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10-20 09:39凌云飞张敏萱刘力夫黑龙江省人大农林委
黑龙江粮食 2021年9期
关键词:种业种质种子

□ 凌云飞 张敏萱 刘力夫(黑龙江省人大农林委)

种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发展现代种业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关系到黑龙江省发挥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促进我省种业加快发展,7月中旬,黑龙江省人大农林委对我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坚持把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作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品种创新和良种供应。常规粳稻、大豆、玉米本省自育品种种植分别达到98%、97%、54%,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5%,为粮食生产“十七连丰”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全省种子企业489家,总资产111亿元,2020年销售收入51.6亿元,近五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6.3%。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夯实利用基础

一是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印发了《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二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依托省农科院建立的寒地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各类种质资源近5万份,垦丰种业种质资源库保存各类种质资源9万余份。设立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区8个,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入库保存786份,数量、类型均为全国最多。我省种质资源库累计向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农大等20余家科研单位和高校提供种质材料上万份,培育农作物新品种200多个。

(二)构建种业创新体系,推进种业自主创新

一是构建种业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立种业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种业创新工作。全省现有农业科研育种单位83家,建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杂粮工程中心、省寒地玉米种质资源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初步形成覆盖种业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二是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科技创新产业体系。垦丰种业与中国农科院作科所、中国农大等科研院所合作,构建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开展育种技术和材料创新研究,“十三五”期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项、农业部重大科研协作攻关1项、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1项。三是推进种业自主创新。“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实施了99项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进农业品种自主创新,其中,龙粳31连续多年为我国水稻第一大品种,年最大种植面积1692.34万亩,累计推广面积近2亿亩。四是开展优良品种示范评价。在粮食主产区建农作物优良品种示范科技园区110个,展示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新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

(三)加强基地建设,提高良种保供能力

一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有国家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16个,其中国家级玉米制种大县4个,国家区域性大豆、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分别为8个和3个。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35亿元,支持制种大县发展,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规模化种子生产基地,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45万亩,新建种子加工厂房2.4万平方米、购置现代化种子生产线31条、检验仪器设备400(台)套、农机具1900余台,基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核心区供种量达到全省60%以上。二是加强南繁基地建设。结合国家南繁“硅谷”建设,将9家南繁单位1800多亩基地纳入国家南繁核心区。借助南繁基地优势,省内选育的绝大部分主粮作物品种育种周期由过去10年以上缩短到3—5年。

(四)加强种企培育,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良种攻关项目,种企发展势头迅猛,垦丰、富尔农艺、龙科3个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子销售额占全省近40%,均闯入全国种业50强行列,其中,垦丰、富尔更是位列前10强,垦丰、富尔年销售收入分别达14.55亿元和5.3亿元,垦丰已在新三板上市。二是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种企加大投入,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垦丰种业投资近4亿元,建成了世界一流的商业化生物育种平台。佳木斯龙粳种业建立水稻细胞育种工程实验室,建设先进的病害、冷害鉴定设施,硬件条件得到了改善。三是加强人才引进。充分发挥市场化用人机制,大型骨干种企从美国引进高端育种人才4名,开展玉米分子育种,省农科院、省农垦科学院4名知名大豆、水稻专家离职到企业担任首席育种家,促进企业研发实力大幅提升。

(五)强化种业管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一是严格开展品种审定。优化品种审定标准,拓宽品种试验渠道;对综合性状表现好的品种,缩短试验周期,加快审定推广。“十三五”以来,共审定推广主要农作物新品种906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6年以来,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累计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1970件,获授权745件。绥化市严把植物新品种权市场准入关,未经植物新品种权人同意,坚决不发许可。三是建立种子溯源制度。统一制定并登记管理种子生产档案、经营档案、种子销售凭证,销售的种子出现问题时,确保及时准确溯源。

(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制种基地跟踪,开展田间抽检,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对入库种子抽查,近三年,持证企业监督抽检种子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打假、打劣、打击非法转基因,整治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三打一整治”行动。三年来,全省检查种企和经营门店5.3万家次,查办违法案件696件,查没假劣种子17.3万公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现代种业的思想认识亟需进一步提高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把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深刻,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对我省种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的现状认识不足,满足于粮食生产“十七连丰”的成绩,而忽视国外种业渗透以及种源“卡脖子”带来的粮食安全风险;有的对种业发展在农业生产中的核心地位认识不够,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相关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亟待加强

一是种质资源保存能力不足。依托省农科院建立的寒地作物种质资源库资源收集不足,部分库存种质资源更新不及时,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二是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滞后。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科研人员待遇不高、难出成果,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导致现有种质资源评价不充分,基因挖掘、育种新材料创制不足。公益性的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滞后,种质资源难以发挥其对育种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亟需提升

一是育种科研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目前,跨国种业已进入育种“4.0时代”,而我省仍处在以常规杂交选育为主的“2.0时代”,传统育种技术发展空间不足,生物育种刚刚起步,基因编辑、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二是科研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受科研人员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等科研评价机制影响,部分科研成果只停留在论文阶段。育种研究资金投入机制和育种规律存在矛盾,新品种选育周期需要10-12年,但我省资金投入周期一般只有3年,导致育种人员不愿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研究目标短期化。

(四)种子企业实力亟需增强

我省虽然是种业大省,但却没有种企在资本市场主板上市,种企数量不少,但“小作坊”式的企业占比较高。科企合作深度不够。据了解,全省有研发能力的种企仅有40余家,占持证企业10%左右。

(五)监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执法能力与实际需要还不适应。多数市县反映,种子管理机构撤销后,种子(品种)区域试验、质量检测、信息统计、良种推广等重要技术服务工作出现弱化或断层现象;一些地方执法经费落实不到位,执法装备落后,种子检测能力不足;基层农业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二是市场监管还需加强。销售套包、白包种子、以粮代种等行为扰乱了种业市场,给粮食安全带来风险,且侵权行为取证难,导致监管难、执法难、维权难。电商和自媒体平台等新型渠道销售种子行为的监管也亟待加强和完善。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好种子“一法一例”

种子是现代农业的“芯片”,事关国家安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提升现代种业竞争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的要求,自觉把保护种源安全、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与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突破、保障国家安全紧密结合起来。转变观念,树立以政府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的产业发展理念,构建适合国际化市场竞争的种业发展体制机制。

(二)加大种业扶持力度,着力促进种业加快发展

省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种业发展领导专班,尽快出台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种业发展配套扶持政策,建立种业发展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扩大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继续支持垦丰种业在资本市场主板上市,同时扶持具有一定规模有意愿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企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强金融和保险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开展种业信贷和制种保险服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致力推进种业自主创新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让市场决定相关项目和经费分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改变科研评价机制,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对基础性研究投入,延长育种研究投资周期,避免研究目标短期化。二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鉴定评价利用。要做好种质资源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建设好寒地作物种质资源库。要加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建设省级种质资源技术创新平台,促进种质资源共享,实现资源合理利用。三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加快基因编辑等生物育种技术研发,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发挥省内外优势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作用,整合资源,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基因技术、分子育种等关键前沿核心技术,主要粮食作物要在以产量为核心的基础上,培育优质专用、绿色环保、抗病抗逆、资源高效、适宜机械化生产等自主品种,把控种业发展主导权。

(四)做大做强种企,全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一是做优做强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企,运用金融资本、产业政策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快并购重组,转变体制机制,打造知名品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在保障本省供种的基础上,打入国内外市场,参与国际化竞争,做优做强种子企业。二是推动优势基地和龙头企业结合。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壮大种业产业。持续支持企业提升种子精深加工、质量控制、测试测定等能力,实现基地和企业同步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大型种企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建立育种联合体,开展种业科技联合攻关。出台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科企长期紧密合作机制。

(五)加强市场监管,倾力优化种业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种业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市县两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保障种子质量安全。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品种管理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和侵犯新品种权行为。探索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违法制种行为进行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电商平台涉种交易预警追溯机制。完善种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检法机构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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