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新技术的催生下高速成长、加速裂变,从而迅速崛起。新媒体改变了信息流通的路径和速度,也重构了信息传播的结构。在新闻生产和传播方面,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自媒体,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追求点击量和关注度,因此极易引发一系列新闻伦理问题,如虚假新闻、侵犯隐私、抄袭、雷同等。本文从新媒体背景出发,对虚假新闻的形成原因、影响以及规避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虚假新闻;新媒体;官方媒体;自媒体;成因及规避策略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6-0157-03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平台逐渐趋于多样化,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纷纷在平台中创建账号,发布信息内容并传播。同时,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人们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打破了传统媒体和组织对新闻信息及其传播的主导权。我们需要客观地看待这种现象,一方面,这使得受众获取信息的成本降低,使得消息更具及时性,还丰富了信息获取的渠道;另一方面,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生产虚假新闻、为吸引眼球抢发新闻、过度迎合受众喜好而生产低俗产品等,会严重影响网络环境和大众舆论。
检验一个媒体是否具有公信力有诸多标准,但新闻的真实性肯定是重要标准之一。在虚假新闻频繁产生的今天,探究虚假新闻产生原因及规范路径至关重要,对实际生活中的新闻生产等工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二、概念界定
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报刊的有机运动”理论,认为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要不断对新闻进行更新和补充,要追踪新闻事件发展的全部过程,完善和纠正已报道信息的误差,做到新闻事实真实、全面。新闻是对客观发生的事实的真实反映,事实是新闻报道的存在依据,新闻真实是新闻报刊的本质[1],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吸引眼球或其他原因,媒体经常会报道与事实不相符的“新闻”。陈力丹等人在《中国新闻职业规范蓝本》中指出,虚假新闻指与事实不符的报道,包括对全部事实的想象或捏造,对事实部分细节的杜撰、不准确叙述,以及出于政治、商业宣传需要而出现的新闻失实[2]。樊颖在《论新闻的真实性及其维护》一文中提出,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之一。新闻真实性要求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事件活动时坚持一切从党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新闻思想路线,不仅要做到细节准确真实、新闻报道的事实和客观事实总体一致,揭示事物的本质,还要从宏观与微观角度把握新闻报道事实的准确性[3]。
本文采用的虚假新闻的定义是,在新闻生产与传播过程中产生的与新闻事实不相符的新闻[4]。主要研究对象是一些机构及其发布的内容,即虚假新闻的发布者及其发布的内容。虚假新闻虽然能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但在其传播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消极影响,如混淆受众视听、降低媒体公信力、污染网络环境等。
三、新闻伦理视域下虚假新闻的成因
在网络高度发展的今天,拥有更高的关注度就代表着会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一些媒体从业人员为了流量发布一些与众不同的内容或更具时效性的消息,但是一味追求时效、追求爆点,对信息的真实性不加核实,对信息的质量不进行把控,进而造成了一系列问题。其根本原因是传播者在传播虚假新闻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好“把关人”的角色。
(一)主流媒体发布虚假新闻成因
1.为提高关注度抢发新闻
由于新闻体制的改革,以及受经济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对于媒体来说受众的注意力和点击率变得越来越重要,受众对新闻媒体的关注度和点击量越高,媒体的流量就越大,就有更多机会实现流量变现,从而增加收益。在新媒体背景下,对于新闻媒体来说,为追求时效性第一时间抢发新闻,是提高流量和关注度的重要途径之一。
网络所具有的即时性特点为媒体抢发独家新闻提供了便利条件,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闻信息能够迅速到达受众端。主流媒体纷纷在各大社交平台创建自己的账号,开发自己的官方APP以传播信息。受众接收新闻信息变得更加便捷,付出的成本也更少,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样化。但如果媒体从业者过于追求新闻发布的速度,就有可能发布一些与事实不符的新闻,或者相关细节不符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新闻,从而出现错误引导受众、消费大众情绪的现象,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2.相信其他主流媒体公信力而盲目转载
主流媒体确实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但各类媒体都有自己的经济诉求,受利益的驅动,个别媒体发布的内容可能建立在对事实的不当表述、对认知对象或现象的不客观分析基础上,往往会造成“盲人摸象”这样以局部代替整体的错误。
新闻发生后,新闻媒体为追求发稿速度,不加甄别地对新闻信息进行传播,网络环境下,信息的辐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辐射范围也空前广泛,从而扩大了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在某一家主流媒体发布后,多家媒体为跟随热点就会不加核实地对首发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转载,这是因为它们相信主流媒体的公信力。但是,如果对于发布的内容不加以核实,一旦首发媒体发布的内容不实,就会跟着产生虚假新闻或造成新闻失实。这种急于转发行为的实质上还是为了争夺关注度和吸引流量。
(二)自媒体发布虚假新闻成因
1.为吸引眼球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
如今,新闻信息的传播已经由过去的“传者本位”转向受众,话语权也逐渐向受众一方倾斜,这种现象尤其体现在网络社交平台中。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自媒体账号应运而生。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自媒体生产的内容更加多样化,新闻领域的自媒体对主流媒体的报道进行转载、生产新闻内容、发布看法和评论等,其他领域的自媒体多发布一些娱乐性较强的内容。
自媒体的发展虽然能够丰富内容产品,但是传播者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等因素的驱动或自身审美能力的限制,发布的内容经常会带有一些冲击性、刺激性和引导性的语言,甚至还会利用人们猎奇的心理发布低俗内容。传播者为获取流量,故意制造假新闻吸引受众关注,为了迎合部分人的审美,传播粗俗内容,导致网络上和社交平台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误导受众,无法正面引导受众,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2.从业者专业素养不足
网络和新媒体的发展虽然创新了信息和新闻的传播方式,但也为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现在是人人都可自媒体的时代,大量从业人员无差别进入,导致一些新闻职业素养较低的人员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目前网络上大量的自媒体人和博主都没有经过专业和系统的新闻知识学习,由于其缺乏职业敏感度和专业素养,对得到的信息不经过筛查和核验就编辑发出,甚至经常会受到利益的驱使发布一些与事实不相符的内容。
此外,由于相关自媒体平台的监管疏漏,许多自媒体人在传播虚假信息方面更加肆无忌惮,导致信息传播中出现大量虚假新闻。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这些虚假信息的传播方式愈加多样化,受众的辨别难度也逐渐加大。
在信息监管方面,由于虚假新闻的监督管理难度较大,并且目前并没有特别完善的机制。所以,针对这类现象,还需要完善管理机制。
(三)受众盲目转发和传播
一则虚假新闻广泛传播的另一重要助推剂,是受众的盲目转发和传播。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社交平台拥有大量的用户,而大众媒体不再是用户获得资讯信息的主要渠道,人们转而依靠与其他用户之间的联系获取资讯[5],即朋友圈和社群等。根据米尔格拉姆的“六度分隔理论”可知,每个人只要通过五个人就能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产生联系。所以,任何一则消息都可能在社交媒体中被用户转发,从而在社交平台中广泛传播。
社交媒体迅速发展,使得每个人都与其他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如今,社交平台逐渐“圈子”化,人们习惯于在朋友圈或社群中转发看到的信息,因此,社群和朋友圈也成了传播虚假新闻的重要阵地。人们在接触到虚假新闻时,因缺乏专业知识和媒介素养,难以甄别信息的真假,盲目将其发布在自己的“圈子”中,成了虚假新闻的传播主体,在短时间内扩大了其传播范围,为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四、虚假新闻引发的后果
虚假新闻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因抢发新闻而导致其发布的新闻事件失实或蓄意发布虚假新闻,不仅违反了新闻伦理、消费了公众情绪、侵害了新闻人物的合法权益,也给新闻人物及其家属带来了伤害。与此同时,一些自媒体盲目追求流量,跟风转载新闻。虚假新闻盛行极易引发新闻道德失范的一系列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一)侵害新闻人物的权益
新闻人物是新闻当中的人,也是新闻业的重要工作对象。在实际工作中,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报道事实,还要尊重新闻人物的各项权益,如隐私权、名誉权等。若发布与新闻人物相关的虚假新闻,就会侵害新闻人物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日常生活中,某人“被死亡”“被离婚”的假新闻层出不穷,其中的新闻人物有大名鼎鼎的公众人物,也有普通公民,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是受到社会大众关注的人物,如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的《2020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中列举的案例:“孝感车主参与抗疫后去世”和“南昌赣江大堤管涌15名党员率先跳水封堵”等[6]。这些虚假新闻之所以会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是因为与当时社会上发生的大事件相关,如疫情、洪水等。
(二)降低媒体公信力
主流媒体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受众认为其发布的内容可信度高,在看到新闻时会本能地相信新闻报道,并相应地产生对新闻事件的看法。传统媒体在稿件发出之前会经过严格的审核校正,能过滤掉大部分虚假新闻,但在互联网背景下,新闻的审核机制与传统媒体不同,且新媒体时代更加注重新闻时效性,这就导致在网络环境下媒体的“把关人”功能缺失,媒体在事件发生或得到消息后不加核实就进行报道。应此,网络社交平台成了虚假新闻泛滥的“重灾区”。
对于发布在网络平台中的新闻,网民会在新闻下发表自己的评论,或进行跟帖、留言和点赞,并对其他受众产生影响。媒体发布虚假消息后,消息的真实性会受到质疑,经过辟谣或时间的检验,事件的真相可能会大白于天下。但长此以往,会导致媒体的公信力降低、形象受损。
(三)网络暴力更为频繁
通过互联网,人们之间的联系加强,信息的传播速度很快。虚假新闻多为能够震惊公众的新闻,由于信息的失真会让受众造成一些误解。很多问题出现时,人们不能迅速反应过来,而虚假新闻会混淆人们的视听,导致其丧失理性思考的能力。
同时,网络所具有的匿名性的特点,使得网民在网络上的發声更加“大胆”。伊莉莎白·诺尔·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指出,众多网民在发表言论时只是一味地“见风使舵”,从众心理使得他们偏向于在受众关注度高的事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发表针对新闻人物或新闻事件的评论。而少数持不同意见的网民会因为舆论压力选择不发表意见,导致多数意见胜利,网络暴力也由此产生。
在新闻发生反转或受众意识到新闻是虚假的之后,有时还会反过来把矛头指向新闻信息的发布者,对媒体进行攻击,发布者会因此也遭受网络暴力。
五、规避虚假新闻的策略
在这个开放时代,人们的思想更加多元化,对于信息的诉求也逐渐多样化。如今,热点新闻频发,热点信息更迭速度加快,人们对于一则虚假新闻的持续关注度也在降低,但虚假新闻及其产生的舆论浪潮对于社会的影响依旧存在。那么,如何才能规避虚假新闻,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新闻产生呢?
(一)提高行业的自我管理能力
想要改善现有状况,首先要从行业内部进行整改。改善行业规范,提升行业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关键。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的两个主体为主流媒体和自媒体。
在主流媒体方面,新闻编辑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是保证新闻真实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需要对新闻的采编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使其具备专业思维,从而切实维护新闻的真实性[7]。
在自媒体从业者方面,如今新闻行业门槛低,需要提高行业门槛,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管理也比较混乱,还要加强对于自媒体的监管,完善审核和监督机制。
(二)出台治理虚假新闻的有力规范
治理虚假新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指出,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8]。同时,对获取新闻素材的途径、如何对已经发布的新闻进行整理和转发、发布虚假或失實新闻后的做法等具体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一些虚假新闻的产生,但是从新闻伦理方面来说,虚假新闻的治理还需要更加明晰有力的规范。
(三)提高社会公众媒介素养
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9.8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了9.86亿;20~29岁、30~39岁、40~4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17.8%、20.5%和18.8%,50岁及以上网民群体占比由2020年3月的16.9%提升至26.3%;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群体占比分别为40.3%、20.6%;在我国网民群体中,学生最多,占比为21%,其次是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占比为16.9%[9]。
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出互联网进一步需向中老年群体渗透,以及适用人群中学生较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等特点。由于中老年网民数量增多以及网民中学生较多,因此需要关注社会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全民媒介素养。
六、结语
互联网络和新媒体的发展创新了新闻传播的方式,但同时也引发了如虚假新闻等一系列伦理问题。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虚假,从而保证新闻内容的真实性,改善新闻生产与传播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伦理思想探析[J].伦理学研究,2016(06):21-24.
[2] 陈力丹,周俊,陈俊妮.中国新闻职业规范蓝本[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119
[3] 樊颖.论新闻的真实性及其维护[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1):60-62.
[4] 卢蕴波.大众自媒体虚假新闻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J].新闻传播,2021(04):90-91.
[5] 喻国明.当前新闻传播“需求侧”与“供给侧”的现状分析[J].新闻与写作,2017(05):44-48.
[6] 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 2020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J].新闻记者,2021(01):23-37.
[7] 侯爽,李东升.网络虚假新闻的原因与措施探究[J].媒介融合,2020(12):52.
[8] 陈海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9/12-15/9034183.shtml,2019-12-15.
[9] 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17-25.
作者简介:白月明(1995—),女,辽宁沈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