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蕊,朱丽娇
(1.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长春,130022;2.吉林省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吉林长春,130012)
当前,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实践已屡见不鲜。在内容表达方面,从微软“小冰”到Facebook的“DeepFace”,数字技术正在不断激发文化创意、变革文化创作,甚至重塑文化产业价值链;在传播营销方面,今日头条、UC等都是算法与新闻相结合,基于用户画像进行内容推荐与短视频传播路径监测;在管理方式方面,敦煌研究院在进行机器学习、深度神经网络和区块链试验,将其应用于艺术品展示与文化遗产保护。数字技术强大的存储能力和运算能力正在极大地提升文化机构的信息管理效率及文化资源的传承利用度。William McGaaghey(2003)在《世界文明史:观察世界的新视角》中以“文化技术”为参考值界定世界文明史。[1]每一次文化技术迭代所引致的产业技术轨道跃迁,都带来了产业能级的提升与跨越。[2-3]文化相关技术的发展变迁在不断推升文化产业的能级高度,这也恰与量子力学中的能级跃迁过程异曲同工。[4]由此可见,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产业终将得益于这种改变,助力完成语义重建、范式转变与产业重塑。[5]
当前,有关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相关文献积累并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是,面对数字化带来的文化产业的巨大变革,应当予以重视,应对以往的文献成果进行总结、梳理与整合,以探究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发展概况,进而为后续的研究拓展与实践探索提供借鉴与参考。
赋能是指个体或组织对客观环境与条件拥有更强的控制能力来取代无力感的过程,人们可以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实践活动来提升自我效能。
数字化赋能指的是数字技术驱动商业创新和社会创新所带来的消费化效应和变革化效应,它将推动事情向有利的方面发展。数字化赋能可以在商业运营过程中不断深入,在更多流程和业务合作伙伴之间创造价值。数字化赋能表现为连接能力、智能能力与分析能力。连接能力表示将产品以数字化的形式呈现,从而能够线上连接;智能能力表示通过利用信息化数据处理技术制定智能化措施,提高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分析能力表示利用大智云移对企业生产加工、产品推广销售等提供计算分析支持。数字化赋能最重要的特征便是体现出了技术和经济属性。这与Dosi对产业技术轨道技术性、经济性与技术范式之间的离差异曲同工。数字化赋能便代表着产业数字技术轨道所拥有的技术与经济效益转化能力。
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是指数字技术以创新性的文化生产范式给予文化内容更强的生命力与延展力,实现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协同的良性循环,达成赋值的文化延展模式。
本文对收集文献的年度以及来源分布进行分析,基于可视化分析图谱软件CiteSpace对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由此探索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领域的热点主题。为了保证研究数据的全面性,本文所研究的国内文献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主要文献检索主题为“文化产业、数字化”,时间范围为所有年度,共得到484篇有效文献记录。在选取国外文献数据时,本文外文文献数据所选取的文献来源为CASHL开世览文数据库,采取高级检索中的摘要检索,摘要词选取为“culture in⁃dustry digital”,选取年份对照国内文献为2005—2019年度,一共获得636篇有效文献记录。本文将基于以上文献样本进行系统分析。
如图1所示,从文献的发布情况来看,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年度发布量仍然较低,其中博硕论文以及CSSCI核心期刊发文数量不足,研究尚未形成相应规模,研究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图1 国内文献年度分布情况
如图2所示,分析CASHL开世览文所选文献数据,国外(以英语语种为主)有关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相关研究开始于2005年,虽然国外针对文化产业数字化研究的文献数量逐年上升,但文献研究总量依然不足,还未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
图2 国外文献年度分布情况
基于总被引频次数以及发文量两个指标,有关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的前十位期刊整理如表1,从中可以发现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领域的研究集中于各知名高校学报。十个期刊文献发文量仅占总量的13.64%,然而其被引频次却占据总被引频次的44.08%。可见,国内期刊在该领域发文分散,各大学学报对该领域研究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表1 期刊发表情况
1.研究热点及主题归纳
关键词是对文献整体主题的深度总结,高频词关键词常被用来分析研究热点与主题。本文采用CiteSpace可视化分析图谱软件,针对关键词进行可视化聚类分析,生成关键词共现网络图谱,如图3所示。
图3 关键词可视化分析结果
从结果来看,各类簇状团整体边界调整过后清晰显示共现情况,关键词之间联系紧密,高频次词汇有“文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转型”等。本文将从技术诱因、赋能效果测算、新业态洞察和问题风险等四个方面,对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进行观点综述与梳理(参见表2)。
表2 热点主题及研究重点
2.文献综述与观点梳理
本文首先从技术诱因、赋能效果测算、新业态洞察和问题风险等四个方面,绘制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分类表,如表3所示。
表3 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分类
(1)技术诱因
Weeds(2012)[6]构建内生性质量差异化商品的理论模型,探究数字化对于企业分布的影响。数字技术拓宽了文化创意内容的销售渠道,技术创新创造出了更丰富的文化产品。[7]余菲菲(2013)[8]则研究了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动力机制,强调构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性。谈国新(2015)[9]认为原创数字内容技术的创新会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建立新理念、新商业模式以及新产业组织形式。高颖(2018)[10-12]提出应抓住“互联网+”的政策机遇,结合旅游产业人文资源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新业态群初步规模的显现。综上,数字技术逐渐成为文化产业成长与文化创意诞生的动力源和重要载体。[13]一方面,规模化使用者获取、商业模式自动识别、创意内容自动生成等技术为研究文化消费需求提供了关键工具[14-16];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信息互联、智能感知、数据挖掘、个性定制等特性,将极大地促进文化推广和消费领域融合,进而促使文化产业数据闭环完成[17-22]。通过梳理上述文献不难发现,当前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重塑作用,但有关其数字化赋能技术诱因的分析尚缺乏足够的理论基础,研究侧重点也较为分散,未能形成一个系统且科学的分析框架。
(2)赋能效果测算:产业效率
产业效率是体现文化产业技术变革成果的重要指标。成本函数法、C-D生产函数法、非参数法和参数法均被广泛使用。[23-33]众多学者建立了投入产出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衡量技术进步对文化产业的贡献。[34-38]部分学者得出了技术进步显著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结论。Lee(2009)[39]认为数字化进程彻底改变了韩国音乐产业的传统模式,转变了大众欣赏音乐的方式。Hsueh、Hsu(2012)[40]等借助模糊逻辑推理系统运行量化值转换过程来评估各部门对文化产业投入的发展有效性。龙飞(2013)[41]采取DEA-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和脉冲相应分析,得出技术进步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但有学者发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技术贡献度仍十分有限。诸如,吴建军(2013)[42]采用非参数 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方法做出相关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技术进步给江苏文化产业带来的正向促进效果有限。陶庆先(2013)[43]选取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实证结果说明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的促进作用有显著的地区差异。究其原因,经济发展限制、文化资源配置能力不足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文化产业技术效率的提高。[44-45]总体而言,仅从产业效率层面观测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效果,视角单一;且学者们在测算文化产业效率的过程中,并未剥离出数字技术的具体影响,这也有待后人进一步寻求突破。
(3)文化产业新业态洞察
在产业链与资源配置方面,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可以更好地把握用户需求、提高盈利能力、使融合媒体呈现“去中心化”走向,引导文化产业价值链重塑。[46-49]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融合,可以促进文化产业实现智能科技改革,数字技术可以深入挖掘文化产业蕴含的价值信息,带动文化产业新业态智能转型,并使文化产业展示出组织柔性化、内容定制化、生产模块化和集聚数字化的全新发展特性。[50-55]在良性的市场竞争引导下,数字技术催生文化产业新兴业态之余,还会形成崭新的市场格局。[56]同时,数字技术还将重塑文化产业主流价值的传播渠道,构建文化产业消费环节引导、反馈、再生产的自组织机制。[57-60]
在文化价值与文化体验层面,Walter Benjamin(1936)[61]将技术物化为艺术的形态,肯定了“文化工业”的价值属性。Ken Smith(2002)[62]认为中国文化资源丰富,但文化产业受传统因素限制,迫切需要将其与现代科技融合,并使其面向国际市场。胡梅林(2018)[63]指出数字产业天然具备文化性,数字技术可以作为沟通媒介手段。同时,数字文化产业满足了用户对文化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更带来了崭新的文化创意内容体验。[64-66]随着数字技术对文化产品表述、文化资源整合、文化信息识别与再加工的深度嵌入,用户群体将得到更加多元化的文化体验。[67-68]
(4)问题风险防范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并非轻而易举。自上世纪60年代后期,便有部分学者开始质疑技术进步对文化产业的贡献。他们认为是“鲍莫尔成本病”而非技术进步引致了文化产业生产率的提升。[69]而另一些学者则发现,数字化赋能效果高低主要取决于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协调耦合程度。如果本国文化产业缺乏有效的供应链系统、数字创新基础不够、缺少龙头企业和品牌支撑、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足,也将使得数字化赋能效果大打折扣。[70-71]同时,数字技术的成熟度与伦理规范、研发成本、信息茧房、侵权行为和网络版权监管等问题也在不断涌现[51,72-74],文化科技人才缺失与文化科技管理制度创新水平滞后,都在催促文化产业政、产、学、研一体化网络体系的完善,从而更好地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价值的最终实现。[45,75-76]
目前成果主要集中于探讨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外在表象,缺乏对于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机制的理论解析。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因数字技术迭代而被诱发,其动因前提、内在机制、传导途径及风险化解均缺乏经典理论嵌套,故学术界亟待构建出一套科学可行的分析框架,对其加以系统阐释。现有关于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效果的研究,视角单一且测算方法有待改进。现有文献仅片面聚焦于产业效率提升层面,缺乏对于其文化价值增进、文化消费升级、产业链重塑等维度的考察。同时,产业效率的测算结果亦未准确剥离数字化技术的具体影响。
为了更好地繁荣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之硕果,有必要深层次揭示其运行机制的黑箱。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应着眼于探究文化产业领域的数字技术拥有怎样的迭代规律,数字技术将如何打通文化产业不同层级间的信息孤岛与数据壁垒,数字技术迭代将怎样变革文化产业传统的技术创新体系与产业体系。在理论研究方面,学术界应不断尝试构建科学的分析框架对数字技术嵌入文化产业所引致的赋能效应进行逻辑演绎与系统还原;在实证研究层面,应采用更先进的统计学方法,对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效果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增进加以准确测度;与此同时,有关数字技术潜含的风险应如何加以规避和防范,也将成为未来研究的热点与趋势。
综上,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研究仍方兴未艾,只有深入探索其中的内在机制与溢出效果,才能为文化产业爆发式增长打开新的空间,激发新的动能,才能使其真正地指导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之实践,进而盘活我国优秀文化资源,并促使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