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佳怡
摘 要: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我国逐步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划为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核心。同时,伴随新冠疫情常态化趋势,国内外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发展呈下行趋势,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的管控难、风控难以及运营难等问题不断加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而目前我国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护效能的机理、理论框架和实施路径缺乏系统的研究,因此,国家审计应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作用,帮助金融机构有效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更有必要对国家审计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管控中的运行机制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家审计;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6-0116-06
一、国家审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功能地位
(一)预防性功能
国家审计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及综合性等特性,又被我国《宪法》给予特殊法律地位,基于此,可以在提前介入相关风险的监测过程中发现可能滋生的巨大金融风险事项,最大程度避免风险的进一步累积和扩散。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态日益复杂,金融混业趋势愈加明显。现阶段金融监管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国家审计在这一阶段充分发挥了全面综合的监管优势,融入到多个交叉市场和业务中,开展综合审计监督,避免监管空白现象,从而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加强宏观金融治理能力。
(二)揭示性功能
国家审计在充分发挥预防性功能后,通过对宏观层面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强化对微观层面金融机构全面审查,发现并揭示其中存在的系统性风险隐患。具体而言,国家审计通过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真实有效审计,揭示其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缺陷以及管理漏洞等影响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的问题。
近年来,金融业务综合化和复杂化程度加深,成为了金融行业的核心共性问题。金融监管难度不断加大,金融衍生产品及影子银行监管不力,导致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复杂交易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目前我国所设的金融监管采取属地制,易形成利益输送。而国家审计作为最高效力监管机构,不受监管模式制约,可以充分发挥揭示性和批判性作用,及时有效防范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
(三)抵御性功能
国家审计不仅要发现并揭示金融市场以及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和问题,而且要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系统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形成闭环结构的免疫系统,防止相同的问题再次发生,从而保证国家审计抵御性功能的发挥。
抵御性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是突出审计重点,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改变审计方式方法,从本质上发挥作用。其次是关注宏观层面问题,以国家经济体制、国家审计制度体系以及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等为主。再次是监督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国家审计审查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保障落实,构建长期有效监管制度。最后是密切关注金融体系安全动态变化情况,对其变动情况进行警示。因此,国家审计抵御性功能不仅局限于审计问题的整改,更多的是要完善相关制度和體系。
二、国家审计开展现状分析
(一)审计目标有待提升
审计目标作为指导审计工作的指南,必须顺应经济发展趋势、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满足对审计的主观认识程度。首先,国家审计以合规合法审计为主导,缺乏风险导向审计等审计模式。金融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风险问题、违规行为以及经营管理漏洞,就可能酿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累积,但目前监督模式尚不能有效揭示金融风险。其次,国家审计以审查突击性项目为主,经常性项目较少;以审查处理问题为主,缺乏对审计效果的分析和运用;以促进整改管理为主,缺乏机制创新、金融改革等宏观服务意识,国家审计中“风险—管理—效益”的工作方针尚未体现。最后,国家审计采取的监督方式侧重于对已经形成的经营管理漏洞和突出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审查,呈现出滞后被动的特点。
(二)审计内容与审计技术有待创新
我国国家审计的内容尚不全面,审计技术有待创新,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随着审计业务拓展,呈现出逐渐明显的业务外向化特征,创新型金融业务不断增加。我国国家审计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大部分停留在传统业务上,对国际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涉及甚少,部分不定期处于国家审计审查监督之下的金融机构,其所涉及的国际金融业务、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以及金融创新工具仍处于国家审计监管之外,形成引发金融案件的潜在风险点,长时间积累将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不利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我国国家审计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不足。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作为保障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的前提,国家审计要有效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就要将审计关口前移。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主要以揭示内部控制问题为主,缺乏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效果、执行情况的审计,不利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第三,现阶段我国国家审计就欠缺对影响金融机构外部因素的审计。国家审计要化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就必须对其进行专项审计,直接揭露和及时预警影响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风险因素。例如,政府借款、财政担保导致的财政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的问题,国际资本异常流动对金融风险的影响等,目前我国国家审计几乎没有涉及到对该领域的审查,因此不利于将各相关领域相连接。
第四,信息系统审计尚未普遍运用。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普及,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普遍应用于金融机构。目前国家审计对金融机构主要采取数据式审计,但数据审计具有一定局限性,无法控制电子数据的质量,难以控制总体审计风险。金融行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信息化程度高、专业信息保密性高、业务操作程序复杂等,导致金融行业信息系统审计开展存在阻碍。而纵观国内外目前所发生的诸多金融案件均涉及信息系统审计建设的问题,因此,创新信息化金融系统审计,对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