间的责、权、利,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的分工,对于每项资产管理工作都应有挂钩部门,当两个部门职责有交叉的情况下应确定牵头部门;资产采购完后,不能简单交由财务部门记账就不管不问,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资产管理人员作为责任人,对资产进行保管和使用负责。资产的记录和核算,正确计算并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批审核手续和处理手续;建立资产账簿和卡片,定期与实物使用部门核对卡片信息,并负责牵头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指标,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建立实物信息登记簿,负责办理、完善和保管固定资产相关权属证照文件,组织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调拨、调整、出租、转让、处置等业务审核手续,及后续处理组织开展资产实物清查,确保资产管理规范、完整。资产发生调拨流转要及时进行变更资产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企业要明确资产的统筹规划,明确负责投资部门职责,按需投资,物尽其用。
(二)确保资产权属的完整性
国有企业每次改革时,都应对资产及时清点造册,盘点实物,做到账实相符,对于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制定调整措施,调拨的资产应及时办理相关调拨手续,对于历史原因造成权属不清的房屋资产,应积极取证,与分立合并的其他企业联系,取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办齐证件,完善手续。资产的账面记录、卡片记录和实物必须相符。当资产权属发生变动时,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对资产卡片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对于企业间划转调拨的资产,经划入单位验收确认后,划入单位和划出单位,都应根据相关交接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通过资产的盘点、梳理和确定,对长期权属不清晰、不完整的资产进行清查梳理,登记造册确权,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
企业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解决制度缺失问题,提升制度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应制定资产管理分析指标,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企业应抓好制度办法的落实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建好资产台账,做好日常有效管理,按流程进行每年一次的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的数量、使用状态、存放地点等进行全面核实。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按照规定的企业内部管理权限和分工,依据规定的处理程序,及时办理增减变动审批和账务处理手续。从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培养资产运营专业队伍、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抓好抓实日常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明晰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标本兼治。
(四)盘活闲置资产,提升效益
国有闲置资产的存在,影响了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企业资产管理者必须随时关注资产的利用情况,对闲置、低效无效资产提出盘活和处置思路,该用的用,该租的租,该出售的出售,多措并举,提高资产的整体回报率。闲置资产中的过期、损坏、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资产,可通过正常的审批手续进行报废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调出、置换、挪用、赠送、外借和变卖企业的闲置资产。对于闲置资产,首先应做好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的再分配和再利用,不同部门之间的管理存在差异,需要的设备也会有时间差异,某部门技术改革或生产创新后淘汰下来的资产,在其他部门有可能正好适用,这样通过企业内部的再分配和再利用,可以适当减少同类资产和重复采购,提升设备的利用价值;其次是通过出租方式实现闲置资产的再利用,向其他同类企业进行出租,使资产的功能得到发挥,企业还因此产生经济效益,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再次还可以通过置换、个人承包经营等方式,来解决资产长期闲置的情况,从而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创造经济价值。
(五)建立健全考核体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资产分析考核评价体系和定期通报制度。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制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标准和分析指标,如固定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闲置率、房屋资产盘活率、固定资产成新率等主要指标,还可以进一步分析资产的分析、构成及增减变动等,对企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考核,促进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加大资产管理绩效指标比重,将资产管理和业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管理者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做好考核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工作的优劣与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起来,对在保管、使用、维护资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企业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应给予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有所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毁损、遗失、被窃或提前报废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认真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赔偿损失等处分,并在绩效考核中有所处罚,做到奖罚分明、标准清晰,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对于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减值等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偿和补救,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并对部门负责人也应追加领导责任,让管理水平直接与业绩考核相关联。
三、结束语
总之,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将资产利用效率纳入绩效管理中,对于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做得好的应奖励,对于因使用、保管、出租、处置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按照规定进行追责,由责任人承担责任,落实资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确保资产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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