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国家安全方面,提出要“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构筑中美新型海洋安全关系,推进周边海洋外交,加强海洋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对于新时期维护海洋安全,构建美丽和谐滨海新城具有重要意义。
海洋安全既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海洋安全面临复杂多元安全威胁和挑战,海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海区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地方政府虽然将海上防污染管理工作纳入环保整体工作,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重视程度与民生关联度不相适应。防治船舶大气污染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由于防污染法规调整频繁,码头防污染能力建设处于一个衔接过渡阶段。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调整,如《海环法》《海安法》《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国际公约、法律法规都已经或即将生效,对危险品、防污染、易流态和港口应急等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不断进行法规的普及和实施。
(二)危险品风险居高不下
危险货物种类和数量“双增长”态势带来的潜在风险居高不下,近五年来危险货物运输总量年平均近20%的增速。目前应急设备配备和应对溢油的能力与其风险极不匹配,虽然各运输企业有责任保证油品运输安全,但缺乏自身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相应的设备,一旦有大中型泄漏事故,单靠企业很难完成相应的应急工作,通常政府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并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仅由社会团体和公司很难承担这个艰巨的任务。
(三)政府、企业装备短板
受当前疫情影响,国内国际水运市场持续低迷,航运企业对安全投入不足,船公司对船舶投入支持低,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设备(比如船舶清污时未配备专用防爆型生产设备),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超龄船舶运行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部分国内成品油船、液化气船舶,船龄长、船况差,导致船舶自身风险增加,风险隐患大。辖区部分码头罐区因工艺上、管理上的不足导致船舶装卸风险提高,如油品公司的液化气储罐存在设计缺陷,安全风险较大;受经济不景气、码头资质限制、违法成本低等因素,部分国内货主故意违法行为(谎报、瞒报)呈上升趋势,查处难度较大,危化品装卸做业安全隐患风险高。
维护海区安全,构建美丽和谐滨海新城对策路径
(一)强化政府管理职能
1、强化“党政同责”,夯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
海上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合力保平安才是做好日照海上安全工作的关键,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抓住“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三个层面,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监管,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持续开展“海区平安”建设。借助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实施动态管理,贯彻落实涉海公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敦促他们组建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理顺监管主次关系,核查安全管理体系公司的安全符合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实施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商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增强责任追究力度。将涉嫌严重违规的船长、船东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刑事立案。
2、合理引导、深化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水上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主要由交通、教育、海事等部门联系学校、社区和家庭,港口单位、航运企业、海事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主导。深刻吸取“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天津港危险品爆炸”教训,加强宣传教育,在群众中传播安全理念,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积极投身调查,排查安全隐患,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备安全设备,要继续开展“水上安全知识”有奖答题,使安全知识以多种形式在社会大众中传播。
继续深化“平安是福”的海上安全文化理念,努力创造“党委领导、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负责”海上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深化海上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文化培养的先进模式,开展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和“航海日”,并努力营造“关爱海洋生物和关注海上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海上安全文化建设的水平。
继续推动港口健康发展。要深化交流协作、相互取长补短,坚持总结吸收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秉承以往成功经验积淀和发展成果,学习和借鉴优秀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强执法联动,强化共同治理,多部门多单位联合发力,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同抓共管,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保持高效率、高畅通的信息流转,实现多种形式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对旅游站点和旅游船艇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在根部。港航管理部门超前谋划、统筹推进码头、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港口持续安全发展。
(二)提高海上安全基础水平
1、提升海上安全和管理水平
港口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船港界面信息交流与协调联动,严格落实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生产作业限制条件。加强同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船舶和货物安全检查。加强应急保障建设,定期进行演习和演练,积极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旅游船公司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员制度,推动旅游船市场转型升级。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海上应急预案的完善,坚决杜绝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小型旅游船经营联合体作用,促进滨海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
涉水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以安全为准绳,以质量为目标,确保施工项目高质量高规格完成。要切实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实行统一承包,统一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安全生产責任,做好自查自理工作,确保施工船舶技术状况、装载和配员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航运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船舶维护保养,重视船员培训教育,确保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双保险。督促建设、业主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涉海工程海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坚持体系审核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督促航运公司加强对所属船舶和船员的安全管理,强化船舶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降低船籍港船舶在外滞留率。要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要求,从细从严入手,高规格、高质量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完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2、加强安全宣传,强化事故预防能力
政府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文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从单纯的监管到全方位的服务,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转变是政府监管文化的重点。通过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监管,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为相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港口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安全保障,展现新时代政府部门的风采和能力,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
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夯实安全生产能力。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更是重点中的重点。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企业的每个关键点,深入到每一位企业生产者,让平安即企业的生命线成为共鸣。由一切为了利润到安全优于利润进行转变,从企业高层到普通员工都重视安全生产,这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点。
每个人都要重视安全行为文化,保证安全生产细化到个体。因此,要重视个体安全行为文化,使每一个生产者都能够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具有安全生产的意识。要杜绝任何疏忽大意,玩忽职守,都必须从思想深处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外部的警示并不是核心手段,内心的重视才是最终的保障。
(三)完善海上应急管理
1、持续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海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专业与社会、军队与地方救助力量结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深化“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发挥日照市海上搜救办职能,完善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在“完善队伍建设,健全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推进国际合作”的要求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海上风险预警管理,科学实施船舶禁(限)航标准,提高海上风险防控水平。积极推进海陆一体搜救模式,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流转渠道,提高搜救应急反应速度,强化搜救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日照市海上搜救中心的职能,健全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奖励补偿机制,吸引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援工作。科学实施船舶禁(限)航标准,提升海上风险预警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2、切实提升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
面对区域危险货物数量两倍增长的新形势,高效、等效及时性来确定危险货物的风险,使监管措施对重点风险的管控更具针对性。地方辖区应重点加强对危险品船舶和液化气船舶现场监管力度,根据季节、天气的变化,采取应变措施加强对船载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针对雷暴、高温、低温、干燥、大风、大雾等天气变化,研究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海事管理措施。继续强化对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开箱检查,组织开展新版《国际危规》、载重集装箱重量验证修正案的专题培训和宣传贯彻,研究制定审批、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四)深化“海区平安”建设机制
1、畅通海上交通安全环境
继续深化“安全、高效、和谐”的港口建设活动,促进港口的健康发展。牢牢把握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压实责任,增加隐患调查和整改工作,努力防止发生事故的源头。港口企业加强安全投资,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船港界面的接口信息交流与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生产操作限制条件,严格执行《大风浪作业操作规程》和《船舶风险重点控制源》,确保海上风险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港VLCC及重点船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离泊避风,取消锚地船舶靠泊计划。建立健全港口安全与应急组织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和演习。
2、深化“渔业平安”建设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海洋渔业船舶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提高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敦促各渔船船东(船长)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抓好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渔港、渔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行为,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继续与海事、海警、边防等部门深化联合机制,密切联勤联动,共同维护海上平安。
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及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终端配备,为渔船航行、停泊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对渔港及所属水域的安全管理, 禁止交通运输船舶靠泊渔港码头从事商业运输活动。加强对渔船和渔业辅助船舶的监督管理,禁止从事客运、交通、石油等商业运输活动。深入开展渔船安全预警教育活动,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渔船通讯导航设备的配备和值守,建立健全渔业执法船应急突发事件紧急备航制度。
参考文献
[1]戴厚兴等.恶劣天气下海上交通安全风险动态预评估体系[J].中国航海,2016,39(3):73-76.
[2]高颢.治理理论视域下平安浙江指数及其指标体系研究[D].2018.
作者简介
沈东珍 中共山东日照市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