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青,胡慧,艾亚婷,王云翠,王凌,杨怡
(湖北中医药大学 护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在护理研究领域,客观、可靠的调查工具至关重要,但由于参与者对问卷或量表问题理解的不同或是问题本身表达不够准确,研究者想要收集的信息难免会发生偏差[1]。认知性访谈(cognitive interview,CI)是一种了解、分析受访者在回答调查问题时的认知过程,探索目标人群对问卷理解的研究方法,是测试、开发、评估和调适调查问卷的重要工具[1-2],它有助于识别问卷中的潜在问题、模糊和应答困难之处,从而提高问卷的有效性和可靠性[3-5]。尽管认知性访谈逐渐被我国护理学者的采用,但具体实施程序和报告内容仍然存在很大差异[3,6-7],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关键信息的遗漏,影响研究的质量。2013年,欧洲行为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杂志发表了欧洲方法论官方协会(Official Organ of 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of Methodology)构建的认知性访谈法研究报告框架(the cognitive interviewing reporting framework,CIRF)[8]。它是目前唯一的认知性访谈研究的报告框架,已经过国外学者的验证[9],并被遵循应用于多项认知性访谈的研究中[10-13],但国内尚未有对该报告框架的介绍与应用。本文对CIRF的构建过程、条目、内容、优势与局限性进行介绍与解读,以期为我国护理研究者提供参考,推动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的进一步规范,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
认知性访谈是一种跨学科的问卷开发和评估方法,它是在20世纪80年代调查方法学和认知心理学的学科交叉的产物[14],属于定性研究的范畴[15]。其最常见的理论来源是Tourangeau提出的认知理论[16],并由Willis[17]进一步发展。该理论将人们回答问卷时所经历的认知过程描述为以下4个阶段:理解、检索提取、判断决策和应答。因此,认知性访谈可以从回答者角度了解其对问题的理解、给出答案的心理过程以及愿意透露信息的程度。访谈的实施方法有两种:语言探究(verbal probing,VP)和有声思考(think aloud,TA)[18],两种方法既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CIRF由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的Willis教授[2]与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社会和行为科学学院方法和统计系的Boeije[3]共同制定。鉴于认知性访谈是一种定性研究方法,其评估和审查应使用定性研究质量审查工具。研究小组首先检索了过去开发的此类工具,然后从中选择了4个质量清单(包括《英国医学杂志》的定性研究清单[19]、批评性论文规范形式-定性研究(2.0版)[20]、定性研究质量评估:评估研究证据的框架[21]、英国医学社会学定性研究论文的评价标准[22])。这些清单是“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中重要条目”的来源。从这4个清单提取相关内容并划分为研究目标、研究设计、伦理、抽样、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结果和研究记录等8个类别,形成最初的框架。之后,使用另外6个定性研究质量的评估清单[23-28]对最初框架进行了评估,增改了2个类别。此外,参考《定性研究统一报告标准:个体访谈和焦点组访谈的32项清单》等2个定性研究报告指南[29-30],明确了与研究所需信息标准、风格以及范围的具体程度。最后,调整措辞,采用符合认知性访谈法的术语,如“抽样”改为“参与者的选择”,同时添加解释性定义,最终形成了CIRF。
CIRF主要框架包括10个方面,即研究目标[15,31-32]、研究设计[1,33-34]、伦理、参与者的选择、数据采集[17,35]、数据分析、发现/结果、结论/影响和讨论、本研究的优势和局限性以及报告格式[31],详见表1。
表1 认知性访谈法研究报告规范框架
在CIRF发表前,由于没有统一的报告规范,许多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的过程、方法和步骤的描述都不明确,报告包含的信息也不全面。不同组织、研究者之间,甚至同个组织机构内,认知性访谈报告内容的类型和顺序都不同,因此很难确定报告的有效性。于是许多研究者会尽量避免传播认知性访谈报告[8]。Willis[2]是认知性访谈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他与其团队在12个现有的定性研究质量和报告清单的基础上,融入自身丰富的研究经验,生成了CIRF作为报告认知性访谈研究的框架,补充了以往研究在方法学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上的不足。CIRF的优势还在于它尽量避免将标准僵化,只是规定了报告应包含的最低信息水平。它是相对灵活的,不要求所有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都包含框架内的所有要素或遵循框架的条目顺序。毕竟有些研究可能不包含其中某些要素,或者含括了它没指出的要素,条目顺序也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报告。当然该框架并非完美,设计者期待更多研究者可以将其用于实践,提出建议,以对其进行改进、完善。
5.1 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认知性访谈研究的逐渐增加,如何正确地报告研究过程和结果应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作者的初步检索发现国内现有的4篇认知性访谈应用的文献[6-7,36-37],没有一篇按照CIRF组织报告内容,尤其缺少对“访谈的地点、设置,访谈者人数,访谈者是否受过培训等”“有没有采用多个研究者重复分析以保证数据分析的可靠性,研究人员如何合作分析数据”等参与者选择、数据采集和分析关键部分的详细描述,同时也没有一篇文献报告本研究的优势和局限性,仅有一篇文献[6]说明了研究取得了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尽管4篇文献都有对问卷条目修改调整结果的报告,但都忽视了对“观察到的相关受访者对每个评估条目的行为反应;受访者的特质、行为、地位的不同会在多大程度上对结果产生影响”的报告和讨论。此外,对于报告格式,区别于国外期刊,国内期刊一般没有附录和在线材料,因此CIRF的该条建议在我国应用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在审稿时可以要求作者提供主要研究文件和原始材料作为审稿依据之一。
5.2 注意事项 我国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主要体现在方法学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严谨性方面的欠缺,因此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相关研究者和研究机构关注使用并改进CIRF,从而提升认知性访谈研究报告的透明度。透明的报告将会暴露设计缺陷,这将促进研究者改进研究设计,并间接促进科研论文的质量提升[38]。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的报告质量欠佳并不一定意味着研究结果本身无效或研究者并未严谨地开展研究,但报告质量的欠佳必然会影响对研究结果的解读。
综上所述,CIRF的构建与引进将有助于我国认知性访谈研究领域整体研究质量的提高。对研究者而言,该框架能够帮助研究者提前考虑认知性访谈研究设计的要点、提高可信度的策略、参与者和数据采集分析方法的选择等等,做好研究前的规划与准备。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也可以对照CIRF,找出缺失的信息,判断报告的质量。也有益于读者从文献中获得更完整全面的信息,了解研究的可信度、相关性和在具体情境下的推广性,从而促进认知性访谈研究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