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文东 黄露
为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工作要求,武胜县对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武胜县共开展常规巡察12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5轮,国有企业等机动式巡察2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乡科级单位“一把手”问题线索12件,村(社区)书记61件,发现反馈总问题中近10%的问题与单位“一把手”是否正确履职尽责有关。武胜县就如何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巡察监督开展思考和探索。
“一把手”常见的五类问题
“见钱眼开”。部分“一把手”热衷于管人、管钱、管项目,变“亲自”抓为“具体”抓,千方百计控制在自己手里。2016年5月,陈昌敏任武胜县真静乡党委书记后,不顾项目承包协议签订的事实,直接叫停了项目,后与工程老板达成协议,陈昌敏为其承包修路等方面提供“帮助”。3年下来,该工程老板承包了20多公里的道路建设工程,陈昌敏收受现金52万元。陈昌敏被“双开”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一言堂”。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议事决策时,大搞“一言堂”,独裁专断。武胜县中心镇道马村原支部书记宋家元在村上是一个典型的“一霸手”,土地确权时安排亲信将村集体土地2.81亩指认在自己名下;不顾班子成员及群众反对,直接将其姑父确定为低保对象,后宋家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管不住嘴”。许多干部、个别“一把手”仍然认为接受吃请是“家常便饭”,守不住底线。2014年至2019年,武胜县水务局水政股负责人胡延志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后来胡延志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等方式,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涉及金额5670万元,胡延志收受现金36.3万元。2020年11月,胡延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停不下手”。请吃送礼的人都往往带有目的,许多干部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只得违反原则,不该办的事也办了。武胜县原文广新局局长收受原艺术股股长红包,不但隐瞒其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还为承接本单位业务、资金拨付等提供方便。巡察发现问题后,该股长违规违纪所得10万元被收缴,原文广新局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得过且过”。有一种“一把手”在单位大小事上当“甩手掌柜”。巡察发现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任“一把手”落实“两个责任”懈怠散漫,管党治党不力,履职不到位,领导班子软弱无力,导致内部矛盾突出、队伍人心涣散,现组织部门已对该单位原任“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作出调整岗位处理。
如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巡察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突出重点抓要害,加强对“一把手”精准监督。“一把手”是本单位(地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巡察必须紧紧围绕“三个聚焦”,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生活、选人用人、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巡察监督,推动工作圈规矩、生活圈净化、社交圈纯洁。一是重点了解“一把手”是否存在违背规律、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二是重点了解“一把手”是否坚持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存在用人不公、“带病提拔”等问题。三是重点了解“一把手”是否以身作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创新方式聚合力,加强对“一把手”全面监督。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应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打出“监督组合拳”。一是巡前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二是巡中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紧盯各監督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三是巡后协助纪检、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突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一把手”监督履职。
运用成果补短板,加强对“一把手”跟进监督。在持续强化“一把手”监督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补齐“一把手”监督的漏洞短板。一是推动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始终坚持“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二是推动完善“一把手”工作生活行为监管制度,在运用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家庭廉洁和生活行为档案制度,把日常管理和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专项监督时刻贯通起来。三是推动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