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志看烟草在黄河三角洲的引种推广

2021-10-13 06:34李博文王凤翔吕会彦
黑龙江史志 2021年4期
关键词:黄河三角洲烟草山东

李博文 王凤翔 吕会彦

(1.滨州市博物馆 山东 滨州 256603;2.滨州学院孙子研究院 山东 滨州 256603;3.邹平一中 山东 滨州 256200)

烟草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它的引进与推广,对我国传统的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以及社会风气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当今学者对山东烟草的研究成果颇丰,分别对清代、民国时期以及建国后山东烟草的种植发展情况,清代山东烟草业发展所带来的利弊和近代山东烟草的种植、加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和阐释。而以黄河三角洲为视角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本文试对烟草在黄河三角洲的种植历史、特点、原因及影响做一探讨。

一、黄河三角洲烟草的引种历史

烟草,又名淡笆菰、淡巴姑、檐不归、打姆巴古、相思草等。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自明朝万历年间传入我国后,便在广东、福建一带传播种植,后逐渐北传。山东的烟草种植则始于明末清初,据清初档案材料显示,在清代顺治二年(1645),“吃烟”的习惯就已经流行于山东宫州、诸城一代的农民起义军当中,若非有一定的种植历史,人们也不会养成吸烟的习俗。康熙十一年(1672)的《滋阳县志》中,有烟草“旧无其种,自国朝顺治四年间,城西三十里颜村店、史家庄创种,相习渐广,至今遍地栽焉”的记述。由此可见,烟草在明末清初的山东地区开始种植是毋庸置疑的。康乾以后,烟草的种植范围更是由鲁西南地区扩大到鲁中、鲁西北、胶东地区,济南、泰安、青州、冠县、德平、沂水、临淄、黄县、栖霞等地都有了烟草种植,故而雍正七年(1729)的《山东通志》载:“烟,采其叶乾切成丝,爇以食其气”,并有“凡民间日用之物,皆各州县所同,有则通列于总部,自不复见于各州县之下,至各州县有专美之物,虽昔有而今无或名同而实异,必分别详悉以志之”的记载。由此可知,清朝中后期,烟草在山东得到了迅速推广,种植区域不断扩大。民国四年(1915),《山东第一次物品展览会审查报告书》中,有“东省烟草各县皆有产品”的描述,可知烟草在山东境内已经得到普遍种植。

然而,就黄河三角洲这一微观区域而言,烟草在该区引种相对较晚,编纂于咸丰九年(1859)的《武定府志》中,并没有关于烟草的记载,而仅有靠近大运河附近的乐陵、庆云、阳信、无棣四个州县,在清代的方志史志中有关于烟草的描述,其余州县关于烟草的史料均是在民国时期。为便于更直观地了解烟草在该区的传播,可以通过表格更好地理解。

表1 烟草在黄河三角洲各地方志史志出现时间表

通过表图可以清晰地看出,烟草在清末民初时的黄河三角洲已普遍种植。其传播路径是多方位的,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黄河以北区域烟草由大运河方向引入,二是黄河以南区域烟草从胶济铁路沿线引入,其传入时间明显晚于黄河以北地区。便利的交通是促进农作物传播的重要条件,大运河自古便是山东西部最重要的交通要道,山东烟草最早的引种地区也是运河沿岸的济宁地区,故山东烟草首先沿大运河逐渐北传。咸丰五年(1855)黄河夺大清河入海后,大运河的交通地位逐渐被清末修筑的胶济铁路所取代,黄河以南州县的烟草便由胶济铁路沿线引入。因而,黄河三角洲地区烟草的传播路径便形成了多方位的趋势,至清末民初时,烟草在黄河三角洲地区得到了较为普遍的种植。

为更深入地了解烟草在该区的传播历史,以位于黄河三角洲腹地的阳信县为例,来初步探讨烟草在该县域的传播情况。烟草出现在阳信县最早的史料是康熙二十一年(1682),《阳信县志》在其《杂税》中,有“烟铺每斤税银二厘”的描述,而其《物产》中并没有烟草的记录。《烟草、罂粟在清代山东的扩种及影响》书中指出:“鲁西北平原的冠县、馆陶、阳信、乐陵、德平、商河等县,在清中叶也有烟草的种植,而且冠县、阳信两县还是康熙时已见于方志记载,只是各县产额较少,未闻有多量的输出”。值得注意的是,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的《阳信县志》的<物产>与<杂税>中,均没有了关于烟草的记载。因此,在乾隆时期,阳信县域的烟草是否为本地所产,还需进一步探讨。但是在民国十五年(1926)的《阳信县志·物产》中有“烟草,有毒,只可供药用”的描述,则直接指出了烟草的存在。而1995版《阳信县志》中亦有“县内烟草多系沿传品种,俗称旱烟,各地仅限于小面积零星种植,自产自用,少量作为商品销售。建国后,逐步为卷烟所代替,所以种植面积逐年减少”的记载。这说明民国时期阳信县的烟草种植已颇具规模,从烟草传入到入志,一般经过较长时间,按民国修志的时间(1926)来推算,并综合以上资料可得知,烟草约在清末时期传入阳信县域是毋庸置疑的。

二、黄河三角洲烟草的种植特点

黄河三角洲虽在清末民初已普遍开始种植烟草,但受当时自然条件、政府政策、科技水平的限制,无论在种植面积,还是亩产等方面都千差万别,其发展速度十分缓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植面积参差不齐

烟草作为重要的经济作物,其“收获之利数倍于谷”。道光年间曾有人估算,种植烟草所投入的人力与物力,分别是稻作水田的6倍与旱作陆田的4倍,但对于土质与人力要求也很苛刻,故而在盐碱严重的黄河三角洲,种植发展速度参差不齐。乐陵县虽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前已开始种植烟草,但该县“地瘠而数水患”,且“务本者多,逐末者少”,“烟地须择其佳者,未免有妨禾稼,知本者,当审所种轻也”。虽然在宣统元年(1909)的《乐陵县乡土志》中,有“烟,叶可吸食,以上草属皆常产”的记载,但民国二十三年(1934)的《中国实业志·山东省》中,却没有关于该县烟草种植面积的记载,可知该县烟草的种植面积不大。而广饶县的情况则与之相反,广饶县虽然烟草种植时间较晚,“地质不甚肥沃”,但“民性古朴诚实,矜名节,勤耕织,终岁孜孜,日恐不给,多习工商”,且靠近胶济铁路烟草种植中心,市场活跃、交通便利,故而在《民国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中,有“烟叶二千八百亩,总产量五千六百担”的记录。可见,烟草的种植面积除与土质、人力外,还与市场需求密不可分。

除此以外,政府政策也是影响烟草种植的重要原因。政府不断加征烟草税,并努力实现烟草专卖,借以垄断烟草业的高额利润,从而导致烟草种植面积不断萎缩。正如《续修惠民县志》所言:“烟草、刈其叶上架晒之,干后束之,即可吸用或出售,获利比种谷物较厚。乃令重加重税,民多改种他物,而种烟者极少矣。当此纸烟充斥,唯提种烟,可以抵制。当局反重加种烟税矣,压迫纸烟漏税,将按漏税所得弥补,实可笑哉。”

(二)管理技术相对落后

烟草作为重要的经济作物,其产量的高低不仅与地理环境息息相关,更与各种管理技术密不可分。在选种、管理、防灾等各种方面,在当时还是相对落后。在选种方面,无论是土烟、洋烟,“皆自行留种,于种子成熟后,割取上部,置于室内空气流通之处”,普遍存在杂、劣、乱的现象。在施肥方面,“烟草需肥极殷,收获量之丰歉,恒视施肥之多寡为断”。农民受自身财力的限制,施肥者寥寥无几,仅有少数烟农施以豆饼,并伴施大粪、圈肥。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山东省烟区每年都有病虫害发生,使烟草生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危害。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黑胫病、花叶病、赤星病等非常严重,但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烟农们束手无策,烟草病害成为当时特别是老烟区烟草生产的巨大威胁。这说明虽然烟草在该区得到了普遍的种植,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种植管理技术仍相对落后,产量相对较低。

三、黄河三角洲烟草的引种原因

烟草最初传入我国,是作为药用之物。《本草纲目拾遗》载:“烟草味辛性温,开郁,烧吸解倦。罨伤止血,烟油有毒,杀虫最捷。诸虫咬伤,涂之病失”。《乐陵县志》载:“烟草,古无之,自明万历时,始出于闽广间,征滇时师旅深入瘴地,咸得病,独壹营服烟无恙,由是遍传”。《阳信县志》中亦有“烟草,有毒,只可供药用”的记述。后随着吸食烟叶风俗的形成,种植面积逐渐扩大,但大多数仍为农民自种自吸,“土种烟之分布,则并不集中,而散见于各县”。清代中后期,在滋阳、临朐、沂水等烟草种植集中的地方,烟草经济价值日益凸显,成为“闾阎持以为生”之物,遂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作物。然而,这一时期黄河三角洲烟草种植仍十分稀少,《烟草、罂粟在清代山东的扩种及影响》书中指出,济南府大清河以北与武定府广大地区清中叶已有德平、商河、乐陵、阳信四县引种烟草,但在清朝末期,不仅上述各县产烟较少,而且未闻有新的州县引种烟草,这是因为本区在清中叶以来普遍扩种棉花的缘故,故而这一时期黄河三角洲的烟草主要为自种自用。

“叶大产丰色黄”一的美种烟草,于民国二年(1913)由英美烟公司引入山东。公司“劝诱农民广种烟草,授以美国新种,教以栽培新法,缔结契约,以固其意,成效大验,数年之间坊子附近之麦田一变为美国烟草场矣,近南洋烟草公司亦在坊子设立机关云”,于是烟农纷纷改种美烟。“鲁省种烟者,美种占三分之二,土种占三分之一”。美种烟草的扩种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论清代山东农副产品的外销》书中,指出“烟草种植纯粹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产品全部用于出售,除了一半用于省内消费外,还有一半运销江南、直隶、京津等地,甚至输往关东”。黄河三角洲也是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开始扩种烟草,尤其是在靠近胶济铁路烟草种植区的广饶与博兴两县,烟草种植面积与日俱增。《续修广饶县志》载:“烟分土烟、洋烟二种,种洋烟者,利恒数倍”。《重修博兴县志》载:“草属之菸,本草名淡巴菰,也可制成烟,作吸品,近岁二四五等区,视为农业副产,活力颇厚。均为旧志所未及,补录于此”。《无棣县志》中亦有“清末、民国期间,产品除满足农家自给外,还销往外地”的描述。由此可知,这一时期黄河三角洲种植烟草的商业目的明显。在《民国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中,对于广饶县主要农产品作了表格记录,其中烟草产销状况如下。

表2 1934年广饶县烟草产销表

通过表格可以清晰地看出,广饶县烟草输出率高达89.2%,其主要途径则以大小车、火车的方式,运往胶济铁路沿线的辛店、潍县附近。黄河三角洲的惠民、阳信、滨县三县的烟叶输出量,在《中国实业志·山东省》中也有统计,其中惠民县常年输出5250市担、阳信县3750市担、滨县900市担,均为美种已熏干叶。其销往地点均在胶济铁路沿线的烟叶收集点,然后再转运他处。“洋种烟叶之初步集中地点,皆在胶济沿线各站……此种车站附近市集,多有各大烟公司设庄坐收,吸引邻近各县所产之烟叶。烟叶收集后,大部分向东运于青岛,以待转运出口;小部分则向西聚于济南,或销本埠各烟厂,或输往天津上海”。在黄河三角洲的各州县中,仅有长山县的周村镇有卷烟业,据《民国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记载,周村为山东省的商业重镇,“乃长山、高苑、博兴、桓台、广饶、章丘、邹平、滨州、蒲台、青城、齐东、惠民等县之商业中心,其中卷烟业有55家,每年交易总值约1163000元”。可见,这一时期黄河三角洲种植烟草的州县,多已改种美烟,商品输出率很高,其种植目的是为获取其经济利益。

四、黄河三角洲烟草引种的后果

烟草传入黄河三角洲以后,虽然增加了烟农的经济收入,丰富了传统的种植结构,但在社会风习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烟草晾晒后制成的烟叶,作为嗜食品,迎合了人们的不良嗜好,造就了一大批烟民队伍,严重污染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鉴于吸烟“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明朝的崇祯帝曾颁布“谕禁之,犯者论死”禁烟令,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道禁烟令,之后又颁布了“禁私贩,至论死”的禁令。清朝建立以后,顺治、康熙、雍正与乾隆等几位皇帝也都陆续颁布过禁烟令,但后来逐步放松,烟草种植范围不断扩大,吸烟习气迅速遍及各地。嘉庆时期,山东很多地方已经是“一家男妇无虑数口,尽解吃烟”,后来竟发展成为“男子吸者十属八九,女子亦三四”的局面。虽然黄河三角洲没有关于吸烟风俗的明确记载,但我们通过史料同样可窥探一二。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的《阳信县志》的<杂税>篇中,有“烟铺每斤税银二厘”的记载,可知当时烟叶在此有相当广阔的市场,否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也不会开设烟铺。光绪十年(1884)的《临朐县志》记载:“烟叶,其切如细发者,直谓之烟,名色繁多,货贸运及寿光、利津诸县”,可知利津县吸烟人数众多,烟叶市场广阔,本地所产不能满足本县,需要每年从外地购入。在《民国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中,亦有相关州县关于纸烟的采购记录。

表3 1934年广饶、长山、邹平烟草采购表

通过图表可以清晰地看出,在铁路沿线的黄河三角洲的地区,烟草采购量相当大,其采购地点多是济南、青岛两市。此外,作为产烟大省的河南亦是采购的重点。由此可见,这一时期黄河三角洲地区吸食烟草人数之多。此外,在《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中,有关于沾化、乐陵两线采购烟草的记录。沾化“输入品为纸、茶、铁器、酒、烟、洋货”,乐陵“输入品煤油、纸烟、火柴、洋布、洋线”。在《海丰县乡土志》中有“入境货,洋烟卷”的记载。在《续修惠民县志》中有“纸烟铺,包销牌子者四家,零售者四百二十四家,以上皆洋货”的描述。显而易见,在清末民国时期,整个黄河三角洲地区对于烟草的需求量之大,烟草市场之活跃。由此可知,该区域存在着大量的吸烟民众。烟民队伍的扩大,不仅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更危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烟草于清朝中后期传入黄河三角洲,由于其经济价值较好,在清末民初在该区普遍得到了普遍种植。但受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普遍存在种植面积参差不齐、管理落后等状况,烟草的引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烟草传入后造就了一大批烟民,给吸食者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危害,严重污染了民间风气,危害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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