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助推中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路径分析

2021-10-21 12:50吴国鼎
关键词:零关税双循环成员国

吴国鼎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北京 100732)

当今中国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都不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国内环境来看,原有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中国经济需要向更高质量和更高层次方向发展。从国外环境来看,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普遍陷入低迷,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在一些国家中抬头。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导致逆全球化趋势更加严重。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和新挑战,中国必须对原有的“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发展模式做出调整[1]。中国要充分发挥国内超大市场规模的优势,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结构,立足于以国内循环为主来满足国内的生产和消费需求。同时,基于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全球分工的发展趋势,要积极进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进一步打通国际循环。正是在这一发展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2]。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但是又离不开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互相促进。从这个意义来讲,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是统一体。国内循环是双循环的基础,国际循环则是双循环的延伸和重要推动力。国内大循环不是放弃国际分工与合作,实行自我封闭、自给自足,而是要坚持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3]。只有扩大对外开放,中国才能更好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才能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从而能够更好地提高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而RCEP的签署,扩大了中国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的对外开放,顺应了中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对于中国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020年11月15日,经过8年谈判,包含东盟10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rership,RCEP)终于得以签署。RCEP所覆盖的区域是当今世界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2019年,RCEP的15个成员国人口数量合计达到22.64亿人,GDP合计达到26.29万亿美元,占世界人口总数以及GDP总量的比例均达到30%(1)根据WIND数据库整理。。RCEP在全球贸易和投资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019年,RCEP成员国的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例为28%,吸引的投资总额占全球对外投资总额的比例为38%(2)根据WIND数据库整理。。RCEP签署前,虽然东盟同RCEP其他5国都签署了自贸协定,但是这些自贸协定是互相独立的,各个协定之间的标准并不统一,这导致了RCEP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同程度的存在。RCEP的签署进一步统一了区域内的经贸规则,削减了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从而形成了现阶段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3)自贸协定的规模可以用缔约方数量、GDP总量、贸易总量、人口总量等指标来衡量。从这几个指标综合来看,现阶段RCEP的规模最大。其规模要大于当前已经形成的几个大型自贸协定,如USMCA(《美加墨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EPA(《欧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中国在RCEP区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19年,中国人口规模占RCEP成员国总人口规模的63%,GDP总量占RCEP成员国GDP总量的57%,对外贸易总额占RCEP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的43%(4)根据WIND数据库整理。。由于RCEP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以及中国在RCEP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可以把RCEP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籍此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和扩大改革开放,进而助推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

一、RCEP通过促进外贸和投资 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RCEP区域在中国的对外经贸格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对外贸易方面,2019年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出口总额为0.67万亿美元,占中国同期出口总额的26.75%;中国从RCEP其他成员国的进口总额为0.76万亿美元,占中国同期进口总额的36.68%(5)根据ITC数据库整理。。在投资方面,2019年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投资额超过160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投资总额的12%[4];来自RCEP其他成员国的投资占中国同期引进外资额的比重也超过10%[5]。由于中国既是区域内贸易产品的重要消费国,也是重要提供国,所以RCEP的签署对于进一步发展中国同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RCEP促进外贸和投资发展的主要安排

RCEP将通过关税减让以及经贸规则的统一来促进中国外贸和投资的发展。对外贸企业来说,进行外贸业务时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各国签署的贸易协定种类繁多且协定内容不统一,这导致各国对外贸易规则之间的差异较大。RCEP签署以后,在区域内会形成更加规范和统一的规则体系,这将为外贸企业创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政策环境。RCEP通过减让关税、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贸易壁垒、简化海关程序等安排,使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进一步便利化。根据协定安排,对于货物贸易,90%的商品将在RCEP生效10年内实现零关税;对于服务贸易,签约方将逐步取消对服务贸易的准入限制以及歧视性规定;对于投资,签约方将进一步提高投资的便利化水平,加强对于外资的保护,创造更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这其中特别需要提及的是RCEP中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对于促进RCEP区域内贸易所起的作用。根据区域累积原则,贸易商品的价值成分就可以在RCEP区域内进行累积,从而提高商品的原产地成分,使其更容易达到贸易对象国的可以实行关税减免的原产地标准。例如,中国向东盟出口的产品A是一种需要进行国际分工生产的产品,其在韩国、中国和东盟中所创造价值的占比分别为65%、20%和15%。在RCEP签署之前,由于该产品在中国和东盟的价值成分之和只有35%,没有达到中国和东盟协定中所规定的区域内价值成分要达到40%的要求,因而就不能享受关税减免。在RCEP签署后,就可以把该产品在韩国的价值成分也计算在内,区域内价值成分就达到了100%,高于40%的要求,从而可以享受到关税减免。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可以鼓励企业在RCEP区域内布局生产,从而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区域内价值链的发展,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二)中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的产品和行业分析

中国同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这使得中国同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能够促进参与方的经济发展和提高参与方的福利水平[6]。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在2019年度的主要贸易产品见表1。表1中只列示贸易比重占前3位的产品。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出口中,“电机和电气设备类”产品是最主要的出口产品。在RCEP成员国中,除新西兰外,中国对该类产品的出口都占中国对其出口产品的最大比例。“核反应堆和机械器具类”产品也是中国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中国从RCEP其他成员国的进口产品种类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中国从东盟、日本和韩国进口了更多的“电机和电气设备类”产品以及“核反应堆和机械器具类”产品,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口的资源品则较多。就中国从东盟、日本和韩国进口的“电机和电气设备类”产品来看,从东盟和韩国进口的多是以零部件为主,而从日本进口的则以资本品和产成品为主[7]。

表1 2019年度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主要贸易产品表

(三)RCEP的签署对中国进出口影响的行业分析

在上述贸易关系和贸易产品结构基础上,基于RCEP对于区域内贸易商品关税的规定,我们可以分析关税调整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我们首先分析RCEP签署对中日贸易的影响。RCEP签署之前中日之间并没有签署自贸协定。RCEP的签署使得中日两国在RCEP框架内首次建立了直接的自贸区关系。作为全球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中日两国之间通过RCEP互相减让关税,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两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CEP签署之前,中国出口至日本的产品平均关税为4.7%,中国自日本进口的产品平均关税为7.5%[8]。虽然近几年中日之间的关税水平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减税空间。根据RCEP的安排,中日之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关税减让。中国对日本出口的产品中,多是以零关税减让安排为主,而且对于一些主要出口产品,以RCEP生效后立即执行零关税为主。例如,对于“电机和电气设备类”产品,已有零关税及立即执行零关税的比例为78.2%,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的比例为21.8%;对于“核反应堆和机械器具类”产品,已有零关税及立即执行零关税的比例为80.5%,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的比例为19.5%[7]。也有一些产品是在10年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例如,对于“服装类”产品,在RCEP签署前,日本对中国该类产品征收的关税为4.4%~13.4%,根据RCEP的安排,将分别在第11年和第16年下降为零关税[9]。日本对中国出口商品关税的减让,将有利于中国这些行业出口的增加。尤其是对于RCEP生效后立即执行零关税的产品,RCEP将促进这些产品的出口在短期内就得到增加。中国从日本进口的产品中,将分阶段对大约86%的工业产品实行零关税,涉及的主要产品类别包括钢铁类产品、汽车零部件、光学产品、化学品等[9]。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中国从日本进口产品的关税减让,多是以10年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为主,而且对于部分产品仍不执行关税减让。例如,对于“电机和电气设备类”产品,已有零关税和立即执行零关税的比例为40.3%,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的比例为42.7%,过渡期后仍不执行关税减让的比例为17.1%;对于“核反应堆和机械器具类”产品,已有零关税及立即执行零关税的比例为25.0%,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的比例为62.0%,过渡期后仍不执行关税减让的比例为13.1%[7]。对部分进口产品安排了一定的关税减让过渡期,这就一方面在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对这些产品的进口增加,另一方面又使中国的这些产业能有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产业升级,从而避免了在短期内受到进口产品的较大冲击。

我们接下来分析RCEP签署对中国与除日本外的其他RCEP成员国贸易的影响。中国和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分别于2008年和2015年签署了自贸协定。根据协定,中新、中澳之间已经实现或者在过渡期后将基本实现对所有贸易商品的零关税。因此,RCEP生效后新、澳两国对中国进口关税已无多少减让空间。中国和韩国于2015年签署了自贸协定,在后续年份又进行了多轮谈判。中国和韩国在签署自贸协定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在一些行业中仍然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关税。RCEP签署前,中国对从韩国进口商品征收的平均关税水平为4.1%,而韩国对从中国进口商品征收的平均关税水平为9.3%[8]。因此,中韩两国之间还存在着关税减让空间。中国和东盟于2009年签署了自贸协定,2015年双方又签署了自贸协定的升级版。根据协定,中国和东盟之间90%~95%税目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零关税。但是,中国和东盟之间在一些产品上也还存在着关税减让空间。因此,RCEP生效后,通过关税减让安排,就可以进一步扩大中国和韩国以及东盟的贸易。从贸易产品和行业来看,RCEP将促进中国增加对韩国的农产品以及化工品等产品的出口,也将促进中国增加对韩国的农产品、汽车等产品的进口。RCEP将促进中国增加对东盟的摩托车、塑料制品、玻璃、建材、汽车等产品的出口,也将增加中国对东盟的粮油糖棉、咖啡、橡胶、化工品、木材、纸制品、纺织品等相关产品的进口。

RCEP的签署,中国通过进行更多的出口,促进国内相关产业的生产,从而增加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进而进一步增加国内消费。同样,中国也吸引了更多的外资,这对于提高就业、增加税收以及推动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而通过RCEP的签署,扩大了进口,也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进口更多的消费品,有助于国内消费进行升级;二是进口更多的中间品和资本品,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升级企业的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这都有利于推动中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二、RCEP通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RCEP对中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意义,带动外贸和投资的增加是一个层面。另一层面的意义在于,RCEP的签署能够促进中国相关产业更好地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从而进一步巩固中国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供应链和产业链中的地位,塑造中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而提高中国相关产业的生产和技术水平,推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这体现了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这一发展宗旨。

(一)RCEP促进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

RCEP促进中国产业升级转型的逻辑和路径是:RCEP不仅有利于中国扩大出口规模,也有利于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进口规模,使中国相关产业面临的竞争程度进一步增大。这将从两个方面来促进中国的产业升级:一方面,进口的扩大将促使中国产业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必须进行产业升级。例如,RCEP签署后,日本的汽车以及相机等电子产品的进口关税下降,这些产品会变得更加便宜,就会吸引更多的国内消费者进行购买,这将对国内的相关产业造成更大的竞争压力。国内产业为了生存下来乃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采取措施对产业进行升级。另一方面,RCEP签署后,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将更加便利,这使得中国得以将本国富余产能以及具有竞争优势的制造业产业向区域内其他国家进行转移(如RCEP将促进中低端的加工和制造业,如纺织行业、电子信息组装行业等向成本更低的东盟国家进行转移),而将生产资源集中在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更高的产业中,从而推动国内的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是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二)以中日韩之间的产业链循环为例进行分析

我们以中日韩之间的产业链循环为例,分析RCEP的签署对中国产业升级的意义。RCEP的签署使中日韩3国首次包含在一个自贸区框架下。中日韩3国在光电设备、机械和汽车制造等高端制造业领域都很发达,而且3国之间产业链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较强,这为中日韩之间形成产业链循环奠定了基础[10]。在RCEP的安排中,日本对来自中国的电气机械设备及其零件、塑料及其制品以及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家具等消费品,韩国对来自中国的机械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钢铁制品等产品进行了关税税率的下调;中国则对于来自日本的机械设备及零件、精密仪器及设备、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等关键工业中间品、资本品以及来自韩国的机械设备及其零件、光学仪器及器具、有机化学品等进口产品进行了关税税率下调。在这其中,部分商品是立即降为零关税,部分商品是在10~15年或20年内降为零关税。随着中日韩之间关税税率的下调,3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以及其中的产业链联系会越来越紧密。RCEP构建的3国产业链循环,将有助于中国相关产业链的安全和产业升级,进而对中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接下来以中日韩之间的电子产业链以及汽车产业链循环为例具体分析RCEP签署对中国产业链安全和产业升级的作用。就电子产业链来说,中日韩之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构成了一个产业链闭合循环。这条产业链循环的路径如下:由日本向韩国提供用于制作集成电路的原材料(晶圆)和资本品(进行加工的专用设备);韩国将原材料(晶圆)加工成集成电路后作为中间品再出口给中国;中国利用从韩国进口的中间品组装生产后再向日韩出口通信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整机)等最终的电子消费品。例如,就该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来说,集成电路是中韩之间的主要贸易产品。2018年,中韩之间集成电路的贸易额达到940.7亿美元,占中韩双边贸易总额的30.0%。而且主要的贸易方向是中国从韩国进口,2018年进口额达到822.5亿美元[11]。在这条产业链中,日本处于产业链的上游,韩国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中国处于产业链的下游。就汽车产业链来说,中日韩之间也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这一产业链循环的路径如下:中国向韩国出口钢铁等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也向日本出口汽车零配件;韩国将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加工或者转手后再向日本出口钢铁和汽车零配件;从中国进口的零配件以及从韩国进口的钢铁、汽车零配件最终在日本完成汽车组装生产;日本再向中韩出口汽车整车。可以看出,在中日韩3国的电子产业链和汽车产业链“小循环”中,日本处在产业链的顶端,在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在这一产业链循环中,处于加工组装阶段,尚未掌握核心技术,存在着产业链断裂的风险。因此,为了保护产业链的安全,就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以保证产业链中关键中间品或资本品的供给[12]。RCEP的签署有利于稳定中国和日韩的贸易关系,进而有利于保障产业链中关键产品的供给。这对于保护中国的产业链安全以及促进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RCEP通过促进国内改革助推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须深化国内改革。现阶段中国的制度和体制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影响双循环畅通的障碍。RCEP的签署将通过扩大开放倒逼国内深化改革,通过深化国内相关方面的改革,更好地形成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环境。

RCEP是一项全面的经贸协定。协定中既包括对外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内容,也包括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规则内容。RCEP在上述多个领域中的开放标准高于中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中的标准,而且RCEP中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采购政策等条款还属于“边境后”条款。这都涉及到国内相关领域的政策以及法规的调整。因此,为了使RCEP尽快落地实施和更有效地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中国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

(一)深化关税和市场准入领域的改革

在关税领域,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在10年内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为此,要在关税、海关程序、原产地规则、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制定出促使协定尽快生效实施的相应措施。

在投资领域,RCEP是中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以投资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近几年,中国已经开始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1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更新版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清单条目在上一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更大程度的缩减,这都有利于与RCEP及其他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接下来,需要对照RCEP中的投资负面清单,梳理国内现行负面清单与RCEP清单中不一致的领域,并作出相应调整。

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RCEP协议中承诺开放更多的部门。中国在加入WTO谈判时,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数量有100多个[13]。通过RCEP的签署,中国新增了研发和管理咨询等20多个部门的对外开放,也进一步提高了金融和法律等37个部门的开放水平。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以实现在这些新的部门开放后,既能符合RCEP规则,又能促进这些部门的发展。

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和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后,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国内营商环境,维护外资的合法权益。中国需要加快修订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14]。

(二)加强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和执法

在电子商务领域,RCEP规定了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条款,还首次规定了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条款。在知识产权领域,RCEP涵盖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遗传资源等更广泛的内容,显著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参与国际经贸交往的需要,更是中国实行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RCEP中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章节内容的生效实施,都需要加强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尤其是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立法和执法,以保护消费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中国在这几个领域加强了立法和执法,并逐步向国际规则靠拢。2018年,中国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了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2019年5月,中国向WTO提交了关于对WTO进行改革的文件,建议推进电子商务议题谈判[15]。虽然中国在这几个领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有改进之处。中国作为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最大的国家,立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也还存在个别侵害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这都需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者合法的知识产权。

(三)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竞争中性

在竞争领域,RCEP在反垄断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制定了较高的标准。在贸易救济领域,RCEP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在政府采购领域,RCEP对参与各方开展政府采购信息交流等也作了具体规定。上述诸多条款要顺利实施,就需要进行一系列改革,包括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等[14]。这其中包含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竞争中性原则。所谓竞争中性原则,就是国家对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同等对待。现阶段中国的部分国有企业在市场、补贴、信贷等方面仍然比民营企业拥有竞争优势。这一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履行RCEP中的相关竞争条款,就需要实施一定意义上的竞争中性。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平等对待。要做到竞争中性,就需要对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当然,在中国实施竞争中性必须从中国现实状况出发,在不违背RCEP规则的前提下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竞争中性。

四、结语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新时代党中央基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提出的发展战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绝不是自我封闭、自给自足,而是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RCEP的签署,让各成员国互相减让了关税,扩大了开放范围,加强了对外资的保护,从而能够提高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水平、促进产业链安全和升级,同时对于推动中国双循环发展格局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然,RCEP的签署也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由于关税的降低和投资的进一步便利化,国外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就更容易进入中国,从而给国内的相关产业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同时,一些产业也可能会外迁到区域内其他国家,从而对中国的产业规模、政府税收和居民就业带来一定影响。但这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让国内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竞争,倒逼其提质增效,从而构筑中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变化,全球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改变。RCEP以其高标准和包容性代表了全球经贸规则的发展趋势。中国在其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然,RCEP从签署到正式生效,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比例的成员国完成国内立法机构的批准程序。而且在RCEP生效后,可能还会开启新一轮的谈判过程,对相关规则继续进行更新和完善。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将继续参与这一谈判进程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RCEP是中国参与的第一个多边自贸协定,其对于缓和同美国的贸易摩擦以及拓展中国的对外经贸空间也有重要的作用。RCEP的签署,也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加入其他多边自贸和投资协定的进程。在RCEP签署的基础上,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有望加速[16]。2020年底,《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签署,这也是中国对外经贸领域发生的大事,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和欧洲之间的双边投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合作伙伴关系协定》(CPTPP)也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多边自贸协定,中国同CPTPP签署国家都有比较重要的经贸往来。这就使得中国加入CPTPP非常有必要,而且从目前来看,中国加入CPTPP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亚太经合组织)第27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讲话中也指出,中方将积极考虑加入CPTPP。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和多边经贸规则谈判,这一方面将使中国获得更多的全球经济治理的权力,另一方面也通过在这些经贸协定框架内的合作,更有力地助推中国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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