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市井民妓

2021-10-26 09:22董铭
今古文创 2021年40期
关键词:商业性

董铭

【摘要】 《北里志》中描述的诸位女妓属性为官妓还是民妓,向来存在争议。其究竟是何属性,是否具有商业性特征,对于完善唐代娼妓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北里志》所处的时代背景及成书时间、平康妓坊的组织管理与经营方式等方面来具体分析,可看出北里妓与官妓群体有很大的不同,已具有市井民妓的特征,其应是从官妓向市井民妓过渡的状态。

【关键词】 晚唐;北里妓;商业性;市井民妓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0-0060-03

《北里志》成书于唐僖宗中和四年(884),是孙棨回忆其之前流连于京城平康妓坊的经历所作,书中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众多身怀技艺、谈吐不凡的女妓①。对于唐代的女妓群体,高士瑜在《唐代妇女》中总结唐代有宫妓、官妓、家妓,营妓包含于官妓之中。[1]岸边成雄所著《唐代音乐史的研究》认为唐代妓女应包括宫妓、官妓、家妓、公妓、民妓。[2]郑志敏《唐妓探微》提及宫妓和民妓之分。[3]综合已有研究,可发现学界对北里妓属于官妓还是民妓存在争议,那么,其属性究竟为何呢?

唐代的官妓群体大致分为三类:供天子娱乐的宫妓,供武官娱乐的营妓,供文官娱乐的官妓。[4]日本学者石田干之助认为“官妓系置于州郡藩镇衙门,供刺史、节度使等地方首长公私宴会时,担任侍奉之职,营妓亦包括在内,惟后者因置于军营中而得名。”[5]高士瑜《唐代的官妓》中认为官妓是隶属于各级官府乐籍的妓女,常以献艺为主,她们由官府供给衣粮,不得随意出走,随时承应官差。[6]另据《本事诗》记载:“李绅镇淮南时,宴会上有一酒妓与宾客张又新有旧情,李绅遂成人之美令酒妓陪张过夜。”[7]可看出官妓参与宴会、迎来送往、逢迎上司是其应尽的义务,可以被长官随意支配,并不存在钱物交易。

市井民妓,指的是与后世相差不多的娼妓。尚秉和认为唐代出现了私妓:“自唐以前营业之妓,载籍不详,至唐始有详记。而《北里志》则妓史之班马也,并指出鸨母及妓自高声价以敛钱等与后世娼妓无异。”[8]武舟认为“市妓是指入籍的市井妓女,她们公开活跃于各繁华城镇,主要向文人、商人、市民等各阶层人士提供声色服务,但有时也要为官府服务。并且市妓是伴随着都市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9]因此,市井民妓指的是面向各阶级人士,以卖艺或卖身来获取金钱及其他物质的女性群体,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那么,《北里志》中的诸位女妓究竟属于官妓还是民妓?本文将从《北里志》时代背景与成书时间、平康妓坊组织管理与经营方式等方面来论证。

一、从《北里志》时代背景与成书时间看北里妓属性

唐朝作为封建社会发展的上升时期,经济持续发展,尤其在开元盛世时“财宝山积,不可胜计,四方丰稔,百姓乐业。户计一千余万,米每斗三钱。”[10]经安史之乱后,唐帝国元气大伤,国运急转直下,尽管如此,直至晚唐时期,唐代城市经济仍在不断发展,这为青楼妓馆的扩大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潜在市场。当时商业繁荣、商贾聚集、人口流动性强的长安、洛阳、扬州、益州等大都市,基本上都形成了不同规模、各具特色的女妓消费市场。京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11]商贾云集、消费超前的扬州“扬州胜地也,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万数,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12]另外张宏在《城市住居与中国古代娼妓制度》一文中认为晚唐时期以平康坊为主的妓院组织与空间结构是在城市控制下形成的。[13]由此,推断晚唐时期商品经济活跃,坊市界限突破,城市规模扩大,为市井民妓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据郑志敏在《唐妓探微》中所述,唐代教坊制度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在经历了唐玄宗时教坊的全盛时期后,因安史之乱,尽管后来重新整顿,但大幅缩减教坊规模,直至晚唐,其盛况倒不如平康坊,为教坊的衰退期。[3]94顺宗贞元二十一年(805)三月庚午,出宫女三百人,之后又出后宫及教坊女妓六百人。[14]406宪宗元和八年(813),出宫人二百车,任其所适。[14]446文宗崇尚节俭,登基后即下诏“教坊乐官、翰林待诏、伎术官并总监诸色职掌内冗员者共一千二百七十人,并宜停废。”[14]523-524宣宗大中元年(847),“二月癸未,以旱避正殿,減膳……出宫女五百人。”[15]246晚唐时期唐王朝内有宦官专政,外有藩镇割据,已进入日薄西山的阶段,此时的教坊规模一再缩减,外放的宫人、教坊妓可能已大多流入民间,或嫁得他人,或沦入民间妓馆,或自谋出路。

《北里志》作者孙棨生卒年均不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有一条关于他的记录:“棨,字文威,中书舍人。”[15]2953而据孙棨在《北里志》中的记载可知,他出入北里时身份为举子,且《北里志》序云:“不谓泥蟠未伸,俄逢丧乱,銮舆巡省崤函,鲸鲵逋窜山林,前志扫地尽矣……时中和甲辰岁,无为子序。”[16]1403中和申辰岁即中和四年(884),由此可知孙棨写成《北里志》和进士及第都在黄巢起义之后,这时的唐王朝久逢丧乱,即将走向灭亡。而《北里志》中描述的长安平康妓坊却盛况空前。

“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致于他处。”[16]1403从记载来看,平康妓隶属于教坊,外出必须有相应的身份凭证,那么,这是否能作为平康妓属于官妓的凭证呢?平康妓王福娘每宴洽之际时常常叹息“此欢不知可继否?”[16]1411因此在遇到孙棨时便将从良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某幸未系教坊籍,君子倘有意,一二百金之费尔”[16]1411。可见平康妓并非全部隶属教坊,并且花费一些金银便可赎身,这很像后世的市井民妓。此外还有家贫遂自行营业者,如居住在南曲的张住住,“有二女兄不振,是以门甚寂寞,为小铺,席货草剉姜果之类”[16]1414,张住住和姐妹在家中营业,但仍比较贫苦,甚至需要在门前摆摊营生。因此,从晚唐教坊已衰落及民间平康妓坊兴盛的时间背景来看,此时的北里妓也不再是和之前官妓性质一样的女妓了,至少出现了民间管理、自行营业的趋势。

二、民间妓馆的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

《北里志》中共记有十八位女妓,以下将从平康妓坊的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来论证北里妓与官妓群体的不同,已趋向市井民妓:

第一,北里妓的组织管理没有官府实际介入,多由鸨母做主。“籍属教坊”,只是宏观上由政府管理,类似于今天的名字登记。女妓外出由鸨母做主,需向鸨母交钱。另外,女妓可由宾客买断,“曲中诸子,多为富豪辈日输一缗于母谓之买断。但未免官使,不复祗接于客。”[16]1411买断之钱交由鸨母而不是官府。所说的“未免官使”,推断是此时官民妓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北里妓处在官府管辖下,出于对官府的尊重和害怕心理,因此前去。

第二,北里妓的去留并没有官府管理,不像官(营)妓属于地方长官的财产,由长官支配,脱籍相当困难。例如李晟戍成都回京时带走了营妓高洪,不料西川节度使张延赏将高氏追回,张、李二人竟因此有隙。[17]又如韦保衡在独孤云幕下任职时,带走了副使李甲中意的官妓,独孤云不得已又为李甲将此妓追回。而北里妓的去留则呈现出很大的不同,现将《北里志》中记载女妓去留的史料列举如下:

“楚儿……近已退暮,为万年捕贼官郭锻所纳,置于他所。”[16]1405

“莱儿以敏妙诱引宾客,倍于诸妓,榷利甚厚,而假母杨氏未尝优恤,莱儿因大诟假母,拂衣而去,后假母泣诉于他宾。”[16]1409-1410

“次曰福娘……洎冬初还京,果为豪者主之,不复得见。”[16]1411

“俞洛真……主即出之,亦获数百金,遂嫁一胥吏。未期年而所有索尽,吏不能给,遂复入曲,携胥一女,亦当时绝色。”[16]1412

“張住住者……俄而里之南有陈小凤者,欲权聘住住。盖求其元,已纳薄币……而小凤以为获元,甚喜,又献三缗于张氏,遂往来不绝。复贪住住之明慧,因欲嘉礼纳之。”[16]1414

从以上史料来看,北里妓的去留取决于宾客与妓馆的私下契约,宾客可通过钱财来“聘”“纳”或“买断”。此外,北里妓因为妓馆带来巨大利润甚至可以诟骂鸨母后离去,这相比官妓有很大的自由。俞洛真几次从良后因物欲得不到满足又携女入平康坊为妓,更可看出北里妓来去较官妓有更大的自由,且这一过程并未看到有官府的介入。

第三,平康坊的经营方式带有更多的商业色彩。首先,“平康里。入北门,东回三曲,即诸妓所居之聚也。妓中有铮铮者,多在南曲、中曲。其循墙一曲,卑屑妓所居。颇为二曲轻斥之。其南曲、中曲门前通十字街,初登馆阁者,多于此窃游焉。”[16]1404体现了北里妓的等级,更知名的女妓占据了地理位置优越的南曲、中曲。卑屑妓所居的北曲本来鲜为人知,因孙棨题诗后“同游人闻知,诘朝诣之者结驷于门矣”[16]1413,颇有当下社会网红打卡地的意味。其次,平康坊的内在环境“二曲中居者,皆堂宇宽静,各有三数厅事,前后植花卉,或有怪石盆池,左右对设。小堂垂帘,茵榻帷幌之类称是。诸妓皆私有指占。”[16]1404可见平康坊已迎合宾客需求布置室内。

第四,平康妓坊的收入可观,从鸨母到女妓都有强烈的金钱物质欲。除了物欲得不到满足遂重回平康坊为妓的俞洛真之外,北里妓颜令宾行将入土之日,鸨母因仅得到一堆无用的挽词而没有钱财,将挽词掷于街中大骂“此岂救我朝夕也”[16]1408。平康坊收入可观,妓馆首先明确规定了女妓宴饮的收费标准“每饮率以三锾,继烛即倍之。”[16]1405“曲中常价,一席四环,见烛即倍,新郎君更倍其数,故云复分钱也。”[16]1407《北里志·王莲莲》记:“诸妓皆攫余特甚,诣其门者,或酬酢稍不至,多被尽留车服赁卫而返。”[16]1413可见除了落籍钱、买断钱、“初夜”钱,女妓得到的丰厚赠予之物也是一笔可观收入。

三、结语

综上,尽管北里妓来源复杂,个别情况较难梳理,但从《北里志》所处的时代背景及成书时间可看出晚唐商品经济的发展,大都市的繁荣为民间青楼妓馆的产生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潜在市场。同时教坊已趋向衰落,民间妓业呈现发展态势。从平康妓坊的组织管理可看出北里妓群体与官妓群体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其经营方式也透露出商业性气息,与后世民间妓馆无异。因此,平康妓坊的诸位女妓反映出晚唐官妓向市井民妓过渡的状态。

注释:

①“妓”在古代与“伎”相通,指以歌舞技艺娱人的群体,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认为自唐以后娼妓俱以女性为大宗,另外“妓”也指卖淫的女子。由于本文主要论述对象为以《北里志》中记载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女子,因此用“妓”统一概之。

参考文献:

[1]高士瑜.唐代妇女[M].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

[2]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的研究[M].台北:台湾中华书局,2017.

[3]郑志敏.唐妓探微[M].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0.

[4]高洪兴.妇女风俗考[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622.

[5]石田干之助.长安之春[M].北京:清华出版社,2015:102.

[6]高士瑜.唐代的官妓[J].史学月刊,1987,(05):25-30.

[7]孟棨.本事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242.

[8]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400.

[9]武舟.中国妓女文化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105.

[10]王谠.唐语林[M].北京:中华书局,2007:123.

[11]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725.

[12]李昉.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2151.

[13]张宏.城市住居与中国古代娼妓制度[J].建筑历史,2000,(04):116-120.

[14]刘昫.旧唐书(卷一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5]欧阳修.新唐书(卷八)[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6]孙棨.北里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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