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燕,雷武琴,张卫林,叶伟,方晓明
1.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荆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3.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荆门市有磷石膏库14座,其中湿法排渣3座,干法排渣11座,总设计库容为9528.1万立方米,设计年限最短5年,最长27年。荆门市磷石膏主要来源是12家磷酸一铵或磷酸二铵企业的磷酸生产环节,以及2家磷酸氢钙企业的磷酸生产环节(见表1)。
表1 荆门市磷石膏库库容情况统计表
在磷石膏堆放过程中,由于雨水作用会产生磷、氟、砷等含量很高的渗滤液,其中总磷浓度可达7000mg/L、氟化物浓度可达70mg/L、砷浓度可达10mg/L,一旦渗滤液转运处置不及时或遇连续强降雨天气,就有可能溢流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同时,部分磷石膏库建设时间早,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较多,当地地下水文情况复杂,如果遭遇地质灾害或者极端暴雨天气等情况,极易对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019年,荆门市按照国家、部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山谷型磷石膏库的实际,制定印发了本地区“三磷”企业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时参考使用的技术指南,对磷石膏库的整治提出了相应要求。14座磷石膏库均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累计投入超过1.6亿元进行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对磷石膏堆存区进行削层降坡;对磷石膏库堆存多年的部分或者已关闭的磷石膏库表面进行覆土复绿;开展导流渠、截洪沟和截污沟的规范建设,完善排洪拦洪设施;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回水池和应急池重新进行硬化和敷设防渗膜;聘请湖北省水文地质大队对磷石膏库周边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对上游污染对照监测井、横向污染扩散井和下游的污染物监视监测井重新选址建设;以及渗滤液回用、地下水监测等方面的工程整治[1](见图2、图3)。
图1 进出道路整改前后对比图
图2 分层降坡前后对比图
对磷石膏从产生到堆存,以及后续综合利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先后组织开展9轮次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汛期雨季等重点时期、“两沟三池”等重点部位、渗滤液防渗漏防流失等重点环节开展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在线、视频、电能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企业实施全天候全时段监管。积极开展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对磷石膏库开展汛期检查,重点是在汛前排查风险隐患,在汛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在汛后及时复查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常态化管理和监督性监测,齐抓共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对产生磷石膏企业和磷石膏库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共依法立案查处10多起,罚款200多万元。
对环境问题和隐患实行建立台账、清单销号的闭环管理。将问题清单以督办函方式移交至责任单位,并跟踪督办调度整改进展;在责任单位上报完成整改后,由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核查,确认达标后进行销号。近年来,荆门市围绕磷石膏库“三井”建设不规范、“两沟三池”防渗措施不到位、渗滤液转运台账不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合理等问题,排查化解磷石膏库各类环境风险隐患60个。
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属地政府做好辖区磷石膏库环境问题督查整改,同时落实兜底责任,目前全市4座因企业倒闭,无能力进行问题整改的磷石膏库全部由属地政府开展整治并做好日常维护,特别是在2020年遭遇连续强降雨的极端天气下,实现了安全度汛。压实环保部门监管责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磷石膏库的执法检查,对磷石膏库监测井、库区周边坑塘等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实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压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企业每月自行开展监测,聘请第三方完善磷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磷石膏库建设、整改情况每年进行更新,并向属地环保部门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并积极开展环境问题整改。
先后邀请中国环境规划院、长江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武汉理工大学等专家团队进行驻点指导,结合荆门市降雨历史数据,开展磷化工企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核算、磷石膏库降雨量补水量蒸发量和转运量之间的水平衡核算、“两沟”尺寸“三池”容积的核算和“三井”规范设置论证,解决了部分磷石膏库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定期进企指导帮扶,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实际问题,开展“送法入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
对涉磷项目的环评审批环节严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该项目不符合本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不予审批,对于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涉磷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涉磷项目,要结合当地水环境质量情况,严格落实总磷区域削减要求,若新上涉磷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存在总磷超标的情况,将依照规定实施总磷削减替代的要求;同时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年来,荆门市磷石膏库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整治效果经受了汛期检验,流经磷石膏库集中区域的浰河、南泉河总磷浓度逐年下降,2018年浰河、南泉河水质均为劣Ⅴ类,目前浰河水质已提升至Ⅲ类,南泉河总磷浓度由2.01mg/L逐年下降为0.8mg/L,汉江干流荆门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