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霜
摘 要:本文从政府补助与融资约束交互效应的角度,研究企业在面临融资约束的情况下政府补助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补助能够促进技术创新,而融资约束会抑制技术创新;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情况越严重时,政府补助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越小,尤其当融资约束超过一定程度时,政府补助对技术创新产生了抑制作用。
关键词:政府补助;融资约束;企业创新行为
一、引言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背景下,企业在创新投资领域拥有良好的政府“扶持效应”,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我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遇到的融资约束难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在加大投入研发费用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是其是否能够取得稳定的资金支持的重要因素,而政府干预可以给企业提供直接的优惠待遇或更好的融资平台。因此,本文选取政府补助作为政府干预活动的一个方面,检验政府补助和融资约束如何影响上市公司的创新,以及政府补助通过影响融资约束进而对企业创新产生何种影响。
本文的研究为理解转轨经济背景下的中国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因素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也为理解政府干预、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增长之间关系的微观机理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
目前学术界研究政府干预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并不一致。其中,一部分研究“政府支持”论,认为政府的介入克服了研发创新活动的外部性问题,通过激励提升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另一部分研究从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理论角度出发,认为政府的参与导致企业创新效率损失。由此,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a:政府干预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行为起促进作用。
假设1b:政府干预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行为起抑制作用。
(二)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
顾群等(2011)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融资约束程度越高的企业,R&D投资越低;融资约束程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R&D投资显著依赖内源融资。由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会抑制企业的研发创新行为。
(三)政府干预下的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
李骏等(2019)研究结果表明,融资约束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于中国企业之中,而研发补贴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而张嘉望等(2019)构建了一个包含政府干预和融资约束的企业研发决策模型,结果发现,企业遭受融资约束程度越深,政府干预程度就越低,企业研发投入也越少。但另一方面,由于融资约束对技术创新产生抑制作用,因此当企业面临着融资约束时,企业并不会将政府补助全部用来进行技术创新。其一,企业有可能原本需要进行缩减成本来解决融资约束,但是当获得政府补助,企业有可能直接将政府补助作为利润来替代原本的行为;其二,当企业自身其他高回报率项目面临资金困境,而该项目并不是政府补助的对象,企业有动力挪用政府补助投入到该项目中以解决资金问题。由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a:融资约束对政府干预与企业的创新投入的关系存在正向的调节效应。
假设3b:融资约束对政府干预与企业的创新投入之间的关系存在反向的抑制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2018年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初始样本。剔除了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样本和数据缺失的样本,并对所有数据进行1%水平上的winsor处理。本文所选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
(二)变量设计
1.因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的创新行为,参考现有研究的普遍做法,本文选择研发投入强度-即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作为企业创新行为的替代变量。
2.自变量
(1)政府干预
由于政府主要以财政补贴与税收减免对企业创新进行补贴,因此以企业获得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占总收入的比重表示政府干预的程度。
(2)融资约束(SA)
本文参考鞠晓生等(2013)的做法,选取SA指数作为融资约束的替代指标,其表达式为:
SA=0.043×Size2-0.737×Size-0.04×Age(1)
其中,Size为企业总资产(单位:百万元)的自然对数,Age为观测年度与企业注册年度的差值。SA指数的值越小,即绝对值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情况越严重。
3.控制变量
借鉴以往大量学者对于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内源融资、人力资本投入、企业规模、年龄、盈利能力、收入约束等均会对企业创新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将以上指标均作为控制变量放入模型。变量选取汇总如下表所示:
(三)研究模型设定
本文建立模型一和模型二考察政府干預、融资约束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
进一步,为了探讨融资约束对政府干预与企业研发投入的调节作用,本文在模型一基础上加入政府干预与融资约束的交互项(G_S),构建模型三如下:
四、实证检验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可见,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水平较低,且上市公司之间的研发投入强度差异较大。企业的政府补助、融资约束等主要解释变量之间均存在明显差异。
(二)回归分析
如表3所示,第1列和第2列为分别运用模型一和模型二进行回归得出的结果。GOV1系数为正,SA系数显著为负,并且显著性水平均在1%以下。由此可见,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投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假设1a得到验证;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越高,越会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动,假设2得到验证。
如表4第1列所示,交互项G_S的系数为负,意味着当企业面临着融资约束时,融资约束的存在会对政府补助产生挤出作用,使得政府补助对技术创新的刺激效用降低,假设3b得到验证。从经济意义来看,当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超过一定程度时,融资约束带来的抑制作用要大于政府补贴的促进作用,政府补贴无法对技术创新产生正向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