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倾臣
摘 要:目前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与投资效率一直是相关领域中的重要研究话题,但关于二者间关系的研究还不够充分。本文梳理产品市场竞争的衡量指标,并且从信息机制与约束机制两个作用机理回顾了近年来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投资效率影响的相关研究文献,针对目前关于二者关系的研究情况做出评述,以期为未来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产品市场竞争; 投资效率; 衡量指标 ;作用机理
一、引言
在新经济常态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竞争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确保生产和分配的效率,竞争驱使投资者和财务分析师从公司财务报告,甚至公司外部的各种渠道获得公司信息。在中国企业面临着“投资效率之谜”的情况下,产品市场竞争机制无疑是促进企业投资效率的有效手段。
二、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衡量指标
目前对于产品市场竞争度的衡量并不统一,并且国内外学者一直致力于找到更好的衡量方法以解决指标内生性的问题。
(一)国外研究现状
1.以行业市场规模为衡量指标
Sutton(1991)等认为,行业的市场规模可以衡量行业内公司的竞争劣势成本。行业的市场规模越大,意味着“蛋糕”越大,想分食蛋糕的企业越多,同时企业也更容易在巨大规模的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行业的市场规模大时,公司在产品市场竞争方面更有优势。Li(2010)将行业的销售总额、行业内公司个数定义为行业的市场规模。
2.行业集中度衡量市场竞争
衡量市场竞争度的行业集中度的指标主要为赫芬达尔指数(HHI)和勒纳指数,这两个指数的优点在于计算简便,为大多数学者处采用。Kv?lseth(2018)基于优化理论,通过边界公式再次检验了赫芬达尔指数与市场集中度的关系,认为通过了解市场(行业)中m家最大公司的单个市场份额,无论是否了解公司总数,都可以获得更准确的H值预测。然而虽然HHI有其合理性,但其只是简单地认为行业行为与行业结构密切相关,会忽略行业的集中带来的益处,比如网络公司对消费者的好处与其规模相当。Datta等(2013)认为,行业调整的勒纳指数能够消除特定行业全行业因素对行业内企业的共同影响,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市场势力。
3.企业的利润率或行业的利润率
Harris(1998)以行业的资产收益率(ROA)衡量行业内公司的产品竞争情况,认为行业总体的盈利能力越强,平均来说行业内公司的利润越高,因此该行业公司的产品竞争越不激烈,竞争劣势成本更高。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应该用价格成本差额来衡量行业内公司的产品竞争情况。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认为传统的对于产品市场竞争的衡量方法会因为反向因果或样本子选择效应而带来内生性影响。并且现有研究通常以行业竞争代替市场竞争,没有将行业竞争与市场竞争完全区分,未反映市场竞争实际情况,这将会低估市场竞争的影响效应,因而国内学者选用了不同的方法衡量。
如王靖宇(2019)采用准自然实验的方法,通过事件冲击带来的产品市场竞争强度的变化来研究,利用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管制减少作为政策冲击,采用DID方法观察在此事件冲击下,市场竞争变化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任宏达(2019)将计算语言学的相关知识应用到产品市场竞争的衡量方面,通过对比上市公司产品描述文本共同用词的多少,在公司层面确定其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将上市公司年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产品业务相关的文字通过计算机语言处理程序提取出来,计算同年每个公司与其他公司产品业务的差异度,来衡量企业在产品市场上所面临的竞争程度。相比传统衡量方法,基于文本分析的度量具更少受内生性的影响。
三、产品市场竞争与投资效率
(一)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
国外研究成果表明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一种很强的外部治理机制,对于投资效率的提高有显著的作用。Jagannathanetal.(1999)认为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的企业中,经理层更倾向于将自由现金流投向获利能力低的项目,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内,竞争的惩罚效应促使经理层将自由现金流发放给投资者。Laksman和Yang(2015)认为竞争促使经理人倾向于风险投资,并且约束了经理人对自由现金流的使用,进而促进了投资效率的提升。
国内学者研究了不同背景下产品市场竞争的调节机制。在负债融资的背景下,刘峥(2015)证明了产品市场竞争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和增加未来不确定性提升投资效率。宋在科(2018)在分析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的基础上,讨论产品市场竞争在公司治理对投资效率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发现在改善投资效率中产品市场竞争是弥补监督机制不足的一种替代机制,也是完善激励机制不足的一种补充机制。
但是也有學者反对产品市场竞争能够抑制非效率投资。韩林静(2018)认为管理者权力越大,企业投资效率越低,并且产品市场竞争无法在二者关系中起到有效制约作用。
(二)产品市场竞争对投资效率的作用机理
现有文献主要从信息披露,约束机制,和未来不确定性来研究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投资效率的作用机理。
1.产品市场竞争信息机制
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影响,是会计学研究多年来关注的问题,大量的研究对此的看法也并不统一。Verrecchia(1990)通过理论模型预测,企业披露的信息有可能帮助其产品市场的竞争对手做出更优的决策,从而损害公司的价值,并定义这种成本为竞争劣势成本,而这会是竞争劣势成本高的企业隐瞒信息,避免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这就是“竞争劣势成本效应”。
但一方面从信息披露质量来看,伊志宏等认为产品市场竞争与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管激励之间具有互补关系,与董事会治理之间具有替代关系,通过与这些公司治理机制的配合能够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任宏达(2019)通过引入计算机语言学,排除了以往实证中的内生性等问题,证明了企业面临的产品竞争越激烈,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同时发现,一定的进入壁垒有助于抑制“竞争劣势成本效应”,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显著抑制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修国义,2019)。另一方面从信息不对称理论角度看,Holmstrom(1982)认为产品市场竞争增加了行业内同类企业的数量,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评估管理者的信息,使得一个企业的业绩相对于同行业来说更容易评价,从而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进而降低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高投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