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胜
一、共同富裕是分阶段推进的长期目标和任务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提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的指导方针。回溯历史,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在我国不同时期的发展史上多次提起,并且在各个时期都有强调重点。我国选择并建设社会主义,实行消除剥削的社会主义制度,其本质就是推动共同富裕。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期所提到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其目的还是实现共同富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中就包括了共同富裕。如果失去了这一点,社会主义的本质就走偏了。
之所以现在较为频繁的提到共同富裕,是因为现在比过去推动共同富裕的条件更加充分,基础也更扎实。在战争年代,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的主要任务是争取独立和取得政权。新中国成立后初期,我国是以建设社会主义制度为主要任务,这个任务在前30年基本完成了,现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前30年的发展也奠定了比较完整的工业基础和产业体系,可以说是为共同富裕打下了基础。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本身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过去我国是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家,现在已经初步成为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虽然还是发展中国家,但是人均GDP也达到了1万美元,说明生产力水平还是提高了很多。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解决了人民温饱问题,在2000年我国“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而现在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了这样的逐步扎实的基础,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就更加明确,就是要开始在新基础上讨论共同富裕的问题。这就是说,现在共同富裕已经变成一个可望也可及的大事业了。
实际上,党和国家是逐步认识、把握和设定了比较清晰的步骤。新中国成立前30年主要是建立社会制度,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等等,同时建立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现代化产业体系,这是为共同富裕建制度、打基础。改革开放以后实际步骤更加明确,第一步到1990年人均GDP翻一翻,是解决温饱问题,到2000年“翻两翻”达到整体实现小康,到现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消除绝对贫困。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共同富裕达到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后还要向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推进。
我国现在正是按设定的目标和步骤在前进的。当然,虽然我国目前人均GDP提高到1万美元已经有较大提高,但要达到更加富裕水平,按照人均GDP为指标,至少应该达到2万美元以上的世界统一认可的标准。大家都知道,现在世界上的一般发达经济体及新兴工业国,人均GDP都在2万美元以上,而最发达国家人均GDP达到7-8万美元的水平。按此水平,显然我国还有很大的差距。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国现在提出共同富裕的重点就是要加快发展经济,要向更高富裕阶段迈进。由此可知,我国的共同富裕方向也必定会是一个长期目标。
二、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富裕”
共同富裕的目标内涵,通常是相当丰富的,除了一般的物质内容外也包含精神富裕的内容。8月26日,中央财办有关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双富裕”虽然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新词,但是除了物质生活富裕之外,精神生活的提高,在过去中央和国家政府的文件中实际上也是经常提到。这是因为,社会发展根本上是为了人的发展,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既要有物质方面的满足,又需要有精神生活。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温饱需求,有了健康的体魄以后,更需要精神的愉悦,即精神的“健康”。用经济学领域的专业方式表达是,精神生活的发展,实际也是經济发展的函数,是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更高水平的特征。人们在逐步达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后必然产生人的更加丰富的精神需求,因此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涵。
当然,精神层面的“富裕”这个提法,可能也是对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精神方面的不良现象的回应。在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往往会有各种腐朽思想的出现,而近几年有些现象在中国也露出苗头,比如在文艺界,一些艺人吸毒、私生活不检点,以及偷税漏税等等问题时有存在。这里面有个问题需要特别提到,就是所谓“饭圏”问题。任何社会和国家在生产精神产品的文化艺术方面都避免不了追星、星迷等等。对于文化艺术的发展来说,甚至也需要对艺术家的崇拜等等。但这应当取决于艺术家的真功夫,如过去梅兰芳、张大千、鲁迅等等各界大师就是如此,他们优秀精湛的文化艺术思想作品,吸引和满足了社会大众的精神需求,也推动了人们精神生活的健康发展。而近些年我国出现的“饭圏文化”是商业化恶意炒作的结果,其中有不少人利用其谋取不义之利,导致大众精神生活充满污浊之气,实际上也为许多正直的真正艺术家所不齿。国家绝不是一般地反对艺术崇拜,而是要抑制不正当的商业炒作与非法利益图谋;当然,偷税漏税等问题就更不必说了,它属于非法或违法问题,即使补缴几个亿也不属于“杀富济贫”,而且从其几天即可完税的速率看,对这些人的惩罚并不到位,其犯罪成本过低,对社会精神领域的清洁健康是不利的。
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及演变,说明我国有些人的精神生活失去了健康的方向,这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下应该出现的,是文化市场上秩序失序、标准失范的结果。国家这几年也开始在治理这方面的问题,比如把人们的精神生活追求引导到搞科研、搞创作、搞创新上去,这才是共同富裕追求的“精神健康”。所以此时中央提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而不仅仅是物质上富裕而精神上空虚的这个提法是非常及时的,是对共同富裕理念的丰富和充实。显然,对文化市场的整顿和治理,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三、共同富裕要实现分配格局由“葫芦形”转向“橄榄形”
中央最近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要实现“橄榄形”。这实际上是把“橄榄形”作为共同富裕的一个标志了。所谓“橄榄形”格局,就是中等收入阶层占多数,而高收入和低收入者都只是少数。在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启动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全国人民普遍收入都很低,全国居民总体的收入基尼系数甚至低于0.3,是一种极端平均型的分配格局,相应地社会各个阶层的收入格局,大致类似一个扁平的“飞碟形”。到上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居民收入差别逐渐扩大,“飞碟”顶部的“天线”开始上升,就变成“金字塔形”结构;再到2000年以后,由于在收入差别扩大中二元结构转换缓慢、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不均衡,中国城市和乡村两个群体发展不一致,城市上升快,农村上升慢,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葫芦形”变异迹象。“葫芦”形底下面的最大群体是农村居民,上面的次大群体是城市,最上面还有个“葫芦蒂把”,代表少数富有人群。这种格局主要是城乡二元社会制度所制约的城乡差距过大导致的。许多研究发现,我国低收入阶层大致占人口总数47%,中等收入阶层占到36%到40%,高收入阶层占15%左右,这就是目前我国居民的分配格局现状。
从我国居民的收入差别程度来看,以国际通用指标基尼系数表示的居民收入差距并不是一直在拉大。在2008年,中国居民的收入差别达到了最高,当时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92这个高水平,然后就停止扩大,开始呈现“倒U形”下降。不过比较而言,我们必须看到,2008年以后我国收入差距虽然越过了最高点,但在波动中下降幅度并不大。为什么?就是因为中国的收入格局并没有如希望的那样,从“金字塔形”直接过渡到“橄榄形”,而是演变为现在的类似“葫芦形”,中等收入阶层有发展但规模远远不够,而且距离“橄榄形”结构还比较远。“葫芦”底下部分的低收入者最多,这个群体主要属于广大农村居民。2020年我国总理在回答记者问题时特别提到,中国有“6亿人月收入仅1000元”,这部分人群的主体主要在农村,是几乎农村居民的全部。
相对于一元主体组成的社会,“葫芦形”格局社会出现了巨大的收入组别分化,这可能是阻碍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障碍。比如,这首先可能引致了社会需求不平衡,富裕群体可能需要更多奢侈品,而低收入组则仍在为基本生活需求而努力,这可能误导生产者和供给者,导致供给和产业结构错位、生产和需求失衡;其次,在一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阶段时,其基础设施趋于基本完成,经济社会正由投资推动转为消费拉动,这就需要培育中产阶层以形成消费主体,即形成以中产阶层为消费主体的“橄榄形”格局,而“葫芦形”恰巧是对“橄榄形”的否定,这是由于中产阶层的发展不足够而得以形成的,因此也抑制了此社会的有效消费需求,造成内需动力不足;再次,“葫芦形”格局也会引发很多有关正义与公平的社会矛盾,导致民粹主义盛行,引发社会不稳定和不安定。这些因素的合力,无疑都可能导致经济发展停滞不前,也就是说可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为了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这一现象长期停滞,我国应当在推动经济发展中,逐步提升中等收入阶层比重,促进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提高,即增加“葫芦形”中部的人口比重,缩小居民收入差别,以更大的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近些年,也有观点认为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就是提高现有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这是需要的,但是最重要的是扩大这个阶层的人口比重,解决办法只能是让低收入阶层人数减少,即增加其收入而提升到中等收入阶层,从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让“葫芦”的庞大底座缩小而向其上面的细腰部位上升,使“葫芦”的中间部分变粗变胖,最后就是“橄榄形”了。
近期也有些人误解国家对经济市场秩序的整顿,如抑制垄断现象等,是“杀富济贫”或者称之为“劫富济贫”,把高收入人群拉下来,或者形象地说就是把“葫芦蒂把”给削掉了,以便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那是极其错误的误解,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国人均GDP只有1万美元,就算推行平均主义,也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个水平只能出现“共同贫穷”。在我国过去的发展中,深受平均主义的伤害,为了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搞平均主義,把相当大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抹杀掉,没有积极性社会就不会富裕,最后就导致“贫困恶性循环”,变成“共同贫穷”。因为有这样的先例,所以现在有人才会有这样的担忧,但正因为有这样的先例,我国现在迈向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时,一定会避免这样的悲剧出现。搞平均主义,杀富济贫,实际上就是对几十年改革开放的否定,是非常愚蠢的,党和国家不会推行这样的所谓“革命”政策,社会上任何人都不会支持这种政策。所以现在中央所提出的共同富裕,一定不是平均主义,而是一种有差别,分步骤,分阶段的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同等、同量的富裕。
“葫芦形”收入结构的根源在于制度性地和系统性地扩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不均衡,尤其是城乡二元社会经济体制下的发展不均衡,所以不能简单地只用分配再分配这些手段,还要从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的角度来消除。这就需要从供给侧进行改革,现在我国正在提倡供给侧改革,打破二元制度壁垒,比如推进乡村振兴与农村城镇化、改进城乡户籍的二元格局、缩小城乡在公共设施、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别。但这一切还都是刚刚开始。这其中,消除了“葫芦形”也就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二者是同一个过程。所以我国现在提出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居民人群的收入分布格局,从“葫芦形”加快转向“橄榄形”发展。消除二元制度、二元体制、二元经济结构,应当是共同富裕的重大进展,也是重要标志。
四、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提高现存农村居民收入
所以,我们分析表明,要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目前首先需要做的还是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中排第一位的则是更快推动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促进全国的总体发展,然后才是如何分配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发展是公平发展、均衡发展,是以消除不公平不平衡为前提的。
对于农村发展,一方面重要的是继续推进城镇化,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89%。但是,这些常住人口中很多并不完全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因为有户口制度,有些人虽然离开了农村,但没有真正进入城市,没有成为城市户籍人口。所谓离土没离乡,离乡没进城,进城又非市民。没有真正成为城市的市民,相关福利待遇及收入也不可能跟上去。就是说,农村居民转到城镇里面,到城市里去生活,不是简单把农业劳动力及农业人口转移过去就行,必须要在城市里有稳定工作有社保等等,城市化才能够并且才算是真正完成。这就是说,要同时推进户口制度改革,让进入城市后的农民成为真正的城市市民,这些人逐渐也就上升到中等收入阶层了,扩大了“葫芦形”的中部,未来长成为“橄榄形”。
另一方面,重要的是在农村地域上发展新型农村城镇,推动新型农村发展,这是相辅相成的过程。不发展新型农村、现代化农业经济,也就不能够有更多的人转移到城市及乡镇里。从大方向看,我国现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要向规模化、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将来会有更多的能人来耕种土地、经营土地,他们也会招募相当数量的农业工人,即真正的“农民工”,从而收入也相应增加。而大部分人就不耕种土地了,就会转到城市及乡镇里去。从而低收入人口减少,“葫芦”的底部变小,中等收入人口相应地增加,逐渐向上发展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这个社会才能长成为类似的“橄榄形”,并且形成稳定的基础,共同富裕才能变成现实。总之,在当今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重点放在低收入农村人群的发展上,要把农村人口加速城镇化,还要将加速农村本身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作为重点中的重点。这虽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但也是需要相当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高质量的发展中才能逐步实现。所以,全国人民必须准备做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持续不断的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