肜青建
摘要: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从而为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信息技术自身具有良好的实用性,所以被人们运用到了诸多领域之中,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互联网+与执法工作加以整合,切实的打破了以往老旧的工作模式的限制,促进了执法工作整体水平和效率的提升,并且也可以增强执法系统内部控制力度,对于执法行为给予规范性的指导,其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篇文章主要围绕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执法记录仪中的实践运用进行综合分析,希望能够对推动执法的规范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技术;执法记录仪;应用
引言: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各个地区的公安机关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全面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发展,加大了执法记录仪建设工作力度。通过大量的实践调查我们发现,执法记录仪的实践运用对于提升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是当前警察实施之前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在当前互联网+的新的历史阶段,大量的新型科学技术被研发出来,促进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的整合,将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到执法记录仪上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并且对于促进警务运行机制的发展,规范执法行为都能够发挥出有效的作用。
1 “互联网+”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现状
1.1手机 APP 的应用
手机APP是当前民众以及监管者所使用的一种第三方应用软件,其可以说是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成果,是交管部门跟随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一种实际体现,其不但可以为民众的监控进行监督,并且也可以提供一些便捷服务,为监督者提供需要的工作数据。公众卫生参与者可以利用手机应用中心下载。因为APP程序在实践运用中效果良好,并且对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当下很多城市和地区部门都在积极的全面推行。民众可以利用这些APP来行使监督执法的职责,收集APP在为民众提供健康指导以及引导民众形成正确的消费意识方面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
1.2执法部门陆续建立了门户网站
很多的地区网站都已经与一些网络平台形成了合作关系,将信息系统与内部办公系统进行整合,所以整个网站成为了互联网+健康与计划生育监督产业链和内部、外部相互沟通联系的纽带。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能够给予更多的帮助,并且也为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相关部门可以创建自己的网络平台,利用网络平台对外发布消息。执法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民众,所以在创建网站的时候需要对个性化给予更多的关注。网站中可以对外发布一些具有权威性的消息,促进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升。网站所面对达到是民众,往往会不定期的发布一些动态文章,从而为卫生事务的沟通、健康知识的传播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给予一定的帮助。门户网站在执法机构与民众的沟通中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相关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将网站平台加以合理的运用,能够有效的提升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理效率。
2“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执法记录仪中的相关应用
2.14G传输
4G其实质就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主要涉及到TD-LTE和FDD-LTE两种制式。4G其也是3G技术与WLAN技术相整合之后的一种新型通信模式,并且其所具有的优越性就是能够更加高效的将信息数据进行传递。4G技术的实践运用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并且可以满足720P高清视频的实时上传需求。4G技术因为其属于无线传输的形式,所以数据信息传递的稳定性相对较差。诸如:在设备处在移动的状态下的时候,往往会与宽带移动的速度表现出反比的情况,可使用的带宽极易出现波动的情况,高带宽的视频监控数据往往会丢失。针对上述问题可以利用专业的技术方法来加以解决,诸如:利用高效视频压缩技术、灵活的码流自适应技术、无线带宽预估技术等等[4]。在多专用专业技术的辅助下,执法记录仪可以利用4G网络传输具有较高清晰度的影像资料,能够为交警的实战给予帮助。视频类业务是4G技术在执法记录仪中实践运用的成效之一,4G技术被运用到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图形信息的传递地质,不但可以提升信息传递的效率,并且也可以促进传递视频画面的清晰度的提升。将4G网络技术引用到执法记录仪之中,并不单纯的限制在“高清视频播放”的框框里,执法记录仪也可以将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加以运用,从而充实对讲和视频会议等功能。因为4G执法记录仪在实践运用中十分的灵活,其可以成为临时监控点,与应急指挥进行配合,从而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2]。
2.2智能视频分析
智能视频分析其主要是针对视频图像信息进行智能化的判断,智能分析算法可以与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整合来对是不是存在多人聚集的情况进行判断,也可以利用人脸跟踪技术来确定是不是快速运动,并且将陀螺仪器加以运用综合分的分析是不是存在剧烈运动的情况。如果能够将执法及利益预录功能和智能分析技术进行整合,在针对多人聚集和剧烈运动进行记录可以有效的为执法工作提供完整的影像资料。当下,研究人员正在对移动侦测路性功能进行积极的研究,未来执法记录仪必然会朝着智能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从而为执法工作的实施提供更多充足的信息资源[3]。
结束语:
面对不断推进和深化全面的卫生系统改革,包括如何执行和管理现代监督效果,一定要通过网络进行规划和执法工作。在“互联网+”应用方面,执法部门应改变执法者的思维方式并促进改革,通过合理規划融合“互联网+”的模式、深入挖掘服务思维等方法,使“互联网+”能够充分合理地应用到执法当中。
参考文献:
[1]刘帅,韩佳桐.“互联网+”和大数据在公安信息化行政执法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19(25):129+131.
[2]刘明辉.“互联网+"在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2019,11(02):81.
[3]吴瑞玉,华佳峰,程晨,孙巍.“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执法记录仪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6(04):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